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时,每人每月最高可获3600元补贴。
据了解,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主要分为五类:一是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二是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三是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四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五是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
根据《办法》,上述城乡特困服务对象、低保家庭服务对象、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其他重度残疾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市、区两级财政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3600元、2800元、2800元和1200元予以补助。同时,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養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
《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