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玥蓉 曲 涛
(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辽宁大连 116044)
早在2001年国家教育部就已经提出要解决好中学与大学教育衔接问题。“如何做好大学英语教学与中学英语教学衔接”这个问题一直受到英语教育界的广泛关注。针对大学英语与中学英语教学衔接的研究已经屡见不鲜,早在1998年清华大学课题组就系统地进行了探究。2001年戴炜栋教授提出了建立“大中小学英语教学一条龙”的体系。还有不少学者关注中学与大学的教学模式改革方面,通过对比中学英语教学大纲和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研究如何帮助中学生完成大学阶段的平稳过渡。
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对大学中学“一条龙”整体英语教育形成系统性的实践,大学英语教育和中学英语教育形成了各为其阵的脱钩局面。语法教学因其在英语教学中的“独特性”,更是成为了大学英语教学和中学英语教学“脱钩”的重灾区。因此,如何帮助大学一年级学生在语法学习方面平稳过渡,提升语法学习能力是本研究的关键所在。
英语语法是英语语言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长期以来,中国学生英语语法能力却普遍不容乐观。杨沐昀(1999)在统计某年大学生CET-4考试失分点后指出:学生的语法错误占很大比例。学生对于阅读理解中出现的中、长难句头疼不已,因为读不懂结构所以理解不了句意,这都是大学生语法能力普遍低下的表现。针对这一现状,众多学者在语法教学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此类研究大多集中在三个方面:一、外语教学是否应该教授语法。陈莉萍基于Nassaji & Fotos(2004)对第二语言语法教学重要性的研究,提出人们应该对语法教学产生应有的重视(戴炜栋 陈莉萍,2005),反对以Krashen(1981)为首的许多第二语言习得研究者提出的“语法教学不起作用”的观点。二、教授语法的内容是什么。目前,外语教育研究者和一线外语教师基本上达成一个共识,不仅要学习语法规则,更要根据语言使用的具体环境和目的, 掌握语法本身的表意功能(程晓堂,2013)。三、到底应该如何教授语法。此方面的研究在外语教学研究中占主要地位并且研究成果颇多。陈莉萍(2005)总结了近年来较为流行的五种语法教学方法:过程性教学、互动性反馈、增强文本的显性度、以任务为基础的教学、以语篇为基础的教学模式。
任文阁在《试论新生外语学习观念的转变及其对策》(2000)论文中表明其观点“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里, 人们对外语学习的研究一直集中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上, 对外语学习者应该“如何学”则涉及甚少”,笔者对这一点深表赞同。一味改进教师语法教学模式,而忽略学生本身在语法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学生英语语法水平的提升也只会收效甚微。不少研究都将英语专业新生语法学习效果不理想的原因归结为:新生受中学应试教育的影响,学习主观能动性低,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低下。因此在以自学为主的大学教育模式下很难取得理想的成绩(顾超群,2005)。针对这一点,笔者表示质疑,近年来,随着我国素质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即使应试教育的痕迹依旧很重(梁红秀,2015),但不可否认,中小学教育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依旧获得了显著效果。
笔者认为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低下并不是英语专业新生语法学习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可能是学生对语法的认知和语法学习存在误解(丰国欣,2001),导致其在语法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事倍功半”的困境。新生长期在此类困境中挣扎,新生语法学习动机会显著下降,从而导致学生学习能动性下降,导致新生语法学习效果平平。
深究学生对语法学习产生误解的原因,笔者认为其关键在于学生没有意识到中学英语学习与大学英语学习衔接上存在的问题。中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方向是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为了迎合改革方向中学一再淡化语法教学(陈立英,2007);而各高校对英语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同样在于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同样忽视语法教学(黄小俐,2005)。但现阶段内,在高考升学压力之下,为了应试,大多数中学也会教授学生一些关键语法点,也就使得学生对基础语法知识的掌握极不系统(黄小俐,2005)。这样看来,中学语法教学与大学语法教学存在明显的断层现象,而学生似乎对这样断层现象的存在一无所知。笔者认为教学与学生对教学漏洞的认知不对等的现象是学生对语法学习存在误解的主要原因。
因此,本研究旨在从学生视角,探究我校英语专业一年级新生对语法学习是否可能存在何种的误解,这些误解的存在是否与新生语法学习效果一般有因果关系,并提出转变误解的策略以达到提升学生英语语法能力的目的。
