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高 韦楠华
(1.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桂林 537000;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 桂林 537000)
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20世纪80年代美国将知识产权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日本于2002年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目标,2005年欧盟提出超国家区域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我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1],将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到战略高度。其中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和基本支撑力。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和知识经济的工厂,高校在国家创新活动中发挥着领导和推动作用。据统计,2019年我国高校获得9万项国家发明专利,占国内专利总量的25%[2],然而高校专利转化率普遍低于10%[3],与美国普遍具有40%的高校专利转化率有较大差距,这与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不足有关。因此,如何在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是目前业界十分关注的重要议题。
1.1.1 欧盟
欧盟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地区合作方面堪称典范。1988年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理事会就通过了关于“欧洲专利信息政策”的决定,主张以边际成本向中小企业提供欧洲专利信息。1998年欧盟通过《数据库指令》,2003年欧盟颁布《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这两个指令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本前提。2007年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EPO)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政策,提倡专利信息的无障碍获取。欧洲专利局与成员国国家专利局合作,建设欧洲PATLIB中心项目。截至2020年11月底,该项目建设了318个中心,辐射欧洲37个国家,其中约37%的中心都设立在大学中。欧洲PATLIB中心涵盖知识产权范围包括版权、设计、专利、半导体、补充保护证书、商标以及实用新型;中心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公众阅览室、知识产权文件提供、搜索、专利数据统计分析、知识产权监测、用户培训、发明经济潜力评估、知识产权商业化、专利诊所以及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等[4]。
1.1.2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的国家之一。1871年美国发起专利文献图书馆计划,1991年该计划正式更名为“专利与商标存储图书馆计划”,2011年更名为“专利商标资源中心”(Patent and Trademark Resource Centers, PTRC)。截至2020年11月PTRC已拥有83家会员图书馆,其中42家是大学图书馆[5]。PTRC的使命是传播专利和商标信息,支持公众不同的知识产权需求,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专利和商标信息利用教育;免费向公众提供专利和商标资源的访问途径;帮助用户利用搜索工具进行专利或商标搜索;指导用户如何申请专利和商标等[6]。此外,美国高校图书馆还设置有版权机构和版权馆员积极提供版权信息服务。据相关调研结果,美国前100所高校中80%以上的高校图书馆在网站发布了版权信息服务文件[7]。
1.1.3 日本
日本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管理和运用,并将专利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列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02年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就明确规定了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公布、电子政务等内容[8]。2002年出台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关知识产权的数据库,以便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9]。日本在大学中设立了知识产权本部机构,如2010年大阪大学建立了“知识产权中心”,加强产学政合作,推动建设大学知识产权获取及利用机制。日本在大学开展的专利信息服务主要着眼于专利信息研究、专利数据资源建设、专利信息应用能力提升以及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10]。此外,日本许多高校图书馆积极开展版权信息服务,如名古屋大学图书馆于2013年创建了免费在线出版物产权服务平台——Project Euclid[11],大阪大学图书馆为用户提供知识出版服务与版权咨询服务,京都大学图书馆建设了免费的预印本数据库——kyoto-u[12]。
1.2.1 政策历程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尤其是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明确提出要从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两个方面来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1]。《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2)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13]。《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提出要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14]。《“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16)提出要“加强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技信息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建设”[15]。《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016)提出要在图书馆等负责信息服务的部门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机构[16]。《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提出将支持高校图书馆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17]。《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2017)提出一般在高校图书馆设立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并对服务定位、建设原则、工作内容、遴选确认以及考核监督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18]。《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19)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19]。《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2019)提出要积极将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20]。《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2020)提出要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等平台和示范试点建设[21]。
