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梗
在欧亚野猪强势崛起之前,美国人从未想过——或许说,数百年前踏上北美洲这片土地的殖民者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们的后代会面临怎样的麻烦。
所谓的麻烦,就是这种凶猛的入侵生物。它们体型庞大,皮糙肉厚,有着惊人的繁殖能力,又没有天敌,广袤富饶的北美大陆简直就是它们的乐园。它们肆无忌惮,横行霸道,在这片土地上繁衍了数百年……
直到,它们开始危及人类的利益。
什么是生态入侵?
在广袤的自然空间里,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存在显著差异,便会各自孕育出不同的生态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或阻隔,生物物种的扩张和活动范围较为有限,彼此都处于既定的生物圈中,维持着巧妙的平衡——直到平衡被(人类)打破。
不得不说,人类可能是地球上最热衷、也最擅长打破地理间隔的生物,并将这种行为视为传播和发展文明的途径。而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有意或无意地将某些物种带到了本不属于它的区域,在新的环境下,脱离了原有的生态链后,这些物种往往面临着两种命运:要么因无法适应而消亡;要么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野蛮繁衍,甚至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美国野猪,就是属于后者。
“人们从外地运回来。”每当询问野猪的来历,知情者总是用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回答。事实也确实如此,虽然如今世界各地都能看见各类野猪的身影,但野猪这一物种,最早其实是起源于欧亚大陆,后在人为作用下,逐渐分布到世界各地。
野猪到达美洲大陆,大约是在公元15世纪左右。这一切和著名的意大利探险家、“新大陆发现者”——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有关,在完成自己最伟大成就并改写人类文明进程的同时,他将随程带着(作为储备食物)的几只家猪丢到了加勒比附近放养。根据有记载的历史资料,不出意外,这就是最早登陆美洲的几只猪科动物了。
现在我们无法得知这几只猪最后的命运,或许都被吃掉,或许有一两只被放生或逃脱。但可以确定的是,在此后的数个世纪里,前往美洲大陆的人越来越多,来自亚欧大陆的野猪、家猪也不断被零零星星地带上岸。后来,北美洲的殖民地正式建立,当地人形成了穩定聚居的乡村和城市,并开始进行一定规模的豢养家畜,毫无疑问,猪也在此列。
然而,在豢养家畜方面,由于当时人们还未形成较为标准、规范的方式,甚至将家猪、野猪混养在一起。尽管家猪其实就是人类将野猪长期驯服后衍生的亚种,但从生物的角度来讲,两者之间其实已经产生了一定区别,例如家猪多为白皮,无獠牙,体型稍大,偏肥胖和迟钝,这是为了供人类食肉的需要;而野猪大多通体乌黑,遍体长满硬毛,有着尖锐的獠牙,体型虽普遍稍小一些,但更为健壮和敏锐,充满野性。重点在于,家猪和野猪虽为两个种类,但彼此之间是不存在生殖隔离的——也就是说,人们将它们混养之后,极大地增加了混种出现的概率。
当然,也不排除有饲养者故意混养的考虑。毕竟单从养殖角度而言,混养其实并没有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是生育率还是健康率,都处于正常情况。反倒是有人认为,混种出产的猪肉,口感和味道都更胜一筹。
历史的趣味性就这样产生了。很多重大事件,追溯其起点和源头,可能最终都指向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譬如当代北美某片森林中横行霸道的野猪群,或许就源自数百年前,某一个殖民地家庭在某一段时日里胃口不好,或者说更想吃牛肉等原因,因而少吃了一只猪。而侥幸活下来的猪,要么被搬家的农场主遗弃,或从看管不严的圈场里逃脱,或被作为狩猎对象放入荒野。类似的事情,在广袤的北美大陆、漫长的数百年时光里,经常发生。
