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洲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1)
家庭现代化理论作为家庭研究领域的经典理论被广泛接纳, 并成为分析家庭变迁的主要思想工具。 家庭现代化理论带有进化论和结构功能主义色彩,认为家庭变迁具有趋同性。 在迈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 所有社会都将发生扩大家庭向夫妇式核心家庭转变的趋向。[1]因此,家庭户的变迁内嵌于经济社会的变迁之中。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 西藏的社会变迁也内嵌了家庭核心化的趋势。 半个世纪以来,以西方文化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家庭现代化理论, 由于蕴含着一元化和单向线性演进思维的缺陷, 从而不断遭到学者的批评。 现实表明,不同地理环境和文化背景下的家庭变迁往往具有多样性, 家庭变迁多维路径和复杂模式的可能性也逐渐被讨论和接受。
地处青藏高原的西藏自治区由于其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使得西藏的社会、 经济和文化单元也有别于其他地区,并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发展、交融和延续,保有传统的地域与文化特性。 另一方面,西藏在历经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改革开放等历史进程后,逐步摆脱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快速融入了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浪潮中。人口发展向“低生育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 转变,婚姻模式也发生改变,老龄化、人口流动等问题出现,家庭户也随之发生了巨变。那么,在当代社会转型和人口变迁过程中,西藏的家庭户规模、代际层次、家庭户结构等呈现出何种特征,人口变迁如何影响了家庭户的变动?
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 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家庭研究的一个挑战在于对“家庭” 的界定,尤其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家庭” 更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不同场合下也常常将家庭(family)和家庭户(household)两个概念混用, 即使这两者的含义有诸多重叠和分歧之处。 人口研究常将家庭限定于家庭户,因为人口研究中的家庭数据建立在户籍统计的基础上,虽然不能够完全回避场域界定的难题, 却能够规范研究对象。 因此,人口领域的家庭户研究也偏重于属性的研究, 不同于传统家庭研究更注重关系的探讨。
本研究同样沿用“家庭户” 的概念,即人口普查中定义的“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户”。 一方面由于家庭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数据调查的难度较大, 另一方面关于西藏家庭的统计和调查数据非常缺乏,而人口普查数据能够为家庭研究提供较为完备的信息。 本文以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以其他统计或调查资料作为补充, 以改革开放作为分界点,探讨西藏人口发展与家庭户的变迁,一个原因在于数据的可得性。 1953 年和1964 年进行“一普”“二普”,西藏的数据是通过间接调查取得。 而 1982 年“三普” 是西藏首次真正意义上的人口普查,但调查项目仅为全国的一半。 1990年的“四普” 普查项目增加到只比全国少“迁移”和“户口在本地外出一年以上人数” 等项目,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出生、死亡人数等重要项目系首次在西藏直接进行。 因而,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 年是分水岭。 第二个原因在于西藏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开放也是在1980 年、1984 年中央召开第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实行“两个长期不变” 政策,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开始的,随后,西藏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家庭户的影响极为深刻。 而这一时间节点恰好与 “三普” 的时间大致吻合,鉴于此,本文较为宽泛地以改革开放作为分界点。
