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艳
我国首发脑梗死患者群体中出现后遗症的患者占比约为65%~70%[1]。吞咽障碍作为一类典型后遗症,其对患者饮食、生活自理能力等影响较大[2]。如何纠正上述异常,已经成为当前脑梗死患者群体管理的关键所在。综合康复训练是一种以加快康复速度、缩短康复时间为目标的全面性干预手段。为判定综合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护理中的临床价值,本文针对116 例患者进行阐述。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于2019 年1~11 月收治的116 例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符合脑梗死及吞咽障碍的诊断标准;②知情同意;③无其他后遗症。排除标准:①伴认知功能障碍者;②4 周内接受其他干预者;③脑梗死复发者。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综合组,各58 例。对照组男31 例,女27 例;平均年龄(53.1±14.9)岁;平均病程(10.2±5.1)d。综合组男33 例,女25 例;平均年龄(53.4±15.0)岁;平均病程(10.4±5.3)d。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包含监测各项生命体征、叮嘱患者家属注意按时服用药物、注意清洁皮肤、定期翻身等。综合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综合康复训练,具体如下。
1.2.1 口腔刺激训练 经漱口、生理盐水棉球擦拭等方法清洁口腔,按照冰棉球(浸润5~10℃生理盐水)-常温棉球(浸润常温生理盐水)-酸棉球-苦棉球顺序,逐一以不同类型棉球刺激吞咽障碍患者的口腔组织。每次刺激训练中,将棉球置于患者软腭、咽后壁及舌面等关键位置停留20 s 左右(冰棉球温度改变后需及时更换新冰棉球),2 次/d。
1.2.2 肌力恢复训练 指导吞咽障碍患者于餐后1 h实施肌力恢复训练。①吞咽动作训练。为吞咽障碍患者播放正常进食中的口腔组织吞咽动作视频,引导患者模仿视频中动作进行吞咽动作训练,尽力调动舌面及周围肌群,直至肌肉组织活动幅度无法再变化为止,2 次/d,20 min/次。②卷舌训练。引导患者分别沿向上、向下方向进行卷舌训练,2~3 次/d,15 min/次。③顶舌训练。鼓励吞咽障碍患者按照顺时针方向-逆时针方向流程规范开展顶舌训练,1~2 次/d,15~20 min/次。
1.2.3 雪克运动功能训练 指导吞咽障碍患者取舒适平卧位,充分放松后最大限度抬起头颈部,待脚尖进入视线范围内不再抬高头颈部,随后还原平卧位动作,上述过程为一整个动作,训练时点餐前0.5~1.0 h,3 次/d,
1.2.4 屏气发声训练 重复3~5 次深呼吸,于最后一次深呼吸后保持屏气10~13 s,随后迅速呼气,同时发出“啊”、“呜”音,1~2 次/d,5~15 min/次。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患者的吞咽功能、生活质量及护理满意度。选择VFSS 及SSA 评价患者入组时及干预12 周后的吞咽功能,二者计分范围分别为0~10、18~46 分,得分分别与患者吞咽功能呈正相关、负相关。以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0~100 分)[3]判定患者干预前及干预12 周后的生活质量情况,得分与患者生活质量呈正相关。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吞咽功能比较 干预前,对照组VFSS评分为(3.82±0.59)分,SSA 评分为(37.19±4.22)分,与综合组的(3.85±0.61)、(37.24±4.21)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12 周后,对照组VFSS 评分(5.72±1.14)分低于综合组的(8.06±1.20)分,SSA评分(32.95±3.88)分高于综合组的(24.16±3.29)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0.767、13.159,P<0.05)。
2.2 两组患者生活质量比较 干预前,对照组生活质量评分为(52.17±6.22)分,与综合组的(52.26±6.18)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078,P>0.05);干预12 周后,对照组生活质量评分为(56.04±6.35)分,低于综合组的(61.15±5.8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518,P<0.05)。
2.3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比较 对照组护理满意度为81.03%(47/58),低于综合组的96.55%(56/5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17,P<0.05)。
