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污染土地治理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2020-12-21 03:56张扬彭飚刘思琪
农业与技术 2020年22期
关键词:人居环境新型城镇化

张扬 彭飚 刘思琪

摘 要:改革开放至今,快速城镇化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高速稳定发展,但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转型的背景下,人居环境质量是衡量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等问题导致了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污染和人居环境现状以及二者的内在联系,探讨了土地污染对人居环境发展的制约,提出以“净土”推动土地存量发展战略。我国耕地、林地、未利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重污染企业用地和工业废弃地的污染最为严重。土地污染将直接影响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通过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可以将原本不适宜开发的工业用地和废弃土地等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匮乏的问题;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工作是城乡绿色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于维护农用地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引入“土地工程”技术与方法,以石川河(富平段)综合整治项目区为例,阐述了土体有机、无机重构等土地工程技术对于净化土壤污染、提升土体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明显的改善效果,是保障人居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应当被加以推广和应用。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土地污染;人居环境;土地工程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754/j.nyyjs.20201130036

1 新型城镇化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实施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营造和谐、宜居、舒适、安全的人居环境,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1,2]。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全民抗疫的环境下要继续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让城市更宜业宜居[3]。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宜居村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主导因素,推动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高品质人居环境,实现城镇高质量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内容。人居环境作为描述人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概念,包含了城市、乡村及城乡之间各种自然空间和人工空间[5]。人居环境理念的提出和发展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种生态环境问题而不断变化。吴良镛指出,人居环境由人类、自然、居住、社会和支撑系统5部分组成。需要运用多种相关学科成果,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和多元要素和谐发展[6]。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高品质人居环境的重点是开展城乡生态化建设,提高环境健康性,增强居民生态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增长到59.6%,年平均提高1.04%[7]。《2018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0—2018年,我国673个设市城市城区常驻人口由3.88亿人增长到4.27亿人,建成区面积由2.24万km2增加到了5.85万km2[8]。土地城镇化增幅(161.16%)明显高于人口城镇化增幅(10.05%)。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存在显著的区域性差异,总体上呈现出东中西部城镇化增长速度依次递减的趋势[9]。高城镇化率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中部京广线以及西部省会等城市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大城市群的城市化率均超过了70%[10]。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资源愈发紧缺,向存量土地要空间成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充足健康的土地是推进“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城市发展战略的保障;快速城镇化虽然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引起了土地污染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因此,污染土地治理是现阶段开展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和实现城镇化高质量转型的关键。

2 人地关系失衡威胁人居环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要素[11]。城镇化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土地利用模式的改变和土地制度的完善[12]。土地城镇化实现了城镇化规模的飞速增长,但同时导致了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造成了居住质量下降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等问题[13]。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以及各类“毒地”事件频发。2014年施行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指出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城市存量土地主要包括闲置土地、棕地和废弃土地等,而三者共同点是土地污染和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污染、土地退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耕地资源大量流失、土地供给矛盾突出等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14]。只有解决了这些土地问题,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的人地关系,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图1)。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上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土地退化和污染严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巨大压力[15]。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调查点位的总超标率达到16.1%,耕地、林地、未利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重污染企业用地和工业废弃地的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均超过30%,对城乡人居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较为突出[16]。《土地整治蓝皮书》指出,我国耕地约有3.3×106hm2受到了中度和重度污染,土地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退化问题[17]。土壤健康和粮食安全是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据统计,每年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约2.7×105hm2。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损毁土地复垦、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是推动绿色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15,18]。

3 我国人居环境现状

伴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型,其实质是以土地经济价值为核心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土地生态化建设为前提的发展模式,将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居住满意度作为衡量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2019年中科院发布的《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显示,环境健康性和城市安全性是影响我国城市宜居性的主要短板,在居民评分中位于倒数后两位。所有参与调查的40个城市中环境健康性评分的平均值仅为58.24,环境健康性成为制约我国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19]。目前我国人居环境总体格局呈现南高北低的趋势,如位于东南部的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及苏南区、鄂东区、皖南区、湘南区几个典型省、区中的多数城市的人居环境综合评价均排在全国的前列,宜居城市呈现集中连片分布的情况。这与当地城市经济实力密切相关。过去要的是经济发展的速度,而现在“绿水青山”才是发展的首要任务。当前,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区域因经济发展、环境质量的影响导致人居环境在各城市间差异较大。属于京津冀的北京地区人居环境综合评价达到88.9分,天津、石家庄的评分也在82分以上,而位于重工业区的衡水、唐山、保定等由于环境健康的影响导致综合评分均小于77分[20]。这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关于工业发展导致土壤污染问题严重这一结论具有一致性。在同一城市不同区域的人居环境也存在一定差异性,如工业区的人居环境评分显著低于其它区域。这与工业区的土地污染密切相关。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廢气、废水、废渣造成其周边土壤的污染,导致人居环境质量严重下降。以河北省为例,省内重工业区及其周边区域的人居环境均面临严重挑战。主要是区域内分布的重工业企业如钢铁厂、化工厂、玻璃制品厂等产生大量污染物质,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出现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锐减等问题[21]。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净化污染是恢复土地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

