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兴
据说,雁群中最小的一只叫雁奴,最具灵敏和警觉性。每当晚间,群雁休息睡觉,而雁奴守夜站岗。稍有动静,便鸣声示警,群雁得以迅速飞去。后来,群雁的这一规则让猎人知道了,就想了个办法,先点亮火把,等雁奴一报警,便马上沉到水里浸灭。群雁惊醒,见无动静重又入睡,就这样再三重复,群雁以为雁奴骗着玩儿,便群起而攻之,雁奴从此再也不敢报警。结果,群雁让猎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出于明·宋濂《燕书》。
故事虽短,但内涵丰富,信息量大。我浮想联翩,不妨进行以下假设:群雁覆灭后,它们在天堂召开了一次反思会。会议记录如下:
头雁:这次导致全群丧命,我负有领导责任。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猎人谋设离间计,不费一枪一弹,将我全歼。我不能识破其阴招奸计,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猎人时刻欲亡我,这是常态。我们唯时刻保持警惕,方保安然无恙。然而,我对复杂环境,严峻斗争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不分析、不研究敌之动向,也乏于对全群进行安全教育,更无突发情况时应变之策等等,为我群覆灭已然埋下了隐患。
猎人摸清了我方活动规律,深知我方晚间由雁奴守夜,要亡我必先除之。雁奴睿智机敏,很难直接得手。借我方之手除之,自然成了其谋计的首选方案。这是明摆的事实。“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乃用人之基本原则。长期来,雁奴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从未有不良之为,是值得信赖的同志、战友。因此,当数次出现雁奴的报告与我们所见不一致时,对其中个因,我们理应从敌方寻找,而不该怀疑它。这究竟是敌方阴谋,还是雁奴玩儿骗?其实,当时只要头脑清醒,增加岗哨,协同雁奴守夜,即可弄清事情真相。遗憾的是关键时刻,我违背常理,干了亲者痛仇者快之事,结果任由猎人牵着鼻子走,掉入其陷阱,造成全群覆没。
雁甲:頭雁的检查说到了点子上,很深刻。面对猎人的毒辣阴招,唯雁奴清醒,而我皆昏。我们敌情观念淡薄,不相信战友,是酿成这一惨局的原因,而反映的是我们与雁奴之间智慧上的差距。所谓智慧,是生命所具有的一种高级思维创造能力,是对生命本身和客观世界的认知和领悟,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和雁奴在智慧上不属同一层次,这样就在如何看待雁奴报警真实性问题上,没有共同语言。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说雁奴是亮眼,而我们则是瞎子,它无论如何解释,我们都不信,因为我们的眼力,即辨识力不够,加上敌情观念淡薄。在大难临头的危急时刻,我们不公正地、粗暴地对待雁奴。这就是不仁不义不礼之为,折射的是智拙,由智拙“色盲”,才导致是非不分,黑白颠倒。
雁乙:我觉得这次悲剧的发生,与制度的缺失,不无一定关系。全群安排雁奴守夜放哨,但是,如何支持它的工作,尊重其人格,保障其生命安全等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正是这一缺失,才导致我们无端地怀疑它,不公正地对待它。我们和雁奴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何由而不信之?民间有则寓言《狼来了》,那个主人公以说谎捉弄人取乐。而当狼真来时则因失信而无人出手相救。而我们是非不分,视雁奴说真话为说谎。这两则事例表现方式不一,但具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个小孩爱说谎,最后被狼吃掉,而我们不信真话,最后被猎人捕杀,殊途同归。显然,为避免伤害放哨人和危害群体组织的安全,从制度上尊重、鼓励和保护放哨人具有必要性、紧迫性。
雁奴:民间苏轼有诗曰:人家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我也有类似“智惑”。我因智高,晚间别人睡觉,而由我站岗放哨。累一些也就算了,我不明白的是,我认真履职,放哨示警反遭怀疑,乃至挨揍。是智之非,智之罪吗?刚才诸位的发言,令我感动,精神为之一振,摆脱了困惑。我恨自己,在危急时刻,我不该贪生怕死,忘记使命,放弃担当。如果我能忍辱负重,视死如归,始终坚持如一,或许能在最后一分钟感动、吹醒大家,结局就不是今天这样。
雁奴说着说着,情不自禁地放声痛哭。这一哭引发会场上哭声振天。
头雁:今天的反思会开得很好。自然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雁类属于弱群,面临亡族灭种危险。敌灭我在于用智,而我之亡在于智拙。力不足,智来补,以智泽强,以智立群。这个血的教训是值得永远汲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