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伯
奥运精神,或者说奥林匹克精神,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都有误解。例如,把奥林匹克精神解读为带有时代局限性的“更快更高更强”,或者“为国争光”,或者“坚持不懈奋勇拼搏”。一些人的潜意识里总会认为失败者拼搏精神不够,而把成功者视作奥运精神的代言。
对体育场上成功和失败的道德附加,只是功利人格的体现,和奥运精神并无关系。而更加常见的一种误解,是把生活中常见的优秀品质投射到奥林匹克4个字上,例如坚强、拼搏、毅力、意志。然而,这些品质并不只有在体育比赛中可以体现,就连运动员也不会希望对精神和品质担当过度的承载,因为体育始终无法剥离游戏的一面,人类最迫切需要意志和品质的领域,并不是游戏。
2008年北京奥运会,邹凯横空出世,独揽三金。赛后有记者问他关于四川老家和他在比赛中展现的力量和精神的对比,邹凯的回答令人印象深刻:“人家是抗震救灾,我哪能够比?”
这个回答体现了优秀运动员的自知之明。体育比赛的成就和个人的努力、意志品质密不可分,但同时也有天赋等诸多因素。最宏大的人道精神,更多是体现在生死攸關的时刻。2008抗震救灾、2020全国驰援武汉、2021四面八方的救援队赶往郑州、卫辉……
说得更深入一些,那就是奥运精神和奥运会奖牌榜其实关系不大。《奥林匹克宪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它其实说的就是,通过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社会进步。按照顾拜旦自己当年的阐述,体育不可能完全换取国与国的和平,但可以促进和平;体育不可能根本改善人和人的平等,但可以促进平等——这也是国际奥委会成立的宗旨。
体育让富家公子和贫民子弟同场竞技,让敌对情绪强烈的两国运动员在场上握手甚至拥抱。当和平的呼声在人们内心油然而生,这才是体育实现超越的时刻。
//摘自2021年7月30日《体坛周报》,本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