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莉
(云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由于游侠精神在本质上与国家法律、社会秩序相抵牾,所以山河破碎、满目疮痍的“乱世”是侠的最佳活动时空。早前汉人荀悦就提出游侠“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废弛”。[1]158因为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的时代,统治者是决不允许侠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来威胁自身统治的。唐传奇兴盛于动荡混乱、复杂多变的中晚唐时期,在此期间产生的豪侠小说中,女侠形象异军突起。本文将结合特定的时代背景,探讨并解读这一时期的女侠形象及其背后隐含的多重意蕴。
受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唐小说家在塑造侠形象时打破了性别、身份、年龄等限制,“凡有功夫者,不分男女老幼,隐形于山林、市井、藩镇,或浪迹江湖,栖于风尘,以武行事皆称侠”。[2]68其实,早在唐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女侠的萌芽,如范晔《后汉书》中的东汉酒泉女赵娥、干宝《搜神记》中的李寄、赵烨《吴越春秋》中的越女,在她们身上都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侠的精神、特质,但在唐传奇作者笔下,这一类形象更具有突破性,更富有传奇性,也更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和阅读需要。
古代中国的女性社会地位低下,须遵守“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范,深受封建教条的束缚,一直被视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行动范围不出相夫教子、照顾公婆。但在唐人豪侠小说中,打破了这一刻板的带有歧视性的传统观念,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她们拥有独立意识,并具备了一定的行动能力,亦可像男子一样舞刀弄剑、快意恩仇。陈平原在著作《千古文人侠客梦》中提出“快意恩仇”的两个条件,基本条件是“根据自己的愿望,依靠自己的力量手刃仇敌,以求得到复仇的快感”;[3]121另一条件是“侠客自掌正义,不求官府也不问法律,干脆利落一刀两断”。[3]122
快意恩仇的复仇女侠,以皇甫氏《崔慎思》、薛用弱《贾人妻》、李公佐《谢小娥传》中的女性为代表。这三篇小说主题相同,都是血亲复仇。古代小说中的这类女侠深受儒家礼教文化中“亲亲”“尊尊”等伦理思想的影响。《礼记·曲礼》中记载:“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4]卷3,84孟子也说:“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5]274由此可见,封建社会时期宗法制度下对血亲关系的重视为血亲复仇提供了思想基础。唐朝时期复仇制度的儒家化,更是为血亲复仇行为的合理化予以思想上的支持。但就女侠复仇的性质来看,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正义性的复仇,有情有义,如《谢小娥传》中的谢小娥身负血海冤仇,但其一不告官,二不求人,女扮男装,依靠自己的力量遍访仇敌为父、夫报仇。作者以细腻的笔触刻画了一位刚毅坚强、机智勇敢的符合社会伦理标准的复仇女侠形象。另一类是没有原则的复仇,无情无义,如《崔慎思》《贾人妻》,她们为血亲复仇与男性结合以掩人耳目,草率结婚,又草率分离,这与谢小娥完全不同,不但家仇性质不明确,无法判断其行为的合理性,甚至抛家弃子,她们杀子绝念的刚烈行为,在崔蠡的《义激》中得到解释:“执其子曰:‘尔渐长,人心渐贱尔。曰其母杀人,其子必无状。既生之,使其贱之,非勇也,不如杀而绝。’遂杀其子。”[6]卷718,7390杀子竟是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孩子饱受世俗的诟病和践踏,但终归无法掩盖其冷血无情的本质,展现了其个性之隐忍。
