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颖
2020年初,传染性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其汹涌的来势,演化为一场令人恐惧的公共危机,给全球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灾难。这场公共卫生危机,除了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秩序的稳定外,也极大影响着公民自身生活和行为方式的选择,检验了公民个体与群体的社会责任承担能力。公民责任,是公民进入公共空间的责任意向,更是一种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实践。如果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危机治理中,就能提高政府危机治理的效率,从而为公共危机化解营造良好环境。由此,探寻公共危机挑战下的公民责任教育问题有了极为现实的意义。本文通过透视此次新冠疫情危机中公民承担公共责任的表现及其成因,来阐释疫情之后应当如何加强公民责任教育。
2020年新冠疫情是全国性的(后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公共卫生危机。它的突发性、传染力和致死率,对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4000多名同胞被夺去了生命。面对重大疫情的挑战,国人众志成城,有效控制了疫情。但我们也从中看到,现实社会治理中部分公民在认同公共责任、承担公共责任方面表现得不如人意甚至很不到位。
公民责任的核心,就是将公民公共生活领域内的伦理准则内化为公民自身行为判断与选择的依据,从而使公民成为自主行为、自我负责的社会主体。这次的新冠疫情中,部分公民忽视了自身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责任主体身份,从而削弱了政府危机治理的效果。肆虐狡猾的病毒,让有些人失去亲人、家庭和职业,各类谣言大肆传播,这让不少人在非理性的状态下产生一种自我保护的过度应激反应。有人产生悲观、无助的情绪,放弃努力,听天由命;有人则无所畏惧、盲信盲从。这些过度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在公共危机的情境中不断汇聚扩散,加剧着整个社会的无序和恐慌。
公民责任意识是公民产生社会责任感的前提。这种责任意识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行为的促生,还有助于公民对政府危机治理中各项措施的认同。在公共危机中,有些公民往往习惯将自身作为远距离的旁观者或者是被救援的弱者,选择消极地依赖政府承担沉重的救助责任。
在这次新冠的疫情中,有些人宅在家中享受着公共通信、生鲜配送、线上教育等各种便捷,但对于自身在公共危机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却置若罔闻——对进入公共领域后需要佩戴口罩、进出小区需要检测体温、从疫区或境外归来需要隔离14天的要求无比淡漠。他们的行为出发点只是考虑自身利益,自觉不自觉地逃避自身的公民责任,于是,与社区管理人员产生冲突,与周边邻里发生摩擦,甚至在机场等公共场所公然挑衅危机下的公共准则,将更多的防疫责任转嫁给其他危机治理的主体。
公民责任能力是公民责任付诸实践的核心,在特定的危机情境中方能显现出来,而这种能力则是需要培养训练的。一直以来,大部分公民较少参与危机治理,加之自身在公共危机中的恐惧、脆弱心理,导致了许多公民履行公共责任的能力不足。
个体只有置身于一定的责任情境中,真真切切地感知责任、判断责任、践履责任,才能有效提升应对公共危机的责任能力。如果公民具有良好的公民责任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危机治理中来,将从过往的公民责任教育中获知的规范与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责任选择行为,才能实现公民责任的承担。因此,我们要将公民责任的伦理认识与责任能力提升相融合,积极引导社会公共生活实践,促进责任人格的不断完善。
社会成员能够在公共危机中自觉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对公民从小进行全面而有效的责任教育。这种公民责任教育,不仅需要责任意识的培植,更需要责任能力的培养锻炼,使之能够对他人和社会承担起“分内应做之事”。
在公共卫生危机中,人的生命和健康至高无上,“健康生活”是公民最重要的诉求和保障。可是疾病和灾难导致的社会成员在生理和心理上的无序恐慌,又会成为公共健康的威胁。那么,如何培养公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何以公正关怀之心把自身对健康生活的选择传递给他人,如何理性地甄别传播媒介信息,就成为公共卫生危机中的公民责任教育的圈划重点。
选择利己利人的生活方式,是担当社会责任的表现。在命运共同体中,当一种看起来本是属于私人性质的生活方式开始影响到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时,这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也就具有了社会伦理的属性。
新冠肺炎属呼吸道疾病,戴口罩有利于阻断病毒的传播。对于疫情期间的社会人来说,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可能就无法保证。如果感染病毒的人不戴口罩,还是随心所欲地出门,就会让更多人的健康受到威胁,增加病毒传播的机率。因此,戴口罩这一合理而健康的出行要求,自然就成了保护公共健康的公共规范,每一位公民都应遵守。
