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既定前提的颠覆
——以甲戌本第三回为中心

2020-12-19 23:11:38李佳琦
关键词:脂砚斋黛玉红楼梦

李佳琦,董 涛

(重庆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 400044)

一、研究缘起

自《红楼梦》问世以来,学界就从未停止过对其进行探秘解味的脚步,甚至形成了专门研究之红学。红学家及学者各显其能,索隐之、考证之、评点之,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等等枝繁叶茂、百花齐放,但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执一词,很多谜题至今仍然争论不休。

首先,最关键的便是《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早在清末,学界便开始了对《红楼梦》作者问题的激烈探讨。具有代表性的是《红楼梦》成书于先朝遗老[1](P846),以及《红楼梦》为吴梅村所作的说法[1](P894)。程甲本《红楼梦·序》中则提到“《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中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1](P45),将《红楼梦》作者线索引向曹雪芹。民国时期,胡适以《红楼梦》文本中“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2](P82)为主要线索,认为小说作者即为曹雪芹,《红楼梦》是曹雪芹之自传。这种说法纵横主流红学界多年,逐渐成为《红楼梦》作者之说的普遍观点和红学研究的既定前提,但细思便可知其颇存疑窦。第一点仍是史料文献不足,第二点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2](P82),所说应为编辑而非创作。近年来考证派在曹雪芹为作者说法的基础之上,又提出了此书为曹家其他人,如曹竹村、曹頫、曹硕、曹顺、曹颜,即曹寅之子侄辈创作的说法。又袁枚《随园诗话》卷二有言:“康熙间,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1](P45)故而学界亦多将“过继子”身份安在曹寅子侄身上以附和袁枚的“其子雪芹”。索隐派则与考证派对立存在,首先着眼于本事,并以此来推演作者。蔡元培首先指出:“故鄙意《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书属之曹氏也。”[3](P6)蔡元培认为,《红楼梦》本事与曹家无关,而“雪芹”只是起到编辑整合其书的作用,真正的作者另有其人。而后,索隐派之学者相继提出了吴伟业、洪昇、李渔、冒襄等人为作者的说法,但猜谜式的本事研究下其作者研究的分支也不免落于影射附会的窠臼。关于《红楼梦》究竟由谁而作,仍然是一段无法了断的公案。

其次,关于林黛玉原型的研究。考证派学者对曹雪芹及宝玉研究较多,对黛玉之原型为谁则着眼较少。对于林黛玉原型为谁的研究集中于索隐派。如蔡元培认为:“林黛玉影朱竹垞也,绛珠影其氏。居潇湘馆影其竹坨之号也。”[3](P15)王梦阮认为,林黛玉为董小宛之影射,钱静芳认为:“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德配也。”[4](P325)提出林黛玉之原型为纳兰容若之妻等等。其说法仍沿用索隐派一贯之猜测方法,品性相类、轶事有征、姓名相关即可,往往于史无证。其中虽有学者拨开历史迷雾,如仇曾升提出了黛玉为曹雪芹的恋人,书中的警幻、秦可卿、香菱、晴雯、小红等人皆为林黛玉之分身,代表其不同人生阶段的不同身份这一较为可靠的说法[5],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深入证出所说“曹雪芹之恋人”究竟为谁便戛然而止。

最后,关于《红楼梦》第三回的相关研究。目前,学界对于《红楼梦》第三回的研究主要包括第三回外文翻译研究和文本赏析类研究两种,且以论文为主。第一种如张燕的《〈红楼梦〉中文化因素的翻译——比较〈红楼梦〉第三回两种英译本》[6]、程斐的《各绽奇葩,馥郁清香——浅析杨译、霍译〈红楼梦〉第三回中之异同》[7]、薛傲霜、唐均的《〈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外貌描写的五种译文》[8]等等;第二种主要为人物、情节及写作手法赏析,较有代表性的有杨秋荣的《陈词套语有时也成一种美——摭谈〈红楼梦〉第三回的外貌描写》[9]、张昀的《〈红楼梦〉的篇章衔接手段——以第三回为例》[10]、董方红的《中国传统审美的兼容性与倾向性——〈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赏析》[11]等等。而关于《红楼梦》第三回的作者和真事的深入研究,却仍处于空白状态。