历史上关于西藏的人口资料很少, 且多为估计数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 例如,元朝时期在西藏卫藏地区做过一次户口清查,实际上相当于一次“户口抽样调查”。 到了清朝,清政府也在西藏地区进行过一次全面的人口清查,但实际上这些史料相当片面,因而备受争议。 即使是民国时期“内政部” 所统计的资料,也远未能反映西藏人口与家庭户的真实状况。 从西藏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 对于人口与家庭户资料也大多来源于相关部门或研究机构组织的社会调查, 资料的完整性相当局限。
但值得注意的是, 元朝时期对西藏进行的户口清查中,认为一个标准家庭户的构成是“有1 间4 根柱子宽的房屋和6 口人:一对已婚夫妇、孩子和仆人”。[2]这也许对我们理解传统社会中的西藏家庭户规模有所启发。 另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西藏因其独特的地域、民族与文化特色,家庭户也呈现与众不同的特征。 尤其在农奴制社会,组成西藏农奴制社会的户口可以概括为三类: 第一类是以农业种植为主的农业家庭户; 第二类是以牲畜放牧为主的牧业家庭户,他们的户口单位是帐篷;第三类是以诵佛念经、修持功德为主的僧侣,他们的户口单位是寺庙。 在全民信教的影响下,男子出家当喇嘛是藏族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寺庙也是一个人口组织。 第一、第二类是普通家庭,第三类是寺院户。[3]
清朝对藏族地区家庭户记载比较详细的是,清末朝廷在川边藏区推行土改归流期间, 为了政权建设和征税的需要, 在条件成熟的新县所进行的户口调查。 根据史料记载, 在近五千户的统计中,户均规模在3.74 人到4.25 人之间,可见家庭规模相当小。 因为大部分藏族聚集区的家庭户结构、婚姻制度、文化习俗等方面与西藏腹地有着近乎相同的社会系统, 这为我们思考西藏当时的家庭户规模提供了一个参照。
而近代以来,对藏区家庭户有详细记载和研究的当属著名藏学家李安宅先生20 世纪30 年代在甘南夏河、40 年代在四川德格的调查(见表1)。[4]他发现,藏族家庭户规模小是普遍现象。 在研究家庭结构时,把家庭结构划分为四种类型:单身男子、单身女子、有男女而无结婚夫妇者、有结婚夫妇或者与亲属共同生活或无亲属共同生活者。 研究发现,夫妇核心家庭最多,农区、牧区中单身女子家庭多于有男女而无夫妇的家庭, 农区单身男子户多于牧区, 农区的单身女子与无夫妇关系的男女家庭也比牧区多, 并对具体原因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表1 传统藏区家庭结构比较①
同期的著名藏学家李有义先生的调查和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他认为,在西藏以核心家庭户为主,平均每个家庭有4-5 人,包括父母和未婚子女。 在传统农区,如果父母健在而子女已婚,则和父母同住,但弟兄多的则不能每人都结婚, 因为习惯上一个家庭户不能有几个主妇。在这种情况下就通过兄弟合娶一妻的办法解决,也有留一人在家娶妻,其余弟兄外出做喇嘛或入赘别家。 西藏家庭户人口都不多,因为其经济来源有限,人口多了生活难以维持。 但也不愿意分家,分家后财产就分散了,在封建制度下,分家后还会被地主或政府派差役。 这样的话,一方面财产减少了,另一方面负担反而加重了,所以尽量维持不分家。
而在牧区,情况会比较好,因为牧民受土地的限制比较少,生活容易维持,较大的家庭户更多。此外,在牧区放牧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这就衍生了较大的家庭。 所以在西藏的游牧区中,偶然可以见到大家庭,分家的情形也比较多,因为牲畜容易分开,建立新牧户也不需要很费力,只要有一顶帐篷和一群牛羊即可, 所以牧区家庭户不需要像农区家庭户那样限制人口的增加。[5]
随着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民主改革后,农奴制社会彻底瓦解。 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极大改善。 这使得西藏人口的死亡率迅速下降,生育率上升,人口也因此快速增长,家庭户也不可避免地发生变迁。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于1995 年开展的“西藏百户家庭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城市、农区、牧区)对这一时期的西藏家庭人口、家庭关系、家庭组织结构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各项调查数据进行比较, 试图发现西藏家庭户变迁的轨迹。[6]
研究发现,城市地区的家庭户人口由多变少,而农区、牧区则正好相反,总体上呈增多趋势。 城市地区6 人及以上大家庭户趋于减少,小家庭、中等家庭户大量增加。 农区、 牧区经历两个变化阶段,民主改革前到人民公社时期,1-3 人户小家庭明显增加,中等、大家庭户逐渐减少,人民公社时期到改革开放以前,2-3 人户反而减少,而大家庭反而增长。
