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探究*——以新疆科技学院公共基础部法学模拟法庭为案例

2021-01-03 09:49:47新疆科技学院张敏娜
区域治理 2021年23期
关键词:庭审实务法庭

新疆科技学院 张敏娜

刑事模拟法庭实践是运用真实刑事案例,让学生扮演审判阶段各个刑事诉讼主体,学生结合大学期间《刑法》《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对真实案件从准备到模拟全过程的体验,在模拟的过程中,亲身体会知识点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模拟法庭具有高度仿真性、浓厚趣味性、较强综合性、充分民主性,备受法学教育的重视和学生的欢迎。刑事审判实务为我校专业必修课,刑事模拟法庭开展作为我校专业实习中校内实践的重要部分之一,通过选取真实热门案例,让学生归纳刑事法律关系,找寻案件焦点,依照真实庭审过程进行正式模拟。本文以我校在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践情况为切入点,针对目前刑事模拟法庭的特点,进一步探究刑事模拟法庭开展的局限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改变理论与实践的现象脱节,缩小教学与实务的差异。

一、新疆科技学院刑事模拟法庭开展情况

(一)模拟法庭实况

新疆科技学院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24日,进行了为期2周的模拟法庭实训,本次实训针对2022届63名法学专业毕业生开展,其中,法学2017-2班(民)33人、法学2018-1班30人。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分成四组,其中,法学2017-2班(民)17人组成刑事模拟法庭一组,法学2018-1班15人组成刑事模拟法庭二组。

(二)案例选择情况

法学2017-2班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刑终151号“于欢”案件加以整理改编,围绕“正当防卫”焦点展开庭审。法学2018-1班聚焦于最近热议的“偷钱又返还”话题,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盗窃罪展开法庭控辩,所选案例具有鲜明的争议焦点和社会关注度。

(三)模拟法庭实操情况

前期准备阶段:两组组长组织成员了解所选案件,研读相关案件判决书,认真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通过走进法院或者利用网络庭审直播观摩真实庭审情况,了解庭审的方式、程序、模式等。对于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的部分学习,通过组织学生前往侦查机关观摩感受,观看网络视频资料,让学习了解鉴定、勘验、检查以及技术侦查等相关司法侦查行为,对侦查阶段的侦查行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指导老师提供往期学生模拟法庭视频资料,从中借鉴经验、完善不足。

中期文书撰写阶段:学生按照所承担角色撰写相关模拟法庭涉及法律文书。根据准备阶段对案件的具体分析,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结合大学所掌握法律文书写作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学相关知识点,完成文书准备工作。力求法律文书符合真实庭审标准,做到逻辑清晰、法言法语运用正确得当。

后期演练阶段:进行正式模拟之前的演练与对抗,结合大学期间《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习,按照正式刑事审判流程,演练时注意法庭礼仪以及庭审语言技能,学生在此过程中熟悉角色、熟悉案例,每一遍法庭辩论都有新的亮点。

正式模拟阶段:学生根据扮演角色着正式服装,准备充分法律文书,学校提供刑事模拟法庭场地和各项多媒体设备,邀请相关法学教师以及校外律师,按照我国正式刑事审判流程完整进行案例模拟。

(四)实训结果

通过要求学生撰写模拟法庭实训报告,内容从个人在模拟法庭中的角色介绍、对本次模拟法庭的付出表现、本次模拟法庭感受体验以及最后的收获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上交的32份实训报告基本较好地反映出学生在模拟法庭实训中获得进步的过程,以及对理论与实践转化的反思。本次模拟法庭实训增强了学生将来步入社会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二、本次刑事模拟法庭优势性体现

(一)学生掌握主动性,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模拟法庭从案例选择开始,主动权就交给学生。由指导教师选择10个具有法律争议焦点的热门真实案例分发给两组,各组成员通过讨论等方式确定本组模拟案例。以自愿选择为原则,由各成员根据自身特点挑选角色。角色确定完成,各方主体主动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并交由指导教师修改完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动进行模拟法庭的演练环节,多次演练,不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指导教师给予相应指导。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学生主观能动性,同时使得学生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二)以实践检验理论,提高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

本次刑事模拟法庭的开展,从初期的案例选择到法律文书的准备,再到庭审的展示环节,都是将书本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表现。根据以往理论学习中的积累,学生基本都能完成任务。如本次模拟案例关于“正当防卫”焦点问题的把握,扮演控辩双方的学生能较好地完成法律文书的写作,通过刑法的学习,能准确恰当地掌握案件关键点,紧紧围绕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展开。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扮演法官的学生对于庭审流程的把握也基本符合真实审判流程。以对案件的演练检验学生在理论学习中的基础和知识结构相当必要,在此过程中,学生更加明确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掌握了如何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技巧。

(三)基于模拟实践中的不可控因素,锻炼提升学生素质能力

刑事模拟法庭在前期案件讨论、法律文书准备以及排练阶段,需要学生具有一定身体素质和自主学习能力。在本次模拟法庭实训中,学生基本都能排除困难,全身心投入模拟法庭准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较好的身体素质以及自学能力。在庭审现场排练时,基于庭审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也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较好地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状况。本次模拟法庭的顺利开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四)学生更进一步的认识了解法律职业,达到本次专业实习目的

学生通过扮演角色、承担角色任务。在完成角色的过程中更加深入了解角色本身,亲身体验在刑事模拟法庭中各个角色的特点。使得学生对于未来法律职业的选择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本次模拟法庭,学校提供场地,一比一还原庭审现场,打造真实庭审现场,配备电子设备、服装等,学生着正式服装,全身心投入,还邀请学校领导进行点评,刑事模拟法庭完成后纷纷拍照留念,培养了学生对于未来职业的美好向往,明确了未来的目标。

