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军
人类社会迈入21世纪以来,各种社会风险的发生频率和全球性的影响之大已经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在武汉爆发并逐渐蔓延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很快就成为2020年春节期间中国民众乃至全球舆论最关注的社会焦点。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深、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中国迈入风险社会时代的一次巨大的执政大考。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拉开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千万级人口城市疫情的封城防控战。1月29日,中国31个省市区都相继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由此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涉及人数最多的疫情风险防控战。与此同时,新冠肺炎在全球蔓延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快,截至北京时间3月6日16时,中国以外共有86个国家和地区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累计确诊人数超过18070例,累计死亡341例。疫情传播最快的时候,24小时内中国境外新增病例数几乎是中国境内的10倍以上。疫情扩散之快已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关注点①特别说明,本文所使用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数据,均来自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国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和有关疫情的实时报道。。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可以看作是人类社会迈入风险社会时代的一次集体大考。无论国家和民族之间的意识形态如何不同,人们之间的社会利益分化和阶层差距多么巨大,风险的生产与分配都正在成为主导这个时代的新标识。针对风险社会出现的种种现象,社会学的分析一直保持着非常独特的理论与实践优势,甚至发展出了一门专门的分支学科——风险社会学。2003年费孝通先生在谈中国防控“非典”疫情风险时曾说过:“我们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要站得高、看得早、看得远,预先看出问题,看准方向,抓住机会,深入研究,坚持下去,就能发挥社会学的实践功能。”[1](P4-6)为此,本文从风险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不仅分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还试图从理论层面寻求和解答面对风险社会挑战时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之思。
任何流行性疾病的爆发都具有典型的社会学特征。从流行性疾病传染源的产生、传播到影响、防范等各个环节都具有很强的社会学特性。流行病学调查也可以看作是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在流行病学和预防医学等领域的具体应用,许多调查方法和技巧都是相通的。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的爆发恰逢世界上每年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国春运,这更给疫情风险的防控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从某个方面注解了风险社会的危机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对此,笔者认为可借助风险社会学的一些理论观点来进行分析和解读。风险社会学是20世纪80年代末逐步发展起来的以各种“风险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虽然其至今还未取得完全制度化的学科地位[2](P200),但影响却日益广泛①在过去一二十年里,风险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和影响与日俱增,其已经从最初的对技术和环境风险的关注扩大到健康、身体/精神疾病、犯罪、法律、社会不平等、媒体、公共和社会政策、全球化和全球风险、生活方式、亲密关系以及日常生活管理等众多领域。由于风险高发的领域越来越多样化,风险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和视野也越来越宽泛,其既没有被技术或心理学视角所涵盖,也没有被灾害研究所覆盖,已逐步发展成社会学中备受关注的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风险社会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在其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Risk:Towards a New Modernity)一书中首先提出并加以系统分析的②贝克的这本书在西方学术界乃至一般公众中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学者认为此书甚至可以和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相媲美。贝克的风险社会学理论,始终是置于现代性和全球化的视野中来进行考察和分析的,其关于风险社会和全球化等方面的理论著作主要有:《风险社会》(1986)、《解毒剂:有组织地不负责任》(1988)、《自反性现代化》(1994)、《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学》(1995)、《世界风险社会》(1998)、《全球化是什么?》(1999)、《风险社会及其超越》(2000)、《全球化时代的权利》(2005)、《世界主义视野》(2006)、《处于风险中的世界》(2009)、《德国化的欧洲》(2013),等等。,也由此开启了世界范围内“风险社会学”的研究热潮③实际上,社会学把“风险”作为自己的一个研究对象比贝克提出“风险社会”概念的历史更为长久。风险社会学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中心议题:风险治理、公共信任、民主与风险、现实主义—建构主义论争、风险与治理。有学者从理论层面提出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风险社会学观点:(1)玛丽·道格拉斯的社会秩序文化理论;(2)乌尔里希·贝克的反思性现代化和风险社会理论;(3)尼古拉斯·卢曼的系统理论。这三种理论对风险社会学研究都做出了不同的贡献。[3](P75-105)。“风险”在贝克那里是指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一个概念,只有在自然和传统失去了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能称之为“风险”[4](P303-304)。与其他对风险研究相关的学科相比,风险社会学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构成风险的脆弱性,以及脆弱性与社会力量之间发生关联的环境因素[5](P215—242)。