于是现在我们可以想象,来自同一个大陆的两种生物,同时来到另一片土地,并在同一段时期里,各自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命运斗争。一边是人类的繁荣发展,他们为政治、经济、摆脱殖民、独立、建国等一系列目标疯狂追逐,甚至不惜发动战争;另一边是生态入侵的野猪族群,在荒野间悄然茁壮。
直到,双方都有了满意的结果。
然后,被称为“北美超级野猪”的物种,与“美国人”开始相遇。
按照美国人的说法,“北美超级野猪”,其实就是“北美地区的野猪”,但和其他地区的品种相比,要更加庞大和凶狠,危害性更强,所以被冠以“超级”之称。
北美超级野猪的诞生,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是野猪对自然环境的极强适应性,除了极寒和极旱地带,野猪几乎可以在任何气候和地形条件中生活。它们另一大优点是不挑食,作为一种杂食动物,野猪强有力的拱嘴和獠牙能挖掘泥土和树根,找到各种植物的嫩叶、根茎、浆果之类,都风卷残云地吃进肚子里。有时它们还会吃掉一些昆虫或小型动物,包括蚯蚓、蜥蜴、鸟蛋,甚至还会在溪流河畔捕食一些螃蟹、小鱼之类。
不挑食和适应能力强的特性,使得野猪在野外往往能生活得相当滋润。与之相对应的,是它们强大的繁殖能力,雌性野猪一般在6~8个月左右就可以繁殖后代,每年可以生二胎,一胎的产量大概在4~12只左右。由于野猪是群居性生物,幼崽始终跟随母亲生活,因此夭折率也较低。
在北美,作为入侵者的野猪还有一大优势,就是天敌的匮乏。在欧亚地区,能对野猪造成威胁的大型捕猎生物极多,而在北美大陆,大型的捕猎生物主要是美洲狮或者灰狼,前者虽然能对单只野猪造成一定威胁,但数量太少,很难在成群结队的野猪面前占到便宜,后者则受限于体型,也不太愿去招惹这种对手。
得益于这种环境,北美野猪可谓置身于天堂,不同品种的野猪、家猪、混种生活在一起,一代代杂交繁衍,最终使得北美野猪成长为超级野猪。
一般情况下,普通的成年野猪体长1.5米~2米,肩高90厘米左右,体重90~150公斤,偶尔有体重达200公斤的大家伙;而北美野猪体型有着明显优势,平均体重就超过150公斤,2004年,甚至有射杀一只超过500公斤野猪的记录。它们一身并非肥膘,而是结实强壮,身上长有两层毛发,一层为坚硬的刚毛,一层为软毛,是货真价实的皮糙肉厚。此外,北美野猪的奔跑速度也极快,最高时速超过 40千米,冲起来犹如一辆轻型装甲车一般,配合着锋利的獠牙,完全堪称“野猪中的战斗猪”!
但对于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而言,北美野猪的优势越大,危害性也就越大。在荒野中,野猪群几乎是走到哪里就会“拱”到哪里,刨开树根,破坏原生植被,把一片森林和草原变得伤痕累累,甚至使得其他物种食物匮乏;在破坏了荒野之后,它们还会前往农场,席卷玉米、小麦、大米、蔬菜、瓜果……边吃边破坏各类房屋和设施,甚至通过灵敏的嗅觉,嗅到地下的农作物或种子,然后排成队拱开土吃掉,摧毁整片土地,使农民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除了农作物,北美野猪还会食用体型比它小的野生动物或者它们的蛋,例如鸟类、青蛙、海龟等,对生态链造成破坏。
更可怕的是,由于长期在野外活动,北美野猪通常携带着数十种疾病和寄生虫,例如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肺结核、沙门氏菌病、蜱、虱子或者各种吸虫等,通过间接接触,就会传染给别的物种甚至人类。一些中小型的河流、湖泊都是野猪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它们泡在水中,污染水源后,造成大量鱼类死亡,甚至导致不知情的人类误用后患病或死亡。2006年,美国发生了著名的“毒菠菜”事件,共计205人感染大肠杆菌,其中有3人死亡。据事后调查,罪魁祸首就是野猪,是它们在菠菜上留下的细菌引发了这一切。
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美国人还不太重视北美野猪失控的问题,直到他们的家园、农场频频遭到破坏,直到有人因北美野猪带来的病菌失去生命,直到发现北美野猪连人的墓地都不放过……
直到1988年,一件大事的爆發成为导火索,使得美国人再也忍无可忍,正式宣布——向北美野猪开战!