1.2.2 实践现状
2018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于2019年3月遴选出北京大学等23所高校成为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020年7月又确定北京工业大学等37家高校入选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这标志着我国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进入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积极推动下,国内一些大学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框架下的项目——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2017至2019年共有52家建设单位,其中11家为高校,占比21%。高校图书馆主要承担专利信息服务,具体包括:①专利信息的基础服务,如专利资源导航、专利素养教育、专利咨询、专利检索等,如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创建的“专利学堂”“思源微课”等品牌[22];②专利信息的技术服务,如专利查新分析、专利核心技术分析、专利竞争力分析、定题专利分析、国家重大专项服务等,如浙江大学发布的《高铁技术专利分析报告》等;③专利信息的法律和商业服务,如专利预警、专利布局、专利运营、专利维权、专利代理等,如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开展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专项查新服务等。高校图书馆部分承担版权和商标信息服务,主要表现为针对数字资源版权保护问题发布版权公告或政策,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发布的《关于保护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公告》[23]、中山大学图书馆制定的《合理使用引进电子资源的规定》[24]等;一些大学图书馆也尝试开展版权素养教育和相关服务,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已在尝试探索开展版权和商标权的基本知识培训以及一般性咨询服务,也有大学(如太原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成都大学等)图书馆借助版权服务工作站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版权教育、版权咨询、诉讼维权等专业化服务。但总体来看,我国大学图书馆版权信息服务与国外大学仍有较大差距。
2.1.1 组织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组织机构难以胜任复杂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从学校层面来说,大多数高校并未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无法在高校内部形成有效协同机制,很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2019年在660家高校中尚未建立管理机构的高达44%[25]。从图书馆层面来说,大多数图书馆并未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或并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据有关调查,在664所高校图书馆中,只有100所高校图书馆提供了专利信息相关服务,其中又只有17所提供专利情报分析服务[26]。只有少量高校图书馆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如同济大学图书馆设置了学科与知识产权服务部、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设置了知识产权与学科服务部。
2.1.2 成员个体服务能力不足
专业人才队伍难以满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要。从国家层面来说,虽然我国已形成一支规模超15万人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但知识产权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仍然匮乏,尤其缺乏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熟悉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人才。此外,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即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多以法学人才为主,运营、服务、管理和研究类人才缺乏。从学校层面来说,2019年,高校专职和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2人以下的占比各为80.5%、76.9%[25]。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严重匮乏,成为我国高校专利难以转化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相比之下,美国康奈尔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拥有32名专职人员,其中知识管理专业人才约20名[27]。从图书馆层面来说,高校图书馆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团队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团队、查新团队、学科服务团队以及情报分析与研究团队。上述团队成员中既具备相关专利、版权、商标等法律知识,又具备相关资质并能熟练掌握分析工具的人员还很少,队伍综合素质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2.1 规划、政策顶层设计缺失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知识产权欠缺战略管理意识,并没有将知识产权纳入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或者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简单等同于科技查新站的工作,制定内容齐备、可操作性强的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文件的高校并不多。我国于2017年就已颁布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但仅有极少数贯标试点高校(如江南大学、南京工程学院等)通过验收,大多数高校贯标工作进展缓慢[28]。许多高校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还处于追求数量的“成果管理”方式,忽略对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和商业运营以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顶层设计,导致“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政策导向,这已成为当前许多高校的常态。
2.2.2 服务内容体系不完备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更多的是面向专利,缺乏面向版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信息服务。一是国内大学版权信息服务与国外大学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①大学图书馆官网发布版权公告和版权政策比例较低,即便有也大多以“版权声明”“版权公告”等单一形式发布,据调研在102所高校中仅有58所高校制定了版权公告等政策,占比为56.86%[29];②版权政策内容比较简单,大多仅限于对数字资源版权保护进行规定,且多是图书馆尊重版权和避免承担侵权责任的宣示[30];③版权素养教育和服务内容过少,且未形成体系化、品牌化。二是国内大学专利信息服务内容相对简单。很多高校并未开展专利信息相关服务,而在已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的高校中,也存在“服务内容简单,偏重于专利查新、咨询、培训、检索等基础性服务,缺少深度挖掘与分析”“服务对象偏重于校内师生,较少面向企业等社会群体”“无法满足用户深层次、个性化专利信息需求”等诸多问题。相关学者在2018年所做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8家高校图书馆中,有55家面向产业和企业提供服务,占比为26.4%,其中仅有10家与产业、企业合作较为紧密,占比为4.8%[31]41-50。
