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日前,海委全面完成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海委负责对津冀晋3省(直辖市)66个县级行政区2020年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进行复核。海委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并成立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的复核工作组,先后派出16组次,历时近4个月全面完成复核工作。复核采取初步复核、指标复核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水利部备案的达标建设材料开展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抽取天津市1个、河北省7个、山西省5个共计13个县(市、区)的6个中型灌区、14个小型灌区、25个节水型企业、26个节水型公共机构、26个节水型居民小区进行了现场复核,并组织召开复核工作座谈会,向3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反馈问题及整改建议。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派员到河北省现场指导复核工作。
结合资料和现场复核,海委完成复核报告并将66个县(市、区)是否达标的建议报送至水利部。根据京津冀晋4省(直辖市)创建进度和海委复核建议,京津冀晋4省(直辖市)已完成“2020年40%以上县(市、区)达标”的要求。
下一步,海委将进一步整理和完善本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和复核成果,督促3省(直辖市)巩固建设成果,提炼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持续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摘自2021年5月21日海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