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楚新 郭海威
摘要:当前信息环境下,互联网应用愈发普及,新媒体技术快速迭代升级,网络意识形态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随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展开和扎实推进,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向上向好,但与此同时,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新兴增长领域活跃、错误思潮借机发力、网络舆论暗流涌动、意识形态屡遭“碰瓷”、内外舆论互动加深等新问题。对此,本研究提出从制定意识形态底线标准、增加网络内容有效供给、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加强海外公共关系建设、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等方面着手,防范和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 安全管控 风险防范
在世界发展进程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创造了人类活动新场景,推动了社会发展新变革,开拓了国家治理新方式,丰富了人类传播新手段。同时也正在深刻变革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当前,互联网发展在为舆论传播提供新平台、新场景的同时,也正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目前,网络意识形态发展正逐渐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难度不断增加,如何客观理性地认识当今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状况,有效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所带来的风险、维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一、网络意识形态的源流
意识形态的概念最早由法国思想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在《意识形态原理》中提出,他认为意识形态表示一种全新的观念科学,是服务于人类社会、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走向良性发展、位居所有社会关系之上的思想体系,而非单纯的诠释性理论。[1]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思想意识内容,是一种观念。马克思主义提出,意识形态是能够完整、有效地反映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思想体系,从中可以观察到特定阶级、集团的长久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所在,具有较为鲜明的阶级性。[2]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性的批判,认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资产阶级从自身利益出发所设定的思想幻想,从而遮蔽社会现实的精神力量。[3]从意识形态提出至今,关于其概念的界定與解释一直没有统一的认识,伴随研究的深入与拓展,意识形态的概念内涵也愈发丰富和复杂。但是作为政治性和现实性很强的概念,目前认识较为统一的是上述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意识形态的概念,主要指作为思想和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因此,本研究认为,意识形态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服务于所代表阶级或社会集团、又反过来指导所代表阶级和集团行动的思想观念体系。
但是,在学术研究和实际使用中,经常存在将意识形态与舆情和舆论混淆的情况,这三者虽然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在概念和指涉范畴上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首先,就舆论和舆情来说,二者既存在交叉的共同范畴,也存在各自的独立领域。有研究提出,一方面,以民众表达的公开性作为出发点,凡是民众所想的,无论这些想法和意见是否公开表达,都是舆情,而舆论则是想法和意见的公开表达;另一方面,舆情是民众的观点与态度的集合,而舆论除了包含民众的声音,还包括国家和政府以及媒体的声音,也就是说,舆情的主体主要是社会民众,而舆论的主体则包括社会民众、国家、政府以及新闻媒体。由此可见,舆情和舆论二者没有显著从属关系,而是各自具有独特的本质特征,其中,关于想法和意见的是否公开表达以及表达的主体是区分舆情和舆论的关键因素。[4]其次,正如以上所讨论的,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所形成的人们对于世界和社会较为系统的思想观念体系,这其中,政治、哲学、艺术、道德、宗教、舆论等都是它的具体体现,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而舆论是民众或国家、政府等社会主体对于社会公共事物大致相同的意见和态度,舆情则主要是民众对社会公共事物的具体看法和意见的集合,二者都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归根结底都是由生产活动决定的。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对舆论或舆情具有一定的支配作用,舆论或舆情则是意识形态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会以特定方式维护和巩固其所体现的意识形态,并对其产生一定影响。[5]
随着互联网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个体同现实社会个体在当前信息环境中相互融合渗透、边界愈发模糊重合,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和平台的意识形态新形式——网络意识形态由此产生。[6]网络意识形态不是现实社会中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单纯映射,也并非单纯指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而是表示人们通过网络空间进行交往实践而逐渐形成的意识形态的新样态。[7]综上所述,可以说,网络意识形态就是网民们对社会事件的解释框架。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网络普及率不断提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1.6%;手机网民规模达到10.07亿,手机上网使用率为99.6%。然而,在互联网为人们带来更广阔言论空间的同时,其自身形态的多样性也决定了互联网安全治理的复杂性,随着当前互联网已然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成为极为紧迫和关键的战略任务。
