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燕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摘 要:供应链金融是指依据供应链内在的逻辑顺序从而进行发展的一种形式,它既是金融机构拓展的新品种,同时也是供应链中把握企业各个环节的最为有效途径。供应链应对不同的人群与机构所展现的效果是不同的,它有其独有的运营手段与服务对象。因此供应链具有一般产品所具有的风险的同时还具有更为个性的金融内涵。本文主要通过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所出现的特点与困难进行深入地分析,并依靠金融科技来尝试解决由供应链金融所带来的问题,从而以技术来提高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科技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12(a)-117-02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我们可以知悉企业与其经济活动的关系是上下级的从属关系,即两者是进行相互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企业占据的服务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一个一对一的供应链,这种单一的供应链是封闭的,但我们在真实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供应链并非是单一的,而是开放的、多样的甚至是繁复的,其按照资金、物资的供给流动可以无限延伸。这就表明但凡是市场上的任意一个经济活动其都能够表现为一个抽象的供应链。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在世界上都是各个金融管理机构研究的重点,面对其繁琐的构造以及无限伸展的特点,导致传统的金融管理手段已经无法更好地处理供应链所带来的风险,因此积极的运用金融科技,着力解决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加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是很有必要的。
1 供应链金融风险研究
《供应链金融研究综述》内容认为,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供应链的主体为主要目标,为了保证相关企业能够得到利益最大化从而进入供应链,并通过一些监管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使资金能够在线上进行合理流动。同时进行自我约束机制来约束甚至是清理相应的不适当者,从而保证企业对风险可以控制和接受的一种融资模式[1]。而另一种想法则认为供应链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是因为两大因素:第一大因素是由外部导致的国家经济形式的改变、经济战略方位的调整以及经济政策更替一些不可抗因素;第二种因素的原因是内部引起的处于供应链企业经营中不确定风险或恶性竞争以及欺瞒、欺诈等。《区块链技术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中的运用研究》(以下简称《研究》)还提出供应链中的金融风险主要来自各个主体之间的虚假交易、数据真实性存疑或是供应链过长导致的人力、物力成本过高带来的风险,造成这种结果多是由于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或监管不到位引起。同时《研究》中还提出供应链风险在调查前有可能会出现欺诈以及银行与企业在条款设定上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风险[2]。
2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大数据视角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探析》(以下简称《探析》)中提出,要想减少供应链金融风险就必须强化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环境,建起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渠道,将银行进行供应链管理的各项流程进一步优化。《探析》还提出从多维度对供应链风险管理进行探索与研究,从网络与业务模式、交流管理流程、信息收集这三个方面着手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地管控,增强供应链网络构架系统。《探析》认为,要想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更好地管理,仅从外部进行控制还是远远不够的,要在内部对企业进行严格筛选:设立高门槛的企业准入制度、运用当下的大数据整合技术对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的信息审核。贷款融资前、贷款融资期间、贷款融资后都要构建预警指标,企业与企业、与银行合作时要有明确规范的合约、责任、法律,国家与相应部门要强制收率供应链参与者的全部信息。与此同时,设立“互联网+”的创新型模式,把互联网与银行相结合,通过互联网中传感器的技术手段来提升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及工作水平,这不但能够减少供应链参与者与管理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對称所导致的决策失误,还能提高金融机构对供应链上企业的授信能力,扩大机构的业务范围。《探析》还认为,金融科技中的区块链与供应链是相辅相成的,区块链的技术能够很有效地治理供应链的风险。因此,各地政府要对金融科技加以重视,引导金融机构或是相关部门对金融科技进行投资,完善相关设施的基础建设、加大人才的引进,保证金融科技的技术支持与供应链金融风险所需一致。
通过上述对金融管理与金融风险管理分析,我们对供应链的起源、发展、与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都做了比较深刻的研究,也讨论了金融科技在改善供应链风险上的作用。但是就上述探讨来说,金融科技在改善供应链风险上的重要性并没有被完全展现出来。与此同时,金融科技是一种很好的技术方法,能够减少供应链风险,但是如何运用金融科技来减少供应链风险也没有充分地说明与解释。基于此类问题,我们有必要对供应链金融管理的特征进行深入的挖掘,以探索出如何使金融科技在最大限度上的对象各不相同,所以与普通的金融风险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即便是同一种风险也能够表现出其中的典型性与非典型性。
2.1 协议约定风险
