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体系中0~3岁与3~6岁两个年龄段是彼此相对独立的,其中3~6岁学段的幼儿教育已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占学前教育“半臂江山”的婴幼儿教育却成为了“盲区”,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据统计,陕西省近年来的人口出生率由10.1‰上升至11.11‰,截止2018年底我省有0~3岁婴幼儿124.02万人。调查发现,有91%以上的家长都认识到为孩子未来的发展做好入园、入学的准备是必须的,家长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导致早教市场呈现出异常活跃的势头。开展“陕西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策略研究”,对全省范围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现状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对陕西省出台早教政策,规范早教行为,提高早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0~3岁婴幼儿家庭的早期教育需求迫切
从本次调查数据发现,陕西省0~3岁城市婴幼儿家庭普遍重视早期教育,已具备基本早期教育理念,其中73.01%的家长认为接受早期教育对宝宝发展很有帮助,87.1%的家长愿意参加家长教育课程;孩子接受早教机构教育的起始年龄呈正态分布,6个月~1岁半的婴幼儿居多,总占比达到了65.71%,0~4个月的婴幼儿占比22.08%,而2岁婴幼儿占比仅为11.21%,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而近年来在陕南贫困山区的丹凤、商南、山阳、镇安、宁陕县的一些村镇,“养育未来”项目建起了70余个“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对农村0~3岁婴幼儿和家长提供免费的早期教育服务指导,使3000余个农村贫困孩子和家庭受益,家长和孩子的参与度极高。这说明,只要有条件,农村0~3岁婴幼儿家庭对早期教育服务指导的需求是旺盛的。
2.形成了早期教育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目前,陕西省各地市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的形式多样,有幼儿园托班、早教机构、社区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家庭看护等。在西安、咸阳、宝鸡等城市,以民营早教机构为主的早期教育服务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本次问卷调查发现在幼儿园附设的早教班(家长选择得分3.63)和私立早教机构(家长选择得分2.86)之间,家长更倾向于幼儿园附设的早教班作为较为理想的早教服务模式。
3.市场化的商业运营是主要模式
据调查、访谈和走访了解到,陕西省的早教服务业基本上是民间资本投入,以市场化的商业运营模式进行有偿服务。收费比10年前翻了一番,以西安市为例,亲子活动每小时收费120元以上占52.12%,其中200元以上占15.62%,而80元以下的,只占12.39%。
4.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是早教师资的主要来源
在调查的早教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的占51.75%,英语专业占17.48%,其他专业占30.77%。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就成为了早教师资的主要来源。而学前教育专业重在培养幼儿园教师,与早教教师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各早教机构均将培训作为入职和职后的必要手段。即便如此,由于早教从业者中整体专业素养不高,表现在亲子活动设计与实施、亲子互动行为的观察与分析、提供个性化的育儿指导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和专业能力不足。
5.亲子活动是早教行业主要的课程模式
陕西省各类早教机构都以亲子活动为主要的课程模式,开展针对婴幼儿和家长的教育指导。其内容涉及语言(绘本、英语)、艺术(音乐、美术)、运动(大小肌肉)、生活(自理、卫生)、认知(科学、数学)、社会情感等。本研究发现,家长对日托需求的得分3.16,对亲子课程需求的得分3.67,家长对亲子课程的需求超过对日托的需求,家长认为亲子课程是最佳的早教服务形式。
6.卫生保健、妇幼保健行业的积极参与
本研究了解到,陕西省妇幼保健医生、儿科大夫、优生优育学会的专家也参与到婴幼儿早期养育工作中,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及卫生保健知识,咨询解决家长育儿问题;农村计生员经过“养育未来”项目的培训成为农村“养育师”,到婴幼儿家中开展每周一次的亲子活动入户指导;陕西省优生优育学会面向社会开展育婴师、保育员的培训,制定了《陕西省月子会所运营标准》,并组织起草了《早教机构运营标准》,使“医教融合”的婴幼儿早期教养理念得以落实,有效弥补了这方面的短板。
7.面向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初现端倪
随着不断增长的婴幼儿照护需求,2019年,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了《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此前处于政策空白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了国家级的发展指导意见。国家政策给了投资者信心,以西安市为例,从2018年到2019年6月,面向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中心”就增加了50多家,陕西省的托育服务业正在兴起。
1.以利为本,在逐利下趋于无序
一直以来,陕西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行业是以社会资源为依托,民营的早教机构是主要的服务供给者,市场化的商业运营毕竟是要追求利润的。调查发现,近十年陕西省早教服务收费一路走高,逐渐演变为高消费的“奢侈品”,以利为本的竞争,导致了早教市场良莠不齐的无序发展。
2.监管不力,法规缺失多头管理
加强对早期教育的管理和引导是实施科学早教的前提。截止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政策法规,也未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纳入现行的学前教育体系中。教育、卫健委、妇联、工商、街道、乡镇等多头管理责任不明晰,早教机构只要工商注册就可以开业运营,导致了早教机构“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
3.功能错位,重孩子活动轻家长指导
