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分别简称为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两个纲要分别从相关领域提出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从完善实施工作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组织实施要求,其制定实施对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妇女纲要围绕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共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项具体策略措施。在妇女与健康部分,提出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减少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改善妇女营养状况、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以及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等10项具体目标及对应的12项策略措施。
儿童纲要围绕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提出70项主要目标及89项具体策略措施。在儿童与健康部分,提出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婴幼儿童死亡率、构建并完善覆盖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有效防治儿童常见疾病及恶性肿瘤等、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控制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增强儿童体质、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等12项具体目标及对应的15项策略措施。
(摘编自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7/content_5639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