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珊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 遵义563000)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下,环境立法成为塑造国民生态价值观与道德观的必然选择,作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贵州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已形成独具本省特色且颇具成熟性的规范体系,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贵州地处西南,以高原地居多,多样的地理气候及丰富的生物资源使其将农业生产作为立足的根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前,贵州原本生态环境脆弱,基础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水资源严重稀缺,石漠化治理迫在眉睫,自“十一五”规划之后,本地特色农业龙头企业迅速成长,带动其他品牌及农业基地大幅扩增,在政策扶持及政府对水利项目监管下,推进当地农业产品全面优质化、农业基地规模化,实现以生态理念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以法治政策规范农业生态发展准则。为全面展现贵州省各方面发展概况,《贵州省情教程》一书结合贵州特色省情,分别从自然资源、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科技发展等角度切入,全面剖析贵州悠久历史、改革历程及发展前景,围绕当前热点问题进行详实的理论分析,重点彰显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为其他省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推进环境立法管理提供前瞻性指导。
《贵州省情教程》由汤会琳主编,共分为6 章。开篇为绪论,介绍了贵州省历史、文化、资源、生态等基本特点,强调由省情切入,进行具体分析的重要性。第一章着重分析贵州省特殊的自然环境,明确不同时期省内行政规划。第二章从史前文化开始剖析贵州的发展历程,梳理从建省到解放期间所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重点分析各制度变革节点为贵州发展带来的推动作用。第三章记录贵州历史上重要的人口迁移活动,了解贵州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第四章分别从农村农业、城镇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等角度,分析贵州省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前景。第五章主要分析贵州省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现状。第六章了解贵州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政权建设及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本书数据详实、涉猎广泛,适合党政机关、企业干部及相关研究学者阅读参考。
近年来,贵州省将生态法治建设将生态农业模式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少数民族村落的治理中,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人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的情况,加强基层干部对生态法治建设理念的理解及落实,以最严密的法治,最先进的生产理念,突破民族村落农业发展的桎梏。具体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遵循当地生态规律,确定生态法治建设基本原则:在保证少数民族村落原有生态机能的基础上,重塑当地人民生态伦理观,如鼓励物质循环利用模式,采用“秸秆-饲料-养殖”形成物质转化链;用有机肥料代替化学肥料;推进当地群众对生态文明立法原则的认可。②扬弃民族地区环保“顽疾”,健全生态法治监管政策:设立一系列针对当地问题的整改政策,如禁用不可降解农膜;避免滥用农药化肥;禁止工业污染乡镇等,同时形成有效监管体系,落实整改内容,此外,提供相应整改财政补助、激励政策等,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③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落实后勤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良,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修复已受损生态环境;建立生态大数据平台等,提升群众对政府生态法治政策的认识及信任。④借助群体利益关系,推动村落立法工作:充分利用家族在少数民族村落的话语权及村落的集体利益关系,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提升法制政策与当地传统思想的相容性。总而言之,任何行业模式的改革都无法在固步自封中完成,《贵州省情教程》一书在全面了解贵州省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省内未来发展的优势与弊端,明确在农业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压力巨大的今天,仍处于通过生态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少数民族农业生态化的关键时期,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也仍需在不断的探索中找寻准确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