2.2.3 资源配置开发利用不足
高校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配置开发利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高校原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分散。每年高校科研团队、广大师生创造的大量知识产权以及围绕这些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许多高价值信息,因缺乏集中管理和专人负责而无序分散在各处,这给高校对信息资源进行集成、挖掘、开发和利用造成障碍。二是专利信息资源与分析工具配置不够。很多高校仅提供免费专利信息资源,并未购置商业性专利数据库资源。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中,只有13家购买了Derwent数据库,7家购买了Innography数据库等。在282家高校中只有15.6%的高校购置了商业专利数据库及其专利分析工具[32]。三是特色专业信息资源建设和挖掘整合不足。许多高校不注重开发本校专业特色的馆藏专利数据库,不注重对分布于专利公报、专利新闻、法院判例等信息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整合分析,并开发成二次、三次专利文献数据库,以更好满足用户对专利挖掘、专利预警、专利布局、专利趋势分析等方面的深层次专利信息服务需求。
2.2.4 信息服务品牌打造力度不够
品牌是推动高校知识产权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品牌竞争力的形成直接关系到高校(图书馆)是否能够争取更多外部资源、拓展服务对象以及扩大影响力。决定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品牌影响力的因素包括机构资质、机构荣誉、机构实力、社会认知度等,由于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发展时间较短,并且传统业务重心主要限于高校内部,与国内外知名专业公司相比,在专业技能、服务水平、社会认知度、品牌美誉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难以满足产业和企业用户的个性化、高层次需求,因此当前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品牌建设还是存在很大提升空间。据学者调研,101家高校中仅有21家(占比20.8%)积极对外宣传专利信息服务并进行品牌构建[31]41-50,企业用户对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认可度较低。
2.3.1 集成服务平台缺失
目前我国拥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功能的网络平台和检索系统已得到初步发展,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商标查询系统等,但缺乏国家层面的涵盖知识产权各类别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高校知识产权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建设也不容乐观。目前在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中,有6家建设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站平台[33]63-72,如南京工业大学整合图书馆资源研发了专利应用云平台。但这些平台多以文字介绍为主,服务功能不完善,不属于一体化的信息服务集成平台,同时数据资源欠完整和规范,平台搭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明显不足。
2.3.2 媒介平台利用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去中心化”“个性化”的自媒体平台迅速发展,高校尤其是高校图书馆在资源检索、读者服务、阅读推广等领域,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开展服务成为常态。然而就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而言,高校对媒介平台的利用却不容乐观。其一,在42个“双一流”高校图书馆网站中仅有3家高校提供自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链接,绝大多数图书馆仅在线上提供部分知识产权信息文献资源(主要是专利)的链接及其使用说明;一些高校没有单独对专利文献资源进行分类,甚至不提供相关资源;即便在线上提供资源的,也存在内容资源较少、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其二,笔者通过搜索发现,几乎没有高校以知识产权(或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名义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上开设专门的账号或公众号;很多高校图书馆只是通过图书馆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来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进行宣传推广,宣传介绍比较零碎,不成体系。
2.4.1 合作共享不足
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合作共享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内信息服务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很多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如国资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等,管理过程复杂,协调成本过高,工作容易脱节,导致承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的图书馆在信息服务工作中无法有效对接需求。二是面向校外的信息服务供给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健全,高校主动向产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动力不足,较少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社会认可度不高。在530家被调研的企业中有40%的企业反映渠道不畅,无法开展高校合作[34]。三是区域信息服务联盟发展不充分。2018年6月全国“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盟”(AUIPIS)在同济大学成立,目前共有60家会员单位[35]。虽然这成绩实属不易,但与国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联盟相比,在联盟规模、运作机制、服务效果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如欧洲专利局与欧盟成员国合作成立了331个PATLIB项目中心,其中设立在大学的占比为37%。
2.4.2 规范标准不足
当前我国制定有《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分类及代码》《专利文献数据规范》《专利文献信息服务指南》《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信息元数据规范》等标准及规范,江苏、广东、北京、上海等地也制定了知识产权服务地方标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2018)成为我国首个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国家标准。但总体来说,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比较缓慢,具体表现为: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标准体系构建没有细致化,一些地方践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标准较为零散,现有标准总量偏少,特别是缺少信息检索服务、信息分析服务、咨询培训服务、服务质量评价、技术服务流程等重要标准,不利于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可持续发展。