从家庭结构类型来说,如表2 所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无论城市、农区、牧区,核心家庭户都是主要类型。 但城市的核心家庭户一直呈上升趋势,而农区、牧区呈减少的趋势。 几代同堂的联合家庭极其少见, 单人户的家庭在农区、 牧区都少量存在。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城市中大家庭逐渐缩减,小家庭逐渐增多, 农区、 牧区则是大家庭逐渐增多,小家庭呈减少趋势。
应当说, 改革开放前关于家庭户的调查和研究大多依赖于零碎的史料或人类学调查, 而大样本或者官方组织的权威统计少见。 虽然也有部分人类学家对西藏家庭进行了不同形式的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或个案分析,但由于缺乏较为丰富的普查或统计资料, 各种形式的研究不管在理论深度上还是研究方法上均比较薄弱。
表2 1950-1980 年西藏百户家庭结构类型②(单位:%)
一方面,西藏家庭户数量持续增长。 实际上,这一增长惯性早在西藏解放后就伴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而形成。 据统计, 人口数量从1951 年的115 万增长到 1990 年的 260 万, 到 2010 年已超过300 万。 家庭户数量也从20 世纪50 年代初的20 多万户增加 2010 年的 67 万户, 增加了 2 倍多。 从增长的速度来看,家庭户的增长速度显著高于人口的增长速度(见表3)。 这一现象是家庭变迁与人口转变过程中的普遍趋势,欧洲、北美等地区在20 世纪50 年代后就呈现出类似的规律,全中国家庭户近年来的增长也是如此。[7]
表3 西藏家庭户与人口增长状况③
另一方面, 不同人口数量的家庭户出现了较大变化。 普查数据显示,1982-2010 年西藏5 人及以上家庭户的比重从54.4%持续下降至37.7%,而1-3 人家庭户比重则从33.1%快速上升至47.1%。1-3 人小家庭户的大量增加使得西藏家庭户均规模出现了持续性下降。
表4 1982-2010 年西藏家庭户均规模变化情况④(单位:%)
由此可见, 家庭户的增长显然受家庭数量增长快于人口增长和拥有不同人口数量的家庭户的变化所影响。 奎斯滕(Kuijsten)采用了一种方法,将家庭增长的因素分解为两部分, 即人口数量增长的贡献(称为人口效应)和不同人口数量的家庭户分布变化的贡献(称为结构效应)。[8]
人口效应(DE)基于这样一个假定,即如果人口增长平均分配在不同人口数量的家庭户中,那么家庭户数量的增长率将和总人口增长率相同。因此, 人口数量增长对户均规模变化的影响将被消除。 在这样的假定下,人口效应对家庭增长比例的影响,是仅由人口数量增长所致。 人口效应给出了家庭数量的实际变化与仅根据人口增长预期变化之间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其中Ht表示第t 年的家庭数量,表示第 t 至与第t+n 年的人口增长率。
结构效应(SEi)的基本假定思路与人口效应相同,即在给定家庭规模为i 的条件下,如果人口增长平均分配在不同人口数量的家庭户中, 实际的家庭数量与预期的家庭数量之间的差异, 将反映出家庭增长仅由给定人口规模为i 的家庭数量变化所致。 SEi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Hi,t表示在第 t 年家庭人口规模为 i 的家庭数量, 分子表示家庭规模为i 的家庭数量的实际变化与人口增长发生时的假设性变化之间的差异。
表5 显示了1982-2010 年间人口效应和结构效应对西藏家庭户增长的贡献, 以及人口效应和结构效应之间此消彼长的反比关系。 根据假设,DE 显示了家庭户增长比例仅由人口增长所贡献,如果家庭户数量增长(或下降)超过人口增长(或下降)的比例,DE 值总是低于 100。 表 5 中 DE 指低于100 且波动较小, 表明人口增长对于家庭户增长的贡献已减弱到较低水平。 相反,不同人口规模的家庭户的分布变化对家庭户增长的贡献已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奎斯滕(Kuijsten)提出的欧洲国家家庭户规模分布趋势的阶段模型,第1 阶段:过渡前阶段, 这个阶段5 人及以上家庭户数量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速度,DE 和SE5+都显示出明显的效应,人口增长的贡献效应非常大;第2 阶段:4 人及以下家庭户数量增长快于人口增长速度, 而5人及以上家庭户数量开始减少,DE 值和SE5+值明显下降;第3 阶段:家庭户增加的驱动力已逐渐转变至1-2 人小家庭户的迅速增长,SE1和SE2值明显增加,DE 和SE5+非常低或者为负,而SE3和SE4减弱到较低值。[9]按照上述划分标准,西藏进入第3 阶段的特征已非常明显,DE 值低于100,且在减弱,SE5+已于 1990-2000 年间变为负值,而 SE1 和SE2值上升至较高水平。
表5 1982-2010 年西藏家庭户增长的人口效应和结构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 这种分解方法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 它能揭示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哪些在不成比例地增长,哪些正在缩减。 尽管如此,但它依然无法辨别小家庭户的大量兴起是由于大家庭分裂还是新家庭的再生所致。[10]
