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平,隋 杰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金融机构围绕全体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投资、理财、消费及其他衍生需求采取的一系列有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金融活动,其本质是通过金融创新保障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张栋和孙博,2019)。养老服务金融是养老金融概念体系的一部分,对应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亟待发展的第三支柱。以养老服务金融为依托的第三支柱最能体现一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市场化”特征(郑秉文,2018)。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和居民的自我养老意识逐渐觉醒的背景下,养老服务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2016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支持养老进行了具体部署,开启了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的实践探索阶段。除了养老理财、养老信托、养老保障管理等传统的财富管理产品,监管部门还陆续批准了养老目标基金、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新型养老金融产品的发行和试点开展。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然而,从实际业务量看,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的发展与预期尚存差距。
伴随比特币的出现,区块链作为一种底层技术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继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之后的又一项科技创新,引发了在金融、医疗、物流等诸多领域的应用研究。2016年底,“区块链”首次被写入“十三五”规划,表明新技术助力传统银行突破困境成为可能。
从养老服务金融看,养老金融应着眼于个体的真实养老需求、财富积累和传承需求以及生存目标实现需求,而区块链的时间戳技术保证了生命数据的全过程记录,为个体需求的精细化研究提供了可能(陈玉京,2018)。同时,养老服务金融资源的整合,即养老储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养老产业基金等多方的协同运作,前提是数据共享,而涉及到数据共享的业务场景天然的适合区块链技术(包凡仁等,2019)。区块链通过对个体的金融行为、财富状况、信用等级等的全过程记录,推动金融创新向个性化、精细化、自我管理的方式纵深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养老服务金融业态(陈玉京,2018),实现有针对性地对老年家庭的存贷款利率、保险费用、子女教育规划等进行适时调整(许云云等,2018)。
区块链作为金融科技创新,其在各个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被广泛讨论,但其在养老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尚少。虽然我国关于养老金融的发展不断有政策出台,但养老服务金融领域中的产品创新和需求培育,受国民积累水平、信息成本等约束影响,难以实现有效改善。区块链的分布式记录和存储、时间戳等技术可以作为促进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的一个突破口。以往文献尚未对区块链在养老服务金融发展中的应用做具体深入分析,笔者将以解决养老服务金融发展实际问题为导向,分析区块链的时间戳、分布式存储、激励机制以及智能合约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金融中的具体应用,并探讨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的建立与发展。
老龄化的不断加深赋予了养老服务金融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从我国具体实践看,虽然各类养老金融文件不断出台,各类养老类型金融产品陆续推出,但从整体上看,养老服务金融市场远未繁荣。究其原因,主要来自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民养老意识不强导致的个人养老资产积累不足,严重抑制了对各类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养老服务金融主要是养老财富管理,涉及工作期以养老为目标的财富积累以及老年期养老资产的管理和消费,而当下的各类产品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供给体系。
1.居民个人预防性养老储蓄不足
我国家庭财富净值的主要构成是不动产。根据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9》,2018年,房产占我国居民家庭财产的7成;金融资产则多以现金、活期和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合计占比高达88%。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居民有很高的预防性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居民信赖度最高的金融机构依然是商业银行。在众多预防性动机中,“为养老做准备”占36.78%,排第二位。
图1 2018年OECD国家家庭金融资产中现金和存款占比(%)
根据OECD的数据显示,2018年OECD国家家庭金融资产中现金和存款的占比均低于80%,其中美国的现金和存款占金融资产的比重仅为13%,而其家庭养老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为31.82%,主要是以IRAs,企业年金以及养老年金产品的形式持有①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ICI美国养老金与公募基金市场数据。。相比之下,我国居民家庭的养老资产积累不足且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持有。