2.4.3 绩效评价不足
目前高校(图书馆)传统的管理模式和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工作人员的自主力和创新力,具体表现有:在评价标准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实施过程;在激励机制方面,业务晋升、薪酬分配、表彰机制制度大多未能有效建立,这些都导致员工缺乏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6.1.3条要求建立激励与评价机制,具体包括建立符合知识产权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制度以及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当然该《规范》规定相对过于简单,无法起到有效指导作用。
3.1.1 优化组织机构
优化组织机构具体包括:一是设立统领全局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5.2条明确提出,高校要成立有最高管理层参与、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机构的工作协同,通过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能对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在内的知识产权的创造、获取、运用、保护等各项工作提供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二是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5.3条规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承担知识产权日常管理以及工作规划、政策文件、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合同审查等工作提议和实施的职责。大学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国外比较普遍,如麻省理工学院设置专门的“技术许可办公室”,下设专利事务处、商标事务处和著作权事务处三个部门;日本在许多大学设置知识产权本部,负责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获取、应用[36]。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机构设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5.4条规定,高校图书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机构,承担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职责,如决策参考、项目支撑、平台维护、培训推广、信息收集分析等。高校图书馆可设立知识产权专员岗位,加强统一规划,提升服务水平,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重心由信息检索、专利统计转移到针对战略规划、绩效考评和运营转化所需大量信息的筛选、整理和分析上来[37]。
3.1.2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队伍建设主要包括:一是扩充人才队伍。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加大高校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学科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政府设立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基金,建设知识产权智库和人才库,培养和引进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从学校和图书馆层面来说,应增设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通过引培结合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团队。二是培训现有人才。培训课程体系主要包括[38]: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如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政策解读、高校创新与知识产权、高校图书馆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产权保护等;②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如初级检索技能(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基础等)、中级检索技能(专利新颖性与创造性检索、专利侵权与诉讼检索、主要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等)、高级检索技能(专利信息检索策略研究、主流专利检索平台及专利大数据分析平台)等;③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申请实务,如专利分析基本流程、专利分析方法、专利分析典型应用、知识产权申请流程介绍、专利技术交底书的撰写要点、专利申请书撰写实务等。
3.2.1 制定规划政策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的规划政策具体包括:一是做好战略规划。高校应积极制定有关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优化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在内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获取、保护和管理等战略规划顶层设计。同时,图书馆也应根据学校知识产权总体战略规划编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务具体发展规划,并将其融入高校图书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中,如《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二是推动“贯标”进程。自《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于2017年正式实施后,我国高校贯彻实施该规范进程较为缓慢。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策划、启动、自查、运行、修正等多个重要环节[39],各高校应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实施,认真对照规范内容,出台相应的“贯标”制度,如知识产权的管理、获取、保护、评价、救济及培训等制度,实现知识产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三是完善大学知识产权政策内容。建议高校在知识产权政策中具体规定知识产权的机构设置、权利归属、申报评估、奖励机制、收益分配、公司入股以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WIPO制定的《学术和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政策模板》(2019)建议[40],大学知识产权政策主要应包括政策范围、治理和运行、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出版和保密及商业秘密、研究合同、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决定事项、知识产权商业化、奖励和收入分配、投资组合维护、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等内容,可供借鉴。
3.2.2 完善服务项目