因此,风险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风险”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并且必然与行动者的活动相联系。风险社会学反对将“风险”具象化,即将“风险”从其社会背景中剥离出来,并认为其是不受具体活动、技术和环境影响的现象来处理[3](P75-105)。如果我们从风险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从疫情缘起来看,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的爆发是人类迈向风险社会历程中现代性极度膨胀的悖论和副产品,它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人类对自身所处环境的风险认知缺失或不足。在风险社会学看来,“风险”本身就是现代化过程所引发的,是现代性极度膨胀的结果。由于“风险”完全脱离了人类的感知能力和认知范围,导致很多时候人们对风险的存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及威胁视而不见。现代性就像一个巨大的悖论,人类在无止境地追求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又使自己陷入了无穷尽的风险之中,而且还不停地陷入产生各种新风险再生产、再防控的循环往复中。目前在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不能不说与人们对现代社会风险本身的认识不足甚至松懈有关④比如,2020年1月18日小年夜,武汉市还举办了“万家宴”;2020年1月21日,在钟南山院士已经发出新冠肺炎存在“人传人”的警告之后,湖北省还举办了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丝毫没有疫情爆发前应有的警惕。2020年2月19日,韩国某教会还组织上万人的聚会,导致韩国成为除中国之外疫情发展最迅速的国家之一,截至北京时间2020年3月6日16时,韩国累计确诊病例迅速攀升到6593例,死亡43例,最快的时候24小时之内就新增了1000例以上的确诊病例。。所以,正如贝克曾指出的:风险社会中的各种风险其实是与人的各项决定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现代意义上的风险实质上最终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此次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就是这个理论观点的注解。
第二,从疫情传播过程来看,流动性、全球化、个体化极大地加重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性。风险的全球化是风险社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尤其在新的时空条件下,由于时空不断压缩,时间的易逝性和空间的流动性导致风险越来越具有难以感知和控制的全球性特征。随着各种社会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不断加快,使得原来那些局部的、地方性的风险越来越具有跨越国家边界、民族边界和阶层边界的特征,进而演化为一种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风险与危机。正是这种流动性和全球化的叠加,使得这次疫情爆发风险的规模和范围发生了快速变化,各种风险的累积和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从而使全球疫情风险的防控工作变得愈来愈艰难。与此同时,社会个体化、原子化趋势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个体从原来对家庭、组织、阶级阶层等依赖的结构性束缚中相对解放出来,形成一种“制度化的个体主义”(institutional individualization)趋势和力量[6](P31),这种对原有社会结构“不再重新嵌入的抽离”(dis-embedding without re-embedding)的个体化趋势也会成为风险社会的一种动力机制和风险来源。在疫情发生时,很多人会从个体出发来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化依据并做出个体的自主性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先后有500多万人因各种原因、以各种方式离开了武汉,成为新的潜在的风险来源。可以说,个体化趋势在风险社会里,其造成的不仅仅是风险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导致产生风险的类型也增多了,使得每个个体都变成必须要面对风险的独立主体了。
第三,从疫情爆发的社会后果来看,疫情防控极大地改变了千百年来中国所形成的大流动、大聚会、大消费的春节年俗和面对面的交往方式,让全体中国人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为冷清的春节,这或许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所产生的一种未预期的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吧[7](P283-297)。如今,中国的春节年俗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演化成了一种聚会与购物的“狂欢节”,导致节后“后遗症”频发。实际上很多人都有点厌倦春节期间没完没了的人情应对。难道春节期间人们就非得聚在一起,面对面地互动和拜年吗?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不仅改变了人际交往尤其是像春节这样的重大节日风俗的礼仪结构和交往形式,而且也使得传统节日和人际互动的许多仪式性内容发生了变化,使人们强烈地体会了只与自己家人在一起过节的味道。2020年春节,人们把大量甚至全部时间都留在自己的家庭里,过一个外部看似冷清但家庭内部却十分温暖的春节,或许这种年味的变化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
第四,从对疫情防控的响应体系来看,我们以往的应急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各种配套制度在面对重特大风险时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正如贝克所指出的,实际上很多风险的产生都与制度有关①贝克、吉登斯等人都是典型的“制度主义”风险社会学家,其理论带有一种强烈的制度主义倾向,认为现代风险产生于现代社会的制度之中,是现代性制度变异过程中的产物,是一种制度性风险和非预期性后果。他们甚至还认为民族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产生各种社会风险的根源,也是超越风险的障碍。因此,总是希望在其风险社会学中把制度性和规范性的东西凸显出来并予以恰当的定位,并采用非个体主义的方法论,从社会整体形态和社会性因素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风险问题,为人们开展风险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所以,加强应对风险的制度化建设,是风险社会应对各类风险的基本保障。为此,风险社会学认为,必须要在制度失范的风险社会中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用制度创新来规避和摆脱制度困境,使之在面对新的社会风险时,既能够增强预警的能力,又能够进行有效的治理。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不仅暴露了人们特别是相关决策者风险意识的普遍不足,而且也暴露了我们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响应机制迟钝。2020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明确提出了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并就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等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今后制度化建设的方向。