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是整个链条上的主要信用背书,而上下游企业则依靠核心企业来进行贷款与融资,这种融资类型是供应链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一般情况下以核心企业的票据为主要担保,是一种以信用逻辑为基础的融资行为,这种保证风险明显要比强制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很多。在当下,商业银行主要的无担保金融产品就是消费产品,消费产品被设计出的理念就是以高投入、高收益来覆盖原本在风险上的劣势。而供应链金融的收益利率总体比较低。基于信用风险方向,供应链金融以商业企业信用取代原银行信用。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在可信度和含金量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3]。
2.2 核心企业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实质就是以核心企业有能力担负链上其他衍生企业的信用规模。在这种规模衍生的条件下会出现各种各样不确定因素,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核心企业也有可能因各种各样的问题“倒下”。从目前的国内外市场来看,国内外的许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均出现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市场风险。如果核心企业出现了问题,将会影响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受到影响的企业同时还会影响其他供应链上的企业,导致与供应链有关的企业都无法正常运转,从而链条端粒,企业资金断裂。
2.3 瞒骗欺诈风险
供应链主要依靠上下游相互依靠合作,加之运用资金货物上的流通,情报消息之间的互相转换来实现作为环状链条进行循环。要想保证这种循环能够持续且稳定的发展,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就要拥有一个能够保证自身在链条上可行的信用交付,而这种交付就是票据。票据同时也是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标准与依据,是银行向其变现的一种工具。正因为票据拥有这样的功能,便滋生出了很多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制造大量的假票据向银行进行套现,这种情况在供应链企业中已经屡见不鲜,这些企业的套现金额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自身发展所需,并且套现次数也非常频繁。与此同时,上下游企业之间也进行不法勾当:两者相互勾结签订本不存在的协议合同,用来套取银行大量的贷款金额。这种行为无疑是增添了银行或是贷款机构的负担,加大了其对供应链金融贷款的风险。
2.4 放长线的控制风险
一般的金融风险都是一个项目一个风险的“一事一险、一企一险”准则,而供应链风险是与之不同的。(去掉)供应链能够无限的延申,这其中不仅是国内甚至可能牵扯到国外,要涉及多个企业公司,同时供应链上的风险有可能是核心企业也有可能是别的业务承接企业,这种纵横交错的链网如果出现金融问题,带来的风险会进一步产生放大作用,系统地影响整个供应链企业。
2.5 道德风险
供应链上企业之间存在差异是无可厚非的,各个企业之间的往来主要依据于企业的自身信用。部分的企业由于个人私利不惜以违背市场规则为代价,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市场对于这类企业的管束力不强也成为供应链风险上的脆弱之处。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管理层管理人员的态度与观点,这就给犯罪分子在流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供应链金融风险中道德风险占多,许多的银行也会因道德问题出现行政偏差。
3 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管理中的应用
3.1 打造数字供应链
要想表现金融科技是否能够完善供应链金融管理风险,最关键的一方面就是看金融科技是否能够合理运营相关场景。但是在现今只有银行能够做到运用科技化手段进行办公与运作,而供应链的却很少运用。从供应链的金融发展来看,只有双方都实现科技化才能够发挥出金融科技的最大效果。因此,必须要积极打造数字供应链,提升供应链的整体数字化水平,充分利用当代信息技术对供应链进行管理[4]。以核心企业为基础进行供应链的脉络整理,积极实施电子票务结算形式,依照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提升电子结算在整个业务交往中的占比。
3.2 构建供应链平台
当今时代,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始引进金融科技技术,把部分业务与互联网进行结合。而供应链金融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商业银行有必要与供应链金融搭建一个平台来进行业务系统交流、数字共享等。该平台要尽可能地收纳多元化的数据、提升决策精准度,从而构建一个供应链与供应金融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的供应链循环。总之,就是要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金融科技相结合,以技术上的优越性达到对供应链贯彻管理,使之参与企业的各项方面都能够在平台上检测。
4 结语
总之,在我国当前加强内外经济流通、促进中小型企业走出困境不断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对供应链发展的推进有着重大的意义。若供应链的金融风险无法很好地解决,那么商业银行对于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就会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因此引进金融科技、推进供应链的发展,规避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每一个当代金融工作者的使命。
参考文献
赵晨阳,张玲玲.供應链金融研究综述[J].现代商贸工业,2019 (23):37-3.
陆岷峰,徐阳洋.区块链技术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中的运用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9(08):10-16.
倪风华.大数据视角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探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8):8-9.
宿玉海,刘梦珣.供应链金融风险来源及管控[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9(05):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