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涛,刘 超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物流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随着通关改革和关检融合的深入推进与广泛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建设推动着“新关务”转型升级,以新姿态为贸易便利化与高效国际物流作出新贡献,也对报关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国际物流链条上的重要一环,通关相比于贸易采购、货物运输和仓储配送等其他环节,是货物和商品实现跨境流动的“控制点”和“总阀门”,所以,国家监管在通关环节最为严格。海关作为监管机构,一方面要“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另一方面还要积极配合货主及其报关企业合规、便利、安全的完成通关。这就要求报关企业能够快速准确地开展归类、估价、原产地确认等业务,而这些特色专业知识与技能则由报关从业人员掌握。由于2013年海关总署举办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消,在这种情况下,报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更直接和更有效地取决于报关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在此,通过一则报关操作人员处理货主瞒报的案例来分析报关人才培养的几个关键点。
2019年12月,我国上海S品牌贸易公司与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T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T公司向S公司出口一批品牌奶瓶。合同订立后不久,澳大利亚T公司即由其英国制造商以航空运输方式发出该批货物,于2020年1月3日运抵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S公司委托本地H报关公司向上海虹桥机场海关(关区代码:2203)申报,H公司报关员L拿到相关单据和申报要素后,核查单单信息是否一致时发现,该票货物申报品名为“Glass bottles”(玻璃瓶),商品编码为70109030,但合同中所列商品名称为“婴儿奶瓶”,遂产生两点疑问:其一是该批婴儿奶瓶是否配有奶嘴,若有,是否已经与瓶体组合在一起,若没有组合在一起,则应单独申报;其二是国家对婴儿奶瓶的材质有相关规定,禁止进口含有双酚A的PC材质婴幼儿容器,因该禁令十分严格,“婴儿奶瓶”又属敏感商品,应该以防万一。经考虑,报关员L建议H公司实地查看货物,以确保单货一致,H公司立即与S公司联系前往机场库开箱查看。1月3日下午,双方现场开箱查看后认定,该批奶瓶确为PC材质。经协商,H报关公司对该票货物以“直接退运”的监管方式退运出境。
在上述案例中,上海S贸易公司作为澳大利亚T公司的品牌代理商,长期代理该品牌婴幼儿奶瓶在中国的销售业务,S公司对产品的实际情况和贸易采购流程应该十分清楚,H报关公司作为S公司的代理报关企业,已为其提供过若干票货物的通关服务,但H公司的报关员L则是首次为S公司报关,本着对客户、对公司、对国家负责任的态度,出于高度的职业敏感,即对看似正常申报的货物产生了比较专业的疑惑。
报关员L的第一点疑问是关于合规申报。如案例所述,S公司提供的单据中对于货品有“玻璃瓶”和“婴儿奶瓶”两种表述,那么货品究竟是普通的“玻璃瓶”还是特殊的“婴儿奶瓶”?报关员L根据各种信息及商品编码综合判断为“婴儿奶瓶”。海关合作理事会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对世界各国的商品归类工作具有广泛、权威且专业的指导作用,其六条归类总规则更是明确了货品在《协调制度》中归类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归类总规则二(一)规定: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奶瓶是配有奶嘴的,奶嘴是当做奶瓶这种完整品归类而无须另行列明商品编码,但如若奶嘴是单独包装的,或材质较为特殊(如塑料),在合规申报的政策导向下,则应单独做商品归类,可与奶瓶分成两项商品在一张报关单中申报。此外,这也说明,对于报关公司而言,审单是很容易被忽略而又必不可少的重要业务环节,如果在审单环节发现委托单据中的重要信息表述不一,就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修改相关单据,切实保证单单一致,提前做到合规申报,以免将问题带入申报环节,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业务成本损耗。
第二点疑问是关于外贸管制。原卫生部、原质检总局、商务部等6部门于2011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的公告》(2011年第15号)中明确说明:“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迁移的双酚A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现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同时做出严格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1]。双酚A(Bisphenol-A)简称BPA,可用于制造高分子材料如聚碳酸酯、聚砜树脂、酚醛不饱和树脂等[2],而聚碳酸酯的英文名称为Polycarbonate,俗称PC。鉴于S公司提供的单据对于货品的描述不一,若是普通的玻璃水杯,则商品编码一般是70133700,而PC材质的婴儿奶瓶是我国外贸管制商品,涉及到的是最为严格的禁止进口而非限制进口,所以,很有必要验看实际货品以作排除。至于S公司验看之前声称的玻璃材质,验看之后又声称并不知情,也不知悉相关贸易管制规定,真实情况如何不得而知,这些都不能成为消除报关员L疑问的确凿证据。
综合以上两点,报关员L初次为H公司的老客户S公司报关,提出的疑问合规、合情、合理,结果证实,该票货物单单不一致、单货不一致,违反相关外贸管制规定,属于典型的瞒报。若非报关员L警觉,该批国外品牌婴儿奶瓶将流入我国市场,危及部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该案例中L报关员专业性强且富有职业精神,成为卡住该批货品进境流通的第一道关口;H报关公司当日即联系客户查看货品,反应迅速、决策高效、处置恰当,成为这批问题货品的终极解决方案和卡住其进境流通的第二道关口。