第五,从应对疫情的社会机制来看,最需要的是要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和人际交往的信任关系,而不是人人自危和他危。流行性疾病的扩散风险是对现代信任社会的一次大考验。我们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每天都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谣言,到处都充斥着从人人自危到人人他危的心态。一位社区工作者告诉笔者,她每天都要在自己的社区排查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回乡人员。她去平时熟悉的社区居民家里,结果发现平时很熟悉的许多居民都对自己避之而不及,隔着窗户或防盗门与自己说话,生怕自己被传染,而这位去排查的社区工作人员自己其实也是一直担心被他人传染,也只好远远地隔空喊话。如果这种非常态情境下的交往方式演变成了一种常态下的人际互动,那么,社会信任关系将很快被瓦解,人们只有自己相信自己,甚至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了,那社会还能称之为社会吗?虽然我们最终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战胜病毒,但要恢复和重建一种已经瓦解了的社会信任结构却会变得更加艰难,如果那样,将是比疫情更为可怕的社会灾难。所以,如何在流行病风险爆发时,以自律和他律为中心,建构一种新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人际信任关系就显得特别重要。
第六,从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来看,疫情风险教育和及时公开的舆论引导是维持社会长期稳定非常关键的环节。贝克在其风险社会学中早就指出:“在风险社会中,风险意识首先决定风险的存在。”[8](P20-22)的确,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政府管理者还是普通民众,风险防范意识一直严重缺失,日常教育也严重不足。很多人在面对风险来临的时候,不仅没有基本的风险感知和预判能力,而且也不懂基本的个体防范技巧和处置方法。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再次警示我们,人们最缺乏的可能不是知识和技术,而是对风险产生和防控的意识,以及在疫情风险发生后需要及时公开的各种相关信息。无数事实证明,在全媒体的网络时代,任何企图隐瞒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做法最终都可能会演化成谣言,并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增加社会风险的程度。到那时候,人们需要应对的就不仅仅是疫情风险本身了,还有许多来自疫情之外的叠加风险。
在风险社会中,任何突发性的灾害风险都不是纯粹的自在现实,亦非是与社会文化系统相脱离的离散事件,它更多地被视为与卡斯佩松(Roger E.Kasperson)等人所指出的一种“风险的社会放大”(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效应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在风险社会里,风险事件只要发生了,就必然会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众多领域发生关联,并产生一种社会放大效应[9](P177-187)。因此,任何灾害风险所带来的影响都远远超过了表层的可视范围,而在更深层次的社会心理结构甚至精神文化结构上会留下长期难以修复和重构的困境。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灾害,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头20年里所经历的最严重的一次因被未知的冠状病毒侵害而引发的大灾难①人类进入21世纪后,仅20年里就已先后经历了SARS、MERS和这次COVID-19三次较大规模的冠状病毒侵害。2002-2003年爆发的SARS共波及了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病例数达8273例,死亡775例,病死率近10%。2012-2015年爆发的MERS,全球确诊病例有1621例,死亡584例,病死率高达36%。这表明,人类社会面临被各种各样的病毒侵害所发生的风险频率要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作为一系列社会风险进程的后果,其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它不仅开启了一个从个人、群体、组织、社区乃至更大社会层面的问题域,也开启了一个内部世界、外部世界及其相互关系陷于失衡的危机域[10](P141-163)。
在风险社会管理中,政府的应急管理是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公共危机、应对社会风险、恢复社会稳定、重建公共信任的有效手段,其内容大致包含了风险意识的确定和应急管理的过程、方式以及保障机制,其核心理念是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等等。然而,我们以往的应急管理体系较习惯于常态化的管理方式,即在面对一般性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时,采用的都是以分门别类、各负其责为特征的常态化应急管理。比如,应急管理部门分管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卫健部门分管公共卫生事件,公安部门分管社会治安事件。而在面对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发生概率极低、灾难性后果又极大的跨越界域的巨灾乃至危机时,却缺乏有效的治理体系架构和应对能力[11](P6-15)。究其原因,这与风险社会背景下很多应急管理所要面对的是一种非常态的情境相关,所有的管理系统都要集中地遭受一种特殊的“情境挑战”(contextual challenge)[12](P504-521)。就像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一样,这种特殊的非常态情境给风险社会管理带来的具体挑战至少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疫情风险的突发性导致以往的应急管理预案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由于疫情风险的突发性,没有人能够确切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与什么人交往会被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就连医生也缺乏这种预见性和自我防护意识(中国先后有多名医务人员在治疗新冠肺炎时被感染就是一个例证)。这使得传统的应急管理预案无法真正起到“预案”的作用,防控工作的开展也面临时间和空间上的巨大压缩。与常态下的应急管理预案不同,重大突发灾害情境中的应急管理需要面对人与环境的急速变化,而不是相对稳定性的情境设置。应急管理系统面临的重要挑战在于如何在疫情发生之后迅速展开紧急响应,并在破碎秩序中回应大量服务对象不断变动的需求,而这一切很难在突发的非常态情境下提前做好应急管理预案。