2.家庭转移的养老资金有限
根据国家老龄办和民政部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79.4%,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20.6%;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36.0%,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64.0%。这说明家庭转移在个人养老资金来源中占有一定比例,且在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尤甚。
然而,从抚养比角度看,随着二孩的放开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我国的总抚养比不断上升。同时,近年来我国的居民杠杆率也保持持续上升趋势,截至2019年底,我国的居民杠杆率已高达55.2%①数据来源:国际清算银行。。这意味着,家庭抚养负担不断加重,因此养儿防老虽然是我国的传统养老观念,但从长远来讲,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图2 我国2013—2019总抚养比(%)
3.需求困境分析
综上,我国居民个人用于养老的金融储备较少且主要以存款形式持有;家庭抚养负担和居民杠杆率的不断加大使得养儿防老的传统方式很难持续。总体来说,我国国民养老资金的来源分散、体量小、效率低。这种“未富先老”的现象反映了我国老龄化的人口年龄结构与现有的社会财富积累和金融安排之间的不适应,这不论是对居民养老,还是对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都形成了很大掣肘。
1.养老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作为居民最依赖的金融机构,养老储蓄和养老理财产品在整个养老金融产品中占据很大比重。然而,以养老为主题的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在产品设计和定位上并没有体现出明显区别。传统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养老理财产品在期限上和流动性上做了一定的调整,比如延长存续期间、到期自动续存以及定期开放赎回等;但一般明确5万或10万的投资门槛,投资期间大多1—3年,且投资范围大都是“固收+”模式,产品设计上不能形成中长期的投资引导,即使到期自动续存,投资者并不能享受相应期限的高投资收益。净值型养老理财产品无固定存续期,一般定位为较低风险投资,风险收益特征与一般低风险投资基金没有明显区别,与养老目标基金相比无明显优势。
2.养老信托产品
养老信托收益率较高,可以实现财富传承和资产隔离,而且养老消费信托具有广泛的产品外延,可以更好地衔接健康医疗、养老地产等其他养老产业。但养老信托产品最低300万的投资门槛使其难以大规模推广,且“3+N”模式的期限设计也不利于中长期的投资引导。
3.养老目标基金
2018年5月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试点开展之后,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批发行。当下的养老目标基金基本包括:以投资者退休日期为目标的目标日期基金和以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为目标的稳健型或平衡型目标风险基金。不同于其他普通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具有1年、3年或5年的最低持有期要求,一定程度上引导了中长期投资。同时,低投资门槛、明确的养老目标和较长存续期可以实现较高的基金收益,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对资产增值的要求。截至2019年12月16日,74只养老目标基金获批,其中64只产品已发行并宣布成立,发行总规模205.27亿元,认购户数104.07万户。养老目标基金发展迅速,体量大大超过税延型养老保险,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4.商业养老保险
理论上讲,具有退休后分期领取特征的养老年金险是应对长寿风险的最佳选择,也将是养老金融产品体系的主要构成。然而,现实中各国的年金市场的发展却并不繁荣,即所谓的“年金之谜”。在我国,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第三支柱起步较晚,加之人们对保险存在的传统偏见以及金融素养不足,养老年金险的体量很小。
2018年《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相继出台,推动了养老年金险的发展。2020年一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325亿元,有效保单6883万件,期末有效承保人次6758万,积累了超过532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较年初增长11.7%。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0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尽管试点进展较为平稳,但业务总体规模不大,市场普遍反映政策吸引力不足。
5.供给困境分析
理论上的“完全年金化”无法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部分年金化”是实践中的最佳养老资金安排。因此,各类养老金融产品的定位可以逐渐明晰: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年金险)利用风险转移和分散的原理为老年人存活提供基本保障,避免资产耗尽的长寿风险,但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和遗赠需求;养老目标基金可以满足居民享受资本市场带来的资产增值需求,同时可以满足一部分流动性需求;养老信托可定位于高净值人群的养老需求和遗赠需求;养老理财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不同期限的流动性需求,适当水平的增值需求,以及较长期限的遗赠需求。