总体来看,20世纪新红学研究者多数将曹雪芹是此书的唯一作者作为金科玉律,循环相因,虽轩翥出辙,盖终入笼内。以至于所有对于《红楼梦》的研究都建立在这看似无法动摇的既定前提之下,红学研究者们殚精竭虑,一路而行,最终因视野局限,令新红学陷入瓶颈。事实上这一纵横了百年的红学结论最初只不过出自胡适的一个猜测而已,史料中对曹雪芹三字竟从未提及。

当代学者木斋先生从甲戌本凡例中找到突破口,大胆质疑并颠覆了这一“既定前提”。在大红学史观史料学方法论(即猜测+逻辑链条+原典史料验证等三者互相作用)的指导下,提出《红楼梦》本为石头曹頫、曹霑、脂砚斋等三人接续写作而成,作为雪芹的曹霑不过只是参与了其中一个回目的创作。据木斋先生的研究,脂砚斋并非只是书的评点人,而是书的主要作者。《红楼梦》的另一题名《石头记》为本书最早定名,本为曹頫在经受抄家刑狱后立志所作的一部自譬家族兴亡的理治之书,以秦钟、秦可卿等人物为中心,后为避书中文字招来祸端令书无法出版,先托过继子曹霑修改《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一回而成情色主题的《风月宝鉴》,但仍涉淫秽不能出版,后由脂砚斋修改为糅合其本人经历的大旨谈情的《红楼梦》(中间曾根据写作构思题名为《金陵十二钗》)。脂砚斋即为曹霑的续弦妻子,一生命途多舛的李煦之女李兰芳,由于女性著书为当时的社会所不容,更不可能在书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于是兰芳便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形式将脂砚斋作为评点人的名字加入书的题名及批语之中。而书中的林黛玉正是脂砚斋李兰芳的化身。

参与创作后,兰芳改理治之书为“大旨谈情”“实录其事”[2](P82)之作,但是这一“情”字该怎样谈,“事”又该如何著录,其自身悲惨的人生经历便成为她创作的来源和土壤。第一步便是以假语村言交代自己的身世,作为全书的总领(前五回为一个单元),以铺垫展开后文的故事。书中的香菱、黛玉、妙玉等人及其经历为李兰芳生命不同阶段、不同经历的象征。甄士隐甄英莲故事为兰芳幼年时遭遇家族抄家的经历、黛玉别父入贾府的故事为李煦家族被抄,李煦托其亲信沈槱元带兰芳母女逃难至曹家的经历、此后香菱被薛蟠强占的故事为兰芳在曹家抄家时被熊赐履之子熊志伊强占为妾的经历。妙玉出家为僧的故事亦与之有关。脂砚斋修改再创作之后的《红楼梦》便具有了其本人自传的浓厚色彩。

《红楼梦》第三回在全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此一回是书中男女主人公宝黛二人首次正面出场、书中主要人物首次云集贾府的关键回目。以木斋先生红学研究新视野重读重思第三回文本,可以发现其中包含探究《红楼梦》作者及真事的重要线索。

二、《红楼梦》第三回由谁而作

(一)评点人为作者之一

木斋先生在《读懂红楼梦》一书中明确指出《红楼梦》最重要的问题便是“脂砚为谁”[12](P14),“在红楼最早的几个版本上,赫然署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每十回都赫然标注着:‘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字样,脂砚斋何许人也?即便是一位重要的评点人,怎么就有这么大的权利,赫然将自己的名字安置在如此重要的位置,岂非喧宾夺主压过了一向被认为此书的作者曹雪芹?而在甲戌本的凡例之中,也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到甲戌年脂砚斋重阅重评,‘仍用石头记’作为书名。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写作者在用这些方式暗示:脂砚斋就是此书的作者!”[12](P14)木斋先生的说法并非凭空想象,仔细对照脂评和文本,便可以发现其中的端倪。

首先,是文本及脂评中生僻词语及典故重叠运用的现象。脂砚斋素喜新奇之语,第七回中有批:“诸公且不必问其事之有无,只据此新奇妙文悦我等心目,便当浮一大白。”[2](P188)第十九回中谈到“禄蠹”一词时有批:“二字从古未见,新奇之至!难怨世人谓之可杀,余却最喜。”[13](P283)足见脂砚斋对新奇之语的推崇和喜爱之情。脂砚斋在评点中曾多次运用生僻词语来醒人眼目,这些生僻词语又往往在文本中得到巧合式的显现。如脂砚斋曾多次使用“巨眼”一词:

第一回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式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2](P82)

第十六回批:“大抵作者发大慈大悲愿,欲诸公开巨眼,得见毫微,塞本穷源,以成无碍极乐之至意也。”[13](P234)

第十七、十八回回末总评:“此回铺陈,非身经历开巨眼伸文笔,则必有所滞牵强,岂能如此触处成趣立后文之根足。”[13](P269)

第三十七回批:“好极!高情巨眼能几人哉!正鸟鸣山更幽也。”[13](P535)

在正文文本中,亦有“巨眼”一词的出现。

第一回中贾雨村初遇娇杏时有:雨村见他回了头,便自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尽,自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之知己也。[2](P88)

第六十四回《五美吟·红拂》一诗有:“长揖雄谈态自殊,美人巨眼识穷途。”[13](P898)

巨眼,意指锐利的鉴别能力。就笔者目前查找到的相关古籍资料来看,“巨眼”一词零散应用于古代诗集、佛经及正史中,只有极少量的应用记录。如《汉语大词典》中列举出的:《宋史·谢深甫传》:“文士世不乏,求巨眼如深甫者实鲜。”清代王庄寿《青玉案·题秋夜校书图》词:“漫说曹仓兼杜库,总凭巨眼,鲁鱼帝虎,多少相沿误。” 张素《上红拂墓》诗:“巨眼当年识俊才,可儿不共此间埋。”[14](P954)如此冷僻的词语竟在出现于《红楼梦》脂评中的同时,又出现于《红楼梦》的文本正文之中。据木斋先生所言,这恰能够佐证评者脂砚斋就是小说的作者之一。

按照木斋先生提供的“巨眼”这一线索,我们也可以在《红楼梦》第三回中发现生僻词语的使用情况。如冷子兴听闻雨村正为复官寻找门路,便忙向雨村献计,此时【甲戌侧批】:“毕肖赶热灶者”[2](P112);又开夜宴异兆发悲音一回,探春正为抄检大观园之事生气,面对李纨撵家人的玩笑,探春回呛了这样一句话:“‘谁叫你赶热灶来了!’因问:‘谁又得罪了你呢?’”[13](P1040)中有“赶热灶”一词;第三回写张如圭时亦有【甲戌侧批】:“盖言如鬼如蜮也,亦非正人正言。”[2](P112)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中亦有:“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13](P1105),若只有“巨眼”一词尚且无法完全说明,那么诸如“赶热灶”“鬼蜮”二词这样亦较为冷僻的词语,也同时先后出现在脂评与正文文本之中,笔者认为,这应是评点人脂砚斋便为作者之一的有力佐证。

同时,脂砚斋亦喜爱在评点中运用戏谑幽默口吻极强的生僻典故。在第三回的评点中便有两次精妙绝伦的使用。

一为黛玉初次在贾府吃饭,饭毕后要用先拿来的杯子漱口,后杯方为吃茶之用时有【甲戌眉批】:“余看至此,故想日前所阅‘王敦初尚公主,登厕时不知塞鼻用枣,敦辄取而啖之,早为宫人鄙诮多矣’。今黛玉若不漱此茶,或饮一口,不为荣婢所诮乎?”[2](P124)

二则为脂砚斋对荣府中旧物的一番评点:【甲戌眉批】:近闻一俗笑语云:一庄农人进京回家,众人问曰:“你进京去可见些个世面否?”庄人曰:“连皇帝老爷都见了。”众罕然问曰:“皇帝如何景况?”庄人曰:“皇帝左手拿一金元宝,右手拿一银元宝,马上稍着一口袋人参,行动人参不离口。一时要屙屎了,连擦屁股都用的是鹅黄缎子,所以京中掏茅厕的人都富贵无比。”[2](P121)

此二则典故,王敦初尚公主一则典出《世说新语》,而其下一则于史无考,应为脂砚杜撰戏谑之语。无独有偶,《红楼梦》正文文本的作者亦惯常于用戏谑之语与杜撰之典。亦以第三回文本为例,宝玉初次登场时,作者为其撰写了《西江月》二首,痛批其“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2](P125)言宝玉潦倒不通事务,只空有一副华丽的皮囊而已,对宝玉进行大肆戏谑与嘲弄。而杜撰典故于第三回文本中也有可证之处,写宝玉为黛玉赠字“颦颦”,据其自己所说是取自《古今人物通考》,此时探春笑他称:“只恐又是你的杜撰。”[2](P126)从这一“又”字可看出文本中之宝玉应常为杜撰语典之事,这又与评点人的特征暗合。笔者认为,这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佐证评点人脂砚斋曾参与小说的创作。