如前所述, 由于家庭户增长快于人口增长速度, 从数量变化规律上意味着家庭规模必然会减小。 从表面上看,家庭户规模的缩减是人口低生育模式和不同家庭人口规模分布变化所致。 事实上,户均规模的变化是多维因素的共同结果,是30 多年来西藏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人口转变过程中所必经的社会规律。 普查数据显示,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西藏1-3 人户比重持续增长,而5 人及以上户比例持续降低。 户均人口从1982 年的5.1 人降至2010 年的4.2 人。 由于城乡间存在较大差异,事实上城镇地区的户均人口至2010 年已降至3 人。
另一方面,家庭户代际层次进一步简化,这实质上是家庭户缩减的另一表现形式。 总体来看,二代家庭户是西藏主要的代际类型。 从变化趋势看,家庭户代际趋减的特征明显,1987-2015 年间多代家庭户(二代及以上)比重显著下降,而一代户比重大幅上升。 一代户的快速上升可能与西藏拥有较高比重的单身户, 以及近年来夫妇核心家庭和纯老家庭的增加有关。 而二代、三代户比重的下降也与家庭户现代化过程表现出的趋势相一致。
不难想象,就人口学因素而言,家庭户规模缩减和代际简化主要受人口转变的影响。 数据显示,西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从1990 年的 26.00‰、8.90‰和17.1‰,到 2010 年分别下降至15.25‰、5.3‰和9.95‰,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至10‰以下。 人口增长已由“高高低” 的“原始型” 模式转变为“低低低” 的“现代型” 模式。 与此对应的是西藏总和生育率的持续性下降,20 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不断下降, 到2000 年已降至1.85 的超低生育水平,即低于人口更替水平。 到2010 年,更是降至1.05, 明显低于同期全国1.18 的水平。超低生育模式的直接影响是家庭出生人口的下降,从而导致家庭规模收缩。 其次,人口转变使代际结构发生了变化。 研究表明,死亡率与生育率的变迁将深刻影响家庭代间同居的可能性。[11]另一方面, 已婚女性活产和存活子女是家庭代际层次的重要影响因素。[12]因为,当这些子女成家立业后,父母会对与谁一起居住做出适当选择。
其实, 西藏家庭户均规模的缩减和低生育率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正如大量经验所证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总和生育率、户均规模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见表6)。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社会生产力空前解放、综合实力全面提升、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 多年来经济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截至 2010 年底, 人均 GDP 达到17027 元。 城镇化体系逐步建立,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 基础设施条件、 居住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大量的人口迁移流动发生。 就业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量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 人口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居民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和认知逐步改变。 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受益群体和保障能力都在增加,部分家庭功能也被市场化力量所取代。 就业机会的增加使居民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加上居住条件、观念等等因素改变, 居民独立生活的意愿和行为均在增加,使得城镇和乡村的大家庭均在迅速消失。
表6 西藏经济发展与生育率、户均规模变化⑥
