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迎难而上,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须臾不敢松劲,在上半年复杂形势下稳住了质量安全平稳向好态势,全省菜果茶、畜禽蜂和水产品等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9.3%,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1 坚守一条底线,服务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始终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落实分区分级精准施策责任,制发质量安全操作指南,把防疫情、保供给、保安全要求落到田间地头。将省级例行监测的交叉抽检调整为就近抽样,组织市(州)迅速启动年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大宗农产品安全状况,千方百计守好农产品安全这一底线。
1.2 开展两大行动,保持高压态势 全面推进“春雷”和“利剑”行动,集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机3·15”、农机打假、渔资打假等活动,派出多个工作组赴部分市(州)开展专项督导,持续加大对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9 月底,全省共检查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1.3万家次,查办案件572件,查获假劣农资2 100 多吨,挽回农民经济损失700 多万元。
1.3 创新建立三项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创新建立省级厅局协作管理机制,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厘清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共同部署推动合格证、追溯体系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和合作会商等工作,共同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链条。创新推行合格证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合格证制度试行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推进会,在全省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建立合格证查验机制。四川省的做法经验得到农业农村部于康震副部长的充分肯定。截至8月底,全省开具合格证135.8万张,带证销售农产品72.3 万吨。创新实施“两个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了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构建失信受损的约束机制,倒逼农产品生产主体诚信守法。
1.4 落实四项举措,提升供给质量 推进标准制修订,新立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62 项,新发布实施标准28 项,现行有效标准776 项,居全省各行业首位。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40个县开展优质水稻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4个县、10个乡镇开展“鱼米之乡”创建,累计建设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910 万亩、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 398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46个。推进追溯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20个,全省新增2 427家主体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累计入驻主体11 620 家。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重点培育10 个区域公用品牌、15个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举办2020年“乡村优品上头条”市县长品牌农产品直播带货推介活动,累计开展直播活动50 场,观众人数4.3 亿人次。丹棱桔橙、蒲江雀舌、剑门关土鸡等19 个品牌荣登2020 年中国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价值评价百强榜。
1.5 开展五项监测,全面防控风险 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检测、飞行检查检测和县域监测,1~9 月共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20 656 个。对部省级监测检出的77 批次不合格样品,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131 批次不合格样品,进行跟踪溯源和核查处置。
1.6 组织力量,全力开展案件查办 从“一月一调度”掌握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案件查办进度滞后;合格证制度覆盖率不高;追溯管理工作仍很薄弱;农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针对“移送司法机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数量少”问题短板,厅质监品牌处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力量,赴部分市(州)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工作不够重视,认识有偏差,存有顾虑,怕发现问题、查出案子给产业发展和地方政绩造成负面影响。二是机制不顺。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仍在进行,有的地方执法人员还未到位,机构职责尚未理顺,执法人员和经费投入不足,执法办案积极性不高。行刑衔接机制不完善,案件移交标准不统一。三是案源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上级或相关部门移交、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和现场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移交线索信息不全,抽查频次不足,检测结果反馈时间长,固证取证难,投诉举报少等情况。针对以上问题,要认真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以较真碰硬的勇气、深挖细查的作风,下大力气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工作,尽快补齐“案子少”这一短板。
2.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理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加强部门合作,保障执法经费和人员,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2 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充分发挥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强化农产品快检筛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频次。改进检验检测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针对性和科学性,一旦发现问题,快速精准溯源查处。
2.3 加强宣传引导社会监督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知晓度,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夯实社会监督基础。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举报,进一步扩大案源线索。
2.4 加强检打联动案件查处 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格落实各项整治举措,加强与市场、公安联合执法,检打联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线索排查梳理,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今年是一个特殊年份,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要对“十三五”建设进行收官。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不仅仅是安全生产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厅质监品牌处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质量强市考核中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考核事项,一一对照检查,增添推进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做好备考迎考工作,共同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3.1 扎实推进按标生产 各地要加快构建适合本地的农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制订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将标准转化为操作手册和明白纸,采取微信小视频、“抖音”等接地气方式,在农民中广泛传播,让标准真正落到田间地头、圈舍鱼塘。将应用技术标准融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0+3”产业发展中,推进粮油、果菜茶、畜禽水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引领新型经营主体使用标准。省厅将于年底前成立“省级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牵引农业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推广工作。
3.2 继续加大风险监测力度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样本量由1批次/千人提高到了1.5批次/千人,与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相差较大。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对策,争取财政支持,增加抽检数量,尽可能完成监测任务。要转变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监测问题发现几率。强化检打联动,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近期,省厅也将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
3.3 继续加快完成“双认证” 加快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目前还有青神、高县、金川等13 个县未提交申请,若年内不能通过“双认证”,目标考核将被扣分,省级监管示范县复审也不会通过。
3.4 继续大力推行实施合格证制度 各地要建立健全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名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迅速扩大生产主体开具覆盖面,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这是一项硬性指标,今年省政府对市(州)党政同责考核中,这个指标是按全省排名打分的,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将合格证监管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防止随意开证、冒名开证、虚假合格等行为,对存在问题的生产主体,要重点监管,加大巡查抽检频次,帮助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只推行合格证而放松日常监管的错误做法。省厅与省市场监管局将在10 月下旬联合开展合格证督导调研行动,既督导工作推进进度,也要查验合格证的真实性。
3.5 继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 各地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4挂钩”工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确保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实施追溯管理。要加快国家(省级)追溯平推广应用,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按照“有专人、有制度、有设备、有数据”标准,打造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
3.6 继续严格落实“两个名单”制度 各地要吃透弄懂“两个名单”制度的内涵,共同做好“两个名单”的认定、解除、监管等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农业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或监督抽检等符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受到刑事处罚、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伪造或冒用质量标识等符合列入“黑名单”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程序及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对列入“两个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增加抽检和检查频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3.7 继续努力抓好“两个创建”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评定管理办法已由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第七批省级监管示范县评定,以及第一批、第五批省级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启动,各相关市、县要做好协调对接,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积极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月”活动,已命名国家农安县要长期设立醒目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宣传牌及宣传标识。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国家农安市、县要按照帮扶方案,全面完成帮扶各项任务,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
3.8 继续加快农业品牌培育和宣传推销 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项目建设,重点培育大凉山等10 个区域公用品牌、广安蜜梨等15 个产品品牌。继续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组织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参加各类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各地开展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持续提高“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