4 土地污染制约人居环境发展

4.1 “净土”是提升人居环境的先决条件

吴良镛提出,要以绿色城乡建设促进人居高质量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22]。处理好土地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土地问题是城乡社会政策、经济发展、自然环境约束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是人地关系的外在表现。当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超出了土地的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就可能遭到破坏。这些负面的环境反馈将会反作用于城市的发展,直接造成土壤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诸多问题。加剧了土地资源紧缺,限制了用地结构优化,在时间和空间上造成了城市发展的不协调;土地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人居环境健康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土壤污染治理迫在眉睫。土壤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制约了人居环境的发展与改善。土壤污染影响土壤肥力及其养分的正常转化,进而危及土壤的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还会间接影响植物、微生物、土壤动物的生长与繁衍,通过食物链进一步危害人体健康。同时,土壤中的污染物可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渗流、挥发等方式迁移转化至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中,进一步扩大污染范围,危害人体健康。另外,商业、住宅、公园等建设用地污染土壤中的污染物还可能通过口、鼻、皮肤等途径直接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23,24]。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图2)。因此,通过“净土”工程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保障人居环境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2 “净土”推动存量发展战略

在我国,不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土壤污染状况都十分严重。城市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大批工业企业开始外迁,其中大部分都属于污染性企业。仅2001—2015年间,全国总共有超过10万家工业企业关停。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50万块工业场地计划用于城市建设之中。其中,工业废弃地超标点位占34.9%,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超标点位占36.3%[16]。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将土壤污染防治写入城市发展政策之中。深圳率先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城市更新政策之中,对土壤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项目,需编制土壤环境修复方案并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通过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可以将原本不适宜开发的工业用地和废弃土地等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能够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匮乏的问题,保障“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绿色发展战略。

4.3 “净土”保障用地安全

土地污染的特点主要有掩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间接危害性、伴生性、综合性和难治理性[25]。土壤污染与大气、水污染不同,土壤污染从产生到暴露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土壤中污染物质的迁移速度慢,扩散和稀释难度也较大。因此,污染物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这一特性也使土壤污染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土壤污染的不可逆转性主要表现在重金属污染上,一般是通过食物链或者饮用因土壤污染物渗流而污染的地下水等间接途径危害人体健康。另外,土壤污染一般伴随着多种污染物同时发生形成复合污染,通过切断污染源,依靠土壤稀释和自身净化作用很难将污染彻底消除。因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土壤很难恢复到原有的理化结构和肥力水平,有时需要通过换土、淋洗等方法才能实现,这也大大提高了污染土壤治理成本及周期。历史上由于土壤污染引发的疾病和环境事件已多见报道。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在20世纪60年代爆发的“痛痛病”,直至70年代才被确认该病是由于当地居民饮用了被镉污染的水、食用了被镉污染的土壤所生产的稻米造成的;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温州某地村民私自拆解含有多氯联苯的电力电容器,泄漏的多氯联苯对当地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最终致使出生婴儿的缺陷率增加。因此,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工作是开发建设用地,维护农用地安全,降低生态风险,保障人体健康的重中之重。

5 污染土地治理的工程技术方法

污染土地治理對于提升环境安全性,推动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城镇化高质量转型的重要阶段,开展污染土地治理迫在眉睫,需要系统性的工程技术手段来指导土地综合治理。韩霁昌在2013年首次提出了“土地工程”的概念,其实质是运用工程手段解决土地问题,把未利用土地变为可利用土地或把已利用土地进行高效利用的过程,其核心是土体有机重构。通过提高人类对土地的修复和治理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土地生态化建设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6]。土地工程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学科,对于指导城乡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工程大数据、土地整治和土地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构建起了完整的学科体系,形成了土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优化机制。因此,综合应用土地工程方法解决区域土地利用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是十分必要的[27]。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土地问题主要涉及土壤污染、土体质量提升和非农用地转化3个方面[28]。近年来,创新土地工程与技术体系在解决土地问题,推动土地生态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9]。如,通过砒砂岩与沙复配成土造田,在毛乌素沙地开展生态治理和土地生态化建设,实现了沙地变绿洲;在陕西富平县石川河区域,通过“水-土”综合治理使石川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6 案例分析