而目前来看,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由于税收优惠力度不足、养老金替代率不足、扣缴手续繁杂等原因(郑秉文,2020)导致市场接受度较低,不能充分发挥保障长寿风险的基本作用;养老目标基金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国民金融素养不足的情况下,基金规模持续扩张的难度较大;养老理财产品的设计与普通理财产品无异,在期限与流动性的设计上,既不能满足长期限的遗赠需求,也不能满足老年人突发状况的流动性需求。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的特点。将其植入养老服务金融体系,形成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可以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突破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困境。
1.针对财富消耗期群体
区块链可以整合国家、机构、个人及家庭等方面的养老资源,推动养老服务金融的不断深化。当下我国居民养老资产来源分散、体量小且利用效率不高,在粗放型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局面下,难以形成有效的金融需求。个人或家庭的养老资源整合,不仅是养老资金的统一管理,将个人或家庭的各种养老资产数据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个体统一的养老资产账户;更主要的是个体多维度信息的记录与整合,有助于金融机构进行精细化的群体细分和产品定位,进而让有限的养老资产实现更大的效用。
资产水平、消费习惯、社保水平、家庭结构等信息的整合,可以形成养老目标维度的群体划分,如以规避长寿风险为目标、以消费效用最大化为目标,或具有遗赠需求的养老规划等。个体健康、从事职业、医疗记录、家庭成员健康等信息,可以形成保险需求维度的群体划分,如附带医疗保障条款的寿险需求、附带阶段性撤资保证的年金险需求等。教育背景、金融素养、资产水平等信息的整合,可以形成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群体划分,如低风险的年金险、中等风险的养老目标基金,或者较高风险的证券组合等。
个体主动将自己的各类信息记录在区块链数据平台上,经过其他节点(如金融机构、社保等部门)的验证,在区块链上分布式存储。所有数据非对称加密,个体掌握自身信息的密钥,金融机构等作为信息的使用者可以获得基于地址的匿名信息,用于需求挖掘和产品定位。个体主动记录个人信息有助于获得更精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利用这些真实完整的信息有助于降低调研成本和销售成本,提高产品供给效率,实现双赢。
2.针对财富积累期群体
彭哲辉等(2011)提到,只有将个体发展的各个阶段和人口结构的各个层次联系起来考虑,才能够夯实老龄化政策设计的基础。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支出问题可以通过对年轻人的健康投资和全社会生活、行为方式的转变来改善;那么类似地,居民养老资产积累不足也可以通过对工作积累期群体的养老金融观念培养、养老资金账户投资引导等方式来逐渐改善。因此,区块链对于数据的全过程记录和全生命周期覆盖,可以用于实现对不同生命阶段群体的精细化养老金融服务,最终积累更多的养老资产。
财富积累期群体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如生命周期阶段、婚姻状况、金融资产或房产状况、家庭结构等,这些真实完整的全过程信息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准确地把握用户的资金配置需求,进而形成针对性的养老资金规划建议。同时,在个体信息变更与养老规划调整的不断交互中,形成对国民养老金融观念的培养。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根据数据变动分析未来养老服务金融的需求规模、特征、结构等,进而对养老金融产品进行代际调整。
1.产品优化
(1)年金产品优化
年金市场需求不旺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价格偏高。社会预期寿命的延长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系统性长寿风险,保险行业的“中介化”特征导致保险产品的价格中包含较高的佣金和销售费用,以及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等是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的现实问题。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和存储技术,为突破传统保险业务的局限性提供了可能。
第一,区块链数据的真实连续可以帮助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在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通过数据申请获得访问个体健康和医疗数据的权限,降低了核保费用,产品定价中的逆向选择成本附加会相应下降,进而提高年金产品价值。
第二,区块链数据的公开匿名可以优化产品设计和营销。区块链上的所有交易和数据传播都是基于地址的,实现了数据的匿名性和公开透明。大量的真实、公开、透明的数据有助于保险公司产品的多样化和定制设计,并实行对数据地址的定向投放和精准营销,降低销售成本。
第三,区块链数据的公开匿名可以构建长寿风险池,发展长寿风险池年金或群体互助年金,改变长寿风险的分担机制,个体承担系统性长寿风险,异质性长寿风险由风险池充分分散,保险公司不承担长寿风险,因此从根本上降低保险产品的价格。在区块链的大量公开可得数据中,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年龄、健康、职业等数据界定异质性风险构成,主动发起长寿风险池年金。
(2)养老理财产品优化
目前,商业银行是居民最信任的金融机构,养老储蓄或理财产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体系的重要位置。根据养老理财产品的定位,其应满足不同期限的流动性需求,适当水平的增值需求,以及较长期限的遗赠需求,这也应是养老理财区别于普通固定期限理财产品的显著特点。