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功能定位应是既面向婴幼儿同时也面向家长,重在指导家长和服务家庭。而在目前的早教机构中“重孩子活动,轻家长指导”的现象十分普遍,教师为了活动而活动,家长并不能获得他们急需的日常生活中的育儿方法指导。
4.缺乏研究,早教课程照搬拼凑
研究中发现,多数早教机构不能科学的设置课程,所开发的课程缺乏理论支撑和实证,不适合婴幼儿的发展;有的早教机构的课程是从国外引进的,与我国国情不符;还有的早教机构设置了奥尔夫音乐、多彩美术等特色班,忽略了婴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和全面性。
5.师资匮乏,专业化程度低
0~3岁婴幼儿教育涉及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儿科学、脑科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高素质、专业化的早教师资队伍是实施科学早教的根本保障。而我省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师资队伍来自幼儿园教师以及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虽然经过了短期的岗前培训,但对0~3岁的婴幼儿特有的生理、心理发育过程,接受能力和学习方法等都了解不足,国内也没有大学开设婴幼儿早期教养专业,从而导致早教师资成为“无源之水”。在职的早教教师,仅限于早教机构内的专业培训和园本教研,缺少专业发展的外部支撑,专业化成长的水平较低。
6.面向社区,公益普惠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几乎是空白
国家对婴幼儿早期养育服务的基本方针是:以家庭为主,服务为辅,优先支持和发展面向社区的普惠性婴幼儿早期养育服务。然而,我们的调查发现,目前陕西省城镇社区面向0~3岁婴幼儿和家长的普惠性早期教育服务还很少,农村除陕南的“养育未来”项目所涉及的村落外,几乎是空白。
“陕西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以下建议:
发展婴幼儿教育、构建托幼一体化的学前儿童早期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必须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推行0~3岁婴幼儿早期养育服务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满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对早期教育的多方面需求。
根据我省的现状,建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卫生、财政、人社、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地市、县(区)政府统筹规划,卫健委或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早期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负责所辖市、县幼儿园亲子班、亲子园、早教中心的总体规划,公办、私立各种类型早教机构的管理,建立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各级政府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招聘具有任职资格的园长、教师,严格把好亲子园园长、亲子园教师准入关。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婴幼儿教师纳入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规划,保证对婴幼儿教师能够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培训。在职前培养方面,要鼓励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早期教育专业;在职后培训方面,应严格培训机构资质,规定培训内容,促进婴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各地要尽快建立婴幼儿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公办园中的外聘婴幼儿教师应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民办早教机构中教师的各项待遇要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要积极推行聘用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制度。当地财政、卫健委、教育等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给予适当的支持。
虽然婴幼儿早期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仍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就目前情况,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经费可以由“政府拨一点、举办者筹一点、家长交一点、社会捐一点”等多种渠道来解决。首先,各级发改委要把早期教育发展切实纳入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逐步提高早教经费拨款额度,为公办园所和机构投入相应的建设资金,保障公办幼儿园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减轻民办早教机构的经营负担;其次,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长,保障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的正常运转;第三,鼓励各幼儿园和早教中心积极筹措经费,在家长可接受的前提下适当收取一定的保教费用;第四,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早期教育的资助,特别要依托社区现有的资源,开展面向家庭的的早期养育服务,为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所需的服务;第五,各地市要制定优惠政策,为建设面向社区的“公益普惠”的早教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充分协调城镇街道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整合力量,建立一批公办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以幼儿园为中心、全面辐射家庭的0~3岁婴幼儿早期养育指导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早教机构向下延伸,建设一批示范性0~3岁婴幼儿托育所,做先行先试的参考,为社会力量大规模兴办托育机构作出示范,形成陕西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