“快意”的情感内容是复杂的,不仅包括正义得到伸张、邪恶受到惩罚后如释重负般的痛快,同时还有因杀人而产生的刺激与快感。透过“复仇”,一方面可以隐约看出作者借豪侠故事中复仇女侠的塑造来宣泄心中压抑许久的愤懑不平。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封建社会法治力量的软弱、苍白,国家法律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古代女性艰难的生存处境,不仅作为“人”所具有的社会基本权利“被丧失”,而且不受重视、孤立无援,缺少同情、帮助和理解。作为饱受摧残的“被压抑的沉默者”只能以快意恩仇的形式,来消解内心的不平情绪。值得注意的是,就复仇动机来看,复仇女侠不顾一切为父复仇的孝心固然值得赞扬,但将杀人行为道德化是不可取的,其背后潜藏的是一种野蛮习性,嗜血欲望,显露的是民族心理的缺陷。
不论是唐前史书中记载的游侠,还是游侠诗篇中所咏的游侠,他们都是世间人,言行举止都带有“人的气味”,但在唐人豪侠小说中,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创造了只有小说中才有的传奇人物。作者赋予她们出神入化的武艺,坚定不移的意志力,并肩负着保家卫国的使命和责任,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情节刻画出一群跳出个人悲欢离合、有血有肉、有肝有胆、胸怀仁义之心的奇女子。这类女性以《聂隐娘》和《红线》中的同名主人公最具代表性。
这类女侠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武功高强,智勇双全。作者着意突出她们精湛高超的武功,一方面是出于将侠神秘化、增强形象的美感、塑造完美形象的目的,从而吸引读者,提升读者的审美感受;另一方面是为了建立一个与“世人”的普通社会相对立的而仅属于侠的“第二社会”,“世人”皆因没有武功而备受欺凌侮辱,拥有高超武艺的女侠身上则寄托了“在人世间很可能根本无法实现的公正与平等”。[3]34此外,赋予女性以智慧的秉性,颠覆了传统观念中对女性的偏见。女性不是柔弱、怯懦、感性、被动的代名词,沉着冷静、有勇有谋也并非男性的特有品质。二是角色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豪侠小说中女性角色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封建礼教的桎梏以及传统观念中对女性性别的歧视、个性的压抑,在特定的时代环境下,由女性肩负起救世济民的重任。她们跳出个人的悲欢离合,着眼于政治大局,作者赋予她们刚强坚定、淡泊名利、功成身退的美好品格,不仅是对乱世中沉迷享乐、不思进取的统治集团以及为一己私利大动兵戈的窃位得势者的讽刺,而且还是对以男性为主导的封建社会的挑战。聂隐娘和红线作为封建社会的理想女侠,用行动向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证明了自己的社会价值和存在意义。
这类女性形象的出现是对以往小说题材的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女侠所有行为的动机都是出于报恩。“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中国古代人伦关系的基本准则,但与朱家、郭解等布衣闾巷之侠的施恩于人而不图回报有很大的距离。不论是聂隐娘的报知己之恩,还是红线的报主人之恩,尽管报恩的对象不同,但她们行侠不再出于公心,不再分辨是非,《红线》中的薛嵩、《聂隐娘》中的刘昌裔都是有历史原型的,真实身份都是地方节度使,尽管作者在文本中予以美化,象征着正义的一方,但藩镇之间互相攻伐、暗杀之风盛行的历史事实却是不容抹杀的。侠的价值观也从最初的惩恶扬善、替天行道转为为人谋事,境界大不如前。“报恩”色彩的渲染不仅是对作为侠的特殊的道德标准或行为准则的根本特质“义”的磨灭和扭曲,而且也造成侠的独立人格的丧失和现实社会正义性的缺失。
史书中的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7]卷124,3181这正是游侠立身扬名之所在,其行为虽游离于法外,甚至为国法严明、大一统的封建社会所不容,但其身上特有的侠义气质却是为历代文人所赞扬和肯定的。虽然唐传奇中的豪侠都是基于虚构和想象,被传奇化和神秘化,但从行为目的和精神气质看,替天行道的仗义女侠无疑是最接近游侠的一类。这里的随心所欲并非为所欲为,有两个要求,一是行为要符合“义”,二是侠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不受任何人、任何阶级的制约。