进一步分析该案例,关键点在于报关员L。接手该业务时,距L报关员2019年应届毕业入职仅有不到5个月,其正在经历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兼有职业气息与校园气息,所以,对于企业员工培训与院校人才培养,该案例都有强烈借鉴意义。L报关员就读的是陕西某高职院校的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该专业培养目标与L报关员的岗位工作内容完全匹配。高等职业教育跨越了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是一种跨越了职业与教育界域的活动[3]。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来看,员工培训应该是人才培养的一部分,企业应该是高等职业教育发挥育人功能的重要支撑。放眼于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我国支柱产业之一的国际物流业,高等职业院校的报关人才培养是疏通其发展链条的供给侧改革有效手段。
我国的海关法律体系根据制定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境货物,该案例中的L报关员虽无法立即拿出确切依据,但显然是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才产生疑惑的。前文中所述的《关于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的公告》由原质检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所以,该公告自然而然的属于我国海关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规,在报关时必须严格执行。《高等职业学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学标准》中人才培养规格的素质要求第二条是:尊崇宪法、遵守法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L报关员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婴幼儿生命健康,履行了报关岗位的行为规范,从其行为表现来看,社会角色定位是清晰的,达到了这一部分的人才培养目标。
在报关人才培养过程中,这些抽象的素质要求因为其无明确教学指向和无明显培养载体而实际上是最难以实现的,只有将其溶解到具体的专业课教学中去,转化为专业课的课程教学目标,然后由专业课教师通过逻辑严密的教学实施方案得以保证,才能真正实现人才培养的素质目标。所以,在专业课教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即实施课程思政是唯一合理有效的报关人才素质培养途径。专业课教师应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报关与国际货运等关务类专业涉外性和实操性较强的特点,将思政元素润物细无声地融入教学过程之中,在教学案例的选取与运用上,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和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伟大倡议,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五通”建设的主要内容“贸易畅通”重要论述与实践,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和本地贸易实际,及时解决学生知识增长和思想进步相融合的问题。
案例中L报关员之所以对该票货物产生疑惑,最直接地是由于其对职业技能的较熟练掌握而产生的专业直觉,而最根本地是由于其作为报关从业者而具有的职业精神引起的本能反应。站在高职院校报关人才培养的角度,就是应该努力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的深度融合。
从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在人才培养中的价值来看,“显性”的“职业技能”解决的是“能不能干”和“能干多少”这一从不熟练劳动到半熟练劳动和熟练劳动的技术技能培训问题,“隐性”的“职业精神”解决的则是“干的质量”和“干的效果”这一从“劳动力”或“人力”到“人才”的升华问题[5]。从培养内容和两者融合培养的实现途径来看,切入点、支撑点和落脚点都落在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之中。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界定的专业课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服务于职业证书和技能竞赛等职业教育典型培养载体和考核评价方式,适合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学校专职教师来实施教学,在职业技能培养中融入职业精神培养。专业技能课提炼核心技能点交由企业兼职教师设计教学与完成考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熟练岗位员工多年的企业兼职教师,是职业精神的代名词,所以,这部分课程应该在职业精神培养中融入职业技能培养。职业技能培养实现了“技术技能”培养目标,职业精神培养实现了“高素质”培养目标,两部分课程不同的融合培养机制共同保证了高素质报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017年,海关总署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大幅度提高了通关效率;2018年,国务院推进关检融合,通关作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一次申报”,进出境货物通关再提速。同时,关检融合之后风险前置对进出口企业的通关作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关事前监管转化为事后监管也并不是放松和降低了对企业通关活动的管控力度,而是充分信任企业能够在加强自律管理的情况下做到贸易合规,因此,出于降低成本和贸易安全的目的,做好充分的报关准备成为企业提高海关AEO认证等级以获得最大贸易便利的最有效方法。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管理模式下进出口企业须强化报关作业准备,具体就是进出口应缴税费的要素核定与税款核算,而构成应缴税费要素的基础是进出口的商品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6]。自然而然地,由这项业务工作演化而来的高等职业教育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进出口商品归类》和《报关实务》课程是名副其实的核心课程,其中蕴含的专业技能点也是业务工作的关键技能点。