二是疫情持续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会进一步增加社会管理和防控的风险。“风险”这个概念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不确定性,只有当不能确定结果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才有可能说面临风险。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对风险类型的划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的爆发可以看作是人类社会的“外部风险”(external risk)逐步转向“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 risk),或者是“外部风险”与“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①外部风险是指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吉登斯认为,在传统的或工业社会中人类担心较多的都是来自于外部的风险(如洪灾、瘟疫、饥荒等),但现在我们很少担心自然能对我们怎么样(因为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很多是可以预测和提前防控的),而是更多地担心我们对自然所做的,这标志着外部风险所占的主导地位转变成了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主要地位了。就像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很大程度上可能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关,而且那些来自于野生动物的冠状病毒是如何产生、发展,以及在人际间的传播路径与方式如何,人类现有的知识至今还没有完全弄明白。。新冠肺炎疫情灾害发生后,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确认的(甚至至今连疫情源头在哪里都没有找到),使得针对性的风险管理和防控工作的开展具有事前不可预料性。由于疫情灾害的突发性特点,其潜在的影响和可能扩散的规模都需要一定时间的实地观察和评估,许多应对这种风险的管理经验基本上都是进行“临时介入—适度改进—再临时介入”(improvise,improve and improvise)[13](P55-66)。风险社会学的最新研究表明,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必须运用系统理论的方法来加强对风险的不确定治理,即应运用更多的理论整合将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机联系在一起来处置和应对。当不确定性因素太大时,就不应该只依靠一个合理的理由来做出相应的决策。对此,有学者甚至提出应该把“风险社会学”拓展为“风险与不确定性社会学”(sociology of risk and uncertainty)[14](P275-286)。
三是疫情防控的紧迫性要求快速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性,避免因拖延而带来的更多风险。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的发生直接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对其防控的任何迟疑和拖延都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被感染甚至死亡,整个社会的风险也会由此加重。风险社会学里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一个是生命优先性原则(principle of life priority),就是指在风险发生时,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为重要和紧迫的事了,必须保障优先抢救人的生命,这是最重要的风险处置原则。另一个是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15](P1-27),就是指政府或管理者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时要优先采取管制措施,等到有证据能够证明该管制已经没有意义时才能解除。如果我们在2019年12月份确诊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以后就向全国各地发出警告,哪怕是在2020年元旦后的一周已有充分证据表明多人感染了同一种不明病毒时就果断采取管制措施,也会大幅减少全国的发病人数。因此,当新冠肺炎病人被发现后,政府有关部门对该事件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理的时间十分紧迫,必须遵循生命优先和预警原则,不能有任何迟延。一旦风险大量存在并开始大范围扩散时,无论事后我们采取多么严厉的风险管理措施,也只能是补救式的。
四是疫情演变的复合性给风险管理和综合防控带来了许多更严峻的挑战。疫情风险发生以后,应对疫情的各类社会管理工作都需要在十分复杂的情境中来重新梳理、组织和回应各方面的需求。风险社会学认为,任何灾害风险都具有联结效应(combination effect),都是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系统紧密联结的复合系统。很多情况下,这种因风险的复合性而带来的联结效应所产生的风险影响和社会后果甚至都超过了风险灾害本身[16](P61-74)。因此,在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中,我们的风险管理可能面临的一个最大的挑战就在于: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管理模式能够用以应对如此复杂的现代风险,必须运用系统性方法来进行综合理解和系统干预[17](P153-160)。而且,某些风险还会转化为另一种风险。比如,如果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为一种信任风险,进而还会演化成一种政治风险,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因此,如果对风险不能及时加以控制,各种风险一旦叠加起来,就会带来一系列连锁效应,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后果。
五是疫情后果的危害性增加了风险管理的成本和负担,加重了社会的脆弱性。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性极大,对社会、经济产生的破坏性影响是巨大的,它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社会秩序失衡、日常生活受阻、经济发展受损、社会心理恐惧。抗击疫情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和人民社会生活的头等大事,几乎调动了全国各省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牵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偏离了正常轨道,社会脆弱性增加,民众甚至产生出一种恐惧文化(culture of fear)[18](P1-10)。风险社会学领域有一共识:1%的风险程度决定了99%的科学决策。也就是说,只要存在1%的风险,就可能需要99%甚至更多的科学决策和社会管理去处理。这不仅表明了风险在现代社会中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风险对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危害之大、程度之深。