石川河(富平段)综合整治项目区处于南入富平县的门户位置,距离省会西安约50km,工程全长约5km。石川河流域在项目开展以前河水断流,河床裸露,乱石杂草丛生,甚至成为了周边区域堆放垃圾的场所(图3a)。土壤污染严重,土体结构遭到了破坏,无法直接进行工程开发建设。通过运用土体有机、无机重构、“水-土”生态修复及植被多维配置等土地工程技术,开展了石川河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污染、耕地退化、土地低效利用等问题,使得石川河再现清水绿岸(图3b)。

7 总结与讨论

当前,在我国城镇化转型的关键阶段,人居环境建设研究需要从土地问题本质出发,借助土地工程技术与方法,协调人地关系。从人居环境的战略需求和土地工程的研究内容来看,二者具有极高的契合度。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多重属性所决定的,土地环境往往可以反映区域的人居环境,而人居环境建设的矛盾往往都集中在土地问题之上。通过土体有机重构技术,开展土体改良和污染治理,从源头上整治土地问题,实现土地生态化建设。从人居环境多要素、多层次的特点出发,运用土地工程技术手段,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实现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从内容上来说,土地工程学是对人居环境科学的补充和完善,是新时期协调人地关系的重要途径,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居住满意度是土地工程的最终目标(图4)。

现阶段,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不容乐观,严重地制约了新型城镇化发展。土地是城乡建设的载体,和人们生活居住息息相关。土壤污染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的危害,而人类活动是造成城乡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如农业化肥污染、工业用地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使土地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和建设价值。防止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我国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通过分析土壤污染过程、效应,摸清污染类型、程度和形成机制,评价生态健康风险。运用土体有机重构技术,以置换、复配和增减等技术手段,构建良好的土体结构。通过改变污染物在土地中的存在形态或与土地的结合方式,降低其在环境中的可迁移性,或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重构技术修复污染土地,降低土地中有害物质的浓度。通过工程技术手段提升土体质量和恢复土地生态服务功能,成为实现土地的安全开发与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诸大建,何芳.中国可持续发展绿皮书[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李克强:以创新理念打造和谐宜居环境用科学方法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EB/OL].http://www.gov.cn/guowuyuan/2014-11/28/content_2784426.htm.2014-11-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http://www.gov.cn/guowuyuan/2020zfgzbg.htm.2020-05-22.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5/29/content_8835.htm.2014-05-29.

[5]田深圳,李雪铭.人居环境科学的发展特点与规律——基于中国知网的文献计量分析[J].城市问题,2016(09):18-26.

[6]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國统计出版社,2001.

[8]城乡建设统计年鉴[M].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

[9]曹亚.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8.

[10]欧国良,吴刚.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污染问题[J].社会科学家,2015(02):73-78.

[11]袁方成,靳永广.土地城镇化的现状与未来——以新型城镇化为背景[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70(06):120-131.

[12]刘景章,夏彤.中国城镇化空间发展视域下的土地制度改革[J].改革与战略,2015,31(05):44-49.

[13]杨保军,陈鹏.中国的城市化之路怎么走[J].城市规划学刊,2011(01):5-11.

[14]庄国泰.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防控策略[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5,30(04):477-483.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EB/OL].http://www.mnr.gov.cn/gk/tzgg/201702/t20170215_1992052.html.2017-01-10.

[1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R].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和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2014.

[17]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18]胡振琪.我国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30年:回顾、反思与展望[J].煤炭科学技术,2019(01):25-35.

[19]张文忠.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

[20]张文忠.中国人居环境基本格局与优化对策[J].智库理论与实践,2019(04):68-70.

[21]户艳领.区域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及应用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

[22]吴良镛.规划建设健康城市是提高城市宜居性的关键[J].科学通报,2018(11):985.

[23]刘青松.土壤污染的类型和危害[J].环境导报,2002(05):5-6.

[24]许杰龙.浅析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及发展趋势[J].厦门科技,2017(01):18-20.

[25]李衡嵩.城市工业用地用途转换中的土地污染治理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

[26]韩霁昌.土地工程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27]Han J W,Zhang Y.Land policy and land engineering[J].Land Use Policy,2014(40):64-68.

[28]程杰,韩霁昌,张扬,王欢元,马增辉.从土地现状谈土地工程学科建设[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27(05):147-151.

[29]刘彦随.中国土地资源研究进展与发展趋势[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3,21(01):127-133.

(责任编辑 李媛媛)

收稿日期:2020-10-22

作者简介:张扬(1984-),女,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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