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38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 《法治中国 建 设 规 划(2020—2025 年)》,天 津 市 制 定了《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法治天津建设领域的“十大工程”,为天津法治建设指明方向,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市开启了新篇章。通过实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 量立法、法治 政府建设、司法公信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市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等“十大工 程”,全方 位推进天津成为法 治建设的先行区。
“十 大 工 程”之间 相互衔 接 ,形成 完 整 的 规划体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十大工程”建 设的首要任务 ;高质量立法、法治政府与司法公信力是“十 大工程”建设 的重点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十大工程”建设的应有追求和应然结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市民法治素养与法治人 才队伍是“十大 工程”建 设的 重要基础;法治保障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是“十大工程”建设的组织与党规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 时代 中 国 特 色社会 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 主 义法治 理论同 当代中 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规划》是全方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行动纲要。《规划》中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 力建设“法治建设先 行区”、“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党对法治天 津建设的领导 ,把党的领 导 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正是习近平 法治思想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 道路”、“坚持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坚持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贯彻落实。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是 法治 政 府与司法公信力建 设的前 提条件。《规划》从三个方面来加强高质量立法。第一,从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健全市委领导下 的立法 协调机 制,加强人大 主 导立法工作机制,同时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 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实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同时注重立法评估工作。加 强 立法协商机制,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第二,从立法重点方面。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加强高质量 发展立 法、惠民立法、社 会治理立法、弘德立法和生态环 境保护立法。第三,从立法监督方面。落实立法备案审 查 衔 接 联 动 机 制 ,实 现 有 件 必 备 、有 备 必 审 、有错必究,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天津市人大常 委会备案审查范围。
法 治 政 府建 设 是良法转化为善治的必要 环节。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依法行政,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问题。市场能解决好的,交由 市场处 理;市场 难以解 决或 解 决 不 好的,政府应积极作为。其次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 法 治 化 流 程 以 及 一 些 行 政 决 策 的 民 意 调 查 、跟 踪反馈 和评估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最 后 也是最重要一 环,就是 要通过 行政执法体制改 革 和执法工作监督等 制度,实现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让执法工作成为聚焦民意、赢得民 心的重要手段。
司 法 公 信力 建 设是良 法转化为善治的保 障环节。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公信力 直 接 影 响 人 民 对 其 公 正 性 、 权 威 性 的 信 赖 。《规 划》从 树 立 新 时 代 司 法 理 念 、落 实 司 法 责 任制、到深 化以审 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 改 革、民事诉讼制度 和执行 制度改革,再到完善 政 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加强人权司 法 保障等制度,全方位提升司法公信力 建设,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十大工程”建设的应有追求和应然结果。整个社会法治化水平越高,营商环境就相对越好。同时,营商环境的改善也需要 对 影 响 营 商 环 境 的 特 定 制 度 进 行 优 化 。《规划》从 市场环 境、产权保护、知识产 权保护、政务诚信与 政务服务等五个方面统筹 谋划,全 力推动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其一,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从市场准入环节 、公 平 竞 争 秩 序 、金 融 监 管 ,到 建 立 健 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多方面全领域优化天 津市场环境。其二,依法保护产权。产权与经济运行效率紧密相关,也是我国基 本经济制度的体现。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产权,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其三,打造知识产权 保护高地。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 的基本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 产权行为的执法力度与惩罚力 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让天津市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其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履约诚信情况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影 响营商环境。只有加强政务诚信,才 能让市 场主体 尤其是民企、外企敢与政府合作,愿与政府合作。其五,加 快推进 涉企政务服 务和法律服务。建立服务型政府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要便利政务服务与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解难纾困。
领导干部是推动法治天津建设的“关键少数”,对全体市民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规划》 从领导干部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突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等方面,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法治素养是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集中体现,法治天津建设离不开市民法治素养的提升。首先,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来宣传宪法,让市民深入学习宪法,培养市民宪法意识。其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让市民有学法的渠道,以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应主动承担释法责任与普法义务。最后,通过广泛推动市民参与社会治理、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以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法 治 天 津 建 设 关 键 在 于 法 治 人 才 队 伍 建设。《规划》 从三个方面加快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 设:一是 推进法治专门 队伍革 命 化 、正 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二 是深化 高 校 法 学教育改革,加 强 法 治人才 培养 ;三 是加 快 发 展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 律服务 队伍建设。
构建法治保障 体系,筑牢法治天津建设的坚实后盾。加强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涉及政治和组织保障、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党对法治工作的监督保障,以及外部的京津冀协同保障。政治和组织保障关乎法治保障体系的成色,确 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科技和信息化 保障则使法治天津建设具有新时代特性。
构 建 党 内法 规 体系,坚 定不移 推 进 依规 治党。法治天津建设的成效如何关键在党,全面实现依法治市,必须先做到依规治党。党规应严于法律,党员领导干部应率先严守党内法规。完善党规制度体系,确保党规惩治 功能,为法治天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党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