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培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从总体上看,形式主义滋生的风险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形式主义隐患风险点尤其需要密切关注和严加防范。
一是精准扶贫措施简单虚化。慰问是领导关心、关怀和温暖贫困群众、了解群众困难和要求的一种重要方式,如果仅仅以送钱、送米、送面、送油等慰问方式作为扶贫措施,只是简单“输血”而没有考虑如何“造血”,只能应付一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问题。
二是精准扶贫政策空转难落地。有的地方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等问题,不论大小事情都要开会,会开完就算完成任务;检查工作时走马观花,一些真正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将了解民意等同于问卷,只看数字,不问数字背后的故事及其前因后果。这些做法导致扶贫政策无法真正落地,影响和延缓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力度。
三是产业扶贫急功近利。有的地方在产业扶贫上存在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的情况,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的时候,不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分析市场风险而匆忙上马,导致草草收场;为完成脱贫指标层层加码,强迫一些基层单位搞“纸上脱贫”“数字脱贫”。这些做法违背精准脱贫攻坚规律,往往欲速则不达。
四是形象工程浪费资源。有的地方集中资源和精力打造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打着建设示范点或领导联系点的旗号,选择一些经济基础好、自然条件优越、文化资源禀赋有特色的村镇“堆盆景”。这些做法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容易激起群众不满。
五是考核评估弄虚作假。有的基层扶贫干部平时不作为,想方设法让群众配合完成考核评估,甚至把一些预期收入通过“巧算”变为实际收入,将一些原本没有脱贫的贫困户排除在建档立卡之外,在纸上让贫困群众“如期脱贫”。这些做法严重影响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成效。
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之所以禁而不止、禁而不绝,除形式主义本身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这一基本根源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牢。由于扶贫工作业绩评价标准、工作成绩考核以及干部的提拔任用等大事都掌握在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手里,有的基层干部只是为了讨好上级,并没有真心实意地将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二是实事求是作风不实。有的地方盲目组织达标活动、打造形象工程,归根结底是虚荣心作祟,缺乏实事求是的作风。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有的地方上级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精准脱贫攻坚计划时,在脱贫时间和人数等目标管理及任务落实方面层层分解责任,标准高、任务重、时间紧,导致下级很难按时完成任务,只能“上边要,下边造”,这凸显出上级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四是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地方由于缺乏必要的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驻村干部的后续管理和保障措施不到位。纪检、审计等部门因人手短缺,对一些监督对象缺乏日常性跟踪监督。
为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和惩治形式主义。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以及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根本标准。尽量减少和规范各种名目的检查评比活动,避免重复检查以及重复填报相关材料。一方面要使各项检查评比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使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给基层干部和基层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干事环境。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机制。按照分类考核的办法,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设定不同的考核对象、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尽可能改变短平快量化的考核方法,提高考核精准度,减少形式主义者投机取巧的机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精简面向基层的各类会议、文件报表等。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增强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三是建立完善评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定期评估和临时评估相结合,以及上级评估、相互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等方式方法,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绩效评估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有效促进脱贫攻坚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工作措施精准有效,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无论是贫困户还是贫困人口退出,都要实事求是做到严格按照规矩办事,有效防止弄虚作假、数据不真实等现象发生。
四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通过云计算和智能识别等高科技手段,建立完善集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精准扶贫项目、精准扶贫资金、精准扶贫成效等于一体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之间精准脱贫攻坚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对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精准脱贫工作的巡视巡察,强化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
五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让那些在脱贫攻坚中对形式主义监管失职失责失察的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通过严肃问责追责,使搞形式主义者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