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
(兰州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区域协同发展和全球治理行动的中国主张,是中国结合国内外实情与发展趋势,就国际关系与治理变革所做出的精准判断与现时把握,也是对今后世界愈发凸显的互联互通互依互惠等诸多时代特征的直接回应。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独善其身难以为继,兼济天下才是追求卓越。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发展和全球治理提供智慧供给,“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在践行这一理念下,从落地生根到开枝散叶。毫不讳言,“一带一路”倡议的最终价值归宿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它是经济交流发展的现实契机,也是沿线不同文明交往的有效契机,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积极契机。二者一脉相承且交相辉映,“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于“一带一路”是为哲学升华,而“一带一路”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体现。两者关系于宏观处虽已明确,但就其内部纽带之维系的进一步研究处着墨甚少,这就为本文的研究内容提供了空间。
以社会学基本概念之一示人,对共同体的借鉴与应用并非局限于社会学范围,政治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均可寻觅其影踪。普遍共识是,“共同体”一词经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推举发扬,他认为共同体与社会间呈相对立的状态,前者为生机勃勃的有机体,后者则为一个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1]45而后西方对共同体的研究呈现出从摆脱到回归滕尼斯的历史脉络,以帕克、[2]鲍曼、[3]霍普[4]等学者为代表,他们侧重于关注社会局部与区域形态,强调“软组织”的价值意义,即共同价值目标、共同利益选择以及共同归属认同,因此“共同体概念在社会理论中的地位经历了逐步‘降格’的过程”。[5]无论古今中外学者从哪种视角着墨,究其实质,共同体始终无法规避以下几重特征:首先,它是适用于群体而非个人的概念;其次,具备若干深刻而持久的共同性和同质性,以至于共同体成员不仅相互熟知,且相互认同,对共同体具有归属感;再次,其自身并非社会实体,却可以与各类型实体相结合,生成多种形式与性质的实体共同体。放置于当下治理层面的共同体,除一般特征外,又具有平等协商、以人为本、契约精神等新内涵。其与生俱来的共同且共享的文化、价值观、意志、认同、共识的维系与秉承,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应对并克服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单边主义盛行等所造成的自我认同与现代性危机。[6]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包含了滕氏共同体概念中血缘、地域等因素,又展现出对其概念的超越,即更加明确对共同目标愿景与共同情感的坚守旨趣,以及彼此尊重、包容和谐、互惠互利的发展理念,并始终置于突出位置。2015年,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的演讲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形态归纳为五个层面,涵盖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精神共同体、生态共同体、安全共同体,[7]随后网络空间共同体也被纳入建设对象行列。之所以以共同体理念统领并采用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提法,首先有利于扩大群体参与的范畴,无论是社区、地方、行业、民族、国家、区域性组织、国际组织等,基于共同的目标以及建构更美好生活的人类理想而进行有意识的互惠行动;其次,共同体理念相较于分类性较强的民族主义、国家意识而言,其超越了基于特定的族性和文化而生成的单一认同与归属感。鉴于此,无论是在多民族国家内部抑或是国际秩序格局之林,共同体理念的先赋性与时代性特征造就了其自身更具包容性、更适用人类社会的情感空间、日常生活的前途命运。