因此,在出现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如何建构以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为特征的非常态化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与此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是我们今后非常值得探讨的重大议题。但一直以来,关于风险社会管理的社会意识持续地认为,通过自然科学研究以及技术性干预就能够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这种意识背后实际预设了一种无差别的、等待专家建议的观点,并且不加批判地成为风险管理的主流意识形态。这种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带有明显的线性、规定性、单一性以及管理主义的特征,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风险管理上的局限。
尽管21世纪以来中国有关灾害风险的救助政策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得到完善①21世纪以来,中国针对灾害救助与应急管理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2003年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2004年民政部印发《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以及《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0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0年国务院颁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8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应急管理部;201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等。但所有上述的灾害救助或应急管理实际上都是常态化的应急管理办法,至今还没有正式颁发“紧急状态法”。,但是从目前的灾害救助和应急管理体系来看,以传统救灾和管理方式为主要特征的灾害风险救助和灾后管理仍然面临着诸多层面的困境②比如,从时序模式来看,传统的灾害救助侧重于完成灾害链条前端(防灾减灾)和中端(紧急救援)的中短期服务,缺乏对后续灾后重建阶段中所涉及的心理复原、生计发展、关系建立、社区发展、秩序维持等长远议题的服务供给;从内容来看,传统的灾害救助侧重于灾后物质层面的帮济与扶助,缺乏对非物质层面,如群体心理、家庭结构、社区关系、组织功能、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关注;从手段来看,传统的灾害救助侧重于以工程化、技术化、物质化的方式,提供单向供给的消耗型支援服务,忽视了借由内在优势调动、社会资本重建、社区关系再造、社会记忆修复等方式推进资产为本的生产型、内生性的支援服务;从主体来看,传统的灾害救助侧重于以政府的绝对主导来推进灾害救助,缺乏来自于多元主体,特别是第三部门以及受灾民众自身所能提供的灾后重建服务,等等。。对普通民众来说,风险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日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并由此导致社会心理脆弱、心理疾病发生。整个社会处于“停摆”状态,几乎所有的民众待在家里长达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对民众心理上所造成的影响甚至比这次疾病本身更难治愈。新冠肺炎病毒最终会得到控制和消除,但其给人们心理所留下的恐惧和创伤却可能更为长久。
尽管我们已有2003年抗击“非典”的应急管理经验,但当前暴露出来的诸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维稳思维等问题依然跟17年前“非典”时期相似。在风险社会,防控风险的社会管理工作既是一项极为复杂又是一项十分特殊的任务。在面对极端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管理者需要在巨大的非常态情境压力和情感负荷下处理不同层面的复杂问题。可以说,这种风险社会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重塑专业管理工作与非常态社会情境之间的关联,而清楚地认识和理解这种非常态的“情境挑战”既是风险社会管理的逻辑起点,也是我们应对风险社会挑战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首要难题。
风险社会学的诞生,改变了人们对现代社会的整体把握和认知逻辑,“风险”成为反映这个时代最为显著的认知指标之一。今天,我们说人类社会迈入了风险社会时代,不仅仅是说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挑战,而是因为当代社会分配的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风险分配”(risk distribution)[19](P44)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物质分配原则,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分配形式①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主要以财富为主的分配形式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这种分配形式是以人们“想要”的东西(goods)作为分配对象的,是一种物质短缺的表现(贝克用“我饿”来形象地表述)。而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人们烦恼的是那些“不想要”的东西(bads),即“风险”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贝克用“我怕”来形象地表述)。因为如果这一“不想要”的风险分配不好,将可能直接决定你“想要”的东西即使分配了也可能无法真正使用或获得益处。。由此,也造成了当代社会的组织与社会结构的形式都转向于依托风险生成与风险分配的逻辑来展开了。因此,贝克等人提出来的风险社会学实际上是想打破以往传统的风险研究思路,希望站在一种世界主义、全球化的反思性角度来建构一种风险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新范式,这种新范式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要抛弃以往那种仅仅停留在对现代性制度困境的反思与批判之上,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想象力再造来切实提升现代社会预防和治理风险的能力[20](P67-69)。