家庭中的婚姻单位的多少和组成方式是家庭结构变动的最重要条件。[13]在传统的西藏社会中,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所形成的婚姻风俗是非常独特的,婚姻既有父母包办,也有自由恋爱的情形。 多个子女的家庭子女长大成人后与父母分家居住,甚至出现共同居住的多偶制家庭(尤其是兄弟共妻制婚姻)。 父母包办常常与早婚相联系,而早婚的男女因年龄尚小, 往往对父母产生更大的依赖, 更容易组成直系家庭。 而在现代西藏社会中,婚姻比较自由,早婚的情形也大大减少,独立生活意愿和能力也发生改变,因而单身户、小家庭非常普遍,婚姻模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 从普查数据看,在15 岁及以上人口中,西藏有配偶人口比重过半, 且占比还在继续上升, 从2000 年的56.18%上升至2015 年的61.8%。 而未婚、离婚和丧偶人口比重不同程度下降。 尽管近年来西藏人口婚姻构成未发生显著性改变, 但目前未婚人口比重较全国水平明显偏高。 2010 年,西藏未婚人口比重约为34.13%, 而同年全国平均水平为21.6%, 到2015 年, 西藏未婚人口比重仍超过三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7)。
表7 近年西藏适婚人口婚姻状况⑦(单位:%)
未婚人口比重明显偏高显示出了西藏婚姻风俗的独特性和延续性。 根据学者的调查,在西藏传统社会中,单人家庭就已相当普遍。[14]这种现象也与当代西藏较轻的人口年龄结构和婚姻观念的改变密切相关。 不仅未婚人口比重较大,初婚年龄推迟也是现代西藏家庭变迁的客观事实。 普查数据显示,2010 年西藏平均初婚年龄为23.5 岁,但《2015 年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和《2015 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均显示,西藏地区初婚年龄全国最晚,超过30 岁。 这个结果可能因调查对象或范围的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的言过其实,但深刻反映出了西藏当代婚姻模式正在经历着剧变。
居高不下的未婚人口比重、 初婚年龄的普遍推迟, 以及年轻人婚姻观念转变等多种因素的叠加使离婚率、夫妻平均婚配期持续变化,最终出现较高比例的单身户和单亲家庭户。 正如上文提到的,因独特的地理与文化影响,单身户在西藏一直较为盛行。 而在当代社会中, 根据学者的研究,2010 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表明,西藏单身户比重在中国5 个民族自治区中处于最高水平, 显示出了藏族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15]从增长趋势看,1982-2010 年西藏单身户从3.2 万增加到接近10万,增长了两倍多。 单身户占所有家庭户比重也相应从10.25%上升至14.7%。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单身户年龄结构趋于高度的年轻化。2010 年的普查数据显示,单身户年龄组位于25-29 岁比例最高。
人口老龄化是当代社会变迁的主要议题之一,也是人口转型过程中公共卫生改善、疾病受到控制后死亡率迅速下降, 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以及长期维持低生育水平的必然结果。 国际上通常将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 全国已于2000 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了2015 年,全国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经超过10%。相比而言,如今西藏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突出。 截至2015 年,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有5.71%, 老年抚养比也仅有8.07%,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8)。 但值得注意的是,65 岁及以上人口群体不断增长。 而0-14 岁人口比重持续下降,低生育水平将长期维系。 由于人口惯性难以改变,因而未来西藏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问题也不可避免。
表8 西藏人口老龄化及其抚养比状况⑧(单位:%)
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使西藏有老人家庭户在总家庭户中的比例不断上升,老人独居、养老等社会问题加剧凸显。 普查数据表明,2000-2015 年间西藏有老年人家庭户在总户数中的比例已接近三分之一。 2010 年,有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已有近20 万户。 尤其是独居老人或独居老夫妇户组成的纯老家庭明显增加, 在有老人家庭户中的比重从2000 年的7%增长至2015 年的8.5%(见表 9)。 另一方面,“老来从子” 仍是老人居住安排的主要形式, 但老人独立居住的比例不断上升的事实已不容忽视。 学者的研究表明,在当代西藏城市地区,老人单独居住现象比农村地区更为普遍。