其次,通过《红楼梦》的文本不难发现,评点者非常熟悉小说的内容结构及走向,笔者在木斋先生研究的启发之下,仅在小说第三回中便发现了许多评点人熟悉小说的证据,以下试举七例:

1.【甲戌侧批】:写如海实写政老。所谓此书有不写之写是也。[2](P113)

2.【甲戌侧批】:且按下黛玉以待细写。今故先将雨村安置过一边,方起荣府中之正文也。[2](P113)

3.【甲戌侧批】:书中人目太繁,故明注一笔,使观者省眼。[2](P115)

4.【甲戌侧批】:为黛玉自此不能别往。[2](P116)

5.【甲戌侧批】:这一个穿堂是贾母正房之南者,凤姐处所通者则是贾母正房之北。[2](P120)

6.【甲戌侧批】:写黛玉心到眼到,伧夫但云为贾府叙坐位,岂不可笑?[2](P121)

7.【甲戌侧批】:蜼,音垒。周器也。甲戌侧批:海(上台下皿),音海。盛酒之大器也。[2](P120)

待我们逐句看来。观察这七句脂评,不难发现评者所用皆为肯定性甚至是笃定的语气来为文本定性。第一句是写明评者熟知小说的写作手法。第二、三、六句注明评者非常清楚文本的行文意图。第四句是指明评者早已知晓书中黛玉之最后结局。第五句则更甚,评者竟连书中房屋的具体方位都极为熟悉。第七句则是评者担心作者无法读懂文中的生僻字,故苦心孤诣将字音明确标出。如此评点岂非有对作者妄加揣测,僭越文本之嫌,即使评点者是作者的亲近之人,亦不可能有如此详细的关于作者心路历程的解说。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脂砚斋亦是文本的作者之一。

(二)第三回由女性所作,脂砚斋即为女性

木斋先生在研究中指出,红楼之书非女性不能写出,并提出得出这一关键性的结论并非仅仅出自猜测。认为就红楼梦产生的历史背景而言,小说的写作者几乎都为男性,书内也往往展现的是男人的世界。《金瓶梅》中虽涉及女性,但只作为男性的性爱工具存在。在男权社会话语权的主导下,女人只是男人历史舞台中的道具,是从属于男性的他者。在中国古代男权社会体系下的小说创作亦是如此。明清社会处于儒学与理学双重缠绕的牢笼之中,“存天理灭人欲”在社会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全面压制着人们的情欲与肉欲,女性更是处于被极端压制的地位。在这样的社会土壤之中,没有出现真正懂得爱情的男人,也几乎很少出现将爱情作为人生宗旨的小说作家。反言之,就曹雪芹或者曹寅之孙曹霑这样一位从小生长于传统礼教家族之中的男性来说,想要展现真实细腻的女性情感世界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与《红楼梦》之“大旨谈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么何以看出《红楼梦》的第三回为女性所作呢?细究文本便可发现其中的端倪。《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一书中曾对叙述视角作出一个较为全面的界定:“叙述视角是指叙述时感知或观察事物的角度。根据观察者所处的位置,叙述视角分为外视角和内视角。其中,外视角又包括全知视角、选择性全知视角、摄像式视角、第一人称主人公叙述中的回顾性视角和第一人称叙述中见证人的旁观视角等五种;内视角有四种:固定式人物有限视角、变换式人物有限视角、多重式人物有限视角和第一人称叙述中的体验视角。”[15](P94-95)而通过阅读可以发现,第三回中无论是外视角还是内视角都呈现出鲜明的女性创作特征。

其一,第三回的叙事外视角应采用的是摄像式视角,即故事外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像是剧院里的一位观众或像是一部摄像机,客观观察和记录人物的言行。《红楼梦》第三回的作者推进式展现了黛玉之父托贾雨村送女入都,再到黛玉进入贾府的有关情形。在其中展现了一些难为男性所查知的极细之处。

