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北周对腐败的态度决定国运

2020-12-28 02:23陈峰韬
党员文摘 2020年12期
关键词:纵容北齐风气

陈峰韬

民族矛盾和腐敗,是五胡十六国时期的两大痼疾。没有哪个部族国家能妥善解决这两个问题,以至于后来愈演愈烈。

北朝承继十六国之余绪,鲜卑宇文氏和鲜卑化的汉人高氏分立两国后,面对这一历史性的问题,走出了两条颇不相同的路,如镜子一般映照出部族国家的命运。

高欢的纵腐奇谈

北齐神武帝高欢扶立东魏,儿子高洋又篡魏代齐,皇族和统治者的高层,都属鲜卑化的汉人或其他不同族的胡人。这些人大多是来自六个军镇的伧荒武夫,对物质的渴望变态到令人发指。

贪污是北齐高层的常态。宗室、外戚、元勋宿将,以及后来归附高欢的河北汉人豪强,也都沾染上这一风气。对此,高欢并没有约束腐败行为,而是把纵容贪腐当成笼络人心的特殊手段。他把“天下浊乱”定性为司空见惯的历史遗留问题,并认为如果过于峻急地惩治腐败,会逼得功臣宿将们都去投奔宇文泰和南朝梁武帝萧衍。

这番思路“清奇”的理论,莫名其妙地把人心向背、物质欲望与政治纲纪强行糅合起来。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此番言论显得高欢境界不高,以及基本政治素养缺失。纵容腐败的长远消极影响无法估量。

腐败首先严重阻挠了政治改革。高欢晚年似乎意识到腐败向政治领域的蔓延,并让长子高澄主推新政。高澄抛开一干勋贵,专一任用河北汉人名士,从整治腐败、整顿吏治入手,进行政治改革,惩治了一大批贪腐之徒。

然而,高欢的决心并不坚定。高澄的改革触及晋阳勋贵的利益后,迅速引起极大反弹。高澄遇刺身亡后,高洋不得不对晋阳勋贵表示一定的妥协,反腐问题又被搁置。

崇儒对北周政治风气的塑造

相比北齐对贪腐的纵容,西魏北周立国之始,就鲜有腐败的风气。

宇文泰以身作则。公元534年,宇文泰率军消灭北魏将领侯莫陈悦于上邦城,把缴获的大量财物全部分给了部下。得知其左右侍从私自留了一口银镂瓮,宇文泰直接把银镂瓮剖开都分予将士。

宇文泰推崇儒术。他所信用的名士苏绰起草颁行的六条诏书中,将近一半的篇幅都在强调官德修养,从理论层面为清明的政治风气打下了基础。

与《北齐书》诸多纪传中触目惊心的贪腐记录不同,《周书》中所载西魏北周的贵臣大将,扑面而来的则是一股清俭之风。

位列十二大将军的达奚武与李穆的前后变化发人深省。达奚武少年时颇好奢侈,因军功升为大将后反而非常爱惜名声,出入不施仪卫,尽量保持朴素的作风。

李穆在西魏北周时比较低调,担任并州总管要职时,他为政亦能“镇之以静”。但入隋之后,国家不再刻意强调保持崇廉尚俭的政治风气,李穆满门儿孙便放松了自律要求,甚至发生夺爵命案。

一朝政风一朝人,于此足见宇文氏保持政风的成果。

宇文氏能维持这样的风气,一方面靠推崇儒术对官员的品德进行重塑和维护,另一方面还通过严厉的奖惩措施来维持吏治的严肃性。

公元535年,宇文泰的舅兄、秦州刺史王超世因为贪污被宇文泰直接处死。宇文邕进一步巩固了对贪腐的严惩政策。据《周书·武帝纪下》记载,按当时刑律,监临主掌自盗二十匹以上、小盗及伪请官物三十匹以上等,处以死刑。法条虽过于严酷,但客观上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北周在惩罚的同时,也极其注重对事功的奖励,根据功绩大小对立战功的将军进行赏赐。公元554年,北周名将于谨平江陵、擒杀梁元帝,将俘获之宝物尽数上交。宇文泰赏赐其俘获的宝物,赐予奴婢1000人,加封郡公。

齐周皇族迥然相异的家风

宇文泰与高欢对腐败的不同认知和政治格局,也映射到宗室子弟的综合素质上。

高欢一共有15个儿子,除高澄、高洋、高演外,其余或是平庸,或是暴戾,有作为的不多见。武成帝高湛诸子尤不成器,后主既爱享乐又庸懦,所宠信臣子贪婪成性,朝局一片乌烟瘴气。

宇文氏家族则完全相反。宇文泰非常重视对儿子们的教育,其十三子完全按照汉家皇室子弟的培养方式,从小学习儒经。学习儒经对宇文氏诸子的心志起到很大规范和约束作用,除六子宇文直因对权力的渴望稍显有些暴戾外,其余诸子的表现都称得上良好。对于腐败,他们基本都能抵制。

对腐败,高氏纵容,宇文氏约束,最终使国运走向了截然不同的方向。这个教训远不止对这两个国家或是那个特定历史阶段具有镜鉴意义,于不同历史时期和国家,都有着非常深刻的历史寓意。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华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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