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超越了单一民族国家边界,却并非一些西方评论中充满质疑的空泛的主张与一厢情愿的口号,[8]本质上是一个务实的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命运”,既不同于宿命论的先天认定,也区别于存在主义者声称的“荒谬”选择结果,而是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相结合,相信“运”为变数并且不迷信“命”为定数。这种共同体理念的形成与维护是基于共同的命运,是人类得以长存于此的基本情景,关系到人类社会发展前行的终极性意义与本体论价值,强调共同体的命运维度即“共命运”则是已有共同体思想中未曾提及的,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积极响应、时代解读与真正弘扬。所谓“共命运”,一方面意指长久以来人类生存生活历程中根本性利益的一致性与全球化时代彼此间不可分割的空间属性,另一方面则彰显出人类文明的延续与发展的必要性,尤其是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正因汲取了共同体理念之精华与结合命运一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都明显地突出了命运作为跨民族、跨国家、跨文化的普世价值和共同选择,其在短时间内成为热议话题,持续至今。小至社区、族群、民族,大至国家、大洲、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看似化各类边界于有形至无形,实则将共同体理念及其设想、架构正逐步付诸为结构化实体,使其不只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
玉门关悠长的驼铃和泉州港嘹亮的鸣笛,表达了绵延千里的古丝绸之路于东西方区隔下构筑了一条经济相依、文化互鉴、民族交往的时空道路,于历史长河中驱使古代中国与沿线各国构筑共同体的雏形,颇具“想象的共同体”之意味,勾勒出一种彼此尊重、互惠求同的历史形象。“一带一路”贯通欧亚非大陆,携手生机盎然的亚洲经济圈和发展活跃的欧洲经济圈,强调经济合作的同时,突显社会与文化的参与式共生的发展模式。古丝绸之路所展现的开放包容、交流互鉴、尊重互惠通过“一带一路”倡议进行再生产,令其在21世纪的当下赋予更加深刻和丰富的时代印记。
“一带一路”倡议的立足点首先在经济领域,即铸就同欧洲与亚太两大经济圈交集的另一经济圈,打造区域经济共进共荣的新样板。与此并行共进的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设施完善、信息获取、人员往来、文化互动、价值认同等诸多层面的共同性再生产,逐步构建出结构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所涉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总体上属于欠发达和迟发展地区,自然资源、地理区位、社会制度及民族文化五彩纷呈、休戚相关,各方面发展条件和能力也有不同,无论是经济、社会还是文化上的差异性较为明显,为“一带一路”的开展创造了机遇。秉承古丝绸之路尊重平等、开放包容、交流互惠的历史遗产,作为多元文化共存、共生、共享的地理空间、社会空间与文化空间和人类活动形成的诸多空间的综合与总和的“一带一路”倡议,正是要发扬此种传统来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摆脱发展短板提供新选择,并建立参与式发展、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其意识为目标愿景。一言以蔽之,“一带一路”充分体现出中国的世界关怀以及对跨越族群和民族国家边界的文化差异性的包容,[9]其并非以零和博弈下的冲突性形象示人,排除封闭自足的单边主义取向,而正视协同性发展与实体间博弈的并存,即秉持尊重、互惠和共同性再生产的发展原则,实现双赢、多赢乃至共赢的最终格局。
近几十年的全球化发展浪潮,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单边主义盛行所引发的现代性危机如乌云般盘旋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致使诸多国家不得不只考量自身利益诉求,满足眼前利益而无视他者利益,由此造成的国家间、地区间秩序格局变革频繁,甚至局部性军事冲突屡见不鲜。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自问世初,注定不是由中国独舞的舞台剧,而是尊重参与国国家身份,共同寻求的新型区域性合作构想和跨越民族国家边界的组织形式,渐渐得以使唇齿相依、耳鬓厮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扎根于此地来时。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长远发展出发提出来的,也符合中华民族历来秉持的天下大同理念,符合中国人怀柔远人、和谐万邦的天下观,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10]“天下观”不仅是中国古代哲学观、世界观、空间观、国家观、文化观与族群观的多重糅合,更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想基础。[11]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瞬息万变的当今世界,“天下观”的时代意义聚焦在认识世界视角的回归与革新,即一种“以天下观世界”的情怀,其所倡导多元共生且和而不同的思想主张,本质上即以尊重为应对差异性、多样性的首要原则,并非种族主义般歇斯底里的抨击和贬低异类,而是借此树立观察世界的认识工具,实现“天下观”的再生产。由此观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便是双双怀有天下抱负的参与式发展主张,让“美美与共”“多元共生”“天下大同”的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淋漓尽致地展现并加以运用。