1.雨村领其意,作别回至馆中,忙寻邸报看真确了[2](P112)。

2.黛玉方进入房时,只见两个人搀着一位鬓发如银的老母迎上来,黛玉便知是他外祖母。方欲拜见时,早被他外祖母一把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2](P115)。

3.靠东壁面西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却坐在西边下首,亦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2](P121)。

笔者认为,其中“忙寻”与“早被”便都为极其细致的动作细节,而“半旧”更是极难察觉的陈设细节,非女性之眼则难以见出。

其二,第三回之叙事内视角应采用的是固定式人物有限视角。不仅勾画黛玉眼中的贾府及贾府众人,还多方位展现了黛玉细腻的情感及内心世界:

1.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2](P114)

2.黛玉想道:“这必是外祖之长房了。”[2](P114)

3.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她去。[2](P114)

4.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2](P117)

5.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2](P117)

6.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之花园隔断过来的。[2](P119)

7.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东边椅子上坐了。[2](P121)

8.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2](P121)

9.黛玉心中正疑惑着:“这个宝玉,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2](P124)

一般而言,作者的写作是不会超出其本人的经验和日常体验的,正如张爱玲所说:“文人只须老老实实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他所能够写的。”[16](P86)鲁迅先生亦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17](P510)是指没有人能对除自己以外的人的情感和遭遇感同身受,更不可能明晰他人内心世界的想法。法国文艺理论学者祁雅理亦曾谈起:“语言绝不是一个由某一主体所使用的客体,它总是一个被某一使用者打上了他的印记的主观化了的客体。”[18](P175)而《红楼梦》第三回中却多写黛玉作为一名女性自忖自想的真实的情感感受。足以见出此一回为女性所作。我们也可以由此大胆预设,写作此一回的正是“黛玉”本人。

在《红楼梦》的文本和脂评的互证中,我们不难发现脂砚斋是一名女性。首先在第一回中脂批中,脂砚斋便提出了“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2](P82)这一说法,在第二十回中又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13](P303),暗示其与雪芹的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亲密关系。脂砚斋素知闺阁秘事,在脂评中多次流露出来,证明其本为红楼之闺阁中人。

【庚辰侧批】: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第20回)[19](P443)

【庚辰侧批】:结得一星渣滓全无,且合怡红常事。(第21回)[19](P470)

【庚辰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第22回)[19](P487)

【庚辰侧批】: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怡红细事也。(第24回)[19](P552)

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辰双行夹批】:况此亦此(是) 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窠臼相对。想遭零落之大族(儿) 子见,难(虽) 事有各 ,然其情理似亦有默契于心者焉。此一段不独批此,直从抄检大观园及母对月兴尽生悲,皆可附者也。(第77回)[19](P1906)

脂砚斋亦对数次明言对女性之情感感同身受。

宝玉游历太虚幻境时有: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甲戌眉批】:奇笔摅奇文。作书者视女儿珍贵之至,不知今时女儿可知?余为作者痴心一哭,又为近之自弃自败之女儿一恨。(第5回)[2](P157)

写黛玉因晴雯拒门,自己越发自怜自伤,有甲戌双行夹批: “每阅此本掩卷者十有八九,不忍下阅看完,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 又有【甲戌侧批】:可怜杀!可疼杀!余亦泪下。(第26回)[2](P306)

脂砚斋在评价《葬花吟》时,又有【甲戌侧批】: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加批。(第27回)[2](P320)

“他们明知姐姐这样,他竟不顾恤一点儿”,【庚辰双行夹批】“杀杀杀,此辈岂生离异,余因实受其蛊,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又不知作者多少眼泪洒出此回也。又问不知如何顾恤些,又不知有何可顾恤之处,直令人不解。愚奴贱婢之言,酷肖之至。”(第73回)[19](P1785)

由以上论证可以看出,脂砚斋为与雪芹关系非此即彼的女性(1)此一部分参考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第九章《脂砚斋批》。,深知曹家的闺阁秘事,且为小说的作者之一,《红楼梦》文本第三回也正由脂砚斋所作,另,黛玉之名据文本中所说,出自“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2](P126),证明了黛玉与脂砚的互为依存的关系。极有可能的一点是,书中的“黛玉”便是脂砚斋本人。

