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图书馆 王策,娄家星,许惠,李翰文
在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行业之间、国与国之间交流越来越紧密,其中涉及的经济权益纠纷、科技成果归属问题也日益严重。因此,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作为解决其纠纷,尤其是保护科技成果的重要手段应运而生。目前,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大体上可以分为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三大类。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英国王室于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令》;第一部现代专利法是威尼斯城市共和国颁布的《威尼斯专利法》;1982年的中国是世界上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相对较晚的国家,只有四十年时间,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法是于1982年8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接着1984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以上是三部最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基本上是每十年修改一次,紧紧跟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形势,与国家的五年规划以及两步走和三步走战略相吻合。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山东省积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山东大学提出“服务山东战略就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山东发展就是服务国家发展,扎根齐鲁大地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倡议。2017年开始,山东大学积极制定并实施《山东大学服务山东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山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等作为工作总抓手,规划了服务智造山东、健康山东、文化山东、经济山东、海洋山东、教育山东的“六条路径”。在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上调研可以看到,2017年到2020年这三年以来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显成效。
(1)早在1986年,山东大学图书馆就面向全校教师、学生开设了文献检索课,课程将专利信息素养与检索利用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纳入教学大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素养的普及与提高。
(2)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以及不断学习借鉴经验并完善的情况下,山东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于2020年3月15日成立,挂靠图书馆,立足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如为重大课题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围绕学校需求,开展学科态势、学术竞争力、专利情报分析等工作,为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等提供决策支持;发挥创新创业导师作用,协同育人,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竞赛;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组织高价值专利培育讲座;开设《专利实务》课程,提高专利申请能力;立足山东,服务全国,为地方经济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9月25日,山东大学被正式授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知识产权宣传与普及、专利查新、专利检索、专利分析等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
经过网上调研分析,目前国内仅有60家左右高校图书馆建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内本科院校图书馆和职业类图书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主要是集中在专利和版权,甚至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图书馆还未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有的只是在网站主页上发表了数百字的关于数据库的版权声明。高校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主要分为三大类:1.部分高校图书馆偏向专利信息服务,且涉及的专利信息服务较为基础和单一,通常是专利培训、专利检索、专利分析等基础性服务;2.高校图书馆比例较高的主要是规避版权风险,如传统的纸本文献资源、电子资源、微信公众号等可能涉及的版权风险,还未开展进一步的版权信息服务;3.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本科高校和专科院校未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业务。