基于此,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极具复杂性和尖锐性,要在善于利用互联网的同时,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和管理,牢牢把握和增强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使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更加巩固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二、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意识形态的新特点
(一)影响范围扩大化
作为工业革命后最具颠覆性的技术力量,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界限,消除了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隔阂,为人们在信息获取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便捷,世界已成为一个“地球村”。如今,全球化成为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直接促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影响范围的持续扩大。[8]网络意识形态影响范围扩大包含两层含义:首先,互联网发展的全球化促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传播范围的扩大化,互联网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各种意识形态都能出现在网络空间,提供了被人们接触的可能性;其次,互联网的全球化意味着网络意识形态影响范围和效果的扩大化,在全球化过程中,互联网的连通性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意识形态提供了极为便捷有利的传播途径,且此时的意识形态输出与渗透在形式上更加隐蔽,渠道也更加多元,其目的是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灌输西方意识形态而使其逐渐改变甚至放弃自身意识形态,最终实现意识形态入侵。[9]
(二)结构类型多样化
法国著名思想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在其后现代主义理论系统中使用“场域”概念来表示由社会关系网所组成的抽象空间,他认为场域中控制资本的行动各方不断为控制有价值的资源而进行斗争,这些行动者因占据资本类型与数量的不同而呈现出多元结构特征。[10]同样,网络空间也可以被视为各种意识形态为扩大影响力而进行“跑马圈地”斗争的场域,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结构类型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互联网所搭建的全球网络虚拟空间中,多种网络意识形态同时存在;二是在某一特定国家的网络信息环境中,也会同时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意识形态。[11]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虽然其国内存在多种意识形态,但是其所处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始终牢固占据主导地位,无论在其国内还是国际上,都具有较强的主导性,不会轻易动摇。[12]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其在互联网场域中处于弱势地位,自身主流意識形态往往会受到发达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势渗透,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被消解的风险,与此同时,“本土”网络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也会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冲击和影响。[13]
(三)交流交锋自由化
作为各种思想意识的聚集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互联网已经超出了单纯信息技术的范畴,进而涵盖了众多社会意义。[14]借助互联网的开放、平等、互动等特性,多元思想文化在网络空间相互交流、交锋,尤其是各种错误思潮也开始陆续登场,“新自由主义”即是典型代表,主流意识形态面临挑战。[15]基于互联网自由、共享的精神,网络意识形态自身表现出自由化的特征,主张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框架内,民众可以自由的参与网络讨论、发表各自言论与主张。然而,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新自由主义”通常是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刻意无限放大网络中的民主和自由精神,将其绝对化后向发展中国家传播,使其成为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16]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泛起对发展中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一定风险,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引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最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弱化。
(四)区域发展不平衡化