而崇尚自由的欧美国家纷纷反对戴口罩,认为没有必要,甚至依然举办大型集会活动。这种没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个体自由,是对他人自由的侵犯,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黑格尔曾说,人们往往把任性也叫做自由,但是任性只是非理性的自由。切断传播途径是传染病防控的核心原则。为了更好地防控疫情,需要所有个体遵守疫时公共规范:居家隔离、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与人保持距离等。选择健康的生活和出行方式,不仅是珍惜自身生命健康,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健康。人人都把公民责任担起来,社会运行就会健康、高效。
在社会学里,有个概念是“污名化”,英文单词是stig⁃ma。早期指的是,用灼热的烙铁在奴隶或者罪犯的身上留下特定的记号,以表示其社会等级的低下。后来其意义扩大为对社会中特定的人和群体进行特株的身份标记,从而形成某种特定的负面偏见。而被标记的人或者群体,因为经常遭受侮辱和歧视,通常会降低自我的社会认同和自尊。
在疫情发生期间,出省务工的湖北人不被允许进入小区、饭馆甚至被遣返的新闻屡被报道。“湖北人是病毒的主动散播者,是不负责任的施害者”成为许多人根深蒂固的偏见。歧视的来源是恐惧。病毒是不可见的,但把恐惧外化为一个实体目标,却是可以实现的。患者、患者家属、疑似病人、疫区人员、海外归来人员这类特定人群因容易令人联想起“病毒”等相关字眼,更易遭受歧视。
目前,湖北疫情控制情况良好,存量病人逐渐减少。4月8日零时起,武汉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为全国抗疫做出重大牺牲的湖北人民陆续开始出行。如果歧视、隔离、排斥等情绪依然存在,出门在外的“湖北人”有可能流浪,生存困难,从而隐瞒籍贯,甚至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从而加剧社会的不稳定性。
关怀他人,意味着公民对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情感认同和积极态度,特别是要有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他人的关心。这时候,所有的鄂外人应逆恐惧本性而上,用尊重的心态对待离鄂同胞,以更开阔的心胸、更具包容性的人文关怀,遏制人性的短见与偏私,为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实现公民自身的健康权利同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共健康并轨,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规范良治。
公民责任教育最终要落脚在公民责任的实践能力。理性、客观、谨慎地甄别信息,是一个公民基本的社会责任。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中,如果说病毒是看不见的敌人,那谣言无疑是助纣为虐的帮凶。很多人虽然没有被病毒感染,却被不良信息“感染”。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发布和传播的门槛低至一部智能手机。从官方和各家媒体发布的信息、微博和朋友圈传递的小道消息一时间浪翻潮涌,泥沙俱下。其间,不乏各种片面的、错误的、虚假的信息。
产生纷乱、难辨信息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人类认知的有限性,使得某些结论在科学探索中不可避免地要修正,甚至代际“进化”;一是出自利益动机而人为制造的虚假、错误信息。足不出户而心系疫情的我们,收到这些信息后,信还是不信,何以求真?
实事求是、尊重专业、追求科学理性应成为责任公民的基本态度。故此,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信息理性甄别的能力,应成为公民责任教育的重点。对中小学生而言,要培养他们理性接受信息的自觉性,并提高他们基本的甄识能力。
在阅读信息时,我们需要评估发布机构或作者背景,是相关领域专家还是普通媒体人?信息发出的渠道,是个人账号还是学术机构公众号?依据是科学实验、大规模调查、专家解读、个例访谈,还是仅为个人猜测?官方权威信息永远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平日我们可以多关注官方平台的信息,如《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环球时报》等,让那些弄虚作假的谣言无藏身之地。
同时,我们需要有批判质疑的精神,敢于基于事实或证据做出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谣言止于智者”,不要因为自己的焦虑、恐慌或是无助,就急匆匆地去传播。总之,理性甄别,自主思考、判断,勇于质疑、批判,至关重要。
自觉地担当社会公共责任,是公民行为的核心。在公共危机的视角下,通过探讨公民责任缺失的原因,有助于确定责任公民教育的重点。培养一代代具有公共责任意识和能力的公民,是应对当下公共危机及迎接未来挑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