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近日,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省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人员作出明确要求。
省级层面,从2020 年10 月25 日开始至11 月5日结束。由山西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市、县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班子成员以视频培训形式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统筹抓好安全与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统筹抓好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2个专题。
行业主管部门层面,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讲课内容由省级行业监管部门统一设定,以本行业安全知识为主,并将相关行业领域和通用安全知识一同纳入培训。主要培训省、市、县三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中央驻晋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管理的有关知识;本行业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危险环节、安全风险点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从2020 年11 月1 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由企业自主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着重对从业人员应知应会和岗位风险等内容进行考核。
《方案》要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标准,结合实践组织教学。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讲授第一课,做好组织实施、督导督学、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此次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