然而,如果在核心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师讲授+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的教学模式,对于自觉性较差和没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高职学生来说,理解和掌握专业技能水平较低无疑是最深的痛点,这会直接影响到上岗实习效果。所以,推进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与考核评价是改进教学效果行之有效的路径和提升培养质量势在必行的选择。常规的高职课程教学模式如项目化、任务驱动式等是报关与归类课程教学的“标配”。在此基础上,主讲教师方面,应当吸收企业兼职教师进入教学团队;教学资源方面,应当适度使用线上教学资源,合理转化技能竞赛资源;教学内容方面,应当引入企业真实工作平台、真实生产案例和真实业务单据;教学评价方面,应当更加注重过程性考核,引入“以赛代考”机制;教学设计方面,应当依据课程标准,结合以上各方面信息全面制订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L报关员在高中阶段“应试教育”的概念中是所谓的“差生”,受到长时间不公平教育理念的侵害,所以其在高职入学之初缺乏自信且放松自我要求。该报关员就读学校的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学与管理团队多次与其谈心谈话、引导督促,鼓励其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不断锤炼意志品质并加深自我认知,最终经面试选拔进入某世界500强国际物流企业实习,毕业后顺利入职现公司。可见,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兼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特点的类型教育,面对的是传统社会文化视野中的“高中教育失败者”或“素质低下者”,而追求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社会经济发展十分期待的培养目标,所以在实现其自身教育价值过程中秉承“学有所教,有教无类”教育理念就更显得弥足珍贵。2019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给高等职业教育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同时也提出了高要求,那就是高等职业院校要坚定信心、坚守底线、坚持标准。2019年下半年高职百万扩招赋予高等职业教育更典型的“草根教育”特点和更广阔的“普及教育”涵义,高职院校也应该更加包容公正地面对教育对象,更加理智清醒地端正教育态度,更加从容有力地完成教育使命,这需要付出比普通本科院校更多的智慧与汗水,但绝不应该走上所谓的“分层教育”道路,更不应该在提升专升本比率上投入太多精力。
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L报关员不仅留岗工作,而且出于本能多次向公司申请要只身前往武汉抗疫一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后在H公司经理积极协调下,被上海海关派往浦东机场驰援,协助海关工作人员对入境旅客进行卫生检疫,受其感召,H公司另有2名员工先后加入。作为高职毕业生,L报关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果敢的行动力和执着的精神追求让人感慨、令人动容。
从案例过程及问题处理来看,L报关员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正是由于其日常工作中注意与委托企业、海关、仓库主管、其他同事等业务关系人的交流沟通,才积累了在关键时刻能够冷静、高效、准确的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高等职业学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学标准》中界定的专业职业面向是“报关专业人员”、“运输代理服务员”等“商业服务业”行业,那么在人才培养规格的“能力”部分自然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等要求。因此,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应该注意加强对学生交流沟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主要有两种比较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其一是开设等专门训练人际沟通能力的课程,其二是在专业教学活动中灵活设计培养业务沟通处理能力的专题训练。
近年来,通过学习德国、英国、瑞士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人才培养制度体系,现代学徒制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得到深入的研究与广泛的实践。但这些研究实践与成功经验均集中在制度安排、教学设计与培养模式等职业教育技术层面,很少关注学徒制实践中学徒与企业、学校及其相关参与者之间长期交流联系中形成的独立面对与解决问题能力、情势判断与实践反思能力、人际交往与协调沟通能力等情感与精神层面的内容,而实际上从育人的角度来看,相对于更新换代较快的技术技能而言,现代学徒制在与人相处、社会认知等价值观方面对学徒的历练与提升才是更加持久、有意义和不可替代的。所以,高职教育应该重视现代学徒制在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实际加以研究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