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中能够使农民受益的举措研究

2020-12-24 23:49叶巍杨乐张雪娜
黑龙江粮食 2020年12期
关键词:农民融合群众

叶巍 杨乐 张雪娜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沧州 061001)

农民群众作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参与对象,他们对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有决定性作用,所以关注农民群众的切身权益是农村发展产业融合的关键问题和重要问题。在农村新业态经济环境逐步完善的当下,国家推出了多项政策举措,以帮助农民群众更好地推动农村产业融合经济发展,通过科学的经济引导与市场管控,农村劳动力得到了科学合理的分配,其权益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一、农村产业融合的背景解析

农村产业融合是围绕“三农”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创建的农村新业态,该业态融合了多个经营主体,开展了多种经营模式,以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方式促进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其经济发展模式更为科学,更能激发农村经济的潜力。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的号召,在新产业组织模式下,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业、乡村就业创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发展战略开始逐步落实[1]。全国有多个产业纷纷向农村延展产业链,“农业竞争”格局已经初现,同时,没有与城市经济、现代经济融合的农村产业也纷纷开始寻求产业融合方法。在“产业旺、乡村兴”发展理念的引导下,全国各地都在推行乡村经济多元化,广大农民群众也参与了进来,在土地参与、资金资本参与、劳动力参与等领域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让更多农民群众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下更好受益,国家开始主导将农村产业融合引入农村经济的各个环节,希望通过挖掘融合产业的新模式、新功能,将城乡经济连接得更加紧密,建立具有联动影响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利用农村产业融合谋求更现代、更高标准、更大价值的利益权益。

二、农村产业融合下促进农民受益的举措研究

通过上文分析研究可知,农村产业融合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它是具有产业体系竞争实力的, 能拉动农村经济,让弱势农业慢慢转变为强势产业。基于农村产业融合背景研究“农民受益”问题,可以结合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优势及影响,从农民群众视角分析相关经济战略及发展工作,选择有益于农民受益的举措,通过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使其在促进农民受益方面的影响及价值更高、更深远。

(一)创新乡村产业新模式

农产品加工产业一直是农村产业融合的支柱型产业,它能与城市工业有效联合,提升农产品资源的利润空间,创造更大利益价值。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很多农村企业纷纷开始效仿国外,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农商直供模式,企业直接向农民购买农作物,利用现代工业产业链生产农产品,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期间农民群众优先入股、参股,进入生产与管理环节,获取更多利润[2]。随着企业农产品加工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企业的经营实力会不断提升, 它也能带动周边农户更好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 逐渐形成更为稳定、更大规模的产业链条。

“农商直供模式”的优势:一是农村经济能与城市经济主动联合,并引入现代化生产技术,让农村的各个产业也走向“科学生产”的道路,更好地利用农作物资源,生产更高品质的农产品;二是在产业结构上,农商直供模式充分尊重了农民群众的权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首位,农民是该生产模式下的直接受益人;三是农民在参与农产品加工与生产的过程中,能深入了解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向,掌握农业生产新理念、新技术,选择更为科学的发展方式,更好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由此可见,“农商直供模式”真正实现了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它让“农民离农业最近,让农民与产业经济的联系更紧密”,带动了千千万万的农民搭上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快车, 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二)鼓励“返乡下乡”,播撒创新种子

据统计,2018年我国返乡下乡双创人员累计多达740 万人,有82%以上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工作。在“返乡下乡”的热潮中,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使用现代生产技术的占比大大提高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是存在差异的,为了确保城乡经济有效地融合,需要鼓励人才从城市回到农村,宣传、推广新经济发展理念,建立夯实新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创新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同时,返乡下乡双创人员也为农村带来了好的创业思路、创业技术,如: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农民成为创业带头人和辅导老师,为广大农民提供知识培训、生产技术培训,量身制订生产方案和计划;开展“春风行动”,宣传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为农民提供政策指导帮助,让农民了解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助条款;建立农业园区,帮助农民利用自身的土地资源、生产技术优势,更多地参与新兴农业产业。

在创业创新理念的带动下,农民与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联系会更加紧密,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的支 持下,返乡下乡双创人员能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业、创新,学习新理念、掌握新技术;另一方面,创新发展形式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成为农村经济的“实用人才”“职业技术人员”。如此一来,农民不仅仅能熟练掌握农作物生产的相关经验和技能,还拥 有现代化生产的技术能力和管理实力,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赚钱能力”[3]。

(三)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主导作用

各地政府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时候都在发挥着政府职能与责任,结合当地市场经济环境,采取了一系列市场监管办法,一方面稳定了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进入市场后的经济环境,另一方面维护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犹如一只“看得见的手”,能合理地规划市场的资源配置,让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在科学管控的前提下向前稳步发展。同时,绝大多数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也能与市场积极配合,如农村建立的社会征信体系能够帮助农民了解市场规则、市场风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围绕产业融合建立的金融体系,能为农民提供资金贷款支持,让农民的土地利益最大化;以招投标形式,提高产业融合项目的透明化,能给予农民们公平、科学的竞争平台,促进农村融合项目在发展中不断地优化升级。只要政府和市场发挥其主导作用,广大农民群众便可以在农村产业融合的经济背景下,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机会和方法。

虽然政府和市场对农村融合产业的发展存在决定性影响,但该产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者依然是广大农民群众,他们是农业人才,也是潜在的市场人才, 他们能把现代化的生产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有效联合,为农村融合产业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劳动力支持、技术支持。随着农村产业融合的范围逐步扩大,会有更多农民群众参与其中,充当劳动力、技术人员、管理者、带头人,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农村多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有效缓解了农村老龄化、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政府和市场主导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从农民视角上看,他们所获得的收益是多面的、多元的,农村经济迅速复苏与现代经济接轨,会让农村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四)建立健全的利益保障机制

农民受益的关键在于“安全保障”,只有保障好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才能完成让广大农民受益的发展目标。国家非常重视建立健全的利益保障机制,一方面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经济体系的方式稳定农村产业融合的市场环境、经济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优化法律保障制度的方式明确农民在参与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过程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在权力、责任和利益科学分配、合理规划的前提条件下,农民的经济发展诉求和需要会被充分满足,农民的利益也会得到有效保护。

总而言之,农村产业融合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动力源泉,它能让企业和农民实现“共赢”,农民在产业融合发展中收获的不仅仅是收益,还有更科学的理念、更先进的技术、更广阔的视野。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发展农业经济是重中之重,在农村产业融合的“加持”下,农业产业的经济优势、市场优势会被最大限度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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