三、本次刑事模拟法庭局限性表现

(一)刑事诉讼流程实践局限性

本次刑事模拟法庭的开展,准备工作充分,学生热情投入,庭审把控到位。但是刑事诉讼公诉案件完整流程是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执行,模拟法庭的开展重在庭审环节,导致其他阶段缺少。如立案阶段,诉讼主体对立案的监督和救济;侦查阶段,如何询问证人、如何获得被害人供述,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如何进行证据合法性收集,鉴定工作的开展等环节;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环节,以及是否适用强制措施;执行阶段的执行主体,死刑现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等环节学生都没有亲身模拟,只是局限于庭审中能够根据法律严格规定“表演”出的部分,导致流程体验的部分缺失。

(二)学生对于整个案件的把握缺乏完整性

在案件选择初期,两个小组成员分别针对不同角色指定同学扮演,分配到角色的同学仅关注自己承担角色的法律关系以及责任分配。在正式模拟法庭演练前期的排练环节,就会出现各方主体有着自相矛盾的陈述,甚至无法对其他方的问题作出准确对应的回答,出现所答非所问的情况,使得模拟法庭的实践性大打折扣,也使得前期准备充分的工作无法得到进一开展,配合缺少默契,“表演”痕迹过重,使得实体问题的优势无法得到发挥。

(三)缺乏实践性经验的指导

本次模拟法庭指定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以及指导模拟法庭经验,但基于刑事模拟法庭的较强实务性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真实模拟法庭的训练仍然需要具有一定的实务经验,部分教师对于所教授课程理论功底扎实,但几乎没有实务方面的经验,在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实践对会稍显不足。刑事模拟法庭的开展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教学,仅注重理论能力方面的培养,刑事模拟法庭在理论基础上的实践指导相当重要。

(四)学生对于模拟法庭关注度的缺乏

基于学习课程以及毕业实习要求设置,本校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学生在大学期间仅仅关注理论方面的查漏补缺,对于法学实践充耳不闻,模拟法庭仅仅为期半个月的准备时间并不足以让学生真正体验刑事庭审流程及实践。在本次模拟法庭中,很多学生在准备阶段对于很多实务方面的问题极度缺乏。例如,庭审中的座次,排练时面对真实庭审现场甚至可能出现错误,在理论的学习中对庭审中诸如书记员、法警角色的关注度不高,对于角色作用的把握稍显薄弱。

四、刑事模拟法庭的规范性建立和完善

(一)加大对刑事诉讼流程其他阶段的重视

刑事模拟法庭重在审判阶段的培养教学,诉讼法中程序的紧密性关联决定了各阶段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特点。在进行庭审模拟时,前期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所获得的法定证据以及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至关重要。例如,庭审中涉及非法证据的排除,就需要人民检察院的证明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在刑事模拟法庭实训中,还应对立案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甚至执行阶段都应有所涉及。可以对案件立案设置情节,比如,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不应当立案而立的,让同学对此情节提出解决方式。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走进侦查机关,体会侦查行为,了解鉴定工作,真实体验刑事诉讼环节。在审查起诉环节,设置补充侦查、批准逮捕情节,让负责承担公诉人角色的同学作出回应。承担律师角色扮演的同学同时参与到侦查、审查起诉环节。流程的完整性体验能解决法官扮演者反映的压力大、任务重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进行角色任务的平均分配。

(二)注重学生对整个案件的了解和把握

在刑事模拟法庭的前期文书准备工作中,注重培养小组协作能力,每个人不局限于自己角色的法律文书撰写工作,按小组分配任务,群策群力,做到对全案的熟悉,以便在庭审中应对自如。在排练过程中,组织小组成员互评,不仅关注自己的角色,还应着眼于其他角色,认真发现问题,修改问题、提高默契度配合。在学生撰写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报告中,将对整个案情把握的部分作为计分点。

(三)刑事模拟法庭培训方式的转变

模拟法庭的通常在指导教师的培训下进行,指导教师多为我校承担刑法、刑事诉讼法教学授课教师,理论知识充备,但缺少实务经验。在今后的教学中,尽量邀请具有实务经验的律师作为实务指导教师,从选择案例的环节就全程指导。我国当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所面临的问题已经成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指导方式多种多样,可以走进校园面对面辅导,可以通过线上指导,同时与学生保持联系,指导学生实践性经验。同时也可以邀请检察官、法官作为实务指导教师,对于整个庭审进行优化指导,让模拟法庭更趋于真实与准确。我校应与公检法系统长期联动,进行常态化教学指导,形成以实务教师指导为主、本校教师指导为辅的指导模式。

(四)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实践教学的培养

理论教学工作为核心,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走进法律服务系统进行实践学习。例如律所实习,体会刑事案件的整个辩护过程;法院实习,学习刑事诉讼整个庭审流程,感受法庭上控辩的平等对抗和法官的中立地位;司法机关实习,体验国家机关运作等。不仅仅只是在大四组织实习,平时的实践学习也必不可少。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涉及诉讼法的学习,在课程中就提前组织学生进行小型模拟法庭的演示,同时邀请别的法学班级观看,引起法学生的集体关注,提前为大四学生实习阶段进行刑事模拟法庭做准备,让学生对实践学习重视起来,培养学生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

注释

①肖晗.模拟法庭在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教育价值[J].时代法学,2010,8(4):114-118。

②黄忠.论法律e化教育的意义及其域外经验[J].教育评论,2015(9):13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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