因而,在风险社会里,风险本身就具有一种新的特殊重要性。由于现代性总是与风险联系在一起,所以,在风险社会学看来,风险本身并不可怕(因为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相反,风险还被认为是控制未来和规范将来的一种方式[21](P22)。因此,我们不仅要以积极的心态来看待风险,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去防控和规范风险的发展。而防控和规范风险的可能性在于如何增强反省,使社会分化的功能转移相对化,以便控制各种无法抑制的社会权利和利益增长的冲动[22](P17-118)。笔者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发生以后,最应该率先建立的就是一种应对疫情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②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中首次提出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新概念,从而为未来中国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路径奠定了价值基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也是今后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组织化治理架构。。这种共同体既是在联结形式上建构的一个具有明确工作任务要求的工具性的共同体,也是一个具有具体目标导向的价值性的共同体,其共同体建设的社会化活力来自社会大众自觉自愿的个体化参与和对疫情风险防控工作的心理认同和价值追求,是应对疫情风险等突发公共事件时而做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响应形式。
“共同体”(Gemeinschaft,英文翻译为 community)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于1887年首次提出并加以分析的一个社会学概念,滕尼斯所认为的“共同体”是一个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休戚与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具有共同意识和情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3](P52-94)。今天,“共同体”的形式和内涵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不仅出现了“地域共同体”“职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等带有外在取向的实体性的共同体概念,还出现了“情感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想象的共同体”等带有内在取向的价值性的共同体概念。其总体上呈现出了从“有形的共同体”到“无形的共同体”、从“封闭的共同体”到“开放的共同体”、从“地域的共同体”到“脱域的共同体”、从“断面的共同体”到“历史的共同体”、从“一体化的共同体”到“多样化的共同体”、从“工具性的形式共同体”向“情感性的价值共同体”等的拓展和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阐述有关“共同体”的观点时,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和“社会治理共同体”三个共同体的概念。这三个“共同体”可以看作是从相对微观的个体与社会,到更为宏观的国家与世界的联结形式,也体现其为人民群众、民族国家和全人类谋求福利的宏大愿景和历史使命。
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仅是一个联结形式上的工具性的共同体,更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价值性的共同体。从学理上来分析,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一个包含着各种主体、客体等“一核多方”联结形式在内的工具性的共同体,更是一个具有情感、文化和心理认同在内的价值性的共同体。英国社会学家鲍曼在其《共同体》一书中,明确表达了共同体最核心的特点就是像家一样的温馨和相互依赖,是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一种安全感[24](P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哪一种的共同体形式,情感归属与心理认同实际上都是共同体最本质的特征所在。
因此,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风险,构建防控疫情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核心就在于:它首先是一种价值共同体。从社会治理的主体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包括了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个机构、组织、群体甚至公民个体在内,强调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实现了从原来单纯的政府负责,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转变,从有限的“一核多方”的共治主体,向更具凝聚力和包容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升①强调在疫情防控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并不是为了推卸政府应该负有的管理责任。风险社会学指出,当风险发生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没有人负责的现象,其实际是一种政府集体的失败。贝克把这种没有人负责的现象称之为“有组织化的不负责任”(organised irresponsibility)。因此,在面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所有民众包括政府、社会和市场组织都应该以一种高度负责任的精神投入灾害救助和风险应对之中。因为风险一旦大面积发生,人人都无法自保。。从社会治理的客体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也同时包含着治理的对象和客体,是治理主体与客体共享的一个过程。社会治理共同体所内涵的“人人享有”的倡导不仅较好地表达了共同体的参与感、认同感与归属感,也充分表达了共同体成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这正是社会治理的价值旨归。因此,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涵来看,“人人有责”要求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培育民众更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甚至要放弃个人的一些生活原则,“人人尽责”要求增强民众积极参与疫情的联防联控,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而“人人享有”则是人人有责和人人尽责的自然结果和价值追求。所以,无论是治理的主体还是客体,疫情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最终体现为一种人人享有的价值回归,是价值共同体的最终体现。