2010 年65 岁及以上老人在核心家庭生活的比例高于生活在直系家庭的比例,占比超过一半,而老人单人户比重接近15%。而这一居住形态在10 年前就已形成。 在西藏农村地区,2010 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单独居住比重较小, 在直系家庭生活的比例远高于生活在核心家庭的比例, 占比超过70%。[16]城乡间的老人居住形态的差别既与城乡间的家庭户结构差异关系密切, 也与城乡间老人的经济生活来源的差异有关。 应该说,西藏家庭在养老中的核心功能仍难以改变, 家庭内部的代际支持依然是老人生计保障的主要来源, 尽管代际支持已不局限于家庭内部,尤其在城镇地区。 此外,老人的独立居住的倾向可能由于西藏生活条件的大幅改善、 年轻老人以及老人大部分健康且能够生活自理(2010 年60 岁及以上老人健康且能生活自理的比重超过70%),这就降低了老人对于子女的依赖。 当然,可能也与大量的人口流动有关,如子女外出务工、 就学或工作而产生了老人留守现象。 尽管西藏有老年人家庭比例、老人独立居住的比重都相对较低, 但是在社会保障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有老家庭尤其是纯老家庭在经济来源、精神照顾方面均难以得到保证, 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也更加脆弱,很容易陷入家庭贫困状态。
表9 西藏有老家庭占比状况⑨(单位:%)
家庭核心化指的是当核心家庭户在所有家庭户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并且到达一定程度后成为家庭户的主导类型。 但在分析家庭户核心化过程中, 不应简单将家庭户规模的缩减等同于家庭核心化, 也不应草率地将核心家庭户比重的增加视为主干家庭户模式向核心家庭户模式的转变。[17]因此, 还要结合不同家庭户结构中的人口容量来分析。
截至目前, 仍没有统一的家庭户核心化判定标准。 本文将借用王跃生教授的划分标准,即家庭户核心化应满足三项指标: 一是核心家庭户是所有家庭户中最大的类型; 二是其在家庭户总数中所占比例超过50%; 三是生活在核心家庭户中的人口超过家庭户总人口的50%。[18]通过满足不同的指标来判定家庭户核心化程度: 一项指标低于50%认为是未实现核心化;两项指标均高于50%,但是有一项低于60%或者一项指标低于60%,均属于低度核心化;两项指标均高于60%,但是低于70%,或者一项指标高于60%,一项指标高于70%均属于中度核心化; 两项指标均高于70%属于高度核心化。
1990 年, 西藏核心家庭数量比例超过五成,但是人口容量的指标没有达到五成, 属于核心化尚未完成的地区, 也是全国唯一没有实现核心化的省级单位。[19]而2000 年西藏的核心家庭数量和核心家庭的人口容量同步上升, 且比重均超过五成,实现了核心家庭规模的历史性转变,但是低于60%的比例,所以属于低度核心化水平(见表10)。2010 年,西藏的核心家庭数量和核心家庭人口比重虽有提高,但是继续维持了低度核心化的状态。从2000-2010 年的城乡家庭户的核心家庭变化趋势看,城市的核心家庭比重显著高于农村地区,但城乡差异在不断缩小(见表11)。 这表明,西藏传统生活方式仍然占据主体地位, 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尚未完全普及。
从直系家庭户在总家庭户中的占比变化看,1990-2010 年间, 传统直系家庭比例持续小幅下降。 这在一定程度上受西藏城镇化和人口流动加剧的影响, 同时也受父母与已婚子女的居住模式变化的影响。 相比核心家庭户和直系家庭户,单人户的变化更为显著。 1990-2000 年间,单人户比例上升了5.7%。 而2000-2010 年间,农村地区的单人户所占比重几乎没有变化, 而城市地区则快速上升,占比已经超过三成,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然,人口普查中难免存在以户口划分,而并非实际居住或共同生活,使得这一水平可能被高估。 但是, 西藏的单人户的大量存在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延续而非现代化的再造。
表10 1990-2000 年西藏家庭户结构变动状况⑩(单位:%)
表11 2000-2010 年西藏家庭户结构变动⑪(单位:%)
在西藏传统社会中,就家庭户均规模而言,小家庭始终是主要的家庭户形态。 就家庭结构而言,无论城市、农区、牧区,核心家庭均为主要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剧变,而人口和家庭户也随之发生变化,但是家庭户规模和家庭结构仍然显示出了较强的韧性,家庭基本形态和结构依然得以延续。 改革开放后,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转变的逐步完成,西藏家庭户总体呈现数量增加、规模缩减、代际层次简化、结构核心化、婚姻模式改变等特征,以及单身户、老人家庭、单亲家庭、隔代家庭等非传统类型的兴起。