本研究旨在从英语语法学习者个体角度出发,主要探究以下三个问题:1.英语语法学习者是否对英语语法学习存在误解且对语法学习的误解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2.英语语法学习者对语法学习的误解是否显著影响其语法学习效果?3.如何转变这些误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提高大学生语法能力的策略。
研究对象为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2019级60名英语专业一年级新生。
研究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文献资料法:查阅国内外相关论文为课题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调查问卷法:调查问卷包含4部分—学生语法学习基本情况,对语法学习的认知,语法学习价值,语法学习方法,共计26题。其中24个为封闭式问题,其余为开放性问题。最终收集到62份问卷,其中59份为有效问卷。
访谈法:研究在提交有效问卷的59位同学中,随机抽选3位进行一对一半开放式访谈,旨在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补充。半开放式访谈使得调查者可以根据预先设计的问题对访谈方向进行引导,还可以根据受访者的回答及时调整问题,使访谈不至于受限于研究问题的层面。
考虑到英语学院一年级新生每天课业较繁忙(4.2小时/天),可供自己支配的学习时间有限的实际情况,可以保证每周学习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学生均可看做自主学习意识较强的学生,约占全体新生人数的62.8%,说明大学新生自主学习意识不强并非完全是事实。
但研究者翻阅这37名自主学习意识较强的学生的问卷时发现,在这37名学生中有32名学生认为他们在学习语法课程之前语法底子薄弱,下图是32为学生对语法课效果的反馈。
只有6名学生在语法课程结束后他们的语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有20名学生认为他们的语法水平在课程开始和课程结束时没有明显差异,6名学生认为语法课程对他们语法水平的提高只是略有帮助。可以看到:在自主学习意识较强的学生中仍有63%的学生反馈他们的语法水平没有明显提高。
结合上述数据,研究者认为:大学新生自主学习意识低并非完全是事实,而且在自主学习意识较强的学生中仍有超过半数的同学反馈他们的语法学习效果不好。因此“自主学习意识低,不适应以自主学习为主的大学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语法教学效果不令人满意的原因。
研究者推测学生可能对语法的认知和语法学习存在误解,导致其在语法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事倍功半”的困境。在此类困境中长期挣扎挣扎,新生语法学习动机会显著下降,从而导致学生学习能动性下降,导致新生语法学习效果平平。问卷结果确实证明了此类猜想,且新生对语法学习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误解:
55.7%的学生认为语法学习对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提升没有显著作用,且认为语法学习就是学习语法规则的学生人数竟占全体人数的78.9%,两者重叠人数占比50.7%。
此数据说明,至少有半数同学对英语语法学习的认知存在误解。他们单纯认为语法学习就是死记硬背语法规则,只要背会了语法规则,背得越熟就说明语法学习得越好。过分强调语法规则的记忆,导致他们只会非常片面的分析某个用词或者单个句子,而忽略了语法的表意功能,即语法本身是用来表达各种语言意义的资源。语法作为语言的一部分,不应该被仅仅看成是一系列规则的集合体,更应该被看作是传递特定信息的交际工具。在语法学习时也要考虑其使用的具体环境和要传达的意义。
研究者发现,有69%的学生学习语法的目的就是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和英语专业八级的考试。总体来说,学生们学习语法的目的大多都与通过测试有关。因此在与一名同学访谈的过程中,他提到“语法课的期末考试试题与专业四级考试的语法试题难度不在一个层级,考察的知识点也不同,为什么期末考试的试题不能重点考察专四考点,这样我们专四的时候就不用再复习了。”37.1%的学生完全赞同不需要系统讲解语法,只需要讲解专四考点即可,还有32%的学生部分赞成这观点。说明大部分学生学习语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测试,这样的心态很容易出现两种学生:一类是勤奋好学型,为了在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花费大量时间在刷题上,研究易考知识点。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舍本逐末。学生应该明白无论何种形式的测试,其考察的根本还是学生的语法能力而非语法知识。语法知识只是系统的规则,而语法能力是领会语法知识的能力,掌握语法能力才是语法学习的目的。另一类是临时抱佛脚型的,这类学生对考试成绩的要求不高,只要及格就行。所以他们在平时不会多花时间在语法学习上,只要在考试前两天突击背语法规则就行。第一类和第二类学生的养成,都是因为他们错误地认识了语法的学习价值。对语法学习价值的错误认识让学生们无法看到语法在他们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提升中的重要作用。这里还值得说明的是,研究者在访谈一位受访者时了解到:有些老师会在课堂上,为了鼓励学生们开口说英语,会刻意强调忽略语法错误,久而久之同学们才形成了语法对口语训练没有太大作用的想法。因此,研究者在此处强调过分注重交际教学法对学生正确认识语法价值有相当程度的阻碍。
