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华
摘要:中国创新环境逐步优化,创新投入稳步提高,科技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国家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研发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从国有企业研发支出入手,分析了国有科技型企业研发支出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而针对研发支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以进一步促进研发支出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科技创新;研发支出;税收筹划策略
引言
我国国有企业已经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展和创新,它在实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内和海外已经创设了3313个研发机构,并且还拥有创新能力极强的平台;在2019年的时候,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挤进了“上市公司研发投入榜”前十的行列,并且我国已经有九家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2018年,我国中央企业的科学技术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进和完善,并且拿下了98个国家级的科学技术奖项。然而我国绝大部分的国企在研发方面的关注度不高,并且在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以及创新机制还有很多的缺陷等,使得我国的国企和世界上一些科学技术发达的企业相比,国企在创新能力和研发等方面还是落后于这些国外的国企。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牢牢抓住科技创新。只有进行不断的创新才能推动我国的发展战略,从根本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更大程度的规避体制机制的限制,使得科技蕴含的潜能被完全地释放出来,从而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保障。我国想要发展战略不断地被创新的话,需要注重该工程的系统性。对于科技成果而言,它服务的对象应该是我国人民和市场,只有满足我国的人民和市场需求,才可以更大程度的发挥科技成果的作用,才能保障我国创新工程顺利地进行下去。而研发支出制度的优化与调整、流程的整合与再造可为企业实施科技激励办法、实现价值转化、降低税收负担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因此,研发支出税收筹划策略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科技创新研究背景综述
2019年度沪、深两市中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4836家,其中23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其研发支出的使用情况。201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资金排名靠前的企业在科技方面较强,绝大部分是汽车制造业。然而对于这230家上市公司而言,他们在研发方面投入的资金比例也只是占公司资金总量的4%左右,并且在我国规定的研发5项资本条件方面的资金投入还是不高。这些已披露研发支出使用情况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上市公司的年报只单独列示计入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不仅没有列示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而且在研发支出情况方面,相关的上市公司没有完全写在附注当中。因此,在上市公司没有明确解释划分标准或者没有详细列示研发支出的情况下,信息使用者不能正确的评定该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是不是符合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因此,有可能会误导信息使用者。
(2)很少有上市公司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对研发支出做出详细注释。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支出一般列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如果在“管理费用”项目注释中能同时列示出明细项目金额,使得“管理费用”项目列示的金额和“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列示的金额能相互验证,那么信息使用者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管理费用中有多大比例是企业为完成研发项目而发生的,这样能够方便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楚地掌握相关上市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3)另有部分上市公司将研发支出列示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而且它的名称也是多种多样,如“试验费”“科研费”“技术开发费”等。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国内企业对研发支出的管理与披露仍然存在不完整、不健全的问题。
二、国有科技型企业研发支出管理模式现状
(一)在项目预算环节,项目需求考量不够全面,预算准确性有待提高
目前的研发支出未全面考量项目需求,研发支出预算准确性也有待提高。项目经理人需要从研究、调研、会议、差旅、培训、管理等业务需求出发,全面考量项目的人力、设备、材料、场地等资源投入,以便更好地完成项目预算编制等工作。
(二)在项目立项环节,资源分配使用有待通过放权提升效能
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研发支出内部审批手续较为烦琐,通常立项工作需要完成各项审批,包括:项目前期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论证、签订计划任务书、预算审批、正式立项申请及批复等。在满足合规管控的前提下,需要简化正式立项前的各项审批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赋予项目负责人自主审批的权限,便于资源的高效使用。
(三)在财务核算环节,各项资源投入情况的反应精准性不高
目前的研发支出财务核算方面未精准反映各项资源的投入情况。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针对研究与生产并存的单位,其人工成本及机器、设备工时成本等各项投入应在研发支出与生产成本间,按合理、明确的分配系数进行合理分摊,相关分配系数可以引入工时或工作量。财务人员在进行研发支出核算时,以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不受相关制度对成本发生标准的限制,准确反映项目成本情况,为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提升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也为研发项目效益的计量和各项激励措施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研发支出证据链完整性合理性不足,存在纳税风险
为鼓励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率、增加税前扣除等方式为企业开展研發活动提供税收层面的支持。目前各企业虽然积极开展研发活动,但相关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层面的操作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部分研发支出因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合理而未能参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况比比皆是,未能在提升创新能力的同时实现财务管理
目标。
基于以上原因,目前国内科技型企业需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优化与调整、流程的整合与再造、计量的创新与应用、各项政策的深入研究与应用,积极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国有科技型企业研发支出精益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探索,积极对精益管理模式下研发支出的税收筹划策略展开研究。
三、研发支出税收筹划具体实施方案及应用策略
研发支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加大研发投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金额。因此,需要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合规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对各研发项目产生的支出完善税前扣除的证据链条,夯实税前扣除凭证,并且随着研发活动的开展及时收集各项资料,做好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的保管工作。尽可能保证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使研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现效益最大化。
(一)建立从上到下的项目运作机制,提高可加计扣除金额
从总体层面多角度出发筛选出可以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针对可以进行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拟好优惠备查资料清单,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企业内部需要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的基础收集整理工作。整个过程需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时间节点设置清晰合理,证据资料完善。
(二)分类核算研发人员工时,提高人员费用加计扣除的准确性
对于部分企业中存在的研发人员经常交叉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为参与研发的人员设计人工工时分配表,将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的员工费用与不直接参与科研工作的人员的员工费用分类核算,便于计算加计扣除金额;项目有预算外科研人员参与时,科研部门需及时提供人员变动的相关文件;加强科研人员从事各科研项目相应的工时管理,便于在不同项目间进行合理分配。
(三)完善台账管理,提高折旧折耗摊销分配方法的科学性
对于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注意的是,需要单独核算生产管理与科研兼用的仪器、设备和专门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在各个科研项目间的折旧折耗分配。完善台账管理,设计专门的台账,使科研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完整的记录,定期提供给财务部门进行折旧折耗摊销的分摊计算,增加折旧折耗摊销加计扣除的金额。
(四)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审核各项资料,避免纳税风险
在整理备查资料的过程中,需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业部门对填写辅助账、提供会计资料以及科技资料进行监督指导,上述资料也可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细致审核,并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证资料审核过程的顺利进行。
(五)总分机构协调一致,全员参与,按时完成加计扣除流程
按现行税法规定,存在总分机构的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所有优惠备查资料,按时按要求完成整个加计扣除操作流程,以保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效性及完整性。
结语
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研发支出税收筹划策略的着眼点是在遵循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制度的优化、流程的再造,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業的税收负担。最直接好处就是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同时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更好地促进企业的技术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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