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探索实践 推动乡村治理

2020-12-24 19:0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经营管理 2020年1期
关键词:三治督查机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大胆探索实践,努力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高位推动,统揽全局。从高位着手,确保党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一是重部署。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责任。二是重推进。2019年10月22日,召开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会,强调要加快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2019年11月21日,召开全省乡村治理体系暨乡风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梳理了重点难点、细化了措施办法。三是重宣传。省上及时编发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县(市、区)编印了工作手册、政策解答等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各级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村民看得见、摸得着、易参与”的良好氛围。

科学谋划,创新机制。深入探索实践,通过创新机制创造性推动乡村治理工作。一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把乡村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五级书记”抓乡村治理,构建“省委统一领导、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任务清单、跟踪落实、年度报告等推进制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评”。二是建立经验推广机制。鼓励基层探索推动乡村治理新举措、新路径。依据“三治”范畴,挖掘22个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各试点县也积极总结典型样板,形成文字、影视宣传片推广。同时,以推荐全国试点示范工作为契机,创建省级试点县、示范村镇。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省级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中,纳入每年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也按照省里做法,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党建引领,合力攻坚。坚持把农村党建引领放在突出位置,把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进“三治”融合。一是坚持群众主体,激活自治动力。坚持村里的事、村民的事商量着办。指导各地依靠村民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有效提升自治能力。晋江市东山村坚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制作“民意便条”,实行民意问策、两委商策、支部议策、集体决策、村民督策“五策”工作法。二是推进科技助力,夯实法治根基。近年来,广泛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村“雪亮工程”。厦门市海沧区打造的“海沧e调解”,在全国首创实现人民调解“咨询—纠纷化解—卷宗生成—履行跟踪—数据分析—研判告警—以案释法”全流程互联网化。三是注重文化浸润,塑造德治秩序。结合农民丰收节等特色节庆,评选表彰宣传一批“最美村民”“身边好人”“劳动能手”,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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