这种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一种价值共同体,实际上还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共同体,其最终指向的都是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满足人们更加美好的生活需要。正如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侵害时,第一首要的优先原则就是抢救病人,预防新的人群被感染。所以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义就在于促使社会治理的功能、价值和意义最终回归到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凸显以人民为中心尤其是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中心的人本理念。
对此,笔者认为,疫情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可以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出发来建构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职业性的劳动与工作共同体,其指向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现代社会,共同体的构建不仅仅是不同的个体依据共同生活的地域而聚居在一起的,而是更多地依托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形态联结在一起的。就疫情风险的防控而言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个体及其单一的组织形态都是很难预防和治理风险的,必须依托不同组织之间的紧密联结与整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充分发挥防控风险的作用。这其中最重要的形式包括生活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这两种共同体都是现代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要形式,也在很大程度上构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当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人们的生活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两个关键内容,以共同体的形式去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是作为一种价值与精神形态的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仅是一种有形的实体性形态,也是一种具有价值性和精神文化性的形态。不仅如此,价值与精神文化,以及人的情感与心理归属等恰恰是构成有效的组织形态的共同体的核心所在,是人们交互之间相互联结的精神纽带和情感认同。它具体体现为人与人的和睦相处、守望互助、参与分享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包括人们所共有的关于共同体的观念形态、价值诉求、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等,它向人们展现共同体的本质意义,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灵魂所在。因此,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强化人们的风险意识,增加民众之间的情感支持和人际互信,也是增强防控疫情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
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全世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个新挑战。如果说在防控疫情风险中,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社会化活力来自人们自觉自愿的组织化行为,那么,各种社会文化、情感与心理的认同就是这种自觉自愿行动的精神动力,是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和价值追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共同体建设为契机,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社会治理机制,最终都是为了增进人们参与疫情防控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这不仅是防控疫情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关键,也是其核心价值的根本所在。
然而,自疫情发生以来,国内一些地方对湖北人尤其是武汉人、国外对中国人的各种污名化并由此而引发的种种社会排斥现象令人忧虑。在重大灾害风险面前,每个人似乎都陷入了贝克所说过的“为自己而活”的生存策略和道德情怀之中,整个社会似乎也演变成了一种缺乏弹性和韧性的社会链接状态,即外表看起来像是比较坚强的刚性链接,但实际上处于一种非常脆弱的状态,一旦遇到重大风险的冲击就可能导致社会整体的瓦解和社会链接的断裂。因此,必须站在一种新的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立场①关于“世界主义”,学术界的讨论至少存在思想理念、疆土地域、自然权利、社会关系等四种不同的认识视角。风险社会学家贝克提出了新的世界主义批评理论,他认为,与传统的民族主义、霸权主义国家政治截然相反,新的世界主义承认不同文化人群之间的差异,承认不同国家发展道路和目标的差异,也承认人性的差异和理性的差异,它是致力于克服和化解人类文明所面临的种种危机和风险,试图建立一个统一、和谐、公正和可持续的世界发展方案。,即使在个体化社会中,也要推动形成一种能够“为彼此都考虑一点点”的“利他个体主义”(altruistic individualism)[25](P212),加快风险社会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长。
就中国当前而言,在应对类似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利益群体甚至居民个体,都要团结一致,达成共识,一起努力构建这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风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且,这种共同体是通过政府依法“管治”、社区居民有序“自治”与社会力量参与“共治”三种治理形式来共同构建的。它不仅是检验我们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也是对全国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社会各界、民众凝聚力的大考验,只有在这种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疫情防控共同体中,才能确保即使面对再大的社会风险,人民群众也能健康安全,社会运行也能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