第一,针对流动性需求的养老理财产品。晚年期间的健康支出冲击是大概率发生的,普通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不能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而净值型产品虽然期限灵活但收益率较低,不能满足财富消耗期群体的资产增值需求。区块链上可回溯的真实完整的个体信息可以用于优化养老理财产品的动态资产负债管理。商业银行可以在产品设计中设置智能合约,根据个体的年龄、职业信息、医疗记录、资产结构等,灵活动态地调整理财资金在权益类、债权类或者货币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期限,更精细高效地匹配老年人的流动性需求。
第二,针对遗赠需求的养老理财产品。这类产品一般具有较长但不固定的期限。商业银行可以设计“固定+浮动”的产品期限体系,如“10年+浮动期限”“20年+浮动期限”等等。在固定期限时段,商业银行可以配置较高风险的资产,而在浮动期限内,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区块链的交互信息估计预期余命,智能调整资产投向和期限,实现遗赠需求的匹配与满足。
2.动态组合
部分年金化可以避免“消费、长寿保护、遗产”的三元悖论,实现个体的终身福利最大化(王晓军等,2017)。区块链上实时更新的全过程数据和智能合约技术有助于部分年金化理论在金融产品体系中的实践探索,实现个体、家庭、金融机构的养老资源整合。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可以根据个体信息的变更,交互生成养老配置方案,并进行程序化交易。
(1)对于财富消耗期群体
从养老目标维度,对不同群体配置不同的产品组合。基于长寿保护,系统可以根据个体信息测算预期余命,并根据其收入和社保水平做最低年金化程度的估算并配置相应的年金产品;基于遗赠需求,系统可以根据个体的预期余命、收入支出水平、资产水平等匹配相应期限的养老理财或养老信托;基于消费效用最大化,系统可以基于个体年龄、健康状况以及群体消费特征匹配相应流动性的养老年金和养老理财的组合。此外,根据房产和家庭结构信息,系统也会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类产品纳入到产品组合。
老年人在不同老龄阶段会出现不同的收入支出特征,系统需要在基本产品组合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动态流动性匹配调整。对于选择延迟退休或者有其他经营性收入的低龄老人,系统可在整个退休期间匹配流动性逐渐增大的产品组合;对于具有旅游、保健、继续教育等需求的老人可以匹配前期较高流动性的产品组合;对于预期余命较长的老年人,系统需要匹配高龄阶段较高流动性的产品以满足可能出现的长期护理需求。
(2)对于财富积累期群体
不同于退休群体,财富积累期群体具有阶段性的理财目标,但养老需求较弱。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需要为这类群体提供养老资产积累和消耗的全过程服务。系统可以根据个体的家庭成长阶段、收支状况、资产水平等预测未来养老资金需求,并结合当下的理财目标动态推介针对性的资产配置和养老积累规划。
对单身期群体推介养老目标基金定投,充分利用复利原理积累养老资产;对家庭成长期群体推介“子女教育+养老”的组合计划,开始配置养老年金产品;对家庭成熟期群体推介“养老+健康医疗”组合计划,逐渐增大基金定投和年金产品的配置;对退休前群体适当推介“养老+财富传承”计划,配置养老理财或养老信托等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产品。
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具有明显优点。覆盖范围广,涉及到个体、家庭与金融机构的资源整合;追溯时间长,贯穿个体整个生命周期的金融安排;服务精细化,根据代际差异、群体差异以及个体差异提供异质性服务;程序动态化,随时捕捉代际间的“收入-消费-投资”活动的变化趋势并逐渐调整资产匹配程序。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加强金融体系与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之间适应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系统本身需要寻求各种机制实现系统自治,寻求纵深发展和生态优化。
在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中,个体主动贡献完整信息,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成本和获客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利润的同时使个体获得更优质的养老资金安排。整个良性循环的起点,是个体信息记录。类似于比特币,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也可以设置一种激励机制,向满足要求的个体发放“养老币”,让其购买金融服务。激励机制的目的很明确,一是保证系统能运转起来,二是培养全民的养老金融意识。即,根据信息记录的数量和完整性向个体发放养老币,激励更多个体记录更多信息,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转;根据制定执行养老规划的年龄向个体发放养老币,激励个体提前进行养老规划,培养全民的养老意识,逐渐增加国民养老资金积累。
养老币可以在系统内购买养老金融服务,可转赠、可继承、可交易;其价值取决于系统内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系统内的良性循环为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供长期动力,是养老币价值稳定的根本所在。养老币价值的稳定保证了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吸引更多的个体进入系统,整合更多的资源,形成更广的良性循环,逐渐形成一个开放、自治的系统。
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的自身发展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从生命周期阶段看,养老服务金融从老年群体的养老资产管理,到年轻群体的养老规划和资金积累,能逐渐培养居民的养老金融观念。从服务内容上看,养老规划是全生命周期理财的终极规划,养老安排与其他金融活动并不能独立开来,因此养老服务金融可以进一步深入到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所有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包括助学贷款、购房购车按揭、保险配置、子女教育规划等等。区块链养老金融系统的不断纵深发展,在保障了国民养老资金积累的同时,为个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在不断促进金融机构优化产品服务,推动金融体系成熟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全民的金融素养。
