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第二批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提出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决定,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分两个清单实施排除措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的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一年),不再加征为反制美国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一包含税则号为47032100的其他漂白针叶木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包括半漂白的,溶解级的除外),与卫生用品行业有关的美国绒毛浆属于这个税则号,这将给卫品行业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