高校应注重涵盖专利、版权、商标等内容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化发展,具体包括:一是积极主动开展版权信息服务。①建设版权信息服务网页。国外许多高校图书馆网站均专门设立了版权信息服务网页[41-42],如哥伦比亚大学版权信息服务网页包括网站介绍、版权基本知识、教职工相关版权、学生相关版权等四大栏目[43]。我国高校图书馆建设版权信息服务网页,一般包括版权归属、受保护资源类型、法律依据、权利确认、权利管理信息、合理使用、侵权形式、免责条款、信息伦理和安全等内容。②开展版权素养教育。图书馆可与学院合作开展版权信息素养教育讲座或开设公共选修课,编制版权素养手册,定期举办相关研讨活动或知识竞赛活动。版权素养教育课程体系内容应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理论课程设置以我国版权法及其司法解释为主线,实践课程设置以图书馆版权日常工作为主线[44]。二是创新专利信息服务内容。①拓展服务对象。高校不仅要为个人和学校提供各类专利信息服务,更要走出去,为政府、企业提供系统性、专业化、多层次的专利信息服务,如为政府提供行业专利态势分析、科技项目立项前分析;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分析、专利预警分析等。②研发服务工具。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从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专利数据重构与处理、基于智能语义的专利文本检索、基于关联分析或语义分析或预测分析的专利大数据挖掘、专利分析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智能解读等领域来研发新工具[45]。③规范服务流程。工作人员全程嵌入高校科研和企业用户群体的科研过程或技术研发过程,规范服务流程,如在项目立项或产品开发前进行专利检索查新和关键技术分析,在研发过程中进行竞争对手分析、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在项目或产品开发完成后开展专利跟踪预警和定制服务,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进行专利评估、专利侵权分析等[46]。
3.2.3 加强资源建设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包括:一是优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工具配置。一方面高校可组织专业人员收集整理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免费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或分析工具软件)的介绍,并设计专门网页以资源导航形式按专利、版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类型版块提供分类链接;另一方面高校可增加投入,购置质量较高的商业性专利类、版权类、商标类等数据库,如中国知网、万方、DII、Innography、TI、北大法宝、Lexis、HeinOnline、Darts-ip等。二是构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整合平台。一方面从高校层面来说,应将原生信息、免费资源、商业资源等多源数据资源进行集合以构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一站式检索和导航。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开发的集知识普及、资源汇总、热点专利分析、专利分析报告于一体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47]。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来说,有必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为用户集中提供广泛全面、信息权威、更新及时、使用便利、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各类型知识产权信息资源[48]。如WIPO开发了一站式信息资源集成系统——WIPO GOLD。三是开发知识产权信息特色数据库。当前我国高校在版权作品数据库建设方面进行了较多探索,建成了一大批自建特色资源数据库,但高校专利特色数据库建设有待加强。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政策激励高校按学科或技术类别建设特色资源平台,自主研发信息分析工具,支撑学校创新发展。
3.2.4 抓好品牌培育
要做好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品牌培育,主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基础服务品牌建设。通过整理资源导航、开设相关课程及培训讲座、研发咨询和检索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建设基础服务品牌,进一步锤炼人员队伍,提高机构整体实力。例如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利用“五一”植物专利庆典开展专利教育[49],我国电子科技大学打造“八角学堂”专利素养培训品牌[50]等。二是打造高端服务品牌。许多高校针对某些技术领域或专题开展深度专利技术分析服务,打造高端服务品牌,进而提升品牌影响力。如上海海事大学图书馆围绕“海洋物流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并编撰《中国物流科技发展年度报告》;设立在伊尔梅瑙工业大学图书馆的德国帕顿中心开发了一套分析工具软件——PATONanalist,通过该软件帕顿中心开发了大量新用户。三是争取获得资质认证。高校不仅应积极参与申报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而且应主动参与国家及各省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版权服务工作站、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基地等项目建设,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并获得更多用户认可。
3.3.1 设计管理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计主要包括:一是坚持用户导向原则。①基于用户需求导向,平台设计应围绕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管理、保护、转化等环节进行功能开发,应用数据挖掘、语义分析、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咨询、精准资源匹配,提供资源自助检索、个性化服务,以更好满足用户需求。②涵盖多种服务类型,平台不仅应涵盖专利信息服务类型,还应涵盖版权信息服务、商标信息服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类型,以实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一体化设计。③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应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相结合,提供在线咨询、需求提供、定金交纳、个性服务、合同签署、专家服务等一系列无缝式全流程服务[33]63-72,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二是优化平台模块设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应包括资源平台(数据集成、资源导航与检索)、服务平台(智能咨询、用户委托、推送定制、信息发布、信息分析、在线培训及网上维权)、管理平台(订单管理、流程管理、用户管理、事务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Demo开发包括智慧服务层、业务处理层、信息管理层、外部接口层、数据分析层[33]63-72,值得我国其他高校借鉴。
3.3.2 利用新型媒体平台
