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委、区人民政府
余江区位于江西省东北部,是个传统的农业县。2015年,余江被列入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下简称“宅改”),目前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乡村治理。农民建房重回“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起点。
余江宅改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功,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以宅改促治理,以治理带宅改。主要的工作举措,可以概括为“1+5+1”:
第一个“1”,就是突出党的领导这一主线。余江区委把宅改作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列为“书记工程”和“头等大事”,定方向、把大势、抓落实,党政同责,层层负责,实行“区挂乡、乡驻村、村包组、组联户”。在宅改中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检验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感召力。比如,将宅改与绩效挂钩、与使用干部挂钩,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和激励。
第二个“5”,就是突出群众主体五个关键。
一是蓝图由群众自己绘。在改革初期,余江区筹集资金1500万元,组织专业力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为全区1040个自然村绘好了“三张图”,即:村庄现状图、发展规划图、集体成员图,并张榜公示。群众充分参与描绘的“三张图”,让大家看到“不改革存在的问题、要改革带来的变化、搞改革主体的力量”,很好地奠定了群众参与改革的认知基础和行动基础。
二是组织由群众自己建。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理事会。全区1040个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村民理事会,并赋予12项权力和15项职责,1129名党员、5737名返乡能人、致富能手等通过村民推选进入理事会,一些返乡能人甚至“不当董事长、宁当理事长”,延伸了党的工作手臂。
三是制度由群众自己议。余江在推进宅改和乡村治理过程中,形成了区级层面23项制度机制、乡级层面11项运行办法。但到村级层面,因村而异、一村一策,每个自然村都制定完善了9项左右的相关制度和村规民约,且都必须经过村民讨论协商决定,确保每一项制度、措施都“全票”通过,制度办法由群众想出、实际操作让群众实施。
四是事情由群众自己办。大力探索“民事村办”,下放45项便民服务事项至村级,结合“帮办代办”,村民办事不用出村。同时,大力推进“村事民办”,村集体事务,在决策中让群众“唱主角”,在实施中让群众“当主力”,呈现了“新农村建设群众筹资投工投劳”“矛盾纠纷群众调解化解”“农村养老互帮互助”等良好局面。
五是好坏由群众自己评。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全区1040个自然村,广泛成立了各类群众自治组织。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促进“一户一宅”“户有所居”实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抵制“天价彩礼”“厚葬薄养”陋习;成立了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清洁之家”“干净村庄”行动,等等。形成了村民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热爱集体、崇尚新风等良好氛围。
第三个“1”,就是突出为民服务这一宗旨。推进宅改和乡村治理,根本的目的就是更好地为民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余江系统推进“一改促六化”,即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共同改善和融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