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伟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随着我国铁路网建设以及规划工作的推进,铁路项目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工程管理难度在不断提升,这对铁路项目验工计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铁路项目验工计价与变更设计计价的特点对持续推动铁路项目工程计价管理效率和铁路建设进度有重要的意义。
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类型可以分为单价承包合同计价、总价承包合同计价、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其中单价承包合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来进行验工计价,期间需要以合同中所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的工程数量为依据,工程数量还需要经过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总价承包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来进行验工计价,期间需要以合同中所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如果工程在清单范围以外的,例如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做重大调整的工程,或者是因人力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合同的工程则需要按施工总承包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还有一些其他工程需要按验工工程量进行计价,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总价,当工程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以后,再将剩余费用一次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来进行验工计价,其中计价节点的确定和相应费用根据项目情况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设定,依据工点及工程类型的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将总费用分配到各节点,如果是工程在清单范围以外的,例如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做重大调整的工程或者是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合同的工程,则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在批准费用下计费[1]。
合同清单内验工计价依据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单位、综合单价、总报价的款额进行验工计价。执行程序为按照季度、年度完成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实际工程量,再按照工程量清单实施计价。由于铁路项目验工计价资料较多,要求严格,因此,需要整理好铁路项目分部工程、总工程的报验资料[2]。为了确保资料收集齐全,建议采用信息化管理的方式,每完成一项工程,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将资料传输给监理工程师检查审批。
不同合同计划方式的验工计价时间安排不同,铁路项目一般要求每季度末验工计价一次。
关于铁路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可以采用预付、季度、年度、末次验工计价等方式进行结算,尾款需要一次性清算。
2.2.1 月结款
依照业务下达的季度计划和上报的月度施工计划,在施工单位上报完月度计划后,每个月5 日前结算完月度工程款。施工单位如果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月计划,并上报工程验工计价报表给业主,即可以及时获得月付款。如果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施工,业主可以在预付下月工程款时,扣除本月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
2.2.2 季度结款
季度结款在每月的23 日前后,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计价表》,由业主根据验工计价程序审核计价,确定计价表符合合同约定的计算清单时,施工单位向业主财务上报《工程价款结算单》,业主审批后在下一季度首月20 日前可获得季度款的结款。
2.2.3 年度结款
年度阶段程序与季度结款程序相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在完成第四季度的项目进度后,在第四季度做验工计价结算。第四季度验工计价与年度验工计价可以一起审批,一起结算工程款。完成验工计价审批后,施工方可以在31 日前获得年度验工计价的工程款。
2.2.4 末次验工结款
铁路项目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数量、综合单价、承包价总值及批准的报价外的工程费进行核定,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上报《末次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经由业主核定后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与《末次验工计价表》一起提交的资料还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第三方检测的资料、《中间检验认可书》、分部工程验批的资料等。所有资料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施工单位向业主报批计量审核的重要依据[3]。
2.2.5 尾款结算
末次验工完成后,按照结算价款3%的比例预留尾款。当末次验工价款不足3%时,可以提前扣除尾款。除尾款外,其余工程款应该全部结清。
2.3.1 材料费
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i×材料预算价格i+其他材料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2.3.2 税金
项目验工计价主要产生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附加税。营业税为含税建安工程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分为3 档,分别为7%、5%、1%。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税金=含税建安工程造价×综合税率=不含税建安造价×[综合税率/(1-综合税率)]=不含税建安造价×折算税率
综合税率=3%×(1+城市建设税率+3%)
2.3.3 单项概预算的计算公式
单项概预算价值=(及其工料机费+杂运费)+基期至编织期价差+施工措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预算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定额基价)+杂运费+价差+(基期人工费+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率+(编制期人工费+编制期机械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率+(基期人工费+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率+(直接费+间接费)×综合税率。
2.3.4 设备购置费
设备的硬件所附带的软件应与硬件一起列入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设备数量×(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2.3.5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是指编制铁路项目建设概预算总额时,由于工程造价因素变动出现的上涨而要预留的费用。该费用依据国家铁道部公布的工程造价年上涨指数计算。计算公式如下[4]。
铁路项目变更设计分为Ⅰ类和Ⅱ类。Ⅰ类变更设计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1)变更铁路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及重大方案。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3)变更重点工点设计原则。4)变更设计运输安全、运输质量、运输能力的内容。5)变更设计一次追加投机超过300 万的。Ⅱ类变更设计主要包括施工图变更设计及除Ⅰ类变更设计以外的变更。Ⅰ类变更需要经铁道部审批通过,Ⅱ类变更需经业主单位审批通过[5]。
变更设计计价具有难度大、程序多的特点。除了参考原有的合同约定外,对变更设计引起的相关费用,还需要做设计概预算编制,由铁道部批准后按照审批意见,再结合合同约定执行变更设计计价。Ⅰ类变更设计与Ⅱ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规定不同。Ⅰ类变更设计费用按照审批金额进行验工计价。Ⅱ类变更设计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费用应在风险包干费用的范围之内做处理,对超出包干的部分不作调整。特别是Ⅱ类变更设计中关于联合操作的项目,季度、年度计价时只能根据投标时工程量清单做验工计价,施工中变更增加的费用不参与验工计价,因此增加了施工单位的风险,如图1 所示。
图1 铁路项目验工计价流程图
随着铁路建设规模增大,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数量增多,设计的款项复杂,传统的验工计价方式难以满足当前繁杂的验工计价管理。为了确保铁路项目工程价款阶段及时完成,有效地推进铁路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及管理技术,实施铁路项目工程计价管理。整体来说,铁路验工计价的合同形式不变,合同内清单验工计价的执行时,工程量强度的终极及报价通过管理平台管理,按照月、季度完成阶段性计价。验工计价时间安排及计量参考文中的内容。发生设计变更时,按照变更设计的Ⅰ类、Ⅱ类分项,进行验工计价及费用结算。以上是对铁路项目验工计价及变更设计计价管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