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古代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

2021-01-03 05:30王文霞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15期
关键词:古建筑文化产业山东

顾 宁 王文霞 丁 翠

(1.山东交通学院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古代建筑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0;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山东 济南 250000)

一、引言和背景

在当前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中,乡村振兴战略是提高乡村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向前发展的重要战略。其中,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一方面,乡村文化振兴可以解决山东城乡间文化地位不均等、 弥补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和文化产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文化振兴也可以促进山东乡村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

山东省是中国历史文化大省,分散其乡村间的古代建筑是先人留下的珍贵文化瑰宝,具有历史、文化和艺术等多方面价值。这些古代建筑是一种文化精神的载体,更能够为山东省的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提供现成的优良素材。近些年来,由于山东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一些农村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缺乏古代建筑保护方面的工作,甚至有个别地区虽然进行了古代建筑的规划工作,但是也做得不够深入,没有充分发挥古代建筑在文化和旅游方面上的作用。这些情况表明山东省的乡村古代建筑保护工作仍需重视,其旅游开发也有着十足的潜力。因此,以乡村遗留的古代建筑保护和开发为切入点,研究乡村古代建筑的保护和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将有助于提升山东乡村的经济活力和乡村文化振兴,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有积极意义。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一些学者对乡村古代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的进行了研究,为后来的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古代建筑的保护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教育利用、科研利用、文化利用、旅游利用。在这些利用方式中,旅游利用被普遍认为是解决古代建筑保护问题的首选方式[1]。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开发研究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研究课题,学者们通过对古代建筑旅游的研究,逐渐意识到古代建筑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建议。其中C.Landorf[2]讨论了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可持续遗产旅游的概念,并确定了古遗产的保护性发展的两个关键原则:长期整体的规划原则和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的原则。S. Prompayuk and P.Chairattananon[3]在对比泰国和一些发达国家对社会生活中古代建筑的不同保护措施后,认为要保护好生活社区中的古代建筑需要建立一套具有应变能力的组织和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多戈·艾莫森·布兰蒂[4]在可持续发展和空间发展的框架内审查了文化发展政策对保护和促进农村地区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指出通过标准化程序对文化发展政策进行综合规划,可以促进农村地区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和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凝聚力、文化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作出贡献。专注于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的保护的著名文化学者冯骥才[5]在《灵魂不能下跪》提出,在文化遗产抢救过程中,保护农村古代建筑是重中之重,保护农村古代建筑首先就是要保护其内在精神,乡村古代建筑代表的文化遗产保护要建立在文化自觉之上,同时要有先觉意识。束晨阳[6]在《基于乡村保护的乡村旅游规划——以安徽绩溪龙川村为例》中,分析了乡村古代建筑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提出将乡村的保护与旅游结合起来的建议。

针对山东省古代建筑的保护与开发问题的相关研究中,《山东历史文化遗址现状调查与保护建议》课题组[7]把山东省目前现有省级以上古代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功用、材质、时间和位置分别加以分类,发现各地在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呼吁管理部门给予有关方面的重视,并提出了一些的法律法规的建议。仝艳锋[8]专门从山东地区古代建筑的壁画病害方面入手,分析认为壁画病害是由自身原因、外部环境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逄逸[9]在其硕士论文中以山东省明清祭祀建筑为研究对象,从区域空间分布的集聚度、均衡度和差异性三个方面分析了山东省明清祭祀建筑空间的分布,从山东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角度提出了文物保护的依据和建议。毛葛[10]介绍了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村中保存的一片较为完整的明清古代建筑群落,在分析该村落的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和建筑工艺的同时挖掘了明清时期该村古代建筑与当地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

由上可见,山东的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文化产业研究还处在基础阶段。此外,在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文化产业开发研究中,很容易忽视对古建筑资源本体的研究,很少有来自古建筑、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综合动态研究。因此, 要加强相关研究和探索,找准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契合点,使建筑旅游尽快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文化传承是古代建筑保护的最高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仅需要保存古代建筑结构上的完好,还应当让观赏它们的主体也就是游人能够和古代建筑产生实际的互动,进入到古代建筑的物理环境和文化氛围中感受历史。

三、乡村古代建筑保护与旅游文化产业问题分析

山东省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步入持续快速发展轨道。文化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乡村古代建筑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却是相对滞后,乡村古代建筑文化产业规模偏小、农村当地人口参与不充分和高素质文化产业人才资源短缺等。其中乡村古代建筑的保护意识不强和相关人力与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最为突出。

1.山东乡村古代建筑保护不足

近些年,山东在局部的新农村建设中对古代建筑的修缮与保护工作出现了诸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古代建筑保护意识淡薄。 一些村庄对古建筑的价值认识不深,保护理念不明确。当古代建筑文物遭到破坏时,大多数情况下难以给予保护措施,这也加重了山东新农村建设中古代建筑遭到破坏的程度。弘扬和宣传农村古建筑文物保护意识,是解决古建筑文物损毁问题的根本途径。

(2)新旧建筑物的权衡问题。在新农村整体规划前,大多数农村都缺乏在古代建筑保护方面的工作,有个别地区进行了古代建筑的规划工作,但是也做得不够深入,只是表面处理,不能从根本上进行保护。

(3)古代建筑保护的经验缺乏。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乡村古代建筑保护工作进展十分困难。在这过程中,由于相关工作的不专业性,导致很多古代建筑成了危房。还有很多地区的古代建筑构件出现丢失现象,一些古代建筑中精美的门窗被盗走。

