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璇
新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设计质量有着重要意义,也为城市设计工作带来了挑战。基于此,本文从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大背景出发,介绍了城市设计工作在总体规划改革中的地位,并对其具体的应用方式进行了详细阐述,以供参考。
一直以来,城市设计都贯穿于整个城市规划体系,其设计方法也广为应用。近年来,国家出台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后,引发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出现了大量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由此,城市设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随之发生新的变化。因此,必须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明确城市设计在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中起到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国有、集体所有制、股份制、合资和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建设方式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统建转变为市场开发运作。因此,近年来,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也开始研究和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规律,根据这些运行规律来实现对市场的控制和引导,这种规划策略,使得规划控制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不仅如此,这种规划观念还对城市规划的干预功能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从而弥补市场的不足。
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着城市规模和空间形态的变化,过去,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直接等同于城市规模的扩张,而城市总体规划观念改革后,对二者的研究更侧重于从产业结构的变化角度来进行研究,对于社会经济现代化和城市空间现代化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特别是物质环境空间建设水平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
自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历经数次修订,其指导内容也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从城市总体规划方面来看,以往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更侧重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内容,而在后期修订的编制办法中,更侧重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需要。对城市设计方面而言,在2006年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不再出现“城市设计贯穿城市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这一内容,只是简单提到了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一些应用,因此,有人认为,城市设计的这一属性已经被淡化。这种理解实际上是建立在过去的思维模式当中,即城市设计仅仅是对城市规划中的三维空间模型的具体表述。但实际上,城市设计的内涵并非局限于此,城市设计的方法观念对于城市总体规划有着深远的影响。显然,城市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仍然是贯穿始终的,并未因为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改变而淡化,而是在各种诸如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工程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布置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明显的表现。
近年来,新出台的《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全过程,由此,理论界对其高度关注,引发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城市设计被认为是对现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补充完善的有效工具。
显然,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总体规划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设计并非被忽略,而是与城市规划改革项目进一步紧密融合。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遗产保护和文化发展历来高度重视,从国家对某些城市的“历史文化名城”的表述中就可见一斑。随着国家发展进入新时期,坚持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此,城市设计也开始侧重于具有文化意义的空间格局和城市形态。如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北京市未来空间布局中的历史文化要素就进行了更长远的安排(如下图所示),这种安排属于城市设计的范畴。
而在城市设计的管控方面,虽然政府并不直接介入设计方案,但会采取措施以促进正确设计决策的产生,并将自然、人文和空间的设计理念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中去,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对设计管理工作进行把控。
未来北京市的空间布局图
从空间结构的角度来看,城市的建设需要将自然和人文统一起来,以营造一个自然和人文交相辉映的现代城市结构,这是一种既能反映出城市科学发展,又具有很高的审美和艺术价值的现代化城市结构。目前,总体规划改革的目标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此来引领城市的发展。
自古以来,中国的城市建造思想都重视城市空间和山水格局的有机结合,如南京城的“钟阜龙盘,石城虎踞”和古代长安城的“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都体现了理想空间格局的创建。对于城市内部的空间设计来说,也是建立在这种格局之上。
从这些设计当中我们可以看到,“理想空间格局”的构建,是需要立足于山水环境的,通过山水林田湖和城市地区进行有机融合,再加以表达,能够体现“城市建设以自然为美”的理念,这不仅具有生态价值,同时也是塑造城市空间和创造城市特色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在总体规划编制改革中起到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利用“设计结合自然”的设计原则来构建理想空间格局。
理想空间格局中也包括传承历史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一点在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当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虽然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当中,在规划管理方面的要求更倾向于“刚性管控”,但对强化城市总体风貌和特色定位也有灵活的表述。因此,设计人员可在总体规划的刚性管控前提下,利用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在城市设计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元素,强化城市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当中“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关键作用。
(1)空间美学的理性基础
在城市总体规划当中,空间美学的指导是不可或缺的,但应用空间美学,需要使其根据现实条件加以结合,如过分倚重美学意义的形式,就会导致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的设计受到质疑,因此,切不可为了实现大手笔的设计效果而忽视了城市的生态、空间和资源本底这些要素。在城市设计当中,应当注意与总体规划改革保持同步,将城市设计理念与各项管控要求相结合,来表达具有理性基础的整体空间美学。以厦门市为例,自2013年开始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改革以来,一直以美学基础和科学基础为指引,构建了“一张蓝图”的空间基准,以此构建一个“山-城-海”一体化的理想空间形态。
(2)城市各项要素之间相互融合
在一部分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中,城市设计缺乏宏观层面的调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在城市设计中,应当紧密结合城镇体系,构造地域空间结构的形态意象,运用恰当的物质空间组织手法来表达出“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生态”等各个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使得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中的“理想空间格局”具有更高的现实意义,从而确保城市设计在总体规划改革项目中得到有效应用。
总体来看,城市设计并不会随着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改革而淡出视野,而会一直存在于其中,并与其不断紧密融合,成为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设计必须紧跟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有关路线,从多个角度来拓展城市设计的思维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优化创新,以确保其有效应用,并对城市总体规划改革项目进行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