这一类女侠以孙光宪的《荆十三娘》为代表。与前两类女侠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她是按照个人意愿去行侠仗义的。当荆十三娘听说李郎的爱妓被其贪财的父母强行送与地方恶霸诸葛殷时,挺身而出,“此小事,我能为郎仇之”,为怅怅不已、惧祸、饮泣吞声的李郎夺回爱妓。尽管作品篇幅短小,叙事简洁,人物刻画也不是十分细腻,但却通过对比,以李郎的怯弱烘托出荆十三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格特征。故事本身固然有些血腥、恐怖,但不畏强权、替天行道的女侠形象却是呼之欲出。事实上,在文人眼中,侠客一直担任着虽不轨于正义却替天行道的重要角色,在其身上寄托着广大读者要求社会公正平等的热切愿望。但就唐传奇中的女侠形象而言,无论是复仇型,抑或是仁义型,她们的原始动机皆出于私心,侠的特性和精神实质已逐渐被淡化或曲解,基本背离了秦汉时期侠的优秀品质,已逐渐趋向刺客化,唯有荆十三娘这类侠客形象尚且保留着侠的基本精神特质——“义”。唐代李德裕在《豪侠论》中阐明了“侠”与“义”的关系:
夫侠者,盖非常之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5]卷709,7277
可见,侠的中心思想是“义”,而侠者皆为惩恶扬善、舍生取义、仗义轻财、广结私交、不畏强权、恪守承诺、是非分明、武功卓绝者,荆十三娘之类属。
除天下恶人、执掌正义、替天行道是仗义女侠的基本行事准则,既不同于一般的杀人复仇行为,也不同于替主排忧解难的报恩行为,她们所追求的是赴他人之厄难的仗义之举,是一种侠之精神、侠之气质、侠之风范的展现。在小说家笔下,侠都是武功高超之人,仗义女侠也不例外。之所以赋予她们超乎常人的能力,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因为在古代乱世之中,人民的精神和肉体遭受双重折磨,加之社会阶级的局限,自身能力极其有限,敢怒不敢言的生存境况使得人民对侠寄予很大的期望,而期望越大就越需要侠出来主持正义,面对黑暗的社会,侠的武功就必须高超,正如元稹所说“侠客不怕死,只怕事不成”。
唐传奇中女侠形象的出现,打破了侠的社会构成,也打破了性别界限,女性挣脱封建教条的束缚,走向社会,向以男权文化为主导的封建制度发起挑战,其“柔弱、温顺、谦卑、逆来顺受的性格被饱满热情、果敢勇猛所替代,她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女侠气质是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二元统一”。[8]32这种完美理想人格的塑造,将女性从家庭的“贤妻良母”中解放出来,赋予她们新的生命色彩。
“侠”形象产生于特定的时代背景,盛唐背后潜藏的危机,安史之乱的爆发,使文人亲身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战祸,这是唐代文人特有的而其他时代的文人所无法感受到的生活经历,这就为唐小说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素材,扩大了他们的创作视野。杀戮破坏、颠沛流离、灾难深重的时代促成了侠形象的出现,而特定社会空间下的女侠形象亦被赋予了极为丰富的内涵。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认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9]卷4,158这种性别分工,使女性沦为男性的附庸,男权世界中的话语权归男性所有。李银河在《女性主义》中提出:“男权社会文化中,社会的主流价值便认同男性气质,排斥与其处于相对对立的女性气质。”[10]6而唐小说家笔下“新女性”的塑造,打破了这种不公平的性别等级划分,男性意识中对女性角色的肯定,冲击了传统封建礼教对女性性别上的歧视、个性上的压抑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公待遇,她们开始经商、参政。女性身上“贤妻良母”的不公标签被撕下,赋予女性新的身份,以独特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肯定和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和人生需求,表现出和以往传统女性不同的特质,具有鲜明的女性意识。
经商,是唐代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之一。在男性主导的霸权社会中“女人除了生育和主持家务劳动以外,参与公共领域的权力都一一丧失”,[11]59但在女侠复仇故事中,唐小说家一反常规,女性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她们独立自主、自食其力。其笔下的男性,基本上都是穷困潦倒或平平无奇,需要靠妻子养活,如《贾人妻》中,王立“资财荡尽,仆马丧失,穷悴颇堪,每乞食于佛祠”,而美妇人自述家产“妾素贾人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内,上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也”。[12]卷196,1471