近年来,在进行第三代图书馆建设的过程中,高校图书馆逐渐从以资源为中心,转变为以用户为中心。在充足经费的保证和网络信息快速传播的浪潮中,为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信息需求,在资源建设和用户服务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资源建设方面,除了购买纸质资源外还增加了电子数据库的购买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开发机构知识库,从多渠道充实馆藏文献资源。用户服务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了高校图书馆数字化的进程,促使其服务方式快步迈向电子化、网络化、资源共享化、服务个性化,例如,针对馆藏没有的纸质资源,山东大学教职工可以通过捷阅通进行荐购,在丰富了资源的tongs致使图书馆侵权风险日益突出。
截至2021年6月,馆藏纸质文献800万余册(含院系48.8万余册),电子图书87万册,各类数据库310个,覆盖文、理、工、医等领域;馆藏古籍40多万册(件),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山东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每年新采购中文图书4.8万余种14.8万余册,外文图书1.2万余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数据库245个,各类期刊5000余种。青岛馆藏书74万册,报刊602种,其中对学生开放50万册。
图书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面对大量纸质资源,是最容易产生侵权问题的领域。馆内众多的出版物,会出现未经授权进行复制的情况,且如果是在合理的复制范围内是允许的,如果进行大批量复制甚至发行,则会侵犯版权,例如未经许可,私自将期刊进行汇编,在校内流行,是侵犯版权的;采购盗版书籍,不仅影响使用,损害版权方利益,更重要的是对图书馆的名誉造成影响。
案例:由于采购问题,2002年南方某图书馆购入4本盗版《席慕容文集》,此事在业界引起一定负面影响。
数据库等电子资源,是侵权较为严重的领域。通常情况下数据库出版商会与著作权人签订著作权授权协议,在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费用后,方能获得授权许可,如果数据库出版商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私自收录相关文献资源,并且售卖给了不知情的高校图书馆,图书馆也是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图书馆在购买和使用数据库出版商的相关产品时应该仔细甄别出版商资质,尽可能避免风险。且在获得正版授权后,应当遵循与该产品出版商签订的购买许可协议或许可授权协议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若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可能引发侵权,例如去A学院调研时,有老师提出,他们想使用的经济类数据库,有B学院单独购买,没在图书馆的范围内,其实是B学院购买的此数据库与版权商签订了协议。可能有的人会问,既然购买该数据库,那么我就拥有所有权,但是数据类商品与其他商品属性不同,数据库除了有物权属性以外,还有著作权的属性,物权的转移,但是著作权并没有转移,有一定权限限制,不能超出。案例:北京优阅盈创未经著作权人爱思唯尔、剑桥大学出版社等公司授权,向五所高校图书馆销售侵权电子图书,违法经营额17.76万元,违法所得3000元。此事也给五所高校图书馆带来负面影响。
软件资源在高校图书馆使用较为广泛,例如电子阅览室、信息发布系统等等。例如photoshop、word等图形办公类软件需要付费,pdf、WPS等有免费资源,根据软件是收费还是免费,图书馆要仔细甄别,特别是收费软件,禁止下载盗版安装,图书馆合理利用免费软件资源,一般不存在侵权问题。像我们山东大学网站上都有正版windows系统软件,以及正版office软件,但是在2021年1月21日之前学校网站是没有Adobe公司的正版软件,如常用的photoshop,AI等绘图软件,这个时候如果安装了破解版的ps软件,尽管我们是公益非营利性质,也会侵犯到他们利益。之前有同学来技术部咨询能不能安装photoshop软件,因为当时没有正版授权软件,没法安装。
通常高校的教科书,一本600页、售价近百元的教材,而使用往往只有一个学期甚至更短,在复印店复印只需30元左右,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跟图书馆同事去学院调研的时候,有老师提出由图书馆多购买正版的辅导教材,然后全班同学们可以去借书后,进行整本的复印,我们给予的回复是,这样明显侵犯了出版商的利益。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为了教学科研的目的而非盈利,部分复印书籍或者期刊,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全本复印明显超出了少部分的范围,如果有整本复印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侵权,更有甚者会对高校名誉造成影响。
为了了解最新的科研相关信息,高校会购买大量各个学科的专业期刊,这些期刊会有部分重叠。学院中有老师提出,学院可以提供帮助,图书馆把其中的重要内容整合成一本期刊,图书馆内部发行,这也是典型的侵权。相关案例:华南某高校图书馆为校内学科服务的需要,将多本外文期刊整合后内部发行,结果被此外文期刊的中华区总代理发现,费力气沟通后才没有被提起诉讼,尽管是公益科研的目的,但是明显超过了合理使用的限度。
在播放影视资源的时候,建议都购买授权资源或者专业影库,特别是新上映的影视作品,在电影院还未下线的情况下,如果在图书馆入口处粘贴宣传海报,容易引起纠纷,尽管是为了学生公益目的来播放,但是侵犯了发行单位的放映权。兰州大学因为该校学生将有版权的影片上传至校园内网进行传播和下载,导致该校被版权方告上法庭,并赔偿近11万元。浙江大学因为涉及电影《赤壁》网络传播权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乐视网逾1.5万元。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技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四角相倚的创新体系,高校在进行科研信息服务的同时,一定要遵守知识产权国内外法律法规,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要培养更多专门的人才,需要有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知识。普通馆员也需要进行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在为读者服务的时候可以避免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