互联网控制产生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之后,所以在互联网领域中一直秉承着先入为主的“制网权”规则。[17]制网权亦即国家网络权力,主要是指主权国家对互联网空间的控制权和主导权,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国家权力。蒂姆·乔丹曾提出网络权力是管理和控制网络空间的权力形式,涉及网络空间的内容管控和规则制定等。[18]约瑟夫·奈则指出这种权力取决于对与互联网和计算机有关的资源的创造、占有和控制,包括硬件设施、软件、网络以及对这些资源的使用技能。[19]美国是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源地,占据着世界互联网运行的主要基础设施,操控世界主要信息内容的生产,同时控制着互联网的地址资源和根服务器的管理权,对世界互联网具有最大的控制权。从全球范围来看,不同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程度不同,间接或直接决定了网络空间中的话语权的强弱,从而导致网络意识形态在不同国家或区域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失衡现象,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纷争也不时出现。
(五)渗透方式隐蔽化
在网络意识形态的众多影响因素中,尤以网络文化对其影响最为巨大。网络文化是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形式,某一网络文化内容本身即代表特定的意识形态类型,所以在网络空间不同意识形态的纷争中,不同网络文化之间的竞争也比较激烈。[20]从国家或区域间的意识形态输出形式来看,其正不断从直观输出走向隐形渗透,尤其是当前全球网络互通情况下,以文化为中介、以网络为载体的意识形态渗透正愈发大行其道,其中以发展中国家感触最为深切,发达国家通过输出裹挟本国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在影响和改变着输入国民众的思想认知。这种意识形态渗透方式正表现的愈发隐蔽而难以被察觉,潜移默化中实现着意识形态输出和同化的目的。[21]
(六)安全管控复杂化
网络意识形态自身具有隐蔽性,可以借助多种载体形式在网络中快速传播,导致针对非主流网络意识形态的鉴别难度加大。[22]网络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人的内心思想意识的反映,而人的思想本身表现出不稳定性和易变性,这也直接造成网络意识形态的难管控性。[23]虽然目前依靠信息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网络内容的监管,但随着互联网接入门槛降低,民众通过接入互联网实现自我赋权,各种思潮迅速涌入网络空间,多元社会思潮相互交织激荡。另外,伴随全球化趋势愈发显著,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国内仍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使得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激烈,网络意识形态面临挑战不断增多,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时刻面临风险。
三、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发展现状
(一)主流意识形态网络感召力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巩固和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在网络空间中的引导力、感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网络新媒体对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传播整体呈现出宣传角度新颖、宣传手段多样、宣传形式多元等特点。如2019年两会新闻报道充分借助AR、VR、5G、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传播方式,主动适应移动化、可视化、生动化的网络传播规律,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对两会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良好传播效果。同时,伴随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网络正能量明显汇集,主流舆论不断壮大,网民的是非意识显著增强,是非辨别能力提高。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事件,如中美贸易摩擦、中国访美学者章莹颖失踪案等,尤其新冠疫情在全世界爆发,各国应对和防控疫情的不同手段,产生的不同效果,都引起国内广大网民的持续关注,我国民众对于“平等”“自由”开放“人权”等价值观具有了较强的反思与质疑的意识;针对香港暴力示威活动,民众在网上对激进示威及暴力冲突行为展开了激烈抨击与批评;对于香港中文大学内地女生发言时虽遭辱骂攻击仍坚持理性表达,国内网民呈现出一致的赞赏态度。另外,近年来通过立法来维护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等举措也得到广大网民的普遍支持,网络上不断掀起自觉捍卫革命先烈、英雄人物名誉等各项活动。[24]这些行动表明,主流意识形态正不断扎根于网民心中。
(二)网上意识形态阵地得到新拓展
近年来,大规模全网联动恶性事件逐渐少发,网上舆论生态总体向上向好,全党动手抓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初显。随着《网络安全法》《网络强国战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和深入贯彻,广大党员干部学网、用网意识明显增强,明责担责、追责问责成效显现,主动担当、敢于亮剑的趋势明显向好。大量网民积极参与传播正能量、批驳错误观点,在网上产生良好反响。网络空间中由政府、媒体、民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动员力强的网上意识形态传播格局基本形成,网上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得到巩固壮大。在重大舆情事件中,大V慎言发声,中V异军突起,小V积极参与,沉默的大多数被唤醒的格局逐步形成。[25]如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中,广大网民自发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发掘感人故事,传播正能量,网上主流价值阵地逐步拓展,网民自我教育和引导能力明显增强。
(三)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不断被激发
