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博
(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审计整改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亦是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开展的核心与难点。尽管在现代社会发展环境下,企业越来越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运用诸多手段和措施,然而审计整改成效和质量却差强人意,整改不完善、不全面,仍然存有屡审屡犯的不良问题。
通常而言,由于国有企业审计对应的主体不同,故可划分为三种,其一国家审计,其二社会审计,其三内部审计。所谓国家审计,即指由政府审计组织依法展开的审计工作,又被称之为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就是由注册会计师有偿开展的审计工作,又被称之民间审计。而内部审计则是由单位内部审计组织与专业人员对自身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开展的独立审查与评价,最终审查结果需要向企业领导人报告。在国内,国家审计组织属于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机构,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关键构成部分,主要由国家法律给予其相应的审计监督权限。而国有企业审计则是审计组织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展开审计监督。国有企业审计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推动国有企业科学不断发展作为目标,增强对国有企业权力及职责的审计,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和相关领导人员转变管理理念、创新发展形势、预防重大风险等,对国有企业日后更好发展具有极大帮助。
众所周知,保护人民及国家利益是政府治理的主要目标,实现此目标的前提是国家安全,而国家安全的前提就是国家经济安全。现如今,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管理组织承担着两个角色,不仅需要对社会市场经济展开调控,而且还需要评判自身各项行为,如若缺少独立中肯的“第三方”展开监督评价,以上这些部门组织如果根据自身目的所获得的资料分析是无法为国家经济管理组织提供可靠、有价值的证据。而国家审计则是宪法给予的经济监督权利,属于第三方监督评价组织,运用自身审计监督功能对国有企业市场活动各项经济资料展开核查、识别与分析,重点关注会对国有企业不断发展产生影响的市场结构风险以及技术创新风险,从原有关注个别单位风险、管理与效益转变成关注整个行业的风险、安全与管理。另外,在开展审计监督时,要重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寻找国家经济控制政策存在的不合理与不完善,以此提升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成效和水平。
国家审计组织利用自身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确保国家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发展的预防性功能。利用此功能,预防相关国有企业与不法分子侵占公有资源,降低不必要的运用,使国有资产得到更有效、更全面的利用。审计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管理展开客观公正的评价,才可发挥预防、查出、降低国有资产经济损失的巨大作用,在保障国有经济资产保值与增值时演绎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审计组织根据国家法律给予的行政执法权,关注企业重大决策是否遵循相关程序,根据审计查找来发现问题,并以此提出合理化、专业化建议,推动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成效与管理水平,合理科学配置对外投资,保障国有资产可以得到最大收益。
近些年,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变革已获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整体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对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推动国民经济更好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当前国有企业逐渐趋于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标准化、科学化,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体制创新。然而,从现有国有企业整体发展现状而言,国有企业组织架构缺少合理性,其公共权力设置不正确,存有权利失衡、缺少制约性以及监督存在空档的不足,致使公共权力滥用情况严重,腐败现象日益显著,对国家治理形成极大影响。根据将责任作为主导的政府执政理念,国家审计机构通过审计发现诸多贪污、受贿与挪用公款等诸多违法事件,以及滥用权利和职责的经济犯罪。因此,审计部门应当提出对应审计意见,要求健全问责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秉承专岗专责的基础原则,创建责任制度,以此加强责任追究,使违法犯纪者承担应当的责任,为自身的错误与不良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很多国有企业忽视审计整改工作,其认为整改只是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未能动员全体职工与部门发挥监督合力进行整改工作,审计部门只能单枪匹马进行作战,所获成效差强人意。还有部分国有企业未能创建审计整改动态跟踪长效体系,致使相同问题在同一单位或是不同企业重现,经常屡审屡犯,无法确保审计整顿改革工作成效。还有一些国有企业没有把整改完成率与有效性和相关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挂钩,对有关责任人要求较低、督促力度不够,整改不彻底、不完善,未能与相关责任人经济利益相联系,在客观层面导致部分企业对整改工作缺少应有重视,从而影响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审计整顿改革工作中,关键点即是被审计单位具体整改责任落实的对象,及“谁”来开展的问题。在现实开展进程中,主要呈现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审计意见对应责任主体存有偏差,部分审计问题整顿改革超出审计单位原有整改权限以及能力范畴,各项整改工作推进则需要上级审批或是上级整改,反之则难以开展。其次,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未能真正认识到整顿改革的责任和义务,时常将会议或是文件批示作为主导,未能亲自动手管理,甚至某些管理人员认为审计就是对自身企业的刁难,未能从实质上开展整顿改革工作,并且在整改进程中十分敷衍、抵触,企图蒙混过关,只注重表面形式,没有意识到整改的重要性。特别是一些企业主管领导流动频繁,整改责任落实主体模糊,在具体责任问题上相互推诿推卸,“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十分严重,没有及时解决各种遗留问题,导致企业内部整改问题愈发严重。再次,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执行层没有真正感受到整顿改革的压力,缺少整改追责与奖惩措施,还有一些部门没有意识到自身错误所在,对整改形成抵触厌烦心理,在实际审计整改工作中选择敷衍了事,在与自身经济利益有关的问题上费尽心思回避,不想进行整改。
从现实状况而言,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人员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和审计需求不相符。首先,缺少宏观意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一般将审计收缴作为中心来开展,往往将差错纠弊以及追缴税款作为审计工作开展重点,使得国有企业审计变成对被审单位内部会计业务的复核,针对“问题”查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发现更深层次、更严重的问题。因国有企业审计思路模糊,缺少为宏观管理进行服务的良好意识,企业审计所开展的监督就仅仅是低层次监督,难以充分满足政府宏观决策提出的各项需求。其次,知识单一陈旧,无法适应现代国有企业审计标准和要求。伴随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持续推进与其审计重点的不断转型,出现诸多将资产作为纽带的大集团,而这些集团经营也展现出跨领域、跨部门以及跨行业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审计涉及的专业知识与政策更加广泛。基于此,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不仅需要熟练掌握会计财务管理知识、国家财务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而且还必须掌握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与管理知识,熟悉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运行相关的知识及政策。然而,从当前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人员现实状况而言,因审计工作人员一般均是财会专业毕业,知识相对单一,缺少经济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加上日常忙于项目审计,缺少再次培训与提升能力和素养的机会,使得原有知识逐渐老化,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审计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不利于审计风险规避与审计质量提升。
