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心
金秋十月,天高气爽,朗朗乾坤,打虎未歇,于是就揭露了“七千克黄金”的贿案——延长石油董事长沈某酷爱黄金,你要项目吗?你要升迁吗?单送“票子”还不行,更要送五百克重的“小黄鱼”,于是“客商”也好,下属也罢,就来送金条,沈某这个厅官,受贿了两千万元,其中竟有七千克足金!
大小官员受贿,也不是人人有“七千克黄金”的,有的墨吏十分“可怜”。一个公安局副局长,受贿了三百次,每次区区两三千元,聚沙成塔,积少成多,才凑足了近百万元。至于一个农机站站长,连支农的秧盘上的一分七厘也要贪;一个动物园长,连老虎狮子的口粮也要克扣,竟至于贪了近亿元,这更是“不上台面”了。当然到了后来,胃口是越来越凶,“手笔”是越来越大,就有了像赖某那样,一抄家,贿金竟以吨论,至于贿赂早已脱离了“现金”状态,有的官员,收受几十套豪宅房产,或笑纳成千万上亿元的“股权”,就已不是罕见鲜得了。
貪官爱财,从现钞到黄金,从房产到干股,贪的都是钱,周身每个毛孔都散发出铜臭,可谓“俗不可耐”,不齿于世。但近年以来,也有“不爱财”“雅得很”的贪官——比如也是这个金秋十月被送上法庭的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某,受贿千万元,其中八成“不是钱”,而是鸡血石和巴林石!这个远近闻名的“石叔”当过主政一方的旗长,不论企业也好,“朋友”也罢,你要求他办事,不要送钱,而必须送上如巴林冻石雕件、鸡血石章刻等“硬货”,方可一路放行。
这大概就是不俗的“雅贿”吧!例如这样的“雅好”,其实何止曹书记的爱“石头”?峡江县委书记宋某,酷爱紫砂壶,号称“壶哥”,抄宋书记家时,竟一举抄出名贵茶壶近三百把之多,宋某收受的一千六百万元贿额中,竟有一千二百万元是老板为他付的“购壶款”。
“壶哥”而外,雅致之至的,当然不要忘了那个“玉痴”倪某,官居副省长的倪某人,天天沉溺于玉,隔三岔五还与人“赌玉”。倪副省长可是管着国土资源呀,于是矿山老板要项目批文,就飞去新疆买一块三百五十万元的和田籽玉孝敬他,房产老板要用地指标,就买一百三十万元的好玉送上——倪副省长“不爱钱”,也不怎么收钱,所以他一千三百万元贿额中,竟有一千二百万元是老板送的玉石——他也不收豪宅好车,开庭那天,倪某对着法庭上琳琅满目的“玉照”,还说本来以为这东西比钱“更高雅、更安全、更无价”呢!
收贿要收黄金,这当然是一个“俗”字,而一文现钱也不收,而只笑纳名壶奇石,这种“黑色的雅好”,真的是“高雅之至”吗?从某种意义上说,“雅贿”与“俗贪”同出一路,甚至更恶劣、更“无价”,更需要警惕——从七千克“小黄鱼”到价值八百万元的鸡血石,难道不说明了贪贿并无“雅俗之分”,难道不说明了贪官墨吏也没有“高下之别”吗?比如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秦某,“拍遍了大好河山”,受贿的几千万元中,几乎全是摄影器材,你说这个秦书记的“雅好”,与七千克“小黄鱼”有多少不同?在论罪量刑上更没有什么宽严之较呢!
【原载《解放日报》】
插图 / 行贿 /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