(三)脂砚斋为谁

这里便又引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脂砚斋究竟是何人?木斋先生由甲戌本凡例延伸发散,并考证得出,《红楼梦》是三人接续写作的结果,认为书之最早版本由石头曹頫所作,为以秦钟、秦可卿为主角的理治之书,但文字中影射朝政无法见容于世;后托其过继子曹霑修改,但曹霑亦本为生长于富家贵族的纨绔子弟,所见所知极为有限,修改其中贾瑞、王熙凤之《风月宝鉴》故事后,将其修改为以淫为基调的色情故事,仍然无法出版。那么最后修订此书成为以女性视角反映女性情感命运、大旨谈情之作的,最有可能的便是这位与雪芹非此即彼的女性脂砚斋,按红楼梦成书之年代而言,这位脂砚斋最有可能是曹霑的续弦妻子。

在此前,学界曾通过近年发现的曹雪芹书箱上的文字,考证出曹雪芹的续弦妻子名为兰芳,而无独有偶,脂砚斋亦曾珍藏一块“素卿脂砚”的砚台,有学者考证出这块砚石原为明代万历年间苏州名妓薛素素之物。砚盖内所刻薛氏小像的旁边,镌有“红颜素心”四字篆文,不仅暗含薛素素的名字,还展现出脂砚的特征。砚背所刻明代著名文士王穉登书赠薛素素的一首五言律诗,其尾联“芳心在一点,余润拂兰芝”,也是一语双关,表明这是一块调和胭脂作朱墨的“脂砚”。薛素素小字润娘,善画兰花之类是其中一意,同时“芳心在一点,余润拂兰芝”又恰好暗含着“兰芳”的名字[20]。

所有的资料汇聚在一起已经指向,脂砚斋是曹霑雪芹的续弦妻子,名为兰芳。木斋先生则通过考证得出,就时间和年龄的合理性来看,这位兰芳,很有可能便是苏州织造李煦的第三如夫人在1716年11月24日所生的女儿(其兰芳之名也最有可能出自李煦之手),李兰芳的母家则在扬州如皋一带。而书中之黛玉亦为扬州人。书中亦多有如皋方言的展现,以下试举三例:

1.淡话[21](P44)

第二十回:正说着,可巧属姐在窗外过,都听在耳内。便隔窗说道:“大正月又怎么了?环兄弟小孩子家,一半点儿错了,你只教导他,说这些淡话作什么!”

“说淡话”如皋方言:闲说、间话、闲聊、聊天。

2.村话[21](P47)

第六回,黛玉便哭道:“如今新兴的,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看了混账书,也来拿我取笑儿。我成了爷们解闷的。”

村话,如皋方言,意为下流话、肮脏话、无赖话。

3.到了儿[21](P52)

第二十八回,宝玉对黛玉说:“我心里想着;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儿,才见得比人好。”

“到了儿”,如皋口语,意为最后、到底、末了。

另,前文提到黛玉与脂砚本为互证关系,第三回文本在不同的版本中,也存在黛玉名字的不同变化,在甲戌本之前的抄本皆作“代玉”,是为有一位代替玉兄写作之人,亦暗示黛玉即为写作者之化身。

故而通过以上我们可以大胆猜测并得出一条关于脂砚斋的逻辑链条:脂砚斋——写作者之一——女性,与曹霑雪芹非此即彼——曹霑之续弦妻子李兰芳——代玉修改并写作书稿——黛玉。可知木斋先生关于《红楼梦》第三回为脂砚斋所作之说法极具合理性。

三、第三回之真事——兰芳逃难入贾府

通过上文论述及木斋先生的考证研究业已明确,脂砚斋为曹霑的续弦妻子李煦之女李兰芳,且为《红楼梦》的作者之一,兰芳以自身人生经历作为红楼的创作土壤,黛玉正是兰芳(脂砚斋)在书中的化身。黛玉即为兰芳的艺术化形象,不仅仅在史料中可以找到对应文本的验证,在文本中,亦可以发现许多脂砚斋留下的端倪。循着这一条线索,我们可以以文本为根基,以史料为抓手,直追本质,于层层迷雾中摸清《红楼梦》第三回中兰芳苦心孤诣为我们隐去的那段真事。