一方面,西藏家庭户的变迁与在全球化、现代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其他地区的家庭户的变迁存在一致的方向和轮廓, 即家庭户小型化趋势和多元化家庭户形态的兴起是世界各地在剧烈的社会转型中所面临的共同趋势与必然结果。 另一方面,西藏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浓郁的民族特色、灿烂的历史文化、剧烈的社会转型,以及所形塑的农业、牧业二元经济结构、 相对不太发达的市场条件和竞争环境等多重因素决定了家庭户变迁有自身的独特性。 此外,西藏传统家庭所发挥的诸多优势在长期的社会变迁中依然得以存续, 并与现代化和谐相融,展现出较强的黏性。
展望未来, 我们认为西藏地区的家庭户数量的增长态势还将继续维持, 未来家庭户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 只有当其增加到一定的峰值之后才会缓慢下降。 而且,家庭户的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速度的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变, 加上总和生育率长期维持在超低水平, 家庭户均规模缩减和代际层次的简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全球化、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家庭户小型化趋势和多元化家庭户形态的出现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特殊家庭户将会继续成为家庭户变迁中的副产品。 虽然传统的家庭户核心价值不会被彻底颠覆或者完全淡化, 然而现代社会弱势和高风险的家庭数量的扩张, 使得很多家庭已无力独自应对来自社会变迁的挑战, 公共资源和社会政策的介入成为应有的题中之义。 此外,随着家庭少子化和老龄化逐步深化,家庭中对于子女、老人的照料问题出现了新的变化,对于社会化的幼儿照料机构、养老机构或者家政服务机构的需求也更加强劲, 家庭代际或互助模式可能发生改变。 最后,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得人口流动更加自由, 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地域分割现象也更加普遍, 如何改善老人和子女之间、夫妇之间的亲情关系、经济支持、情感交流、生活质量也成了难以避免的议题。
一是要正视家庭户形态多元化的事实, 兼顾到不同形态的家庭实际需要。 特别要关注大量小家庭的生计模式, 虽然来自家庭内部或亲属家庭之间的生活互助关系仍然起到基础性作用, 但是在子女抚育、 老人赡养等方面对于社会化支持的需求在不断增强。 需要加强家庭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力量,积极介入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二是要关注男女两性劳务分工模式的转变, 考虑不同形态家庭中男女在分工中的差异。 因而,要制定家庭政策实现民众在工作和家庭中的有机平衡, 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良好的家庭成员关系。 例如,可以为年轻夫妇提供更长的带薪育儿假期, 并提供更加普及和多元化的托儿服务。 三是坚持以儿童为本,保障在家庭形态多元化情形下,儿童得到应有的照顾。 要摒弃过去数量思维占主导的家庭政策,更加重视子女教育,重在人口质量的提升。 可通过代际间的合作与分工, 将育儿压力部分转移至有条件的父辈,形成隔代抚养模式,缓解父母职业生涯规划与儿童照顾之间的冲突或压力。 四是要整合家庭、社会、社区、政府等多方资源,以更加灵活的财务模式为老人、儿童和妇女提供更加有保障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注释:
①资料来源:李安宅:《李安宅藏学文论选》,第200 页。
②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西藏家庭四十年变迁——西藏百户家庭调查报告》第392 页内容整理。
③资料来源:《西藏统计年鉴》和历次人口普查数据。
④数据来源:历次人口普查数据。
⑤数据来源:人口普查和1%抽样调查数据。
⑥数据来源:历次人口普查数据。
⑦数据来源:根据 “五普” 和 “六普” 长表数据计算。
⑧数据来源:历次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
⑨数据来源:历次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
⑩数据来源:王跃生.中国当代家庭结构变动分析:立足于社会变革时代的农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⑪数据来源:王跃生.五个民族自治区家庭结构分析——基于2000 年、2010 年人口普查数据[J].广西民族研究,2014,(6);王跃生.中国当代家庭核心化变动的区域比较——以2010 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J].晋阳学刊,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