高校图书馆应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具体包括:一是建设基于自媒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传播平台。若高校图书馆原有自媒体账号活跃度很高,可在原有账号下开设二级栏目,并在自媒体平台上的显著位置予以推送;若原有自媒体账号活跃度较低,则建议高校图书馆新设名为“XX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自媒体平台账号。微博平台可设置用户咨询和通知发布等功能;微信平台可设置行业信息推送、用户定制服务、专利检索和分析等功能。二是构建基于自媒体平台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行模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可设置咨询问答服务、信息推送服务(可推送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信息检索、教育培训、特色服务等信息)、二级菜单服务(包括版权服务、专利服务、商标服务、其他知识产权服务等)三大板块。此外还可开发智能机器人为用户提供智能咨询和检索服务,也可引入“筛选式UGC”内容生产模式,鼓励用户参与信息生产和传播。三是构建面向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全流程体系。积极培养专业素养和自媒体技术兼备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团队,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合理分工,互相配合,发挥团队优势,利用自媒体平台(如小程序功能),根据具体项目和用户需求提供嵌入科研过程的全流程服务。
3.4.1 构建合作共享机制
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合作共享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构建校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合作机制。在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及其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构建由图书馆牵头、相关部门与学院协同的合作机制,如电子科技大学的“三方共建、协同创新”模式[51]。同时,图书馆应主动出击,与多个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如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合作,共同建设本校知识产权成果仓储机构和开放信息数据库,开展专利查新、专利竞争力分析等服务;与人事处、学科办合作,开展人才引进评估、学科领域专利评估等服务;与教务处、法学院、经管学院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侵权判定及诉讼等服务;与科研团队合作,主动嵌入科研团队科研立项、实施、产出及转化的全过程,提供专利检索、专利查新、专利分析、专利预警、专利跟踪等全方位的嵌入式专利信息服务。二是构建面向产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协同创新机制。一方面高校应深度嵌入产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充分挖掘其潜在信息需求,精准定位服务目标、方式和内容,提高用户认可度。另一方面,高校应以优势学科团队与企业合作的重点项目为载体,围绕自身优势学科对接产业、企业,牵头构建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合作网络[31]41-50。如美国PTRC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发明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欧洲PATLIB为中小企业、个体提供知识产权培训、专利分析、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服务;上海海事大学图书馆十余年来深度嵌入航海振华重工集团的科研和决策过程,提供科技情报分析服务[52]。三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区域联盟。建议相关机构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盟”,成立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委员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委员会等;在联盟内部建立成员馆之间的资源共享、人才互补、协同服务的合作机制,对外通过联盟构建与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等机构或组织的沟通机制。此外,各地还可组建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联盟,如南京市栖霞区于2019年成立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联盟。
3.4.2 完善规范标准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规范标准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加强规范标准顶层设计。根据《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对服务标准类型划分的要求,建议可从服务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和服务评价标准三个方面来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标准框架体系。基础标准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术语、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行为规范等;提供标准包括数据规范类标准、数据共享类标准、信息检索类标准、信息分析类标准、咨询服务类标准、培训服务类标准、应用指南类标准、基础设施类标准等;评价标准包括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评价、服务等级划分等。二是加快规范标准内容制定。一方面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标准框架体系,政府积极出台政策,为标准的具体制定提供保障支持,当前可重点推进数据规范、数据共享、信息检索、信息分析等标准制定;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高校、机构、企业及相关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标准化制定工作。三是推动规范标准国际化进程。当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积极制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相关标准,主要涵盖信息和文献的通用标准以及有关商标、专利、工业设计信息和文献的标准等方面。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核心成员,推动国际标准的应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国内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实施、试点及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国内标准的国际化。
3.4.3 优化绩效评价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出台考核规范,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评价要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指标应包括服务(服务的过程、方式、效果等)、资源(资源量、平台使用等)、用户(对工作人员综合素养、专业能力、服务态度的评价等)以及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履责等情况)等四个层面。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完善业务晋升制度,制定多层次的晋升激励政策,对服务团队成员在职务和职称晋升中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对不同岗位进行科学评价,合理确定薪酬等级,并将实际岗位贡献(如工作量积分制)和绩效收入挂钩;完善表彰激励制度,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荣誉奖励,营造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