12.3%的同学认为老师讲授语法课的方式与自己的预期不符,在调查问卷的第25道(你预期中的语法教学课堂),25人认为老师的授课方式应该为:教师细致讲解某个知识点后让同学们做相应的练习题,并在课后留给学生相当数目的练习题帮助他们理解知识点。但这25名同学有20人可以做到一周学习12小时以上,说明人有近半数同学在语法学习上仍对老师有较强的依赖性,且这半数同学对老师授课的依赖并不是因为自我学习意识较弱,主要原因应该归于学生还未掌握正确的语法学习方法。对这点更好的证明是,上述20位同学均在第17道问题中表示,在上语法课之前,他们已经自学过语法课上会讲到的知识,但是他们对自己自学得到的知识不是那么自信,认为自己的自学只是在老师讲课之前打个“前站”,而老师课上讲的知识才是学习的核心是他们真正需要掌握的知识。哪怕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与她们自学内容完全重合,他们对只靠自学来获取知识的方式仍然不够自信。可见,不在少数的学生缺乏正确的语法学习方法,此处的正确的语法学习方法并不是狭义的,例如,学生应该明确学习目标合理制定计划等。这里所指的正确的学习方法是指,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语法学习观念。学生应该转变自己对教师的观念,理解大学教师的工作方式。大学教师不再是“主导者”而是“帮助者”。而学生本身才是学习的“主体”,学生要逐渐适应大学以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并保持自身高度自主学习意识。除此之外,还有30%的同学认为语法课时太少,每周两节课,一学期下来只能讲完语法课本的2/3。如果这些同学有靠自学完成剩余课本的1/3的自信,就不会抱怨语法课时少了。这个数据也是学生在学习中过度依赖教师的体现。
第15题中,有45%表示语法学习在他们自主学习时间中的占比越来越少,但在第27题开放性问题(你对语法学习不感兴趣的原因)的回答中,21%的同学认为语法知识过多是他们对语法学习不感兴趣的原因,其余的大多数同学都回答:看语法书五小时,分数提高0.5分。再次证明了,大多数同学在语法学习过程中会陷入“事倍功半”的困境,而此类困境会降低学生学习语法的动机。
综上可以回答研究者提出的两个问题:学生在语法学习中确实对语法学习的认知、语法学习价值、语法学习方法存在误解,并且此类误解会降低学生的语法学习动机,导致学生语法成绩进步缓慢。
学生应该意识到,语法学习的核心在于领悟英语思维。学生学习和应用语法规则的过程其实就是锻炼其对语言结构的认知能力,培养其英语思维逻辑(汪碧玉,2010)。学生对语法的认识不应该局限为单个句子的表达,而是要将语法放进整个语篇中,来领悟语法所要表达的英语思维。而学生在刚开始学习语法的时候,断不会有如此深层次认识,因此需要老师做好“引导者”帮助学生养成对语篇语法认知的语法学习模式,而不是单个分析句子,带领学生们感悟英语语篇中的语法体现出来的英语思维。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对语法的正确认知还可以全方位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除此之外,学生不应该将语法与听说读写泾渭分明,要认识到语法是英语听说读写的基本功,在这一点上,教师也应该做好引导。
学生不应该将语法当作单一的工具,只是为了通过测试。而忽略了语法学习的总体价值。如果学生在语法学习过程中持有单一工具观念,他们就会拼命背语法规则期望早日将语法规则烂熟于心,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样的话,语法又只是沦为庞杂规则的总体,语法的内涵及其内在的英语逻辑就又被忽略了。李池利(2015)的一项关于高中生英语学习负动机的研究表明,主要以“考试为导向“的学习是英语学习负动机的主要诱因。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将语法学习看作是对自身能力的一种提升,及时制止学生将语法学习看作通过测试的单一工具想法,这与终身学习的语言学习观吻合。
新生应该尽快培养自己的“自学”自信,不要只信任老师口中说的知识点。归根结底,还是学生没有正确认识大学教师的工作方式,学生认为自学只是“打前站”,而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才是“见真章”,因此当大学老师在课堂上没有照学生期望的方式讲课时,学生就会认为:大学老师不负责任甚至还不如自己的初中教师。而实际上,大学就是以学生“自学”为主,老师只是起到“引路者”作用。而且学生也不应该希望教师转变其教学风格来适应自己的学习风格,而是要自己主动适应教师。
学生应该在语法学习过程中养成自我反馈的学习模式。尤其是在大学这样的自主学习的教育模式下。语法课的课时短,老师在课堂上对同学们语法错误的纠正数量有限,而且并不意味着学生被纠正了一次之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因此自我反馈的学习模式在语法学习中相当重要。学生应该养成自我修正的意识培养自我修正的能力(冯秋怡,2015)。
本研究探究了学生在语法学习过程中对语法认知,语法学习价值,语法学习方法存在的误解,并提出了相应的转变策略以提升学生的语法能力。但仍存在以下局限性:本研究的数据统计方法过于简单,只用了描述性统计的方法,没有使用更高级的统计方法,所以研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本研究的问卷设计全部是学生对自身情况的自评,没有涉及他人对学生情况的评价。因此问卷的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颇多,问卷结果的准确性的高低基于学生对自身情况描述的准确性的高低;本研究涉及了学生学习动机的高低,却未涉及太多而且没有用专业的量表来测量学生语法学习动机的高低,因此此处可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