近年来,脑梗死后并发吞咽障碍的患者逐渐增多。脑梗死后吞咽障碍的护理管理复杂性在于[4]:①病因较为复杂。脑梗死引发的神经细胞受损、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是诱发吞咽功能改变的关键原因。这类患者同时受神经功能受损、口腔肌力异常、感觉异常等因素的干扰,其病因的复杂性为护理质量的提升带来了一定限制;②康复难度高,耗时较长。依据既往经验,吞咽障碍患者恢复正常吞咽功能的耗时较长。在这一阶段内,患者容易受自主摄食受限、高度依赖照顾者、吞咽功能改善不显著等因素干扰而出现训练中断、不配合等不良行为,进而加剧吞咽障碍的恢复困难性。
吞咽障碍管理中,常规护理主要经情绪支持、饮食指导、家属联合宣教等途径,助力脑梗死患者吞咽功能的恢复,该方案的促功能恢复效果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综合康复训练则是一类强调多途径促康复的干预模式,其特征为:参照患者的康复要求,从多个方面挖掘有价值的措施,构建系统化的康复支持方案。将综合康复训练用于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的护理中,可从吞咽功能相关肌肉组织肌力恢复、口腔组织感觉刺激、舌功能等方面全面纠正限制患者吞咽功能的相关因素,进而为患者正常摄食需求的满足提供必要支持[5]。本研究同时采用多种不同康复技巧进行干预,其中雪克运动功能锻炼的支持原理为:按照平卧位-抬起头颈部流程进行重复训练时,上述动作流程对训练者下颌的牵拉作用可增强训练者吞咽相关肌肉力量,增加训练者食道上括约肌运动机会,通过上述组织功能的改善加速训练者正常吞咽功能的恢复;肌力恢复训练则可经不同方向、不同类型的肌力增强训练,改善相关肌肉组织功能,为训练者的正常摄食、吞咽奠定基础[6];屏气发声训练的原理则为:通过屏气、呼气动作的调整及“啊”、“呜”发音(发音动作可充分调动吞咽相关肌肉)缩短训练者的吞咽障碍持续时间。
脑梗死后吞咽障碍管理中综合康复训练的价值为:①增强康复自信,提升依从性。脑梗死后遗症群体普遍存在不良情绪[7]。吞咽障碍患者容易受担忧增加家属照顾负担、无法自主摄食、食欲减退等因素干扰,而表现出缺乏康复自信特征[8]。常规护理中的情绪支持、宣教活动虽然可适当缓解吞咽障碍患者的异常情绪问题,但由于患者的本质需求(恢复正常吞咽功能)未得到满足,因此,部分患者仍然存在依从性低下、缺乏自信等问题。而在综合康复训练模式下护理人员所提供的完善化方案,可有效增强吞咽障碍患者的康复自信。随着方案中各类康复措施的实施,吞咽障碍患者的吞咽相关肌肉力量、功能逐渐好转,恢复正常。上述积极变化可进一步改善吞咽障碍患者的依从性及情绪波动状况。②改善吞咽功能。于脑梗死后遗症群体管理中引入综合康复方案后,雪克运动、深呼吸屏气发音训练以及口腔感觉刺激训练等的推行,可从加强肌肉力量、恢复口腔组织感觉功能、刺激吞咽肌肉动作等方面逐步纠正其吞咽功能异常。该方案还可与常规护理中心理、家属支持等措施形成协同增效机制,进一步缩短脑梗死患者功能障碍的持续时长。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12 周后,对照组VFSS 评分(5.72±1.14)分低于综合组的(8.06±1.20)分,SSA评分(32.95±3.88)分高于综合组的(24.16±3.29)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0.767、13.159,P<0.05)。③促日常生活恢复。发生吞咽障碍后脑梗死患者容易因担忧障碍无法恢复、担忧家属无力照顾自己等而出现负性情绪及社交功能减退趋势,上述异常改变与功能障碍引发的自理能力下降共同影响脑梗死患者的生活质量[9]。进行综合康复训练后,基于不同促功能恢复原理的康复措施,可在纠正训练者功能异常的同时改善由吞咽障碍持续对其情绪、社交功能等方面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影响[10]。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干预12 周后,对照组生活质量评分为(56.04±6.35)分,低于综合组的(61.15±5.8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518,P<0.05)。④提升护理满意度。随着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接诊量的升高,护理管理面临的压力持续增长,如何改善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的满意度水平,逐渐发展为护理管理工作的关键目标[11]。常规护理虽然可从心理、生理两方面为患者的满意度水平提供支持,但由于该方法的促吞咽功能康复进展较慢,因此部分患者的满意度提升水平相对受限,而应用综合康复训练则可充分满足吞咽障碍患者在纠正功能障碍、恢复自理能力等各方面的需求[12]。本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护理满意度为81.03%(47/58),低于综合组的96.55%(56/5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17,P<0.05)。
综上所述,对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护理中实施综合康复训练方案,可纠正患者的吞咽功能,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