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翔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体育活动的发展应以物质基础为基础。作为正常体育活动的基础和满足人们运动需求的硬件条件,运动场馆和设备是衡量体育公共服务供应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没有运动场馆和设备等基础设施的保证,就不可能满足农民的体育健身需求。调查显示,在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运动场馆和健身器材的供应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体育活动的发展需求。在农村中小学,有一定的体育设施,但大多不对外开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体育活动硬件设施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运动场馆和设备的供应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应的核心,但总体而言,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应中严重缺乏场馆设备等基础设施。
为激发农村居民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可以建立促进农村居民体育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体育活动服务组织。但是,从我国农村体育组织的服务供给的角度来看,大多数农村地区还没有建立可以提高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水平的体育健身组织。村民委员会在此方面多数没有充分发挥其组织功能,农村很多村民都支持建立体育健身组织,但其组织形式主要是个人自由组织,服务水平较低,组织功能较弱。
目前,部分地区有关农村体育相应的政策和管理措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农村体育设施的数量、类型和规模发展缓慢,群众或是缺乏健身意识,或是缺乏健身条件。为实施全民健身活动,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情况实施相应的公共服务供应政策,总体规划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对农村体育进行投资,进行环境整治,规划建设公园和体育馆等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场所设施。同时,征求群众意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以政策措施促进乡村体育的全面发展。
着力解决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失衡问题,建设完善农村体育设施和健身知识体系,以达到全民参与的效果。在着力发展主要经济区的同时,普及公益体育理念,建立多元化的运动场馆或健身娱乐中心,组建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健身指导队,合理利用资源,全面建设新农村,满足人民的多样化需求。此外,对于农村中小学,为了普及健身运动,在不影响学生上课的前提下,应逐步开放健身场所和设施,增加投入并完善健身器材,提高器材的利用率和民众健身行为频率。
农村劳动者经常从事体力工作,往往认为工作等同于健身,缺乏系统的体育健康知识,较少参与科学的体育健身运动。为营造良好的健身运动氛围,有必要对农村公众进行相关的知识推广,普及可以调动人们健身乐趣的体育知识,增强农民健身意识。例如,就体力工作而言,通过合理的运动方法确实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健身效果,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健身运动。应通过大力宣传,提高人们的体育素质和人文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