因为不同或差异的客观存在,并且均能得到尊重,才有机会使得一种真正可持续性的共同性出现成为可能。此种意义上,共同性更应该是建立在一种受到尊重的不同或差异的前提预设上。即便是同质性较高的共同体成员,每个个体的外貌内在又都是相互不一的。恰恰源于此种差异性的存在并得到尊重,人类历史上多元文明和多样文化有了各抒己见之机遇。但任何事物均无单向度存在的可能,人类社会更不是其中之一,它有着自身存在的多重维度。不同、多元或差异本身就具有类似“结构二重性”的特质,既是多元文化与文明延续至今的中介,也是人类社会不同实体间各自不断发展的结果。[12]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实际上一方面承继了中国和世界联系的古代传统的经验,另一方面也顺应了眼前世界秩序格局中对“和”而非“分”大趋势的普遍响应。[9]
不容忽视的是,无论追求“思想统一”的共同意识,还是行动蓝图上的“切实规划”,抑或是行动进程中的“统筹协调”,两者涉及的对象,重点在于沿线国家与地区,有待中国持续激活,使其由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参与的一方。这一过程必然需要付出时间,更需要显著有别于现行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关系理念,需要构建各方共同参与拟定和遵守执行的崭新国际规则。首要便是延续和强调尊重作为共同体的基本意识,在制定蓝图、利益权衡、资源配置、文化互鉴、民族交往等诸多层面一一彰显,再以此扩展出更为精确且明细的其他共同体意识。以客观的眼光衡量,“一带一路”倡议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共同体意识的树立,而共同体意识又是源于若干原则与共识的组合。在这之中,根本原则便是尊重,更明确的是彼此尊重。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无非是责任方对道义逻辑的表达,其目的并不聚焦于糅合多样性,而侧重在尊重彼此、包容差异、多元共赢,是在差异、分殊中寻觅出某种共同性的存在。此种共同性即内生于共同体的命运维度,而非文化差异难觅共同性后趋于涵化甚至同化的单向顺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认为自己的人种和文明高人一等,执意改造甚至取代其他文明,在认识上是愚蠢的,在做法上是灾难性的!我们应该秉持平等和尊重,摒弃傲慢和偏见,加深对自身文明和其他文明差异性的认知,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谐共生。”[13]在区别于以往尝试并以多样性、差异性为特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给予既有差异必要的尊重是开展互惠的基础,也是确保共同性再生产的前提。
共同体思想研究脉络中,西方学者同样就共同体的实践属性加以探讨,如滕尼斯关注的与社会呈对立的共同体、芝加哥学派推崇的局部共同体、社群主义所宣扬的多重共同体。[14]无一例外,此类观点和设想或是太过理想化,或是仅仅驻足在某一局部和特定领域中,上升到国家与社会层面的战略部署寥寥无几,其归宿只能是停留在理论构想与设计层面,却难以扎根于具体的实践历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生而不同,提出伊始就表明与所有神秘主义思想划清边界,立足点就是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此种理念倡导下,人类社会将迎来一种全新的交往方式,即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铸造”全面互惠的新格局与价值目标。何星亮通过对中亚五国“一带一路”建设实地考察发现,中国与其他责任方始终坚持彼此尊重为前提,通过在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产业现代化转型、高素质人才培育成长、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应对繁重的就业难题等方面的通力合作和互联互通,各方间的互惠在多重领域充分体现并不断强化。并由此得出结论,“一带一路”同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命运成正相关,即“一带一路”发展势头积极向好的国家与区域,政府同普通民众一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构建的欢迎和认同程度普遍较高。[15]
赵旭东教授认为,互惠的存在运行本就属于文化塑造的产物,更为直接的是作为文化表达的一种形式。[16]如此心照不宣和出于互补的彼此间心声,在自我与他者的互惠行为中,大多都是通过象征方式的表达予以阐明,进而实现。人类往往有目的的寻求同自身生产生活可能存在相互交换的群体,并与之建立和维系某些领域的互惠关系,用来进行这一文化表达形式的扩散,例如城乡之间、族群之间、农牧之间、国家之间等。凡此基于多重差异性而形成的互惠行为与关系形态,每种社会与文化观念均会以自我方式展现,并嵌入生长为不可分割的组织。可以说,互惠观念及行为是人类社会与民族文化交流交往得以构建和再生产所依仗的力量源泉之一,它使得人们能够跨越自身生活的屏障,有机会同邻居或是地处遥远的他者建立一种广泛甚至牢不可破的物质精神纽带,并以此实现共赢和共同发展。此种关系的维持,除经济和政治手段外,文化层面的作用亦不可忽视,对此人类学家的相关成果已经予以揭示。法国社会学家莫斯在“礼物—交换”时探讨的“豪”和马林诺夫斯基对库拉贸易圈及其观念的论述,恰恰是以差异性为前提的礼物交换各方角色设定,才明确彼此间交换行为与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究其实质,便是一种互惠行为与关系,正如这般,“个人与个人之间、亲属群体与亲属群体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就连在了一起”。[17]在此过程中,通过彼此的交流表达出人们对于共同性的象征表达,便是在互惠观念和行为上,既保留并尊重各自原有形态,又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发掘与集聚共同性特质。