参政是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另一重要方式。唐朝女性参政之风为历朝之最,唐小说家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赋予女性新的社会职责,将女性从“相夫教子”的本职工作中解放出来。唐传奇中女侠参政的方式主要有为官,如红线“嵩乃俾掌其笺表,号曰内记室”;[12]卷195,1460充当幕僚,如红线和聂隐娘分别充当薛嵩、刘昌裔的幕僚,为主出谋划策,排忧解难。除此之外,唐女侠鲜明的女性意识还表现在自主择偶上。在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在豪侠故事中,小说家打破了这一惯例,如贾人妻自主和王立结合、聂隐娘的“此人可与我为夫”、荆十三娘和赵中立同载而归等。这些无不表明女性争取身份的独立、性别的平等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宗法制社会、封建专制制度、小农意识的支配下,女性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男尊女卑的价值观和束缚妇女的道德礼教观,使女性被迫沉默。至中晚唐小说中脂粉气少、英雄气盛、洒脱豪迈、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合二为一的女侠形象的出现,“给予了女性新的性别立场,女侠是男性观念中理想女性特质的具体化身,她们不仅拥有女性的完美特质,也拥有男性的精神风采”。[8]16她们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自觉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社会责任和人生义务,这种自尊、自强、自为、个性张扬成为女性意识觉醒的标志。
中晚唐时期的女侠形象不仅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男权文化的挑战者、独立个性的追求者,还是现实社会政治的影射者。玄宗末年安史之乱的爆发,使一度鼎盛的唐王朝由盛而衰,这场内战虽然最终是朝廷获胜,但带来的恶劣影响却是不可逆转的,正如《旧唐书·郭子仪传》记载:
宫室焚烧,十不存一,百曹荒废,曾无尺椽。中间畿内,不满千户,井邑榛荆,豺狼所号。既乏军储,又鲜人力。东至郑、汴,达于徐方,北自覃、怀经于相土,为人烟断绝,千里萧条。[13]卷120,3457
《红线》《聂隐娘》就是以真实的历史空间为背景,作者将主人公置于藩镇割据的大环境下,真实的时空环境不仅增加了作品思想内容的深刻性和情感的真实性,也折射出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现状:政治黑暗、社会混乱、战争频繁、民不聊生。主人公虽是作者虚构,但真实的历史人物薛嵩、田承嗣、刘昌裔的身份均为节度使,通过他们之间的相互攻击,真实地再现了安史之乱后唐朝廷与藩镇、藩镇与藩镇、藩镇内部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新唐书·兵志》所述:
大监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王侯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战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伐,或取舍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天子顾力不能制,则忍耻含垢,因而抚之,谓之姑息之政。盖姑息起于兵骄,兵骄由于方镇,姑息愈甚,而兵将具骄。由是号令自出,以相侵击,虏其将帅,并其土地,天子熟视不知所为,反为和解之,莫肯听命。[14]卷50,1329-1330
面对江河日下的唐王朝,处境艰难的文士只能通过小说创作,以虚构这样一种较为隐晦的艺术表现方法,将眼前社会的残破、混乱表现出来。其中所包含的感情是复杂的:既有对无休止的战争的厌恶,也有对当朝统治者的失望,还有对窃位得势者的暗讽,更有对和平、安定生活的渴望。如《红线》的作者就借红线之口表明了自己的创作意图:“今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使乱臣知惧,烈士谋安。”[12]卷195,1462红线盗金合,消弭一场战祸,虽是作者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却表明了饱受藩镇混战之苦的广大百姓渴望和平、安定、恢复生产的愿望,无不体现出作者的政治理想和美好期望。
