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超超/河南省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459000
在自然界当中,动物已经成为许多疾病的重要传染源。近年来,我国畜牧养殖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动物品种间的交流愈发频繁,这引起了严重的疫病流行以及蔓延,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我国畜禽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保护人类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动物疫病防控以及卫生监督在保证畜产品卫生以及给各类传染病蔓延的防控作用至关重要。
1.1 预警预报、超前防控动物疫病在我国,动物防疫部门要想确切的掌握动物疫病分布情况、发展趋势以及扩散范围,就需要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监测措施能够在疫情发生前,监测到潜在病因,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可以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因而可以说动物疫病防控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预警预报,实现超前防控。
1.2 动物疫病监测是风险评估的重要途径我国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在评估动物疫病风险、采取疫病控制方案以及评价控制效果时,都需要应用动物疫病监测,与此同时,动物疫病监测也是相关部门整改兽医防疫策略以及编制动物疫病消灭方案的重要路径[1]。
1.3 净化疫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可以实现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山羊关节炎脑炎、马鼻疽等无有效治疗药物的慢性动物疫病进行有效的净化以及淘汰。
1.4 保障畜产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可以使猪肉、牛肉、鸡蛋以及牛奶等畜产品的安全得到保障,使放心食用。
近年来,三聚氰胺、苏丹红等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同时给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必须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重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动物性食品的安全卫生水平得到切实提升,进而使畜牧业得以长足发展。作为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是国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管控以及使动物产品安全得到保证的行为,其作用是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制止,给于严厉的惩罚并指导改正。
2.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在动物防控以及卫生监督方面已经出台了较多的法律法规,例如《动物防疫法》已经实施了多年,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实施细则,导致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如空中楼阁,无法“接地气”,缺乏可操作性,因而相关部门在后续制定法律法规时,必须对细节的可操作性加强重视,使其得以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动物防控以及卫生监督有法可依。
2.2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要想使动物防控以及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为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针,同时将其落实到位。此外,还需对相关部门进行积极争取,使其提供帮助以及支持,由政府制定方针,由专业部门保证质量,由相关部门鼎立支持。主管部门需要亲自组织并且参与,亲自过问相关工作,实现目标责任制的真正落实,实现层层追责、环环紧扣,一旦出现重大动物疫病,主管部门需要肩负主要责任,通过统筹协调处理,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获得一个全新的环境。
2.3 对动物防控以及卫生监督运作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如果缺乏良好的体系以及制度保障,不具备规范完整的工作队伍,动物防控及卫生监督就很难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重大动物疫病就会时常出现。为了防患于未然,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构,合理划分其责任以及工作职能,使各项工作均具备跟踪部门,进而提高疫病防控以及卫生监督工作的整体质量。
2.4 完善动物疫病防疫培训体系在传统观念的作用下,很多养殖户对动物疫病防控存在着侥幸心里,导致疫病防控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治疗轻预防的现象。因而,需要帮助养殖户转变其传统观念,对培训体系进行完善,做好科技、知识以及技术下乡,使养殖户具备更高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帮助其充分认识到如果逃避卫生监督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在实际养殖过程中,需要对饲养环境、管理以及疾病防控方面等进行有效控制,实现动物卫生以及农村公共卫生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