标榜与传统对立的现代理性观念,似乎是将人们自发形成互惠观念与实践剥离出现代社会,即一个人需要树立并坚持个体就可在社会中生活下去,强调个体自足存在的绝对性。[18]218互惠的出现与运行便是明确参与各方的共同认同,若是去除此种认同,互惠自当不复存在。缺少互惠的直接效应是相互隔离与猜忌的倍增,被剥离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基于互惠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和文化交流也就走向式微,更会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后果。总之,互惠观念与行为建立的基础和前提是参与各方既有差异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受多方认同的互惠才有成为不同群体日常生活所信奉共同观念的可能,特别是互惠的延续。
上文提到,“一带一路”描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形象,造就出互惠足以言明和再生产的时代性与具体性图景。倘若不将以沿线国家和地区差异性特征为基础而形成的互惠视作前提,所谈到的互惠共赢、协同发展最终避免不了成为单向度选择,也就同西方之前的种种做法无异。基于差异性的互惠观念与行为,“一带一路”之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承营造、容纳并积极呼唤着新的互惠观念与行为的浮现与成长的角色。此处的“新”在于以共同性为指向,可借助的社会与文化资源均应具备超地方性而非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属性。这种共同性的发掘与应用,须明确互惠的基础性价值,若非如此,则任何一种共同性再生产自伊始便会陷入伪命题。
毋庸置疑,任何社会与文化均存在着以自我为中心而与他者进行交往互惠的历史传统。人们在主观能动性和自身能力提升的冲动下早就跨越了社会与文化发展中种种有形或是无形的牵绊,也超越了自然环境和地理形貌造就的所谓重重天堑,创造了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交往的诸多内容形态并延续至今,其共同性再生产也始终未曾中断,这便是互惠关系之所以能够恒久性存续的动力所在。正因如此,“一带一路”倡议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更需延续和时刻展现互惠之衣钵。
塞缪尔·亨廷顿在20世纪末提出文明冲突论,向人们展现未来文明冲突的可怕前景。“一代一路”倡议的提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设想,将这种略显悲观的文明冲突论颠倒过来。当前海陆并行同进的“一带一路”同古代丝绸之路如出一辙,绝非是重建“万邦来朝”图景的工具,更不可能使沿线国家“丧失主权”,而是各国尊重互惠、共同繁荣之路,为眼下“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路径与现时样板之一。“文明交流互鉴应该是对等的、平等的,应该是多元的、多向的,而不应该是强制的、强迫的,不应该是单一的、单向的”,[1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描绘亦是如此。超越民族国家边界的“一带一路”倡议,从“尊重”“互惠”和“共同性再生产”而非“歧视”“同败”与“单向顺从”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描绘着人类命运共同体。它既包含了长久以来对差异性的尊重包容,也表达了一种继承、顺应、强化互惠的追求旨趣和价值属性,促进共同性因素的发掘集聚,共同性特质寻觅培育之漫漫征途。在这个意义上,“一带一路”的推进实施一方面是经济工程使然,体现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基础设施层面上的硬功夫,另一方面则是“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使命,需调动和发挥沿线各国各民族的主动性、参与性,强化“大传统”与“小传统”的联系纽带与通力合作,这也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积极样板且有效的现实回应。依托“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早已脱离“想象的共同体”的刻板印象,而以尊重、互惠与共同性再生产合一的时代形象走深走实且饱含深情。宛若鲍曼如诗般的描绘,人类命运共同体希冀为“像一个家,在它的下面,可以挡风遮雨;又像一个壁炉,在严寒的日子里,靠近它,可以温暖我们的手”。[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