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及对环保工作的指导

2020-12-23 04:15彭旭峰吴磊廖伟朱律明
中国科学探险 2020年4期

彭旭峰 吴磊 廖伟 朱律明

摘要:在对资源地域空间进行相应的调节与配置过程中,运用空间管制的办法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而空间管制的方法在具体的应用中往往会用于对城市与土地的规划中。我国近几年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进一步加深,进而使空间管制对环境的规划也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本文对空间管制用于环境规划中的具体方式以及其对环保工作所起到的指导性作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对环境规划及环保工作起到有效的指导。

关键词:空间管制;环境规划;环保工作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正在逐步推进,而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进程中,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产生了较为集中的现实性矛盾。就环境问题自身而言,主要在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其整体的开发力度出现了与环境的承受能力所不相符的负面特征。在对城市进行开发时期,主要的决定性因素便是整体城市的人口以及经济发展要素的空间构成。而人口的分布以及经济区域的集中型划分,使得城市的污染程度也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区域性特征。因此城市发展的规划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城市的环保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问题。对整体空间进行有效的空间管制,能够从宏观的角度对地域空间进行有效的管理进而通过相应的管理方式使具体的资源能够以相应的调控方式进行系统性的优化,使资源在配置中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性及区域性。通过空间管制方法,使整体的环境规划能够守护住保护生态系统正常运营以及优化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为整体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实施与落实提供了有效的先决条件。基于这种概念,本文将对整体的空间管制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探究其在环保工作中的指导性作用[1]。

1    空间管制在环境规划中的应用

1.1 目前空间管制在环境规划中的应用现状

目前在对环境规划中应用空间管制的方法,从其功能性讲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其一,对主体功能区进行环保政策的构建;其二,对整体环境进行功能性的划分;其三对环境的生态功能进行划分;其四,对生态保护的底线予以进一步的确定。对主体功能区进行环保政策的贡献往往会从国家、省级的角度进行展开。以国家或省级牵头,对“优化”“重点”“限制”“禁止”这四类开发区进行有效的划分,并且对该四类区进行不同程度的具体开发。对环境功能区进行具体的划分主要是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诸多环境要素进行功能性的专项划分,并在其功能性的范围内开展一定的管控工作。对环境的生态功能进行划分,其主要的划分方式与环境划分的方式基本相同。而对生态保护底线进行界定,是近些年提出的优质环境保护策略。在近些年的发展当中,我国各地区将空间管制的方式用在环境规划中,并且以此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对环境进行区域管控时,其整体的管制方式与城市自身的规划空间存在着不相兼容的问题,进而使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其二,在整体的空间管制过程中,对相应的管制方法没有具体的理论支持,进而使空间管制工作不能够通过有效的政策及理论予以具体的应用,从而使环境承载力与城市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其三,在对环境规划使用空间管制的方式进行管理时,其整体的管理手段缺乏综合化及系统化的构建方式,并且整体的空间管制没有足够的政策依据。同时,整体空间管制的管制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使环境规划中的空间管制不能够在城市的规划中得以立体式的应用。

1.2 空间管制体系在环境规划中的具体构建

在环境规划中对空间管制体系进行具体的构建时,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分类管理与分级管理的方式对相应的空间进行有效的环境管控。在其相应的构建框架内,需要对诸如整体环境的管理体系、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应用型手段予以充分的融合从而构建具有高度集成特性的空间管制平台。在对不同的区域及不同的环境问题进行相应的空间管制时,需要运用不同种类的具体管控措施。举例说明,在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时需要运用划定生态保护底线的管控措施;在对城市进行管控时,需要对城市的环境进行环境质量的底线管控;在对开发区进行划定时,需要使开发区的开发力度严格限定在环境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在构建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体系时,应当使整体的环境要素与城市的规划以及土地的利用规划等诸多方面进行相应的衔接,而使具体的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体系能够与当地的具体开发与规划情况相符合,并且在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当对构建地点诸如水环境、大气环境等自然环境进行有效的考量,进而将整体的构建框架置于对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的具体方式内。在对环境的空间管制体系进行构建时,应当对相应的城市空间管制体系以及土地空间管制体系进行有效的借鉴,并且从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分布情况入手,对具体的管控层级及管控区类别进行有效的划分,然后以此为基础,对具体的管控内容及管理机制进行细致化的设计。

2    在环境规划中的空间管制为环保工作提供的重要指导作用

2.1 空间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工作不完善对环保工作的负面影响

在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工作没有被证实之前,整体的环境空间规划往往存在界限模糊等诸多的不良特征。而整体的环保工作主要是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行相应的管控。其具体做法是对工业“三废”等诸多负面因素予以具体化的整治。但这种管理方法无法按照区域性特征对环境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进而使整体的环境规划无法对城市的总体规划起到有效的引导与制约,并因此导致城市的总体规划对环境的综合考量度不强,使生态空间进一步被城市的发展空间所占据,导致城市的区域性管理及城市的格局性划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举例说明,我国的京津冀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在最初的规划过程中无法对环境规划采取相应的空间管制方式,使得具体的生态空间遭到城市发展的破坏。由于这些地区发展速度较为迅速,进而使周边的交通干线等诸多城市发展要素相对发达,并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割裂性影响。在对这些城市进行建设时,没有对城市的风场给予充分的重视,使得工业废气等诸多污染源,通过风向向城市内部进行排放。同时对生态水域也没有进一步的空间管控,使工厂所排放的廢气水源对城市上游的水资源产生极大的污染,进而使城市的整体饮水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以上的诸多问题均是由于对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而这些问题不能够通过传统的末端管制加以解决。由此可见,环境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工作在整体城市规划以及环保建设当中所具有的重要性[2-4]。

2.2对环境规划进行空间管制对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意义

目前科技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使得我国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能够预先为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相对合理的设计,进而通过总体的城市规划对城市的环境保护以及原有的生态系统维护等诸多工作进行有效的推进。在整体的环境规划中运用空间管制的方式,可以使整体城市的规划进行具有功能性特征的区域划分,同时使环境规划中的各类底线得以进一步明确,使整体城市规划得以进一步完善。而在环保工作中充分运用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工作,能够使基础的城市生态环境格局得到保护,能够使人口密集的高速发展区域的生态合理性进一步提升,从而使整体的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度相匹配。同时,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利用环境规划的空间管制方式对环保工作予以相应的指导,可以有效地避免在城市发展中,由于区域划分不当而造成的区域二次迁移现象,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确保了城市发展的高效性。

3    结语

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使得环境规划进行空间管制的重要性被发掘,而空间管制的手段又为整体的环保工作起到有效的指导性作用。但在对环境规划工作进行空间管制的应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其自身与城市发展的契合度。在对相应的空间管制进行设计时,应当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符合,并且对其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从而使空间管制工作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使其能够从现实与环保的角度对整体城市的规划与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敏,梁爽,王云才.城市双修背景下绿地生态网络构建的情景比较与综合:基于“社会生态”功能复合的视角[J].南方建筑,2019(3):1-8.

[2] 刘寅,黄志勤,辜寄蓉,余如意.土地利用规划中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内涵与评价方法研究:以四川省泸州市为例[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6,33(5):94-104.

[3] 龙花楼,刘永强,李婷婷,万军.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研究[J].经济地理,2014,34(5):1-8.

[4] 何璇,包存宽.情景分析法在城市环境规划中的应用:以《太仓市城市环境规划》为例[J].四川环境,2013,32(1):1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