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星海,李 榕,唐 雯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南京210019)
婴幼儿用床边围栏是近几年越来越广泛使用的婴幼儿用品,安装在没有围栏的床边,防止婴幼儿睡觉时因翻滚而滑落到地下,或防止婴幼儿在床上玩耍时掉落床下。婴幼儿用床边围栏因其价格较低、实用性强、安装方便等优点,逐渐受到婴幼儿家长的欢迎,打开购物网站,各类婴幼儿用床边围栏琳琅满目。
婴幼儿用床边围护用品主要有二类,一类是仅用于床的一边,起阻挡作用,防止睡觉时因翻滚而滑落地下的挡板;还有一类就是能围护床的3面,不仅能防止婴幼儿睡觉时因翻滚而滑落到地下,也能防止婴幼儿在床上玩耍时掉落床下。本文主要讨论后一类床边围栏的风险。
通过各类媒体,可以搜索到很多婴幼儿用床边围栏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甚至有造成婴幼儿死亡的案例。据《新京报》(电子版)2017年9月26日[1]报道,有网友在微博上称“自己在网上母婴店购买了一个围栏,导致7个月大的女儿被卡在围栏的缝隙后窒息死亡。”
《新京报》(电子版)2017年9月26日报道称,美国研究人员对1985—2012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审查数据进行了分析评估,结果发现,在这段时间里有48个婴儿直接因为婴儿床围导致死亡,146名婴儿由于床围造成的窒息而死。在国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就发生一起孩子头部卡在婴儿床和护栏之间窒息事件,所幸婴儿被及时发现得到救治。
查询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网,自2017年以来,婴幼儿用床边围栏因存在安全风险有数起召回案例。
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4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婴幼儿用床边围栏存在的问题,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风险监测研究。
本次风险监测由承检机构在电商平台随机选择了24个企业的24批次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买样的电商平台包括:苏宁易购、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主流电商平台,生产企业所在地包括: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地。
承检机构经过查询,发现该产品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承检机构参考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消费者使用时可能存在的危险,对围栏高度、结构安全、防护材料、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项目开展了风险监测。
本次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主要项目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风险监测结果汇总
2.2.1 结构安全-围栏高度
围栏高度是指床铺面和任何踏脚点同护栏上表面任何部位的最小垂直距离至少为600 mm。如果围栏高度不够,有可能造成婴幼儿在玩耍时翻出围栏,造成安全隐患。
本次风险监测,发现有4个批次的围栏高度不足600 mm。
2.2.2 结构安全-夹住头、颈和躯体的孔、开口和间隙
由于婴幼儿活泼好动,但缺乏对危险的认知,婴幼儿用床边围栏如果存在稍大的孔或开口,就可能夹住婴幼儿的头、颈和躯体,对婴幼儿造成伤害。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规定,可触及区域内,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不应有直径大于等于65 mm的孔、开口和间隙。
本次风险监测,有4个批次围栏的孔、开口和间隙大于65 mm,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2.3 结构安全-移动部件的一般要求
婴幼儿用床边围栏的相对移动的零部件之间可能会有间隙,其间隙在一定范围内时,如果婴幼儿不小心将手指或其他部位插入间隙中,则会对婴幼儿手指或其他部位产生剪切或挤压,参考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2],为避免产生剪切和挤夹点,相对移动的零部件之间的间隙应大于18 mm或小于5 mm。
本次风险监测,有2批次围栏的相对移动的零部件之间的间隙在5~18 mm。
2.2.4 标识和使用说明
产品的标识和使用说明是指导消费者正确安装、使用,有效避免消费者潜在风险的重要文件。本次风险监测发现,有11个批次围栏的标识和使用说明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未注明围栏的适用年龄、体重;未说明“只有当折叠系统的锁定机械装置被啮合时围栏才能使用”;未说明“当床垫不是与围栏一起销售时,应有床垫尺寸的推荐”;未说明“当儿童可从围栏爬出或身高达到×××时,应停止使用该产品”等内容,尤其是当床垫不是与围栏一起销售时,如果没有床垫尺寸的推荐,床垫大了,围栏无法安装使用,床垫小了,会造成床垫与围栏间间隙较大,可能对婴幼儿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
2.2.5 纺织品中有害物质
本次风险监测中,还对婴幼儿用床边围栏使用的纺织品中的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否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3]的规定进行了检测。该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通过检测发现,本次风险检测的围栏中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通过风险监测,发现了该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如下。
3.1.1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缺失
通过检索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与本产品可能有关的标准仅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2],该标准非等效采用了欧盟标准BSEN12227-1:1999《家用游戏围栏 第1部分:安全要求》、BS EN12227-2:1999《家用游戏围栏 第2部分:试验方法》及ISO标准ISO7175-1:1997《家用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ISO7175-2:1997《家用童床和折叠小床第2部分:试验方法》。
经核对,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供体重不大于15 kg儿童使用的家用游戏围栏和类似围栏用途童床”,不适用于摇篮、吊床及游戏围栏和类似用途童床被转换成其他功能的用途;该标准对游戏围栏的定义为“预定将儿童短期置于其中,并可供儿童在此区域内玩耍的四周带有护栏的装置”。
从本产品的结构及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的适用范围来看,该标准不适用于本产品。经检索国外标准,未检索到适用于该类产品的标准。可见,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该类产品均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
3.1.2 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
由于产品的结构简单、市场需求大,使得婴幼儿用床边围栏的生产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很多企业是小微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对产品的认识、研究不够,更没有充分认识到产品的使用对象是没有风险意识的婴幼儿,因此对产品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
3.1.3 标识和使用说明不完善
市场销售的产品中,基本上都配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大多是如何安装、如何使用,虽然大部分说明书中都有注意事项和警示,但很多说明书中的内容很不充分,缺少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的所有信息,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该产品一般为消费者购买后自行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只有如何安装的说明,普遍缺少安装后如何检查安装质量的内容。
虽然使用婴幼儿用床边围栏有一定的风险,也有造成伤害的案例,但其以实用、价廉等优点,仍然得到部分消费者的欢迎,如何防范风险是需要重视的。
3.2.1 加强标准研究,尽快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化法》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婴幼儿用床边围栏的主要使用者是没有风险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设计制造不当,极易对婴幼儿造成伤害;生产企业虽然制定了企业标准,但可能由于生产条件不足、选用材料不当、技术要求不全等原因,企业标准不一定完善,给产品带来隐患,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指导企业生产。
3.2.2 完善产品设计,减少产品潜在风险
很多产品在设计时就存在缺陷,没有考虑结构设计不当带来的隐患,使得产品充满风险。生产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研究,完善产品设计,最大限度减少产品的潜在风险。
3.2.3 完善产品使用说明书,降低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隐患
对于婴幼儿用床边围栏,使用说明书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完整的使用说明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危险的发生,企业应重视并完善使用说明书。
在目前不能做到专业人士上门安装的情况下,在完善使用说明书时,还应增加安装后自我检查的具体项目和指标要求。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缺失的情况下,建议参照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以减少非专业人士安装造成的隐患。
3.2.4 使用中勤于观察,及时发现、消除风险
婴幼儿缺少发现危险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需要家长在使用过程中勤于观察,及时发现产品结构上是否存在问题,如,产品的间隙是否会造成婴幼儿的手指、四肢、头颈等被卡住,床垫与围栏的间隙是否会造成危险,围栏高度与婴幼儿身高是否相适应等,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避免婴幼儿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