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燕
(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原解放军第306医院,北京 100101)
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重要战略转型期,经济发展模式不断转换,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管理领域的问题。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基本单位,其与我国卫生改革发展和民生身心健康紧密相连。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物科学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同时医疗费用也不断上涨,医院如何在转型的逼迫下,更多的关注病人自身,并给予其充分的人文关系,将病人、医护人员与社会价值的交叉与冲突这一伦理学难题巧妙化解,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议题[1]。
国家的转型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时间段,是持续性的,至少会在半个世纪以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转变,也对医疗机构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医院、医护人员甚至是被迫的向“利”靠拢,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患者仍然认为医疗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益性质,“义”和“利”两种不同的价值走向,注定要发生一些摩擦。当然,目前绝大部分医疗人员已经认识到这种时代特点并且能够及时转变观念,在工作中能够倾注更多的心力去给予患者人文关怀并注重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但是,不可否认,目前也仍然有部分医护人员固守陈旧的观念,不能敏锐的感知时事的变化,与患者沟通不到位,从而导致医患关系紧张[2]。
除了上述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之外,患方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医务人员存在技术之外的伦理困惑也是重要原因。医患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其不仅涉及了专业的医疗知识与技能,还涵盖了病患对医护人员的信任与隐秘信息的交托,而医护人员则被赋予了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医学伦理学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信托关系,其旨在研究医学领域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在上述问题上无疑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其通过将人文关怀及伦理精神融入医疗技术,使得患者得到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从而使医疗人员与患者之间构筑起一种新型的医患关系,既维护了医患关系之间的权益的公平性,又使得医患之间沟通更为顺畅,且具备包容性、理解性,更有“人情味”[3]。
伦理委员会的建立起源于西方国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就已经陆续建立了伦理委员会或者类似的机构,而其在中国的起步较晚,大约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在国外,医院伦理委员会主要作用是解决医患纠纷、帮助医疗人员解除工作中的伦理困惑及对一些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其定位虽侧重于咨询机构,但不可否认其权威性[4]。而在我国,由于国情的不同,我国医院伦理委员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医院行政机构,主要作用在于纠正医德医风,一般依附于其他行政部门,如纪委、党办、科研处等等;二是群众组织的医风督查机构;三是由医学专家组成的伦理委员会。但无论是以上哪种类型,其对伦理委员会的界定都过于模糊,往往带有一定的政治或行政色彩,而弱化了其对伦理学方面的关注。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不能与政治思想教育划等号,其不仅仅应该领导医务人员进行自我教育与监督,更应该着重于为其提供医学道德方面的相关咨询,以不断提高医疗工作者的伦理学素养,进一步缓解医患间的紧张关系[5]。因此,医院伦理委员会在建设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2.1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规划设置。随着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药、新技术进行临床试验的需求大量增加,同时风险也极高,同时由于我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而据统计调查显示,许多欧洲国家为降低试验成本,往往选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临床试验,我国也很难规避成为“小白鼠”的可能。因此,伦理委员会承担着严格审核的义务,需要对临床试验的规范性进行约束,以最大程度保护受试者的健康安全[6]。目前我国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设立主要集中在具备试验医疗行为资质的三级医院,在部分二级综合性医院也有一定的设立,但是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前提应为确认医院具有至少2个符合资质的专家组,且医院能为伦理委员会的行为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其旨在确保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行为及审查结果具有权威性[7]。
2.2 伦理审查制度的健全完善。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具有量大、种类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工作人员常常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建立健全公正、科学的伦理审查制度管理办法,通过指定委员会某专业人员专项负责其擅长的项目审核,可以有效提高论证项目的科学性和论证效率,同时应坚持独立的审查制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应基于维护患者的实际利益,而不受政治、行政等的影响。
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医学伦理研究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不可否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对伦理委员会的了解和认知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论是医疗人员,还是患者,对其都缺少正确的认识,甚至是不知道这一机构的存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8]。但随着近年来医改的进一步深化,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医疗机构都给予医疗伦理学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密切的关注,其主要体现在:
3.1 医学伦理学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与发展产生战略性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卫生行业,其推动了医疗机构间的良性竞争,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被诟病的问题,譬如“看病难”“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患冲突加剧”等,而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的发展也为道德坚持和伦理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证了医改的正确价值取向,即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不能偏离公平正义的伦理价值观。同时,严格的伦理审查与伦理监督,可以规范医疗研究行为,提升医疗产品与医疗研究的质量,提高医疗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引导其价值判断和伦理选择,最终夯实医疗卫生事业的道德根基[9]。
3.2 科技与伦理医学产生进一步碰撞。随着前沿科技的不断发展,其为医疗卫生事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但同时也在生命科学领域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生命伦理、基因技术、合成生物学等议题也被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近两年来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头颅移植手术和深圳的基因编辑婴儿都招致了巨大的伦理争议。当前情势下,组建科技伦理委员会,开展科技伦理审查,为科技创新构建一套全覆盖的价值导向体系,使科技快速、良性发展,从而才能使科技进步更好的造福人类[10]。
综上所述,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在维护患者利益,解决医务人员在临床中遇到的伦理困惑,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