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帆,李和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随着国家对于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在科技创新水平日益进步的社会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对新时期中医药人才的需求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需要进一步的革新。一方面,中医药人才要具有过硬的基本素质,可以高效的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需要中医药人才具有丰富的创新能力与独特的自学能力。2017年7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为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8年,中医药首次被纳入全球医学纲要;2019年,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论坛的召开,也对当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中医药法》作为我国中医药领域的首部基础性、制度性、纲领性法律,在法律层面上确保了中医药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并提出了新的导向[1]。《中医药法》提出要坚持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对当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周期长,培养系统性要求高,应当长期坚定不移的支持与培育,更需要独特的人才培养体系加以支撑。本文基于《中医药法》视角,对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性路径,为中医药院校人才培养提供思路。
目前学界关于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结合人才培养的相关定位,笔者认为,创新型中医药人才是在掌握中医药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基础上,以提升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通过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基本素质与创新个性,形成系统研究方法与高水平研究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创新创业活动,并能传承和发展中医药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中医药人才是我国中医药科技实力、创新能力以及发展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承担了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关键任务,对我国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创新是个人或组织为了发展需要,应用现有的资源与条件,打破传统的认知与模式,发现或创造出某种独特的、有价值的新事物或新思想的活动。创新本质上是在主观创新意识的指导下将思想外化于实践,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世界的集中表现,是人特有的社会认知与社会实践能力[2]。创新型中医药人才所具备的创新能力与素质受到后天教育与学习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由创新创业知识内化进而形成稳定的创新意识,是提升个体发展水平的显著标志,并且由中医药基础知识作为理论支撑,代表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潜力,不仅在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人才培养功能上凸显了创新价值的塑造,诠释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向,而且实现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医药国家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3]。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素质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2.1 基于中医基础理论的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直接反应了创新的动机与意向,较大程度上地体现了创新互动的内在基础与外在前提,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的传承,学习方式主要通过常规记忆实现,所以在这种人才培养体系下学生普遍墨守成规,缺乏必要的创新意识,所学知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何促进中医药发展适应我国医疗事业进步,就需要从根本的创新意识上对于中医药人才进行培育,激发中医药人才开展创新活动的内生动力,促使中医药人才在从事相关工作后可以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进而适应医疗事业发展需求。
1.2.2 基于中医临床实践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把创新意识转化为实践活动创造新事物的核心能力,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共同决定了创新能力的高低[4]。思维能力具有意识能动性,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新思想、新活动越多,创新能力也就越强。一方面,通过在传统院校教育过程中形成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基础,对中医药人才创新思维能力进行训练,为创新能力的培育奠定牢固的基石;另一方面,实践能力涵盖了学习能力、执行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等多方面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是把思维意识转化为物质力量的重要媒介,而且创新成果的价值需要通过实践进行检验,中医药人才创新实践能力的培育需要以创新创业基础知识作为前提,结合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一些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持与机会,在此过程中可以培养科研能力,对其未来的学习深造与职业发展都具有前瞻性意义。
1.2.3 基于中医药文化的创新人格
创新不仅是一种能力上的开发,更是一种人格上的培育,同等条件下,创新人格就会成为影响创造力的关键因素,创新人格是具有特定倾向创新性心理特征的总和。代表着开展创新活动的理想信念、勇气和激情。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具有鲜明的育人价值,中医药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中医药文化的传承,无论是思想理论的创新,还是实践方法的改良,都是以中医药文化作为价值基础,不断的推陈出新,这种“文化熏陶”是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质教育以及医德医风教育交互作用的显著成果,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长期过程,代表着人才的中医药文化底蕴。
《中医药法》第三十三条指出: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注重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传承创新,创新中医药教育。该条对中医药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医药教育应当把推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创新作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进而推进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中医药法》第四十条指出: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是科技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创新型中医药人才为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基础性力量,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紧密相联,结合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未来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都将聚焦在“创新”培育上。《中医药法》视角下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重在从多维度优化创新创业教育,将国家战略价值、中医药事业发展价值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价值融为一体,在法律的保障下,提升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进而优化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人才培养功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应当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医教协同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为当前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顶层设计提供了新思路,既是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又是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更为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提供了新的培养方向。医教协同发展为中医药高等教育融入了新元素,在培养内容、培养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方面都和传统的本科实习教育与研究生规范化培训教育具有一定的区别。在《中医药法》的保障下,多项措施共同促进高等中医药院校医疗和教学的发展建设,医教协同发展强调在重视传统教学的前提下,突出创新科研的重要性,不论是临床还是实验都需要以创新促进院校建设与人才培养,再与中医师承教育加以结合,突破了传统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局限性,将医学临床实践教育与科研创新教育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中,未来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将形成“院校教育、临床实践、实验研究、创新创业、师承培养”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