互联网环境下,借助网络新媒体的便捷性、即时性、互动性等传播优势,关乎国家形象和民族荣誉的重大事件往往可以在瞬间引爆舆论,民众的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被激发,并借助各种传播手段得到及时而生动的表达。面对变幻莫测的国际形势,中国不断加强同世界上各国的联系与互动,致力于维护国际秩序,推动全球发展,充分展现大国担当,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与尊重。但与此同时,国际舆论场中不时充斥着“中国威胁论”,对中国的发展与崛起做不友好的揣測与评论,并借助一些重大事件抛出敏感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成果及内政外交进行歪曲解读,甚至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这些都直接引发了国内网络空间中的爱国主义情绪高涨。借助新媒体手段,网民自发表达爱国情感,有效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另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并为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自信和中国风采在网络空间得到充分展现,中国声音更加响亮。如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举办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工信部颁发5G牌照、首届亚洲文明大会成功举办、大兴国际机场正式投入运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控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都充分展现了中国实力,凸显了大国地位、大国影响,激发了广大网民浓厚的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
(四)社会思想舆论格局不断调整和重塑
得力于信息技术迭代升级,各种崭新的媒介形式不断出现,互联网正在成为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获取、传播、扩散的主要渠道。伴随知乎、B站、喜马拉雅等网络社区获得广泛关注和应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也愈发成为新的舆论场,国内社会思想舆论格局在调整中不断得到重构。与此同时,网上思想舆论生态持续向好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网上舆论出现“圈层”与“社区”“广场”模式并重、多平台协同影响网上舆论走势的新变化,知识人群与理性声音逐渐成为大多数,网上主流意见群体和权威声音更好发挥了正本清源、激浊扬清的作用。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中学生占26.9%,是占比最大的网民群体。当前,00后等逐渐成为大学生主体,该群体具有较强的爱国热情,乐于用新颖的形式在网上进行爱国表达,联动参与也是该群体进行网上表达的一大特征。如2019年元旦前后,全国多所大学先后开展了《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活动,这一活动由大学生自导自拍自演,充分体现了网络时代的参与性、互动性、娱乐性的特点,通过中央电视台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广泛传播,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有效振奋了大学生群体的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但与此同时,由于大学生群体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有时在网络表达中由于缺乏理性而呈现出一定的极端化倾向,需要引起重视。
四、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滋生的新问题
(一)新兴增长领域活跃
近年来,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等为代表的媒体联动性持续增强,各种思想、观念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网络空间产生、传播和扩散,对传统互联网场域中的价值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26]与此同时,互联网中出现众多新兴增长领域,如各种短视频和网络直播平台十分火爆,这种新形势在使网民拥有更多话语权的同时,也对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带来压力和挑战,对舆论场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权造成冲击。[27]如在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事件中,引爆舆情的导火索即是疑似学生家长在网上发布的一段霉变食物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甚至导致家长聚集维权;最高法院“案卷丢失”事件最初在微博爆出,引发聚集讨论,导致部分网民对司法的公平公正产生质疑,虽事后证实案卷并未丢失,但是也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一定伤害。类似以上舆情事件时有发生,不断进入公众视野,其中不乏一些包含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热点舆情事件,持续影响和冲击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大肆宣扬同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思潮、主义,使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巨大风险。
(二)错误思潮借机发力
网上错误、有害思潮通常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借时、借事、借史、借势,浑水摸鱼、混淆视听,质疑乃至攻击国家现行制度。如有人提出“民营经济退场论”,无疑是民粹主义的典型表现,将私有制经济视作具有剥削性的经济制度,认为只有公有制经济才是先进的、公平的,表现出对民营企业家的反感甚至仇视,这无疑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策的全盘否定;对于反腐行动,有人往往会添油加醋、捏造虚假信息,在抹黑党和政府工作形象的同时,无形中消解着政府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对于明星天价片酬、逃税等事件,一些不理性声音以逃避法律处罚、造成社会不公为由,针对特定事件进行盲目批判,冲击和否定现行法律制度;同样,对于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上的“霸座”事件,有声音认为对这种无视规章制度和法律的行为处罚过轻,抨击铁路、航空以及政府司法部门,认为无力保证和实现依法治国,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质疑;面对我国70年的发展成就,有人将其归功于向西方学习,而无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通过虚无历史达到虚无和否定现有制度的目的。
(三)网络舆论暗流涌动
