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全国海洋与渔业大省之一,在沿海渔区和半渔农地区,海洋渔业既是支柱产业还是民生产业。根据全省海洋渔业发展实际,应广大渔农民要求,为掌握海域使用金的最新调整对广东省海水养殖业的影响,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派笔者于2020年3月24日前往珠海市万山区作了一次专题调查。笔者通过集中座谈、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现将其整理、归纳、报告如下。
珠海市万山区是即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是广东省第一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该区地处珠江入海口,东邻香港,西接澳门,辖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3个建制镇及东澳旅游综合开发试验区,拥有大小岛屿106个,辖海岛陆地面积80多km²,海域面积4,500多km²,常住人口约1万人。
该区渔业资源丰富,区域内的万山渔场是全国著名渔场之一,有经济价值的鱼类达200多种、虾蟹61种、贝类68种、海藻18种,区内现设有国家级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市级珊瑚保护区。该区渔业主要是海洋渔业,是该区支柱产业,由捕捞、养殖以及加工构成,涉及人口多,社会影响大。
2019年,该区渔业总产量26,056t,其中捕捞10,035t,远洋渔业2,026t,养殖55,850t;渔业产值4.9亿元,其中海捕0.52亿元,养殖4.38亿元;海水养殖面积5,000多hm2,拥有渔船536艘,其中捕捞320艘,养殖151艘、辅助船65艘;渔业户647户,渔业人口1,949人,传统渔民1,329人。
过去,珠海市万山区渔业以海洋捕捞为主,随着过度捕捞、水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社会经济发展,该区渔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主要是海水养殖业的兴起。该区海水养殖业也很古老,但是现代海水养殖业也是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是在该区开放式海域进行,由底播增养殖贝类和网箱养殖鱼类两大类型,细分为浅海滩涂底播保护性增养殖、近海筏式吊养殖、中海桩架式网箱养殖即鱼排以外海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养殖四大技术模式。
海洋风大、浪高、水深,决定了海水养殖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而且随着水产品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水产品市场价格低迷,渔农增收困难已成为常态。最初,该区海水养殖主要是由传统渔民单家独户经营的,经过数十年周期性调整、竞争和不断优化,该产业逐步由由粗放走向集约,分散走向集中,现在的经营主体主要是企业和大户。
该产业主要由发展壮大海岛渔村村集体经济起步的。过去,该产业是由渔农自发组织开展的,即赶海。从2002年起,为帮助海岛渔村发展集体经济,万山区将海岛近岸100m,面积约2,400hm2的海域滩涂划拨给各村,由各村通过招投标开发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例如荔枝螺、海胆、帽贝(将军帽)、龟足(狗爪螺)等,发展底播护养增殖,开展该护养增养殖的承包户都申领了养殖证,养殖证到2019年12月31日到期。
这样以来,近岸特色渔业资源增养殖项目获得承包金就成了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2015年2月起,经该区管委会同意,在近岸100m海域滩涂原护养增殖品种的基础上,增加沙蚬、东风螺、花蛤三个品种。近年,巴非蛤成为一个热门品种,现在,该区每个村都有近300hm2的巴非蛤增养殖场,它每年可以为村增加经济收入20万~30万元,承包经营户都申领养殖证,到2020~2021年到期。
该区网箱养殖历史悠久,以渔农户为主,单家独户,独立生产经营,主要从事筏吊式、桩架式鱼排养殖。
经过数十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目前,该产业经营主体也出现由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主要是公司或者大户,共有12家,他们是海水养殖的中坚,其中规模较大的是广东大麟洋海洋生物有限公司、珠海生辉渔业贝类养殖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强森海产养殖有限公司、珠海市新平茂渔业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珠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他们不但从浅海滩涂底播保护性增养殖、近海筏式吊养殖、中海桩架式网箱养殖即鱼排更是外海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养殖的主力。
目前,该区海水养殖面积5,000hm2,其中近海筏式吊养殖面积4,500hm2,主要养殖品种为牡蛎、翡翠贻贝以及海葡萄、绿紫菜等贝藻类,中海鱼排养殖面积200hm2,木质网箱145个,深海网箱养殖面积300多hm2,深水大网箱200个,主要养殖品种为金鲳、章红、军曹、青斑、龙趸、瓜子斑、黑鲷、红鱼等。
以深水海水网箱养殖为例,该区外海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养殖正在朝着平台化、大型化、多功能化发展。例如2018年9月,珠海市新平茂渔业有限公司研发新建了一个半潜桁架结构智能化渔场“德海1号”,网箱主体框架面积约2,100m2,配养殖水体容积约11,000m³,最高年可产鱼300t,已投放至珠海万山枕箱岛外海域,目前正在开展养殖试验;2019年6月,广东大麟洋海洋生物有限公司研发建造的“澎湖号”正式交付,7月在桂山镇海域投产,平台搭载自动投饵、鱼群监控、水体监测、活鱼传输和制冰等现代化渔业生产设备,年产量可达1,000t。