区块链可以通过增加节点实现可拓展性。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中,个体节点主动贡献信息,其他节点如社会保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不动产登记等会对数据进行验证,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因此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公开匿名的真实完整信息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系统成熟运营之后,可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整个养老金融领域,即同时涵盖养老金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拓展系统生态。一方面,系统可以增加养老金管理公司、医疗用品、健康养护、养老地产等企业作为新节点,根据个体多方面的养老需求提供精准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养老产业的新增节点可以贡献自身经营财务信息,金融机构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系统生态的拓展,扩大了良性循环范围,推动整个养老金融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地,养老金融体系还可以拓展到如文化旅游、电商、精准扶贫等领域,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变养老仅是消耗社会资源的福利事业这一定位。
笔者分别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分析了我国养老服务金融行业发展的困境,发现国民养老积累不足,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缺乏精准定位和有机整合,是阻碍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借助区块链的时间戳、分布式记账、非对称加密以及智能合约等技术,能够整合个体、家庭、金融机构等的资金、信息、专业、渠道等资源,实现养老资金的高效利用,培养居民的养老金融意识,促进未来国民养老资金的积累,推动金融创新。在未来的发展中,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可以通过发放养老币完善激励机制,实现良性循环和系统自治;在服务范围上,以优化养老安排为最终目标,深耕个体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带动整个金融体系的精准、集约型发展;利用区块链可拓展的特征,将养老金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一并纳入系统之中,满足个体全方位的养老需求,扩大良性循环的系统生态,提升养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价值贡献,将养老从社会福利事业转变为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
区块链技术为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然而,推动区块链在养老服务金融中应用,构建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监管环境和创新合作。
政策上,应重视顶层设计、数据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首先,加强“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配套政策,鼓励区块链技术在养老服务金融业务中的实践,将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作为“新基建”时代的重点资金投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制定区块链技术通用标准,为区块链技术提供底层基础,加强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的兼容性和拓展性。最后,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整合科研部门、区块链技术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技术和资源,推动区块链在养老服务金融中的实践。
监管上,应明确区块链金融的法律地位,尊重科技发展规律,提高监管技术。首先,明确区块链技术与养老服务金融产品融合的概念、属性与法律地位,明确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确定空间。其次,金融监管应充分考虑“技术助力金融,金融支持养老”的创新逻辑,尊重技术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律,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践保留一定的包容态度,为产品创新预留空间。最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改变了整个金融业态,传统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也要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的技术革新,保证对业务风险点的敏感性。
业务上,金融机构应加强技术合作,共同探索金融创新。一方面,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研发区块链在养老服务金融领域的实践,开发应用场景,完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完善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应用场景的兼容性,共同探索区块链养老服务金融系统的构建,优化产品供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