在全媒体时代,各类声音纷至沓来。系列网络意识形态管控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网上舆论环境,网民素养不断提升。与此同时,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行动轨迹正在发生变化,简单粗暴的输出模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难以辨别、且极具诱导性的方式方法。[28]在目前的网络舆论场中,有不少来自各领域的意见领袖经常在网络中发表涉及国家和社会各项建设的相关文章或言论,从单一的内容中或许并不能看出有明显的态度倾向,但是整体来看,则可以发现这些内容往往包含各种不良情绪,容易对网上舆论形成误导,从而为非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渗透提供更多机会。[29]如针对中兴、华为事件,虽然多数网民表现出理性爱国情绪,但是也有部分网民只强调“美强中弱”,或是一味批美反美,后两类情绪或是对中国冷嘲热讽,或是表现出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此类声音不时泛起,营造“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氛围,使不明真相的网民认为其观点独特,从而接受表面个性、理智实质非理性甚至极端的思维模式,加大网络舆论所面临的风险压力。
(四)意识形态屡遭“碰瓷”
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圈层化”现象依然存在,“圈层化”主要是指一些公知、大V在网络空间遥相呼应、抱团发声,试图扰乱或引导舆论走向。[30]如民粹主义思潮时有出现,在圈层化效用下借助热点事件和民生问题绑架网上舆论,如对于假疫苗、P2P爆雷等事件,虽然政府及时介入处置,但仍有人借助网络媒体推波助澜,变相炒作为舆论热点,并极力“碰瓷”意识形态,使网上舆论具有情感煽动力、舆论爆发力与街头动员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意识形态安全。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网民由于缺乏辨别力而容易受到诱导鼓动,由此形成的“街头性”骚乱现象,或有可能成为某些势力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攻击由头与“颜色革命”的利用工具。[31]
(五)内外舆论互动加深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时空界限,实现了跨边界的实时传播互动。国际上的热点事件可以轻易传播到国内,国内网络中的热点议题也可以迅速的传播到国外,国内外网络舆论的互动频率增加,相互作用的程度加深。[32]如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净网行动时注销了一些时常煽动不良情绪扰乱社会舆论、甚至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攻击的社交媒体账号,国外媒体则借此大加炒作,恶意歪曲事实,宣扬中国政府打压言论自由。对于香港示威游行,一些境外势力在评论时实行双重标准,打着中立的幌子进行煽风点火,对我国政府大加挞伐,污损中国的国际形象。当前来看,网络舆论工作面临着愈发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舆论场的开放性,境外网络舆论对中国事务关注度持续提升并热衷于同国内网络舆论进行互动,热点议题上升为国际议题的可能性增加,其所产生的国际影响力不可小觑。在此过程中,国内外意识形态间的激荡与斗争也将日趋激烈。
五、有效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一)制定意识形态底线标准,推进法制化管理进程
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舆论、谣言传播复杂交织,网下社会矛盾呈现为网上舆情輿论,意识形态“碰瓷”现象屡见不鲜,意识形态对峙及其批评时有表现。为预防“颜色革命”,需建立长效净网专项行动机制,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和信用管网,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底线标准势在必行。[33]厘清、调整有关网上意识形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关系,完善衔接配套,以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为目标,积极完善网上意识形态立法机制和法规体系,为新时代网上意识形态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有步骤研究制定纲举目张的底线标准框架,不断总结论证、细化条款、完善细则、有效落实,通过不断实践来丰富内容,在合适时间正式形成部门规章制度。加快建立长效净网专项行动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存在感。重点整治网上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在风险管控上强干立枝,有效区分意识形态与非意识形态内容,让各社会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例可遵。
(二)增加网络内容有效供给,疏导网络舆论堰塞湖
加强网上内容有效供给,不断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疏导网上舆论“堰塞湖”,是防止网络意识形态极化、网络环境恶化与社会成本加大的重要治理举措。[34]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上,加强网上议题设置,组织权威专家消除意识形态事件“标签化”,有效防止极端历史思潮撕裂历史共识、文化共识与社会共识,防止网上异化史观泛滥。二是要做好内容建设,重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网上传播行动计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传播,重视舆情监控、网评引导及网络文艺宣传工程建设,并用好新技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精准正向创新网上内容传播。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多变,不同区域、不同组织与个体对内容建设标准与关注重点不一样,内容建设主体也不一样,因此要准确把握不同区域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参与度关注度,精准创新网上内容传播。四是落实网站主体责任,加强对主流社交媒体、知识社区等平台的内容监管治理。利用新技术手段,紧盯社交网络新应用领域潜在风险传播。把控涉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网上言论,同时谨防资本、技术与商业行为干扰或营销网络意识形态事件。[35]
(三)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升民众网上获得感