而且该区海水养殖还根据实际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即在原来的从种苗繁育、苗种培育到商品全程养殖基础上增加了购销、暂养、中转和运输,将来自海南、福建和粤东、粤西的鱼货集中收购起来进行中转,通过2~3个月的暂养在销售出去,产品主要销往港澳及珠三角地区。
依然以海水网箱养殖为例,海水养殖生产成本主要由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以及承包金或者租金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指购买竹木、钢材、塑料等原材料,建造浮筏、吊笼、桩架、鱼排、网箱以及购置交通运输工具之类的支出,流动资金主要是用于购买苗种、饲料、药物以及日常生活必须品,而承包金或者租金则是指上缴村集体的承包金以及转包过来的租金。
随着社会经济发的发展,尤其是通货膨胀以及物价上涨,不论是海水养殖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支出抑或承包金和租金都出现了大幅度增长,与之相应的水产品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出现下跌,不论是企业还是渔农户大都处于盈亏平衡点上挣扎。
2002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尚未出台,当然也就没有征收海域金之说,从事海水养殖企业和大户、渔农户除了支付集体承包金之外不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它促进海洋大开发,主要是指海水养殖业的迅速发展。
2002年,国家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依据该法于2007年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要求征收海域使用金,与之配套出台了《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五等,其中珠海市辖下的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当然也涵盖万山海洋经济开发区列为二等,涉及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滩涂和底播0.195万元/hm2,筏式和桩架式0.3835万元/hm2,网箱0.7575万元/hm2,该标准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促进海水养殖依法有序发展。
主要是指2019年5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9】3号),调整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涉及到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其中滩涂、底播、筏式和桩架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标准不变,而网箱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由0.7575万元/hm2调高到4.2041万元/hm2,上涨了5.6倍,这就意味着该区网箱养殖用海每年需缴纳海域使用金2,803元/亩。按照广东省深水网箱养殖计算标准,100亩海面最多只能放养5个深水大网箱,即每一个网箱每年应缴纳海域使用金为5.6万元。该政策的出台犹如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有百害而无一益。
一是不切合实际。海水网箱养殖每年要缴纳2,803元/亩海域使用金的标准,该标准是土地年租金的4~5倍,与当地精养高产池塘的租金相当,况且深水网箱不属于围填海,只是利用海水养殖而已,如此高昂的海域使用金已经脱离的实际,已经违背常识、常理和人之常情,引起有关海水网箱养殖企业、大户和从业者强烈反对。
二是阻碍正在爬坡的深水大网箱的发展。由于深水大网箱具有投资大、风险大、收益不稳定,因此发展吃力、停滞、缓慢。目前,由于近岸内湾环境压力过大,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代表着海洋开发的方向,得到了有些企业的关注,正在投资发展该项目,该项目刚起步,而且十分艰难,苦不堪言,大幅度上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无疑给正在爬坡的深水网箱养殖企业迎头一击,将其打回原形。
三是该信息将会传导给浅海滩涂养殖,造成海水养殖大倒退。大幅度调高网箱养殖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这一个政策将会传导给中海桩架式网箱养殖即鱼排、近海筏式吊养殖以及浅海滩涂底播保护性增养殖,在政策引导下,他们将无意申领养殖证和海域使用证,急功近利,短期行为,混乱无序不可避免,就会让过去一切有关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乡村振兴之类的努力的化为乌有,损坏党的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
根据珠海市万山区渔业发展实践,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养殖是集多种高新技术成果于一体的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的新兴行业,亟待政府引导和扶持,希望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参考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本着多予、少取、搞活的原则,将网箱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下调到正常标准或者减免海域使用金。