中晚唐时期,整个文人群体基本上处于受压抑之中。唐王朝由盛而衰,政治黑暗、动荡,严重制约了个体主观意愿和理想追求的实现,文人无法尽其所能发挥自己的个体能力,故借助虚构的侠形象聊以慰藉,以求得心理和精神上的虚幻的满足,几乎每一个“侠”都打上了作者个人的思想烙印,寄托了作者的社会理想。唐小说家借“侠”这样一个独立于社会各阶层的特殊群体来表明自己的志向、抒发自己的情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一种富于魅力的精神风度及行为方式”的追求。[3]6文人笔下的侠形象不再是史书中一个个历史的具体的现实人物,而逐渐演变成一种精神或气质。由于“侠”活动在兵荒马乱、藩镇割据或王朝更替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伦理道德规范失落的环境下,基于对现实的失望和内心的不满,文人通过小说创作来实现自己潜在的“英雄梦”。唐小说家表面上看似是在客观地讲述故事,但实际上却是通过对一系列侠之形象的塑造来将内心压抑已久的欲望和诉求呈现出来。乱世中的侠作为独立的社会群体,不仅是个性鲜明、饱满的艺术形象,还是一种符号化的存在,是文人情感、精神的寄托对象。文人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侠的缺陷固然可见,但其身上突显的侠之精神、气质以及行为风度却始终为文人所赞扬和肯定。侠,不仅是时代的产物,更是文人在现实挫折中自我形象的投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于理是合还是悖,于法是顺还是违,侠永远都是秉持心中正义,或替天行道,或代地执法,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始终肩负着伸张正义、救危扶难的使命。
其次,“功成不居,退让明志”愿望的表达。在史家眼中,侠或是“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7]卷124,3183或是与官府争民心争誉望,以至“列侯近臣贵戚皆贵重之”。[15]卷92,3710但并非所有的侠都是“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1]158如红线、聂隐娘、荆十三娘等皆事成身退。陈平原予以解释:“除非社会动荡秩序混乱,侠客只能隐身江湖,无法公开活动。”[3]36唐小说中女侠的归隐方式大都是倏忽不见,“不知所之”,独往独来,神秘诡异。这其中亦包含了文人心态的变化,由最初儒家的“学而优则仕”转变为道家的隐遁避世、全身远祸。在女侠故事中,虽然女侠并非文人,但无论是复仇女侠的诀别,还是义侠的功成身退,她们的结局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家的归隐思想。尤其是聂隐娘的“自此寻山水,访至人”,[11]卷194,1459红线的“便当遁迹尘中,栖心物外,澄清一气,生死长存”,[11]卷195,1462在当时那个动乱纷争的时代,功成身退便显得格外可贵。老子说过:“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16]35文人在中晚唐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政治环境中若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所以借虚构的人物形象来表达自己对当权统治者的失望和想要避祸远世的愿望,这也是古代文人在理想与现实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下的最佳选择。
中晚唐时期小说家创作的女性豪侠故事是中国小说史上的一枝奇葩,不仅打破了传统的题材领域,丰富了小说的内涵,同时也塑造了一系列给人印象深刻、形象鲜明的女侠形象。其笔下的女性是与封建礼教相对立的“新女性”,她们大胆与旧我决裂,挑战传统权威,争取自己逐渐丧失的社会权力,具有鲜明的女性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封建礼教和男权文化的地位,证明了“女性是创造和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17]172特定时代背景下女侠形象的创造并不是偶然,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作者个人精神和情感的载体,更是一个民族的心理诉求。对于封建社会下的女侠形象,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其身上的优点和不足,认真审视这一类形象的存在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