1988年的某一天,佛罗里达某军事基地。
在跑道上,一架F-16战斗机刚刚起步,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间,不远处散步的一只野猪受到了惊扰,似乎是觉得受到了挑衅,直接一个加速,朝着战斗机凶猛地撞了过去!在这猛烈的撞击之下,战斗机直接偏移了方向,嗡鸣着冲向森林……虽然飞行员紧急脱离得以逃生,但这架价值2000万美元的F-16却最终宣告损毁。
事件被报道后,引发了美国人的愤怒,正式掀开了对北美超级野猪的“反击战争”。
但想要消灭野猪并不容易。据不完全统计,整个美国已经有45个本土州发现了野猪的踪迹,总数量超过900万只——并且每年都在增加。为了解决野猪,美国人想了各种办法,除了定期聘请专门的猎人狩猎、动用各种现代武器之外,甚至还搞出一些高科技,各种大动干戈,大费周章,损失加花费超过15亿美元,却收效甚微。例如有人專门设计了一些针对野猪的新型陷阱,诱骗野猪入笼后,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监控提醒关闭闸门,高效捕获野猪,但野猪很快就学会了规避这些陷阱。
美国人也曾剑走偏锋,想过一些非常规方法。例如投毒,让野猪食用后致死,但这种方法容易让其余生物同样受到伤害,遭到了否决;还有人提出过引进野猪的天敌来进行生物消灭,但这种做法太危险,难以保证天敌就不会再泛滥,反而引狼入室,因此也未获通过。
野猪问题最严重的是德克萨斯州,254个县中,253个都报道过野猪出现,数量冠绝全国。德州以“民风剽悍”著称,当地的持枪数量远超美国其他任何地区,政府也鼓励民众狩猎野猪。但尽管如此,德州牛仔们也依然在北美野猪面前显得有心无力。他们的惯用方法是带上猎枪,组队驾车进入原野地区进行猎杀。这种方式十分危险,因为野猪性情凶猛且极具攻击性,加上皮糙肉厚,枪支伤害虽然高,却难以一击致命,而且临死前还会拼命反击,很容易造成捕猎者伤亡的情况。而冒着这样的危险,他们每年也只能杀死近50万只野猪,在庞大的总量前完全不值一提,甚至还赶不上野猪的繁育速度。
有科学家模拟过野猪的繁殖规模,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想要清除某一区域的野猪,必须要每年猎杀总量的2/3。无奈之下,德州在2011年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使用直升机射杀野猪。一时间,人们发现了商机,许多企业都推出了坐在直升机上射杀野猪的体验项目,平均价格为一小时600美元左右。在德克萨斯,此类项目其实已有先例,曾经就有报道该州有数千座“动物狩猎牧场”,专门在一定区域内豢养野生动物,然后供人们射击享乐,还曾引发一系列争议。
不少射击爱好者坦言,这种坐在直升机上,朝着下方四散奔跑的野猪肆无忌惮射击的感觉确实很“过瘾”,但也有看法指出,这容易使人陷入享受杀戮的快感,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并且,这种方式成本过于昂贵,且作用也并不大,不建议人们过多采用。
令人气愤的是,野猪还学会了反击。2013年,德州一个农村遭到了野猪群的大规模破坏,它们入侵了村庄的墓地,破坏了草坪和植被,推倒墓碑,等人们赶到时就溜之大吉,躲在森林中。晚上人们休息,这群野猪又复返墓地,继续横加破坏,犹如打游击一般。
导致人们对野猪捕猎兴趣不高的,还有一大原因。在美国,受宗教和文化影响,猪肉历来消费低迷,更何况野猪身上携带有病菌,也少有人敢食用,因此毫无价值。强行处理野猪肉,可能运输、屠宰、销售种种成本加起来,最后还要做亏本买卖。
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的今天,美国人与野猪的大战已然进行了30余年,但仍然不见丝毫起色。在一些社交媒体上,有人直言:“毫无疑问,在这场持续30年的战争中,我们彻底地失败了。”
“是的。”有评论如是道:“这些野猪,也只是我们面对生态入侵束手无策的一个缩影。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