要想优化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则应当增强国有企业严肃审计整改以及依法自治企的良好工作意识。国有企业需要给予审计整顿改革工作应有的重视,经营管理人员与负责人应当将推动企业经济不断发展作为战略目标,真正意识到企业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具有的紧急性、重要性以及特殊性,明确国有企业审计整顿改革工作存有的一系列问题,严格秉持全面整改、不拖拉、不掩饰、不放弃的工作态度,强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科学管理以及党风廉洁建设等相关工作力度,进而更好、更有效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针对被审计单位而言,应明确主体责任和主体义务,编制有效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顿改革工作。另外,在制定整改方案后应定期展开复盘,以此有效整顿改革难点问题。针对主管业务部门而言,需要贯彻落实引导、监督管理与协同整改责任,把问题整改和企业日常业务监管及体系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引导与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整顿改革。针对审计、巡视与纪检监察等相关监督部门而言,必须贯彻落实督查与协同监管责任,掌握整改方案的专业性与可行性,明确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及有效性,并且定期通报与汇报实际整改进度,进而为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第一,需要创建完善健全审计整改报告体系,要求被审单位对于审计部门所提出的整改事项与措施报告进行仔细组织研究,真正落实各项整改政策方针,而且需要在固定时间内向相关审计部门提供自身整改措施和结果汇总的书面报告。第二,需要创建完善健全的审计整改联动体系。首先,强化审计系统内部的“上下联动”,构成纵向到底、多管齐下的“一盘棋”格局,提高整改成效和整改质量。其次,增强审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设置完善的联动会议制度,不断促进信息定期互动沟通,构成监督合力,以便于更好、更有效规范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保障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最后,强化审计系统和巡视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联动,创建数据信息共享、结果资料共用、关键事项共同开展以及问题整改责任共同落实的体系,从而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成效。第三,优化审计整改检查体系,即要求审计部门按时、仔细检查与监管被审计企业的整改落实状况,并且为其提供科学的、专业的、有效的整改工作建议以及指导。对于整改工作落实不明确、故意拖欠延缓、多次犯错的被审单位,相关审计部门需要把这种单位列为被审单位督察管理重点,提高对其监管力度,进而真正实现审计整改工作最终发展战略目标。此外,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发现工作存在问题,整顿并改革审计,以此提升整改的合理性、高效性与充分性,特别是针对长时间没有进行整顿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应按时复盘分析,理清真正原因,明确具体责任。
国有企业不仅要开展通报机制,而且还应当强化后续审查核定财政收支、财产预算、财产决算的力度。将问题与风险频繁领域,对已经实施过的审计项目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方向性地进行后续审计,以问题整改发展进度、发展深度与辐射面入手,侧重查找应整改却未进行整改的问题,有没有新问题出现。此外,开展后续审计工作,能够推动审计处理意见与看法在被审计单位获得有效采纳与执行,充分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呈现审计在国有企业组织管理中具有的重要性。在国有企业开展运行中,坚持后续审计工作能够维持审计监督应有的连续性、全面性,推动被审计单位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成效和管理水平,如此对保持审计决策的专业性和严肃性,提高审计组织的权威性拥有重要意义。根据后续审计工作开展,实际现场查验被审计单位整顿改革的材料,展开进一步研究确认,并根据此次审计出示审计报告,对于已经整改、未进行整改与现存问题在此次报告中予以通报,使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价值,注重审计工作,注重整改成效和质量。另外,将后续审计报告提交的主要目的,是使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能够清晰了解被审计单位整顿改革后的现实状况,从而为国有企业日后更好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从当前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开展现状而言,国家审计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工作所占比例较小,一般是将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主导,与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有机结合开展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但是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可以根据对国有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应用的审查评价,进一步分析影响国有企业运行发展的风险和相关因素,进而推动国有企业更好、更有效配置内部资源,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力与控制能力,所以需要大力开展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工作。另外,国家审计组织需要提升对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了解和认识,站在全局角度培育国有企业绩效管理观念与管理意识,根据公布审计结果的方式把企业绩效审计成果呈现给社会民众,提高社会群众参加政府绩效评价的相应能力,推动社会公众绩效需求的不断增长,为绩效审计工作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另外,还应当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对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了解,积极实施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工作实践探索,创建科学有效的国有企业绩效审计评价机制,从原有关注国有企业经济盈亏收支转变成注重国有企业发展方向与目标。而且,还应当从国有企业经营体系、法人治理架构、风险管控与安全等层面入手,全面检查与评价国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以便更好、更有效寻找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有的问题和隐患,并发现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明确影响国有企业日后不断发展的障碍,从而保障国有资产不断增值与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目标的真正实现。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审计整改工作,能够从本质上避免其在日常管理与经济活动中出现同样问题,进而推动被审单位逐渐优化自身经济运营体系与财务管理形式,以此提升国有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和防范能力,为企业日后更好发展提供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