网上“对比陷阱”加大了社会成本,容易使社会问题泛政治化,产生社会心理情绪波动,从而使其成为攻击主流意识形态的靶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一是对网民观点与想法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以消解线下社会消极情绪。对网上一些过激言论,或“泛政治化”的一些舆情,如只是网民情绪发泄,没触及制度安全、国家法治、社会道德底线的,允许存在探讨,发扬广大网民的爱国责任感。对相关国际问题、地缘政治、涉周边国家关系的问题适当放开、加以引导,弘扬网上爱国主义精神,成为政府采取适当行动的舆论力量。在激发网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同时,也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出现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倾向。二是组建中央网上舆情联动应答系统,加强全国舆情共振应对,由中央网信办统筹,把涉中央部委、各省级行政区的网上重要舆情整合到该系统,各部委各省区在规定时间通过该系统统一发布、解疑释惑。三是顺应移动化趋势,加快移动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能力。支持各级、各类政务部门有效利用政务网站、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打造全方位便捷化综合信息服务模式,让亿万人民充分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四)加强海外公共关系建设,凝聚海外网络正能量
如今,国际舆论场从传统媒体转向网络媒体、社交媒体。[36]针对全球传播以及海外反华势力侵扰,亟需从战术防御转向战略进攻,重视践行互联网络战略布局,拓展我国网上社交“朋友圈”,反制海外舆论反华话语空间,改变“墙内干净墙外脏”的状况。[37]一是做好国际媒体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如有效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主场会议,通过“走出去”的媒体、企业、学者等,以及网络平台、技术、资本、广告的海外输出,深入所在国家地区,发掘深耕人脉,发出中国声音,深化中国认同。二是既面对西方国家,也放眼重要周边国家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加强全球网络舆论场建设。通过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在海外的社交媒体账号,以“三贴近”精神,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讲好中国故事,宣传我发展成就、对外政策,吸引海外网民、媒体积极参与讨论,促进海外新生代认同中国发展成绩与发展模式。三是主动把握话语权,在海外敢于积极发声;强调法理道义,抢占道义高地,通过国际利我规则解决问题。形成共识,不避问题,不怕挑衅,不畏指责。另外,在开展对外传播工作过程中,应把握好宣传的“度”,一方面应积极宣传中国所取得发展成果和对世界所做贡献,提升国家形象;另一方面也应适当遮蔽锋芒,以免成为少数国家宣扬“中国威胁论”的新由头。四是加强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积极推介“中国方案”,推动我国主导的国际网络规则制定与国际立法,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场合进行宣介,使“中国方案”成为世界各国在网络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理念与践行原则。
(五)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强化意识形态认同感
全媒体环境下,积极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教育是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内在需要。[38]网络意识形态教育重点在于通过培育网民养成良好习惯,使“四个自信”更加深入人心、渗透生活,这是一项建设网上网下同心圆的战略工程。[39]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以国民素养要求强化作为新媒介素养的网络意识形态教育。二是将其视为基础性教育,从幼儿园到中小学的教材融入网络意识形态理念,让中小学生知道并遵守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基本底线与社会责任。三是要融入到社区教育,要加强重点人群、主流人群培养。融入90后、00后“网生代”群体,紧抓全国9000万党员和8000万共青团员,培养青年大学生等后备力量,引导网络大V,有效夯实网上意识形态基础。
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在变革社会生产方式的同时,也极大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其也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严峻挑战,错误思潮趁机混入网络空间扰乱人们价值观念,不良信息的广泛传播持续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方式更加隐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激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巨大风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构建网络空间监管与治理体系,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们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科研规划项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019ZDGH01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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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海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黄楚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新闻学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评委、中央电视台节目评价专家,《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新媒体蓝皮书)副主编。多年从事新闻报道、新媒体、企业策划、品牌传播工作,参与多个品牌的创建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