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风
(商丘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商丘 476000)
牛羊产地检疫工作与动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及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密切相关。官方兽医按照《防疫法》等规定,对牛羊实施产地检疫,对于检疫合格的,依法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对于检疫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无害化处理,能够有效控制疫病传播,从源头上把好防控关。因此,牛羊产地检疫工作作用重大,意义深远。但通过调研和监督实践发现,当前牛羊产地检疫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如检疫队伍力量不足、物资保障不到位、交通工具缺乏、逃检行为频发等,影响着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的质量。该文对当前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现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探讨了制约牛羊产地检疫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为提升牛羊产地检疫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法律为主、部门规章为辅、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了牛羊产地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跟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其中《动物防疫法》明确了官方兽医实施牛羊产地检疫行政许可的职责。《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进行补检的条件以及处置规定。《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具体规定了牛羊产地检疫的合格条件、检疫程序、结果处置等要求。《畜禽产地检疫规范》明确了畜禽产地检疫时,关于群体检查中静态、动态和食态的具体要求。
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需要检疫交通工具、检疫工具设备、防护措施等,同时还要按照“方便群众、便捷高效、依法办理”的原则合理设置检疫申报点,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地检疫申报效率。但从调研了解情况来看,当前一些地方检疫工作保障不到位,检疫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人员工资水平低、有害津贴不能及时兑现,检疫交通工具缺乏,严重制约了当前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检疫人员数量不足和整体队伍素质偏低。受制于地方财政紧张影响,地方扩编增人积极性不高,在编在岗官方兽医数量少,聘用人员工资低,队伍流失率高,同时普遍存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干活的现象。队伍年龄结构化不合理,部分官方兽医年龄偏大,学习能力不足,不能适应检疫新技术、新政策和新规法定要求。
部分地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宣传不深入,普法工作推进不扎实,对牛羊产地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通知要求等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牛羊养殖场及收购贩运人依法经营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不检疫就出栏、不申报就运输的违法行为,造成了牛羊等动物疫病的扩散。
河南省对牛羊还未实行定点屠宰,因此缺少了定点屠宰这个有效的管理环节,导致牛羊屠宰场所不固定,屠宰场点分布广泛,监管难度大,不能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形成对产地检疫环节的有效制约,这也是导致当前牛羊逃检行为频发、牛羊产地检疫率低的重要因素。
建立完善牛羊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检疫工作财务保障,加大检疫工作经费投入,有效保障人员工资、津贴等,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强化检疫设施设备配备,强化检疫交通工具保障。及时扩编招录人员,严把进人审核关,充实检疫队伍力量,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培训,不断提升检疫能力和水平。
利用报纸、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形式,采用发放告知书、宣传册、图解手册、签订承诺书、悬挂条幅、刷写标语,流动播放、举办宣介会,向牛羊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消费者等广泛宣传牛羊产地检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等,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督巡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户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牛羊存出栏、调入和调出情况,强化对调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调出检疫申报、跨省调运审批等手续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
在河南省积极探索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管理,逐步实现牛羊“集中检疫、定点屠宰、品牌化经营”的管理模式,通过定点屠宰这个总开关、总阀门的作用,加强对牛羊屠宰环节把关,倒逼产地检疫工作开展,督促牛羊养殖、收购贩运从业人员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挤压逃检行为违法犯罪空间,着力提升牛羊产地检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