新时期基于中医药文化内涵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突出了培养内容与培养方式的有效结合,高度重视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学习能力,重点培养学生多方面素质的自我养成,强调在中医药领域内理论科研能力与临床实践能力的结合、文化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结合[5]。在教育教学的开展中,要全面强化学生基本素质的培育与养成,使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掌握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备素质和办事能力,这个过程本身也是对学生的全方位教育,既强调了学生的内在修养,又突出了学生的外在发展,实现了当代高等教育的基本诉求。
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刘红宁提出:基于“惟人惟学”的核心精神,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提升为核心原则,在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学习素质等方面进行专项训练,为深化“双惟”教育模式的积极影响,不仅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更要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加强对学生系统思维与专业素质的培养[6]。高等中医药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精英教育,“惟人”需要首先明白中医药人的使命与责任,才能进一步实现“惟学”,而“惟学”强调的是惟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提升才能实现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的提升,这种提升具有非强制性,学生在学习方法以及成长规划上具有较高的自律性,对学生未来求学的过程中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7]。在未来专业素质培养方面,将“扬文化、颂经典、精辨证、重传承、勤钻研、博创新”作为培养重点,将医德医风与科研临床相融合,优化课程设计并创新教学方式,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目标,以培养中医药人才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为教学中心,以市场与消费者需求为社会导向,坚持院校教育与中医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让学生成为新一代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中医药人才。
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创新人才理论教育理念,基于此,高等中医药院校要加强重视程度,将创新创业教育放到培养复合型中医药人才的战略高度加以审视,将创新创业教育放在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的顶层设计中,树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人文与科学相融合、知识与能力相契合的全新培养理念[8],切实提升中医药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引导就业教育转变成为创业教育,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社会责任,使学生将个人发展、创新创业思想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其次,进一步构建合理的创新人才理论课程体系,坚持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专业课与创业课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课程适度相融合,推进专业课程“通识化”,通识课程“专业化”,并深入发掘不同课程中的创新教育资源,以学生的掌握情况为依据,以坚持指导性、综合性、多样性以及创新性为原则,以教学实践为途径,选择符合市场需求的教学内容,开设创新创业方法、中医药发展前沿、创新创业基础及指导等课程,构建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创业意识为宗旨、以教授创新创业知识为途径的课程体系,使中医药人才不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加掌握经济、管理、法律等创新创业相关的内容,优化人才知识结构;再次,探索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的创新理论教学体系,教师要从拓展学生眼界、启发学生思维、激励学生热情以及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角度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养成开拓性思维,将模拟情境式、深入探究式、思维转换式等多种教学方式结合,吸引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创新创业相关教学活动,规避传统教学授课“死记硬背”的考试弊端,灵活制定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等多元结合的成绩认定方式,培养学生综合学习能力[9]。
首先,要构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并在平台上投入相关课程,打破教育资源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促进教育资源的流动;其次,打造实践活动互动平台,高等中医药院校要积极举办创新创业比赛、创新产业成果转化比赛、模拟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发挥“学”“团”“招”3个部门的枢纽作用,为学生提供准备与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的实践环境与硬件设施,并有针对性的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10];再次,搭建校企合作共建平台,将产学研有效结合,院校要积极整合学生就业与实习的有效资源,尤其是加强与学校优势专业所对口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交流,搭建校企合作共建的平台,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职业实践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体验交流的机会,根据院校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聘请医院名医、药物研发人员等有经验、有影响力的教授担任创新教育顾问,在各项学习与研究活动中给予必要的指导,同时循序渐进地与研究生教育接轨,将部分实践研究教育融入毕业生教育中,创造更多实践机会,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条件。
首先,完善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学识渊博、力量雄厚、梯队合理、师德优良的教师团队。要对教师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创立教师骨干研修班,定期对教育教学体系设计进行研讨,对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出谋划策,强化教师创新意识,并建立教师教学长效机制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11];其次,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打造成熟的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校园学习资源,加强临床实验室、创业研究实验室、文化科技园等机构的建设,帮助学生培养创新能力,围绕校内课堂、实践交流、深度研究、创新研发,形成“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格局,为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竞赛、科研交流、实验研究、创新设计成果转化竞赛等活动提供场所,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必要保障;再次,构建科学、高效、完备的管理制度,院校应当成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管理领导小组和学生管理与教务部门,配合建立服务管理团队,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学生将研究成果、所获奖项、专项专利以及创业成果等业绩视实际情况转换为学分,为学生评奖评优提供便利,并争取政府支持,设立大学生创新教育发展基金,为学生学习研究与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便利。
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对于中医药现代化发展、国家教育事业进步、医药卫生事业创新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应当在我国医药卫生科技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针对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高等中医药院校可以在现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进行革新,为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优秀的平台与机遇,并发挥中医药优势,以此完善我国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