2.乡村古代建筑的投入开发不足

(1)乡村自身人力资源短缺。由于农村生产力相对较低,经济发展较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削弱,农村地区的传统生活方式迅速崩溃,农村地区的文化栖息地受到严重破坏。

(2)现有旅游产品项目开发不精致。 山东乡村古建筑相关文化旅游还没有被旅游业深度开发利用。现有的古建筑旅游产品形式主要以古民居旅游为主,相关旅游收入较低。村里没有更正规的旅游餐饮、住宿、交通和购物产品。还有些项目过度商业化,受市场经济过速发展的影响,乡村的经济价值成为人们追逐利益的“资本”。乡村古代建筑往往建造商业街,商业化、城市化、庸俗化的现象加剧。农村古建筑附近的过度商业化,容易对古建筑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甚至造成突发性破坏,更容易破坏古代建筑文化旅游的内涵,影响到古代建筑旅游的长期良性发展。

(3)矛盾复杂化。在乡村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产业文化开发的过程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主要有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与旅游开发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也有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还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矛盾等。因此,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时,古代建筑的传统文化保护应当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防止古代建筑遭到破坏或是被过度商业化等现实问题。

四、乡村古代建筑保护和旅游开发策略

山东乡村古代建筑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应当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坚持可持续旅游发展之路。必须把传统的儒家文化资源开发、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的优秀文化传承等结合起来,有效吸引和调动各方面资源的参与,共同开发乡村古代建筑的历史和现实价值。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增强山东省三大文化产业带的辐射力

黄河文化产业带以山东黄河为轴心,与京津冀及黄河流域文化产业发展相衔接,带动和开发黄河沿线古建筑文化资源,用现代理念进行规划和包装,加强沿黄文化产业区域合作,促进农村古建筑旅游产业快速发展。运河文化产业带以京杭运河山东段为轴线,以运河两岸广大地区为发展空间。依托沿江丰富的文化内涵,整合开发运河文化资源,推动京杭运河沿线广大农村地区的古建筑旅游。滨海文化产业带以青岛为龙头城市,全面发展山东沿海与海洋文化、渔民文化相关的乡村古建筑旅游,打造集传统文化景观和优美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旅游景区。

2.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设

山东省及地方政府对于古代建筑文物的修缮与保护工作,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古代建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才会使山东新农村建设中古代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得到支持与认可。另外,各级政府应当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使更多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使更多资源能够流向古代建筑的保护和开发。

3.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山东省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优势,创造性地推进农村传统文化发展。通过古代建筑的勘测和保护,深入传承发展儒家文化和乡村文化中的优良传统。济宁、聊城、潍坊等地乡村儒学经验可以推广到有能力、有条件的乡镇,在当地建设综合文化站[11],在农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中心试点成立儒学讲堂。建立农村儒学教师人才库,编写农村儒学教材,建设一批农村儒学讲座示范点。用传统儒家文化与乡间优良民风民俗引导每个经济主体行为规范有序,促进古代建筑事业的参与者人际互动和关系协调发展。

4.提升古代建筑文化发展的产业化意识

传统的文化发展模式往往以行政或事业单位为基本单位,过分依赖政府对生产资源的投入和配置,以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一般来说,这种文化发展模式和文化生产模式并不经济。如果把古建筑文化的生产和消费纳入市场经济的运行,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物质产品的生产一样,就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为古代建筑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强烈和更加持久的生产动力。

5.强化村民文化认同

山东省应当积极吸引当地农民融入到古代建筑文化产业中来。首先,在古建筑较少的地区,要划定新的居住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在新区建房,帮助仍居住在古建筑中的贫困村民搬离旧房,从而真正实现对农村古建筑的保护。短期来看,在现有古建筑集中区设立简易旅游线路景区,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展示古建筑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吸引经验丰富、资金充裕的开发主体前来参观。其次,在村里成立文物收藏和古建筑信息登记处,从当地和周原村发掘珍贵的历史遗迹和相关文物,向省文物厅申请经费,开展文物修复工作,注册和搜索。最后,引导有经济条件的村民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引导村民的生活消费价值观。只有村民的文化水平有了启蒙,才能有学习祖传文化的兴趣和动力,才能投入到自己村庄独特的历史、传统文化和艺术中去。

五、结论和不足

山东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文化振兴是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古代建筑的保护和开放对乡村文化振兴意义重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冲击,一些古代建筑和文物古迹也得不到妥善的修缮和保管。这些古代建筑是山东传统文化的经典代表,对增强乡村文化的凝聚力、保护山东乡村传统文化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乡村古代建筑的旅游文化产业能促进乡村古代建筑资源价值的激活,使乡村的文化能够在开发和保护中得以传承,又能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促进城乡产业、城乡生活相融合。本文的核心在于探索乡村古代建筑旅游文化产业的保护和发展路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点:第一,在古代建筑旅游发展的初期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资金的支持是保障;第二,古代建筑旅游文化产业中传统文化符号是开发的核心,旅游开发要以传统文化内涵为依托;第三,在古代建筑和传统文化保护及开发的各个参与者中,村民是主体,乡村古代建筑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村民的积极参与。

传统文化的旅游化保护研究涉及多领域、多理论,但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在研究内容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如何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古代建筑保护和开发方面延伸,如何使更多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和如何加强乡村古代建筑文化载体作用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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