从1723年正月起,李煦家族便遭遇雍正皇帝剑锋直指,认为其“巧立名色,诛求无已……上亏国课,高抬盐价,下累小民,至于官盐腾贵,贫民贩卖私盐,捕役斗殴,株连人命,流弊无穷”[22](P502-503),正月初十,正式下旨革去李煦官职,抄没李煦家产,逮捕其家人。李煦家族抄家一案所拖延时间较长,直到1724年十月十六日,有和亲王允禄上奏一折:

李煦家属及家仆钱仲璇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业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额解送前来。等因。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其留候审钱仲璇等八人,俟后亦交崇文门变价。等因。为此缮折请旨。送请总理事务王、大臣阅过,交奏事双全、员外郎张文彬等转奏。[22](P522)

木斋先生认为其中涉及的病故男人一,妇人一,幼女一,正为沈槱元、兰芳之母和兰芳,是为抄家祸起,李煦托其亲信沈槱元护送兰芳及其母逃难,最后辗转进入曹府。

木斋先生同时推测,兰芳一行应于1724年十月十六日后进入曹府。又据“已择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进一步推测,兰芳应于其生日满月后第二天,即1724年12月25日(兰芳生日为1716年11月24日)启程,并于1725年正月进入曹府。入府时间应为冬季。这与第三回文本中的时间背景完全吻合:

1.三春之服饰: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2](P115)

2.王熙凤之服饰: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2](P117)

3.屋内床褥陈设:临窗大炕上铺着猩红洋罽[2](P120)(罽:意为用兽毛织成的一种厚毛织品。)

4.宝玉服饰: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仍旧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花撒花绫裤腿,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2](P125)

5.当下,奶娘来请问黛玉之房舍。贾母说:“今将宝玉挪出来,同我在套间暖阁儿里,把你林姑娘暂安置纱橱里。等过了残冬,春天再与他们收拾房屋,另作一番安置罢。”[2](P127)

由文本中涉及的人物服饰、屋内陈设以及人物语言,暗证明证双线并行,足以见出是时确为冬季。则木斋先生所言,第三回中明写黛玉投奔外祖母,实讲李兰芳逃难入贾府之说法极具可能性。

史料中的“男人一”为沈槱元的问题也颇值得探讨。从李煦之书信集《虚白斋尺牍》中不难发现,沈槱元与李煦交往甚密,应为李煦之最亲近信任之幕僚。如《虚白斋尺牍》中有《促沈宜士赴幕并吊二令郎》一文写道:“弟拟四月初旬赴维扬,诸凡欲待先生商榷。惟冀即日命驾,伫候伫候!”[23](P408)李煦诸凡都要与沈槱元商榷,可知其为李煦极其信任之人。又沈槱元《柯亭吹竹集》卷七有《哭二儿应杓》诗,诗序中提到其为李煦之事,竟“儿虽病中惊喜,然槁木形骸,相对不胜忧惧。维时父子恋恋,亦必无以身殉人之理矣……顾竹村先生及瓜谐阙,绝无可以代我行者,万不得已,流连五日,再赴邗关,即连镳北上”[24],将其病重之儿弃之不顾。足见二人关系之密切。

《柯亭吹竹集》中涉及与李煦交游的叙事诗共14题,29首,其中包括游园、赏花、赏月、乘舟、寄寓、春游等各种交往娱乐方式,李煦甚至还带沈槱元面见了康熙皇帝,足见二人交往之频繁、关系之特别。那么,这位与李煦交往甚密、非常紧要的沈槱元,在李煦家族抄家祸起之后,又去了哪里呢?据《李煦年谱》记载,1724年七月二十四日有隆科多等人的奏折中提到:“沈毅士既为李煦所信任紧要之人,亦应知照查弼纳送交色愣额、李周望等审办。李煦之子及家人内如有应讯事件,仍令查弼纳审讯。”[22](P520-521)按理说,沈槱元作为李煦最亲近之幕僚,其供词亦非常紧要,理应出现于其后的奏折当中,然而史料于此,有关沈槱元的记录便出现了断档,“亦应知照”之后,史料中便再无这位沈毅士的记载。这不能不说十分蹊跷。木斋先生推测出,这个“报个病故身亡”的男人,正是这位消失的沈毅士。

以上皆与文本中之人事暗合,也能将文本中诸多不合情理之处一一讲通,下举七例:

其一,此回题目的多次变化。作者抄本时代的己卯本[25](P39)、庚辰本[19](P49)为林代玉抛父进京都(代玉为黛玉早期定名,意为脂砚斋代玉写作),甲戌本[2](P112)为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官府抄本时代的戚序本[26](P115)则为接外甥贾母惜孤女(盖因戚蓼生知黛玉原型即为兰芳,故辈分应为外甥女)为何仅仅为一处题目,便数次修改,据木斋先生所言,是由于此一处情节太不合情理,即使母亲死去,作为一名官在任上,家业丰厚的父亲,让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离开自己寄居舅家,而且又将女儿托付给贾雨村这样一个男人,无论如何都是说不通的。故虽经多次修改,仍然不能自圆其说。

其二,第三回中多次写到黛玉进贾府之前之后“步步留心、时时在意”:

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她去。【甲戌侧批:写黛玉自幼之心机】[2](P114);

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之花园隔断过来的。 【甲戌侧批:黛玉之心机眼力。】[2](P119);

老嬷嬷们让黛玉炕上坐,炕沿上却有两个锦褥对设,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东边椅子上坐了。【甲戌侧批:写黛玉心意。】[2](P121)

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为何一名同样出身大家望族锦衣玉食的幼年女子,却有这样眼力和心机,到与自家规格相差无多的姥姥家时还要唯恐他人耻笑,难道仅仅是因为其自幼如此?盖因兰芳是逃难入府。又其幼年便漂泊流亡,更兼身边有一掌握其身家性命的男人沈槱元,坎坷的经历迫使其不得不小心翼翼、察言观色。黛玉言行越是得体,便越是触目凄凉之至。

其三,林如海为何在贾雨村未开口之时,便已预先为其修下荐书一封?若不因抄家祸起,岂非其早有意将女儿一行托付,又怎会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一个外人,且林如海也曾巡视维扬,与李煦有着相同的经历,且林如海巡视维扬的时间,正与兰芳的生日一致。

其四,黛玉进府,为何只进西边角门?盖因兰芳为逃难之人不便从正门进入。

其五,写黛玉进府贾赦、贾政均避而不见,为何“若一见时,不独死板,且亦大失情理”[2](P119),若不因逃难之身,舅舅见外甥女怎会大失情理?且贾政在黛玉到来后,竟立刻接见了贾雨村这位无官无职、不过是私塾幕僚之人,不能不说非常蹊跷。

其六,写贾母一见黛玉,便心肝肉叫着大哭起来,且此一哭为“几千斤力量写此一笔”[2](P115),这几千斤力量铸就的一哭,岂会仅仅只是单纯的怜惜外孙女和其故去的女儿,又有什么事可以称得上是几千斤重。大概只有家族兴衰能够及此。

其七,贾府原为黛玉之母家,但文本中处处展现陌生化之写作,不仅对贾府的房屋陈设、礼仪十分陌生,连贾府众人也是第一次见到,显示黛玉是第一次来到贾府,这又是为何?盖因兰芳本非曹家之人,其父与曹家之主曹寅也不过是普通的工作关系,故而兰芳从未到过曹家。

四、结语

《红楼梦》自问世之时便蒙着神秘的面纱,不仅其作者难以确定,与作品相关之史料亦不充足。《红楼梦》之迷人,皆因其“未定”。以“既定前提”桎梏红学,势必造成视野局限,从而导致研究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令红学陷入死循环。木斋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立足于整体的、流变的、联系的视野,以科学的方法颠覆“既定前提”,抛弃固有成规陈说,紧紧依托原典,并以严谨性和共情性逻辑为史料与原典搭建桥梁,这正是救红学于危境的一股活泉。笔者认为,木斋先生的《红楼梦》研究要义有二:一为追本溯源明确《红楼梦》之真正作者;二为纵横延伸,最大限度地还原《红楼梦》中所引之真事。以上笔者首先以《红楼梦》第三回文本为主要线索,大致拉通:脂砚斋——写作者之一——女性,与曹霑雪芹非此即彼——曹霑之续弦妻子李兰芳——代玉修改并写作书稿——黛玉一条关于作者真实身份的逻辑线,论述《红楼梦》第三回为脂砚斋所作的可能性。而后,笔者以文本—史料互证的方式,论述木斋先生所解《红楼》之味,即认为《红楼梦》为脂砚斋李兰芳之自传相关研究的合理性。可知木斋先生的“颠覆”并非泛泛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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