创新宣贯模式 坚持系统推进全面提升衡水节水工作法制化水平

2021-01-08 21:19衡水市水利局局长侯玉东
河北水利 2021年11期
关键词:节水型衡水市节约用水

□衡水市水利局局长 侯玉东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衡水市高度重视、依法履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步入法制化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领导,高位谋划推动

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抓好落实。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重大会议中宣传贯彻学习《条例》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10月衡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询问《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委员、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回答进行了评议。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会学习《条例》,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市水利系统率先示范,切实发挥节水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约用水意识;衡水市水利局组织召集局班子有关成员、部分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学习,逐条逐句对《条例》进行认真研讨领会;召开全市节约用水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省市条例学习研究,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逐字逐句,认真学习,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条例》的执行者,落实《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善于、敢于用法律手段查处节水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教育。

2.精心组织,宣传多元促进

为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衡水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了一系列《条例》宣传活动,调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

2.1 明确宣传思路

严格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通知》《河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以落实《条例》为核心,以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为重点,以强化节水宣传为抓手,以加强监督执法为手段,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分领域、分行业落实节水措施和开源举措,规范引导各领域、各行业自觉把节水作为解决衡水市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确保将《条例》提出的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和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推进用水方向向节约集约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

2.2 强化“线上”宣传

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积极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水利局所有县级干部参加河北省水利厅和省委党员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主题的专题网络培训班。组织学员学习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解读、节水型社会建设形势解读、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解读等节水政策文件知识。组织全市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学习强国”河北学习平台《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网络有奖答题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接受节水教育。在衡水节水网站全文发布《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向衡水移动用户发送节水宣传短信近百万条,通过报刊、网站等平台,真正让《条例》的内容措施进入千家万户。在朋友圈和微信工作群内发送《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解读、政策图解等链接。在各个微信群里广泛宣传并使用节水宣传表情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持续宣传节水知识。

2.3 开展现场宣传

通过开展“五个深入”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一是深入市区街道,发放印制的《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单行本1万余份、《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海报2.8万余张,之后,连同省发放的宣传海报一并分发到13个县市区。组织节水志愿者进行现场宣传,给市民解读《条例》内容,倡议市民争当节水的示范者和推动者。在市区休闲广场举行节水咨询宣传活动,发放《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读本、节约用水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解答市民的咨询问题。二是深入社区,充分利用小区现有资源的优势,在小区公告栏、楼侧边、楼梯口、小区净水机大力宣传节水方法、节水器具、征集节水金点子等活动,向居民发放《条例》、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手册、节约用水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向广大居民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其充分了解保护水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并倡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三是深入学校,向师生“点对点”宣传有关节水知识,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等。为了让节水的热情转化成实际行动,老师教学生设计《条例》手抄报、节水宣传画,提高节水思想认识。四是深入企业,让企业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条例》总则、节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条例》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增强节约用水、依法管水意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护水资源利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深入农村,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节水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节约用水知识和技能,增强人们节水、惜水、爱水、护水意识,让节水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点带面,提高水资源用水效率。

2.4 做好《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同步宣传

《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由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22日起施行。衡水市在宣传贯彻省《条例》的同时,贯彻落实好《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两部节水条例同步推进。一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领导积极带头学法,充分认识《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于3月22日《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施行当日,在衡水日报上登载专题报道,就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3.抓住关键,着力贯彻落实

3.1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省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交流会在衡水市安平县举办,这既是对衡水市前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市认真学习交流会相关材料,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一是加力推进深州市、饶阳县、阜城县、武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4个县(市)均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后形成自评报告。目前,其自评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材料初审。二是对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标准的5个县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进一步提升各项节水指标。三是做好2022年度创建筹备工作,向省厅推荐衡水市景县为2022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县并上报相关材料。

3.2 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开展2021年度农业计划用水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为获得农业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核定用水计划。开展管网内重点用水户调查摸底工作,印发2021年度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内1万m3以上的工业用水户实现用水计划全覆盖。实时跟踪计划用水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的用水户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

3.3 开展节水载体创建

落实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要求,组织衡水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等6个具有独立物业的水利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完成率达到100%。组织衡水市司法局、衡水市农业农村局等41家党政机关创建市级节水型机关,在全社会的节水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与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2021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命名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河钢集团衡水板业有限公司为2021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推荐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不断提高各行业节水水平。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并达到节水型高校的标准,我市节水型高校创建完成率达到50%。

3.4 落实节水重点制度

推动节水评价制度落实,将节水评价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内容,建立节水评价台账。2021年办理取水许可证的7个建设项目全部开展了节水评价,促进了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和高效用水。推动节水设施“三同时”法规制度落地落实,市水利局积极与市审批局沟通对接,将节水设施验收纳入到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阶段,使节水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3.5 完善节水配套制度

抓住《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衡水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为各部门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节约用水信用管理制度并列入衡水市深化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改革创新事项,衡水市信用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下一步将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印发。

3.6 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纳入衡水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落实节水监督管理清单,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15个企业,围绕计划用水、用水定额、节水器具、计量方式等节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3.7 强化节水技术改造

推进化工、食品酿造等高耗水行业升级改造,加强水循环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制酒车间循环水系统技术提升,年节水90万m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清洁水池及管网的建设,年节水2万m3。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增年污水处理能力88万m3。

我市通过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节水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也让广大干部、群众深感节水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自觉把《条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生产当中去,把自己了解到的节水知识向身边的人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节水活动中来。形式多样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水,时时注意节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节水管理依法规范。围绕贯彻实施《条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为依法贯彻实施《条例》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有效的运行载体。依照《条例》规定,2021年以来,全市关停取水井16473眼。

三是节水项目成效显著。2021年10月以来,新增旱作雨养实施面积24.5万亩,季节性休耕面积0.92万亩,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灌溉面积8.84万亩,进一步提高了农业节水水平。

四是节水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19.8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3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十三五”时期累计下降52.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十三五”时期累计下降32.6%,我市先后被命名为“河北省节水型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

省、市节水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是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我们将坚持不懈深入推进,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坚决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使节水法规发挥应有效力,不断提高衡水市的节水工作水平,把节水优先国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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