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文东 雷萍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生产性人工总费用(含机上人工)约占合同总金额(含主材)的11%~16%,对施工成本影响较大。通常来说,生产性人工(指报价中以消耗量体现的人工和设备台时费包含的人工,下同)工资只涨不跌,在投标报价和定额计价没有考虑风险空间的现状下,对生产性人工费用进行调差是工程造价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体现,也是合同公平性的体现。大部分发包人往往参考类似项目合同条件去设计生产性人工费用调差条款,对调差方法的科学合理性缺乏分析。
生产性人工工资涨落主要受到物价变动、政策变化和其他因素三部分因素的影响。物价变动情况一般受经济增长、货币供应量、财政支出、生产成本等诸多因素影响,政策变化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行为,这两个因素均属于社会风险,对发、承包双方来说不可预测且不受控制。其他因素主要有施工劳务市场供求关系、工程所在地、施工条件等,相对而言可预测且可采取一定措施预防。
一是绝对值法,即以实际投入的生产性人工数量和工资标准,对比调差基准期工资标准调差,或者对比施工承包合同对应履约时段人工费结算总额调差;二是相对值法(价格指数法),即以施工承包合同基期价格指数、调差时段价格指数、调差时段人工费结算总额计算人工费调差金额。绝对值法调差基数不可控、可操作性差且不尽合理,基本不采用,本文不对此展开论述。价格指数法简洁明了,可获取权威指数,被广泛采用。
2.2.1 价格指数法计算公式
价格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为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分类工程结算额。此项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等,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的变更及其他金额也不计在内;B为人工费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按报价调差因子和权重表数据或按报价的构成实际测算;Ft为调差时段人工费价格指数;Fo为人工费基本价格指数,指施工承包合同基准期的人工费价格指数;i为调差期数(年);n指第1年、第2年……。
2.2.2 价格指数确定
采用价格指数法,最核心的是如何确定Ft。工民建和市政一般是直接采用工程所在地级市造价管理站颁发的调差系数,水利水电工程也有直接采用该调差系数进行人工费调差的。
水利行业内未见公布人工费价格指数,常采用再生能源定额站发布的指数,案例如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等。但再生能源定额站公布的价格指数是全国性的,具体到某一项目,其实并不一定符合当地的价格水平。另外,一些工程案例也有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价格指数综合计算的,如三峡集团所辖工程Ft=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平均实际工资指数-1)×0.2],南水北调工程Ft=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9+平均货币工资指数×0.1。前述影响力大的水利水电工程价格指数的确定考虑的思路基本一致,结果差异明显。
说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指数有平均工资指数和平均实际工资指数两个。其中,平均工资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就业人员货币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平均实际工资指数反映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后实际工资变动情况的相对数,两者之间关系为: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实际工资指数。
本文认为,采用三峡集团所辖项目和南水北调工程综合计算价格指数的方法,是一种在理论上能够综合反映全国、工程所在地人工价格涨落水平以及工程特点的一种方法。就此确定Ft的方法探析如下:
对生产性人工费调差的目的是为了在人工工资对比合同基准期发生较大幅度的涨落时,其中一方的损失能够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以保证各方履约。因人工工资呈长年上涨趋势,人工费调差实际上倾向于保障承包人利益。
从前述案例看,价格指数Ft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平均实际工资指数相关。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一般受经济增长、货币供应量、财政支出、生产成本等诸多因素影响,对于承包人来说属于不可预测且不受控制的风险,发包人是工程最终的受益人,可由发包人全额承担此类风险。平均实际工资指数中包含政策因素和其他因素,两个因素具体占比难以估算,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分摊一部分。由此,Ft的确定最终归为确定平均实际工资指数的权重。
除政策因素、物价因素等通用因素外,影响生产性人工费用的还有工程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施工区气象条件和地理环境、工程结构物施工要求和难易程度,施工劳务市场供求关系和施工人员来源地大致构成等。合理的生产性人工费用调差方法应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鉴于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权重直接影响调差结果,可在该权重设定时考虑此类因素的影响。
在施工承包合同条件的设定环节,对中标之后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是无法预测的。设定权重应该有一定的依据,鉴于招标前数年的指数是可以获取的,工程所在地施工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上涨的大致幅度也可以判断,据此可以推算出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权重的取值范围。假设招标时间为完工时间,将招标项目放在数年前开始,各年度完成产值以招标工期测算,生产性人工费含量以招标控制价计算,拟定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权重值,直至以该值计算的结果与以招标前数年施工劳务人员工资水平年均上涨幅度计算结果基本契合。若工程施工条件对施工劳务人员吸引力较当地和类似项目低,可以适当调高平均实际工资价格指数权重值,将该权重设定为中标后几年的权重。据此设定的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权重不一定契合中标后几年的工资涨落情况,但至少避免了盲目设定,大方向不至于偏离。
众所周知,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和编规存在人工消耗量较实际高、人工单价较实际低,即“以量补价”的情况。若预算定额消耗量能够更加接近实际消耗,施工承包人依据预算定额和实际人工单价报价,再加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和人脸考勤识别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日益普及,根据实际投入人工工日数量和实际的人工单价涨幅进行生产性人工费调整将逐渐成为可能。据了解,国内个别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正在结合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开展实际施工工效、实际施工费用的测算工作,其测算成果或许能够为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的调整和人工费调差方法的改进带来积极的影响。
目前,以三峡集团所辖工程生产性人工费调差方法相较类似项目更科学,思路值得借鉴。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参考该方法时,对平均实际工资价格指数权重的设定,应结合工程所在地近年的施工劳务人员工资涨落幅度和工程实际综合测算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