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陈何潇,高何凤,狄瑜,黄艳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22)
2012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全面打响了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第一场战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依然是重点任务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全国14个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控省份之一,是国内主要有色金属产区之一,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产业长期的粗放发展,留下了沉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包袱。但通过自治区及各级政府认真实施国家及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效果,重金属环境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完善。
广西规模以上涉重行业企业重金属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铅金属、锌金属、镍金属、铜金属、锑金属、锡金属、精炼铜(电解铜)、轻革、铅酸蓄电池、聚氯乙烯树脂等。重金属相关产品主要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业为主,其中尤以铅锌采选和铅锌冶炼产量最大。
“十二五”时期,全区重金属排放量变化趋势为:重点防控区铅、镉、砷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非重点防控区除铬外,铅、汞、镉和砷排放总量逐年上升。截至2015年,重点防控区域铅、镉、砷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比2007年排放量均削减20%以上,汞和铬排放量保持在2007年水平内,完成了“十二五”排放量控制目标;非重点防控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除五种重金属污染物外,排放量均保持在2007年排放量水平以下。
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起步相对较早。2010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成立了广西壮族自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不断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形势的需求,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者扩大会议,强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分析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部署相关部门认真按照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为了形成各部门的长效配合管理机制,印发了《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会议制度和各厅局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与分工。
2011年,通过制定《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任务以及重点项目等,在此基础上,按照时间计划,分别编制各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提出具体工作计划。此外,针对辖区涉重金属行业转型升级,河池市人民政府强力推进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淘汰落后涉重金属污染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有效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
2012年,广西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涉重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坚决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仅河池市就关闭淘汰了96家涉重金属企业。累计到“十二五”末,全区共关停涉重金属企业(生产线)303家(条),淘汰铅锌采选产能21万t,铅冶炼11万t,锌冶炼2.6万t,粗铜冶炼1.3万t,锡冶炼0.56万t,皮革68万标张,聚氯乙烯7.2万t等。通过结构减排,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个国家重点区域2015年实现超额完成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5%的目标要求;非重点区域的铅、汞、镉、铬、砷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07年削减了29%、50%、33%、98%和28%。
“十二五”期间,广西在严控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放的基础上,不断推进重金属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国控断面以及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大气环境中重金属达标率基本保持稳定,局部区域、河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33个地级以上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1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铅、汞、镉、铬、砷达标率均为100%;重点区域的11个水环境监测断面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中铅、砷、镉日均值符合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虽然在重金属污染物源头治理和结构减排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重金属污染是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过程中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在“十二五”末,总体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的64.65吨中,由于产能变化而导致的下降量占了10%。这意味着随着有色金属行业市场的好转,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有反弹上升的可能。
从实际产生减排量的区域来看,总体控制是不平衡的。传统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集中区河池市、桂林市、百色市整体下降比较明显,对全区削减量贡献率为86%;而其他地市实际形成的减排量相对比较少,有些地市甚至出现增长的情况。
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手段略显单一,以依靠结构减排形成的重金属污染减排量为主,通过升级改造的工程项目只有10个,形成的减排量共30.8t,占总减排量的47%。由此可见,工程减排是能够大幅减少重金属污染排放量的重要手段,也从侧面反映了目前大部分涉重金属企业整体治理水平不高,在重金属污染处理设施工程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综合整治和结构调整,涉重金属产业整体低、小、散、弱的发展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变。但由于历史上长期无序粗放发展,涉重行业整体“不强、不大、不优”的问题明显,制约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突出表现在:产业发展方式仍然较粗放;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企业仍以初级产品生产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相对简陋,部分有色金属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历史上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发展造成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较多,由于重金属污染物的累积性及不可降解性,进入环境后易在河道底泥、场地、农田等地累积,局部地区污染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近些年,各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或搬迁了大批涉重金属企业,但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影响范围广、程度深,治理难度大,资金短缺,要实现污染问题的根本解决尚需时日。
部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完善、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情况仍普遍存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等情况仍较多,无组织排放问题较为突出。企业自测自管能力和意识不足,部分涉重金属企业尚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部分涉重金属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受近年来经济下行影响,大批有色金属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为控制重金属排放和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利时机,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环境管理压力。但未来一旦市场行情回暖,刺激企业复产,重金属污染反弹风险不容忽视,也将给重金属环境管理形成巨大压力。
从重金属减排结构分析,由于产量变化而形成的减排量依然存在反弹的可能,需要采取措施,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实施重点区域分类治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例如,可以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定与排污许证发放进行衔接,全面有效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通过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考核促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重金属排放控制管理不仅仅是污染物减排、废物处理处置、污染场地管理和修复等,还涉及对重金属生产、使用以及涉重金属产品的管控。因此,建立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间的协调工作机制至关重要。防范重金属环境与健康风险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从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战略、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研究、信息化环境管理体系、先进技术的研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加强重金属排放控制管理,对于维护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